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玫瑰:总裁的白月光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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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辞职信递过去时,林疏正把玩着一枚古董打火机。她抬起眼皮扫了一眼,

指节在信纸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两下,语气带着点漫不经心:“想散心?行啊,给你放长假,

玩够了回来就是。”我没应声,目光贪婪地在她脸上流连,从英挺的眉骨到紧抿的薄唇,

最后也只低低“嗯”了一声。她不知道,我回不来了。在她戴上那枚象征婚约的戒指时,

我脑内的倒计时就已启动——冰冷的声音告诉我,她若不嫁我,我将被彻底抹除。几天后,

在一场衣香鬓影的顶奢晚宴上,林疏揽着我的肩,向满场名流举杯,

笑容得体又透着不容置疑的分量:“这是我弟弟,顾言。她最近想出去看看世界,

劳烦各位多关照。”头顶巨大的水晶吊灯倾泻下雪亮的光,落在她线条分明的侧脸,

镀上一层疏离的金边。作为朋友,她做得无可指摘。只有我自己知道,

心底那份翻涌的、见不得光的妄念,是何等卑劣。系统将我抛进这个世界时,

林疏还是林家那个被边缘化的私生女,守着些家族看不上的小产业,在权力的泥潭外挣扎。

我去应聘她的助理。入职那天,她叼着烟,腿架在斑驳的办公桌上,

语气是毫不掩饰的轻嘲:“另谋高就吧,跟着我喝西北风?”我没看她,

弯腰拾起被她拂落一地的文件,码放整齐。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路是人踩出来的。

林总,您将来,必定是能搅动风云的人物。”她夹烟的手顿住了,

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定定锁住我,很久没说话。走出办公室,隔着磨砂玻璃,

我看到她仰靠在椅背上,失神地盯着天花板。那一刻,她眼里的迷惘和无助,

像个迷路的孩子,毫无防备地撞进我心里。整整十年,那个画面从未褪色。她的订婚宴上,

我被安排在紧邻主桌的位置。新娘曳地的洁白裙摆几乎扫过我的鞋尖,

甚至能看清她指间那枚鸽子蛋钻石含蓄又凌厉的反光。林疏和那位苏先生,

是再纯粹不过的利益结合。她把我放在这个位置,代表着她认可的地位,

就像她在晚宴上宣告的那样——“我弟弟”。她心里永远有我一席之地,可惜,无关风月。

系统冰冷的声音在颅内盘旋:【去求她!她一定会答应嫁你!】我扯了扯嘴角:【爱不爱,

嫁不嫁,是她的自由。十年相伴,不等于她欠我一场婚姻。

】我不屑用所谓的“付出”去绑架人心。【滴——】刺耳的警报声后,

视野里炸开一串猩红的数字:30天。我的生命,开始倒数。我以旅行为由,递上了辞呈。

她捏着那张薄纸反复看了几遍,最终疲惫地按了按眉心:“说了是放假。去玩吧,

玩痛快了再回来。”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关切。或许是我脸色太难看,白得近乎透明,

她语气又软了几分:“这些年辛苦了,好好歇歇。位子,永远给你留着。”“好。

”我扯出一个笑。她站起身走过来,微凉的指尖触碰到我的脸颊,轻轻叹了口气:“又瘦了。

”那温和下来的声线,几乎要将我溺毙,“一个人在外,记得按时吃饭。

”喉咙里的腥甜翻涌上来,我强忍着咽下,含糊应着。走出那栋熟悉的写字楼,

系统不解地问:【你为什么认定她不喜欢你?她对你明明……】我捂住嘴咳了两声,

摊开掌心,一抹刺目的红晕开在纸巾上。抬眼望向车窗外飞逝的街景,

远处似乎有星点灯火:【我去大理。听说那里很美,开满玫瑰。】曾经和她一起跑业务,

寒冬腊月被合作方拒之门外。我俩挤在一个破桥洞里,冻得牙齿打颤,

只能死死搂住对方汲取一点可怜的温度。她冰凉的唇瓣几乎贴着我耳廓,

咬牙切齿地承诺:“顾言,等老娘翻了身,绝不负你!带你吃香的喝辣的,横着走!

