我曾以为,人生最**的时刻,莫过于在一家米其林三星餐厅的后厨,当着主厨的面,指出他引以为傲的低温慢煮三文鱼,其实熟度过了一分半钟。那种全世界都凝固的寂静,和主厨由白转红再转青的脸色,是我作为顶流美食博主“饕餮老林”的勋章。直到上一秒,我还在品鉴一道复原的古籍名菜“玉露团”,下一秒,指尖温润的白瓷碗就变成了一柄冰冷油腻的菜刀,眼前富丽堂皇的现代餐厅,也化作了一间光线昏暗、弥漫着酸腐气息的古代厨房。我,林轩,一个能分辨全球三百多种盐的风味、靠一张嘴和一支笔吃饭的男人,现在正穿着一身破烂的麻衣,面对着一**能压垮整个王朝的烂账,和一个即将决定我生死的,油腻债主。
记忆像一锅熬坏了的粥,浑浊、滚烫,还带着点焦糊的苦味。我花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才从这具身体原主留下的残羹剩饭里,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我叫林轩,也叫林轩。但此林轩非彼林轩,他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这家名为“望月楼”的酒楼,曾是城南最气派的馆子,传到他爹手上时,不说日进斗金,也是家底殷实。可惜他爹走得早,这小子接手后,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唯独对经营一窍不通。不出三年,偌大的家业就被他败得只剩这个空壳子,还欠了城中最大的钱庄“通源钱庄”一百二十两银子的巨债。
今天,就是还款的最后期限。
“林轩!你个不成器的小畜生,给我滚出来!”
一声粗暴的怒吼伴随着“砰”的一声巨响,摇摇欲坠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一个身穿锦缎、体型肥硕如猪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四个手持棍棒的彪形大汉。他那张油光满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里闪烁着贪婪与不耐。
此人正是通源钱庄的掌柜,胡万金,人称“胡扒皮”。
我脑子里属于原主的那部分记忆,立刻涌上了无尽的恐惧。他哆哆嗦嗦地跪下求饶的画面,和胡万金轻蔑的冷笑交织在一起。
但我不是他。
我握紧了手中那把沉重的菜刀,刀柄上的油腻触感让我感到一阵恶心,却也带来了一丝奇异的镇定。我打量着这间厨房,灶台积着厚厚的黑灰,案板上残留着不知隔了多久的菜叶,墙角的水缸里漂着几根枯草,空气中酸味、霉味、油耗味混杂在一起,简直是对我嗅觉神经的公开处决。
“胡掌柜,何必动这么大肝火。”我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但还算平稳。
胡万金显然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个只会跪地求饶的软骨头今天敢站着跟他说话。他眯起眼睛,重新审视我:“哟?林大少爷,今天转性了?别废话,一百二十两,见不到银子,你这望月楼,连同你这身皮,今天都归我了!”
我深吸一口气,强压下胃里的翻涌,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在谈判,而不是在求饶。“胡掌柜,望月楼现在就是个空壳子,您要了去也换不来几个钱。至于我这个人……更是一文不值。”
“算你还有点自知之明!”胡万金冷哼一声,“老子今天就是要让你去黑煤窑挖煤,挖到死为止!”
“别急。”我将菜刀往案板上一插,发出“哆”的一声闷响,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胡掌柜,你我做个交易如何?”
“交易?你拿什么跟我交易?拿你那张一事无成的脸吗?”他身后的打手们发出一阵哄笑。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嘲讽,目光直视着胡万金:“就用这间厨房,用我的手艺。给我一个时辰,我做一道菜。若是这道菜能让您满意,就请宽限我三天。三天之后,我不仅能还上您的本金,还能给您一成的利!”
这番话一出口,不仅胡万金愣住了,连厨房里仅剩的两个伙计——一个头发花白、神情麻木的老厨子张伯,和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瘦得像根豆芽菜的小杂役阿牛,都用看疯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在原主的记忆里,他连蛋炒饭都做不明白,我这番豪言壮语,无异于痴人说梦。
胡万金脸上的肥肉抽动了几下,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做菜?林轩,你是不是赌钱把脑子给赌坏了?你做的东西,狗都不吃!”
“吃不吃,总要尝过才知道。”我平静地看着他,“胡掌柜您是生意人,最懂什么叫风险投资。您现在一文钱都拿不到,还要费力气把我拖去煤窑。可若是赌一把,您就有可能连本带利地收回银子。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亏。您担心的,无非是多等三天罢了。”
我的镇定和条理清晰的分析,显然超出了他的预料。他那双小眼睛在我身上来回扫视,似乎想看穿我究竟在搞什么鬼。
“好!”他突然一拍大腿,“老子今天就看看你这败家子能玩出什么花样!一个时辰,就一个时辰!要是做的东西入不了我的眼,哼,别说三天,你今天就得给我去跟煤炭作伴!”