”脸上强撑的笑意一点点消散,心口像被塞满了未熟的青梅,又酸又涩。真遗憾啊,

那么喜欢玫瑰,快死了,却连一朵像样的红玫瑰都没收到过。蜷缩在硬座车厢角落,

眼眶酸胀得厉害。想着到了大理,一定要给自己买一大捧最艳俗的红玫瑰,看一眼,

就能点亮灰败的心。在大理火车站刚出来,就看见一个局促的女孩,穿着不合身的旧西装,

高举着写有我名字的纸牌。我愣了愣走过去。她自我介绍是本地一家工艺品厂老板的助理,

那老板,是林疏早些年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供货商。“林总特意交代,务必照顾好您。

”林疏和大理这边的业务联系少得可怜,特意找人,恐怕费了不少周折。

我静静看了女孩几秒,婉拒:“不用了,我想一个人走走。”“顾先生,您放心,

我……”“别告诉她。”我微笑着打断她,“就说我玩得很好,很开心。”最后三十天,

我不想再沾上她的任何气息。我在古城边找了个小酒吧住下。循规蹈矩了两辈子,临了,

也想尝尝醉生梦死的滋味。白天酒吧冷清,我裹着披肩在石板路上闲逛。走进一家老照相馆,

想给自己留张像。让师傅修图时白一点,好看一点。照片里,我唇角弯着,眼神温柔。

拿到那张精心装裱的黑白照,我把它小心抱在胸前,在摄影师不解的目光里,

摇摇晃晃走出门。前世死得仓促,一辆飞驰的货车终结了一切。如今能预知终点,

提前备好一切,竟有种荒诞的“从容”。夜里,酒吧喧闹起来。

劣质鸡尾酒的甜腻香气混杂着震耳欲聋的鼓点。我随着人潮扭动,肢体偶尔擦过陌生的温度,

或被陌生的手臂揽过腰肢。我扭头对那人笑一笑,继续沉沦,不知今夕何夕。这一个月,

我做了许多从前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放纵过,也厌倦了。最后几天,

只是躺在客栈阳台的摇椅上,望着苍山洱海,安静地等待终局。林疏中间打来过电话。

她声音温和,问我玩得可好。我刚要开口,听筒那边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

带着点亲昵的抱怨:“给谁打电话呢?都不理我。”“苏灿!”林疏的声音透出些许无奈。

接着是那个男人低低的笑。血液骤然冻结,又在心跳失序的几秒后,才重新艰难地流动。

“挺好的。”我听见自己平静地回答。电话挂得匆忙。我握着手机,

怔怔望着眼前被风吹皱的碧波。订婚之前,她们素不相识。才半个多月……我曾听说,

命中注定的两个人,初见便会心动,三日定情,七日缠绵。从前不信,如今这冰冷的现实,

由不得我不认。身体衰败得很快,像一盏熬干了油的灯。

几乎能清晰感觉到生命力正从指尖一点点抽离,血液在皮下奔流,却只带来刺骨的寒意。

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啸着痛苦。酒吧往东五十米,有座古朴的石桥。桥栏边种满了红玫瑰,

在高原的风里摇曳,浓烈的香气几乎有了实体。桥下是湍急的河水,卷着零落的花瓣,

奔向未知的黑暗。这里是我为自己选的终点。我不想躺在惨白的病房里,浑身插满管子,

孤独地咽下最后一口气。那天,我收到了林疏寄来的包裹。精致的紫色烫金盒子里,

是包装华丽的喜糖,一张印着她和苏灿名字的红色请柬静静躺在最上面。盒子里,

塞满了昂贵的进口黑巧。我擦掉嘴角渗出的血丝,撕开一颗糖纸,

就着口腔里未散尽的铁锈味,将巧克力含进嘴里。苦,极致的苦,混着血液的微咸。

第一次陪她通宵赶标书,低血糖犯了,头晕目眩。

她从抽屉里抓出一大把五彩缤纷的糖果:“垫两口,别熬坏了。”我摇头:“习惯了,

不吃甜的。”她黑沉的眸子盯着我看了半晌,嗤笑一声:“毛病。”过了几天,

却让朋友从国外捎回一大盒黑巧,推到我面前:“喏,这个能减肥。饿了别硬扛。

”紫色烫金的包装纸上,映着她专注工作的侧脸。那是我十年记忆里,

最鲜活、最滚烫的烙印。那一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

我真实地“活”过——有人在意我的死活,有人关心我的冷暖,我有了喜怒哀乐,

不再是系统操控下,只能走向既定结局的提线木偶。倒计时第八天,

林疏的助理陈默打来电话。这个跟了她七年、也曾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年轻人,

语气恭敬又带着点试探:“顾哥,您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有些工作交接……”我抓起一把客栈窗台上的干花,随手扬向湛蓝的天空,

声音懒散:“回不去了。让林总安排人接手吧。”“顾哥……”陈默的声音透着为难,

“您…是不打算回来了?”“嗯。”我顿了顿,“先别告诉林疏。”话在舌尖滚了滚,

最终只化作一声轻叹,“一周后我会给你发封邮件,按邮件上说的办。”我放柔了声音,

“陈默,以后…加油干。要是哪天结婚了,记得烧张喜帖告诉我。”意识到不妥,我住了口,

只重复道,“加油啊。”或许是濒死的预兆,这些天总梦见前世。

梦见那个将我带到世上的男人,他穿着挺括的西装,身段风流,像古画里走出的倜傥公子,

与后来病床上形销骨立、枯槁如柴的模样判若两人。他痴恋了一辈子的女人,

那个让他甘愿背负骂名、抛妻弃子也要追随的女人,最终连他病床前一步都未踏足。

哪怕他打了无数电话,声音嘶哑地痛哭哀求,也只换来一句冰冷的诅咒:“你该死!