他一**坐在厨房门口的一条长凳上,四个打手分列两旁,抱胸而立,那架势,不像是在等一盘菜,倒像是在监刑。
危机暂时解除,可更大的危机才刚刚开始。
我转过身,面对着这个可以用“灾难现场”来形容的厨房。张伯和阿牛还是一脸呆滞地看着我。
“张伯,阿牛,过来。”我朝他们招了招手。
“少……少爷……”张伯嘴唇哆嗦着,“您……您要做什么菜啊?咱们……咱们厨房里,就只剩下半袋面粉,几颗葱,还有后院那只快要饿死的鸡了……”
果然,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
我走到那只孤零零的鸡笼前,里面的芦花鸡瘦骨嶙峋,眼神都有些涣散,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就是它了。
在21世纪,一只完美的炸鸡,需要精确的油温、特制的炸粉、科学的腌制配方。而在这里,我只有最基础的食材和最原始的工具。
这不仅仅是一次烹饪,这是一场跨越千年的对话,一场用现代烹饪理念对古代简陋食材的降维打击。
“阿牛,去把这只鸡处理干净。”我吩咐道,随即转向张伯,“张伯,把所有的调味料都拿出来我看看。”
张伯颤巍巍地从一个破旧的柜子里,取出了几个陶罐。我打开一看,心凉了半截。一罐是颜色发黑的粗盐,里面还夹杂着不少杂质;一罐是气味寡淡的醋;一罐是浑浊的酱油,姑且称之为酱油吧;还有一小撮干瘪的花椒。
没有糖,没有料酒,没有姜,没有现代炸鸡的灵魂——辣椒粉和各种香料。
这简直是地狱难度的开局。
胡万金在外面不耐烦地咳嗽了一声,像是在催命。
我闭上眼睛,大脑飞速运转。不能用复杂的调味,那就必须在口感和基础风味上做到极致。我要做的,是一道能瞬间击穿古代人味蕾壁垒的菜。
有了!
“张伯,面粉给我。阿牛,鸡杀好后,斩成大小均匀的块,记住,骨头也要斩断,但皮肉要连着。”
我的语气果断而专业,张伯和阿牛虽然满腹疑虑,但还是下意识地行动起来。
我舀出半盆面粉,又让阿牛去后院的地窖里,把他藏起来当零食吃的几个红薯拿来。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我将红薯洗净、去皮、切块,然后用最原始的方法——拿一块干净的纱布包着,用木槌反复捶打,再用清水淘洗,折腾了半天,终于在盆底得到了一层薄薄的湿润的白色粉末。
红薯淀粉。这是让炸物酥脆的关键。
接着,我将面粉和这来之不易的红薯淀粉以大约三比一的比例混合。没有泡打粉,我就让阿牛去鸡窝里掏了两个鸡蛋,只取蛋清,用三根筷子朝着一个方向疯狂搅打。在阿牛手臂都快抽筋的时候,一碗绵密洁白的蛋白霜出现了。
张伯看得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问:“少……少爷,这是……这是要做什么神仙吃食?”
“神仙不吃,给外面那个阎王吃的。”我淡淡地回答,将打发的蛋清分次加入混合粉中,用少量盐水调和,制成一种半流动的糊状物。这就是炸鸡的“盔甲”。
鸡块已经斩好,我用粗盐和花椒简单地给鸡块做了个“**”,去除腥味,也让它有个基础的底味。
万事俱备,只欠“油炸”。
我让张伯把大锅刷洗干净,倒入了大半锅浑浊的菜籽油。古代的油没有经过精炼,有股很重的生油味。我丢了几段葱白进去,慢慢加热,用葱香来中和油的异味。
“火要旺!烧到油面冒青烟!”我指挥着阿牛拉动风箱。
控制油温是炸鸡成败的关键。我没有温度计,只能依靠最原始的经验。我用筷子蘸了一点面糊滴入油锅,“刺啦”一声,面糊迅速浮起,周围泛起细密的泡沫。
温度够了。
“转小火,保持住!”我喝道。
我将腌好的鸡块,均匀地裹上那层特制的面糊,然后一块一块地,沿着锅边小心翼翼地滑入油锅。
“滋啦啦啦——”
鸡块入锅的瞬间,美妙的声音响起,金黄色的气泡翻涌,浓郁的香气开始在整个厨房里弥漫。这股香气,不是单一的肉香或油香,而是一种混合了麦香、油脂香和肉香的,极具侵略性的复合型香味。
一直冷眼旁观的胡万金,鼻子下意识地抽动了两下,喉结滚动,咽了口唾沫。
我全神贯注地盯着油锅,用长筷子轻轻拨动鸡块,让它们受热均匀。大约炸了四五分钟,鸡块表面呈现出诱人的淡金色,我立刻指挥张伯:“捞出来!”