跟你那野种儿子一块去死吧!活着也是祸害!”他说这话时,我正坐在床边削苹果。

刀锋一偏,割在苍白的指腹上,鲜血涌出,又被我面无表情地擦掉。他哭得撕心裂肺。

我静静看着,只觉得无比可笑。下楼想重新买苹果。刚走到马路边,红灯刺眼,

一辆失控的货车轰鸣着撞飞了我。意识消散前,脑子里最后闪过的念头是:连我也不要他了,

那个男人,该怎么活?倒计时第三天,身体竟离奇地涌起一股力气。我仔细抹了发胶,

涂了层薄薄的唇彩,裹上那条长长的羊毛披肩,漫无目的地在湿漉漉的青石板路上游荡。

路过一个糖人摊子,扎着羊角辫的小男孩眼巴巴瞅着,小手使劲拽她母亲的衣角。

那女人面容憔悴,弯下腰轻声哄:“乖,省点钱,爸爸还要吃药呢。

”心口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我走过去,买了个憨态可掬的熊猫糖人,塞进男孩手里。

孩子怯生生仰起小脸,奶声奶气地喊了声:“谢谢哥哥。”女人慌乱地连声道谢。

我目送她们瘦小的背影消失在人流里,逛得有些乏了,想折返客栈。刚转身,

目光扫过小镇**大楼那排灰白色的石阶,心猛地一沉——台阶上站着的,

正是此刻我最不想遇见的人,陈默。她看到我,眼睛一亮,快步冲下来:“顾哥!

可算找到您了!林总在里面,我带您……”我打断她,声音有些干涩:“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有个产业论坛,林总受邀出席。”陈默解释完,又急切地问,“顾哥,您住哪家客栈?

我查遍了镇上的住宿登记,都没……”“陈默,”我裹紧披肩,打断她,声音疲惫,

“能不能……别告诉她你在这里见过我?”“不告诉谁?

”一个熟悉的、平静无波的声音自身后**来,像冰锥扎进耳膜。全身的血液似乎瞬间停滞,

又在心脏艰难泵动下重新回暖,带来一阵虚假的、回光返照般的暖意。我僵在原地,

慢慢抬起头。林疏站在几级台阶之上。一个月不见,她依旧一丝不苟,

昂贵的定制西装工作裙勾勒出挺拔身形,黑色高跟鞋擦得锃亮,领带打得一丝不苟,

是常年浸淫在权力中心淬炼出的光鲜与威压。她垂眸看着我,

眉头习惯性蹙起:“怎么瘦成这样?没好好吃饭?”“水土不服。”我摇头。“去医院看过?

”“不用,挺好。”她抬手,似乎想揉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偏头躲开。

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瞬,若无其事地收回,**裤兜。“打算什么时候回?

”她语气寻常得像在问天气。“过两天吧,”我垂下眼睫,盯着石板缝里钻出的青苔,

“挺喜欢这,想多待几天。”她微微颔首:“嗯,放松放松也好。”像是想到什么,

她眼底掠过一丝极淡的、不易察觉的柔和,“等回去了,我和你姐夫……请你吃饭。

”特意咬重的“姐夫”二字,像细针扎进皮肉。风裹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拂过。我喜欢玫瑰,

因为那个男人在她最得意张扬的年岁,总爱在鬓边簪一朵红得滴血的玫瑰。

也因为那年林疏初掌柳家实权,众目睽睽之下,

她径直走向她大姐精心养护的那盆卡罗拉红玫瑰,掐下开得最盛的一朵。她斜倚着红木桌案,

眉梢眼角都是张扬的笑意,冲我招手:“顾言,过来。”然后,

将那朵带着露珠的、滚烫的红玫瑰,不容置疑地、带着某种昭告意味地,放进我掌心。

那一刻,心底滋生的妄念,如野草燎原。我扯动嘴角,把披肩裹得更紧,

声音轻得像叹息:“您呢?在这边待多久?”“三天。”她迈步走下台阶,不顾我的闪躲,

抬手直接贴上我的额头。她指尖带着薄茧,微凉。紧接着,她的眉峰锁得更紧:“真没事?