“少爷,这……这还没熟透吧?”张伯迟疑道。
“听我的,捞出来!”
鸡块被捞出,放在一个竹制的沥水笊篱上。厨房里的香气更浓了,阿牛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现在,开大火!把油烧到最热,直到开始剧烈冒烟!”我下达了第二道指令。
这是现代炸鸡技术的精髓——复炸。第一次低温炸熟,将内部的水分逼出;第二次高温复炸,瞬间蒸发掉表皮的水分,形成一层坚硬酥脆的外壳,同时还能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达到外酥里嫩、香而不腻的至高境界。
这个原理,对于张伯和胡万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在他们困惑不解的目光中,油锅里的油开始剧烈翻滚,青烟直冒。
“就是现在!”
我将所有鸡块一股脑地倒回锅中。
“轰!”
滚油与鸡块再次相遇,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爆响!金色的鸡块在油锅里疯狂翻滚,颜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淡金色,变成了璀璨夺目的金黄色!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十秒。
“捞!”
当金黄的鸡块再次被捞出,与空气接触的瞬间,它们的外壳发出了细微而清脆的“咔咔”声,仿佛在歌唱。那颜色,金黄得没有一丝杂色,宛如黄金铸就;那香气,霸道得不讲道理,钻进每一个人的鼻孔,疯狂地撩拨着他们的食欲。
我找来一个还算干净的粗瓷盘,将炸鸡堆成一座小山。最后,我将仅剩的几根小葱切成葱花,随意地撒在上面。绿色的葱花点缀在金黄的鸡块上,瞬间让这道菜的卖相提升了一个档次。
“胡掌柜,请用。”
我将盘子端到胡万金面前。他死死地盯着盘子里的炸鸡,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他甚至没有用筷子,直接伸出肥硕的手,捏起一块。
“小心烫。”我提醒了一句。
他仿佛没听见,直接将那块滚烫的炸鸡送进嘴里。
“咔嚓!”
一声清脆得如同春雷般的声响,在寂静的厨房里炸开。
胡万金的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一样大。他整个人都僵住了,咀嚼的动作也停了下来,嘴巴里塞着那块鸡,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混杂着迷茫、震惊、狂喜的复杂表情。
外壳的酥脆超出了他的想象,牙齿咬下去的瞬间,那层“黄金甲”应声碎裂。紧接着,是内里滚烫鲜嫩的鸡肉,饱含的肉汁在口腔里猛地爆开,那股鲜美的暖流瞬间席卷了他的整个味蕾。
简单的咸香,纯粹的肉香,被那极致的酥脆口感无限放大。没有复杂的调味,却比他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都要来得直接,来得震撼!
“咔嚓……咔嚓……”
胡万金开始疯狂地咀嚼,一块吃完,又迫不及待地抓起第二块、第三块……他吃得满嘴流油,完全忘记了自己“胡扒皮”的威严和体面,像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难民。
四个打手,还有张伯和阿牛,全都看傻了,喉咙里不自觉地发出“咕咚”的吞咽声。
很快,一整盘炸鸡被他风卷残云般地消灭干净,连盘底的葱花和碎屑都被他用手指蘸着吃得一干二净。
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心满意足的饱嗝,用油腻的袖子擦了擦嘴,这才抬起头,用一种全新的、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良久,他开口了,声音有些嘶哑:“这……这是什么菜?”
“黄金脆皮鸡。”我平静地报出我临时起的名字。
“黄金脆皮鸡……”他喃喃地重复着,眼神里闪烁着精明的光芒,“好一个黄金脆皮鸡!林轩,你小子……藏得够深啊!”
我心中一动,知道转机来了。“胡掌柜,现在,我们可以谈谈那三天之约了吗?”
胡万金缓缓站起身,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在厨房里踱了两步,最后停在我面前,一双小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仿佛要将我里里外外都看穿。
他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那笑容里带着一丝不怀好意。
“三天太久了。”他说。
我的心猛地一沉。
“我给你一个新的选择。”胡万金伸出两根手指,语气变得阴冷而又充满诱惑,“两天后,是县太爷五十寿辰,府上正在招揽能做新奇菜式的厨子。你,跟我去县衙。只要这道‘黄金脆皮鸡’能让县太爷满意,你欠我的一百二十两,一笔勾销!”
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信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如坠冰窟。
“可若是县太爷有半点不满意……”他顿了顿,凑到我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阴森森地说道,“我就告诉他,你这道菜的方子,是从他府上偷的。到时候,你偷的就不是方子了,而是你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