怎么这么冰?”“没事。”我再次摇头。她盯着我看了几秒,语气沉下去,

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回京都后,做个全身检查。”我没应声,也无力反驳。

她忽然伸手拉住我的手腕,力道不大,却带着掌控的意味,

示意我坐在旁边一块光滑的石墩上:“先歇会儿。一会儿……带我去逛逛?你最熟这儿了。

”混沌的脑子刚勉强拼凑出一个告辞的借口,就被她带着笑意的话堵了回去:“怎么?

不乐意给我当回导游?”那熟稔又带着点亲昵的语气,像无形的网,

将我重新拖回窒息的泥沼。我几乎是慌乱地挣开她的手,后退一步站定,

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直接暴露在高原炽烈的日光下。“林疏,”我抬起头,

直视她那双深邃得能吸走魂魄的眼睛,“你结婚了。我们不该这样。

”她身形几不可察地一僵,脸上那点伪装的温和瞬间淡去,

显出惯有的冷硬底色:“不管我结没结婚,顾言,你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我突兀地截断她,唇边弯起一个极淡、极冷的弧度,“永远都是?没有血缘,

也没有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的人?”成年人的世界,哪里容得下如此天真又如此残忍的并列?

我仰着头,看着她那张英俊依旧、此刻却显得格外陌生的脸,长久压抑的东西终于冲破堤防。

我问她,声音很轻,却像投入死水的石子:“林疏,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空气骤然凝固。林疏知道。她当然知道。我不是高明的演员,眼里的热望藏不住,

下意识的靠近藏不住,那些欲言又止和深夜独自对着她办公室方向点燃的烟,都藏不住。

十年,点点滴滴,早已汇成汹涌的暗河。她的手指无意识地蜷缩了一下,喉结滚动,

最终只是沉默。那双总是运筹帷幄的眼睛里,第一次清晰地映出我的身影,

带着一丝狼狈的闪躲。“既然知道,”我看着她,声音平静得像陈述一个与己无关的事实,

“林疏,请你以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了。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歇一歇,

忘了这些不该有的心思,行吗?”她走了。带着一身沉郁的低气压,

背影在熙攘的游客中显得格格不入。空旷的街道只剩下裹着玫瑰香的风,和远处孩子的喧闹。

喉咙里的腥甜再次翻涌上来,**在冰凉的墙壁上,

感受着身体里那份虚假的力气正飞速流逝。我骗了她。我不想忘记。

这份卑劣的、无望的、几乎耗尽我全部生命的情愫,是我在这陌生冰冷的世界里,

唯一能抓住的、证明自己还是个“人”而非“工具”的东西。它像一根刺,扎在心上,

提醒我还活着,还在痛。林疏会嫁我吗?我几乎能想象她此刻在权衡:利益的天平,

体面的婚姻,和她那点被依赖惯出来的、名为“最重要”的占有欲……我甚至恶质地想,

等我死了,她那张永远冷静自持的脸上,会出现怎样精彩的表情?悔恨?痛苦?

或是午夜梦回时,被那点求而不得啃噬的煎熬?这不算报复。我不恨她。

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像从未存在过。林疏走后,

空气里那股无形的压力似乎才缓缓散去。**着冰冷的石墙,像被抽干了所有力气。

喉咙里的腥甜顽固地往上涌,又被我一次次面无表情地咽回去。我骗了她。什么忘了情?

这深入骨髓的爱与妄念,是我在这冰冷异世唯一能证明自己“活着”的东西。它像一道烙印,

灼痛却真实。倒计时最后两天,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尽。我裹着厚重的大衣,

蹲在桥边那片怒放的红玫瑰丛里,费力地挥动锄头掘土。泥土潮湿冰冷,

每一下都耗费着所剩无几的力气。沾满泥巴的锄头被人轻轻拍了拍。是酒吧老板的女儿,

叫阿月。十七八岁的年纪,皮肤像高原的云朵一样干净透亮,笑起来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

眼神清澈得不染尘埃。我不想给这样的纯净染上阴霾,扔下锄头,撑着膝盖,

几乎耗尽力气才勉强站直,不动声色地退后几步拉开距离:“有事?”她有些无措,

伸出的手臂上托着一个冒着热气的油纸包:“看你起得早,还没吃早饭吧?我买的,

给……”“谢谢。”我打断她,声音平静无波,“不用了。”“吃点吧,”她往前递了递,

带着少女特有的固执,“不吃对身体不好。”“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我看着她的眼睛,

语气斩钉截铁,“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别人了。”弯腰从身旁的花丛里,

摘下一朵开得最盛的红玫瑰,低头,仔细地、一根根拔掉茎杆上尖锐的刺。动作很慢,

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仪式感。最后,我轻声说:“离我远一点吧,对你好,对我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