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老板六年,他终于被我焐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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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咱俩还是拉倒吧。」隔壁卡座里的大姐突然拍了桌子,「我觉得……咱俩压根不搭。」

我耳朵「唰」地竖成雷达,**跟装了滑轮似的往那边挪,

偷偷从座位靠背边探出去半个脑袋,感觉像只探头探脑的小松鼠。不敢大动干戈,

就露个半张脸。我刚好能瞅见大姐的侧背影,还有对面男人按在桌上的手。

那大哥微微前屈上身,目光直直落在桌面上,食指轻轻「哒哒哒」敲着桌子。他保持着沉默,

好久,我都替他着急。终于,他抬起头,慢悠悠开口:「你和那位健身小哥,最近还挺好?」

大姐浑身一哆嗦,我脑补她脸上的表情肯定跟调色盘似的精彩。俩人又陷入死寂,

过了半天大姐「噌」地站起来,声音带着哭腔又有点火大:「叶方松!你这人真是,

给别人留条活路不行,给自己留台阶也不会!」她抹着眼睛往外走,

「好歹我也曾对你上心过啊!」大姐一跑,我听见叶方松低低地笑了声,

带着点自嘲:「你以为我没有吗?」哦豁,原来这大佬也会失恋啊!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么优秀的人,居然也会为情所困,跟普通人似的闹心。我看得太入神,脑袋越伸越长,

半个身子都快横到人家桌前了——他脸上淡定得跟没事儿人一样,但身体崩得紧紧的,

双手把咖啡杯攥得死紧,仿佛那杯子欠了他几百万。啧啧,典型的嘴硬心软不会表达。

我心里嘀咕:这么活着不累吗?跟个闷葫芦似的。可能是我眼神太炽热,

跟小太阳似的烤着他,叶方松突然抬头,我俩眼神对上了。我愣了0.5秒,

立马堆起满脸假笑,挥挥手:「哎呀妈呀,这么巧!」叶方松眉头一拧,跟见了鬼似的,

二话不说起身就溜。我赶紧起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去。出了咖啡厅,

外面太阳好得晃眼,路边柳树都抽绿芽了,春意浓得化不开。叶方松大步流星往前走,

我一路小跑才跟上,气喘吁吁喊:「松叔!天儿这么暖和,跑这么快不怕出汗啊?

慢点慢点……」我顺嘴补了句,「难怪你女朋友跑了,这么不懂得劳逸结合,太不体贴啦!」

这话一出,叶方松「嘎」地刹住脚,我差点撞到他背上。我笑嘻嘻地停下:「不过没事儿,

你前女友肯定是缺安全感才跑路的。我可不一样,安全感多到溢出来,

绝对不会给你戴绿帽子!」叶方松斜睨我一眼,

语气里全是嫌弃:「你倒是挺会抓时机推销自己。」我厚着脸皮嘿嘿笑:「那可不!

我喜欢你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不得抓紧机会表忠心?以前你有对象,

我不跟人抢是礼貌,可刚才我亲眼看见你恢复单身啦!以后我追你,那可是名正言顺!」

换平时,叶方松早把我当空气了。但今天他心情估计糟透了,

脸黑得跟锅底似的:「没兴趣陪你过家家。」我依旧笑眯眯地盯着他:「松叔,我是认真的!

」「你再长十岁,我就信你是认真的。」叶方松转身就走,

压根没看见我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下来,跟泄了气的气球似的。我搓着手指头,

嘴角委屈地往下撇,小声嘟囔:「十岁而已……又不是差了一个世纪。」说起这十岁时差,

还得回溯到六年前。我十六岁那年,他二十六,作为我市的青年创业才俊来我们高中演讲。

那会儿我爸妈刚离婚,我正叛逆得想背着书包闯江湖。结果在学校老杨树下,春风一吹,

他站在台上讲梦想讲未来,声音好听得像电台主播,一下子就把我这颗叛逆的心给俘获了。

从崇拜到喜欢,一晃就是六年。我跟着他的脚步,考他读过的大学,学他学过的专业,

毕业拼了老命挤进他的公司,成了他手下的小员工,

然后鼓起勇气告白——这一路走得跟闯关似的,难是难了点,但我觉得值!

叶方松像一个双面人,遇到和工作相关的事,思维敏捷,

侃侃而谈;工作之外生活中却是另一个面孔,像个闷包,不多言语,惜字如金。

我每天都加班到半夜,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一个二十二岁的小姑娘,

谁不想打扮得漂漂亮亮去逛街追剧?还不是因为叶方松天天加班,半夜空荡荡的电梯,

是我们唯一能独处的机会。九点整,我泡了杯热茶端去他办公室,这是我入职后的保留节目。

刚开始他还挺领情,说喝口热茶胃里舒服,结果自从我表白后,

这茶每天都从冒热气放到凉透,他一口都不碰。失望肯定有,但我想:万一哪天他想喝了呢?

至少伸手就能拿到,知道我一直都在。轻轻敲门进去,叶方松正站在窗边打电话,

望着楼下的车水马龙。我刚把茶杯放他手边,就听见他说:「随便订个餐厅,明晚我过去。」

我手一抖,热茶溅出来,烫得我「嘶」了一声,手腕立马红了一片。叶方松瞥了一眼,

脸上没什么表情,跟看了个小虫子似的。我忍着疼把杯子放稳,轻手轻脚退出去,

跟个隐形人似的。回到工位上,我盯着通红的手腕发呆,直到他办公室的灯灭了,

才猛地回过神。进了电梯,看着数字一层层往下跳,我终于憋不住了:「松叔,

你要去相亲啊?」「谢**,这与你无关。」他语气冷冰冰的。

我撅着嘴不服气:「相亲就相亲,反正我会去捣乱的!」叶方松这才正眼瞧我,

一脸「你也配」的嫌弃:「你?凭什么?」我一下子愣住了——对啊,凭什么呢?

他连让我追求的机会都没给,我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喜欢一个人明明是我自己的事,

可到了他这儿,连表达的权利都变得可笑。电梯门开了,我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尖,

等他转身要走,才小声说:「因为我喜欢你啊……」「这么轻易说出口的喜欢,你自己信吗?

」叶方松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电梯门缓缓合上,把我关在里面。

我紧紧攥着被烫伤的手,疼得麻木了都没感觉。电梯壁映出我没精打采的脸,

我小声呢喃:「其实……一点都不轻易啊。」怎么会轻易呢?六年的暗恋,

从青涩的少女追到职场新人,把心事摊开在他面前,像个等着被评判的小孩,

一边害怕被拒绝,一边又抱着一丝希望,每次失望而归,

却还是忍不住想靠近他——这份喜欢,重得我快扛不住了啊。02第二天,

叶方松还真去相亲了——而我,也真就扛着「捣乱大旗」杀过去了。

对面坐着个一看就特端庄的大家闺秀,

结果被我一会儿胡搅蛮缠说「姐姐你这耳环跟我家狗项圈撞款了」,

一会儿捂着脸假哭「松叔你怎么能忘了我们的海誓山盟」,两下就给整懵了,

拎着包逃得比兔子还快。我立马凑到叶方松身边坐下,一边抹着压根没几滴的眼泪,

一边装模作样叹气:「松叔,我真没瞎闹!我帮你考察过了,

这姑娘跟你压根不搭——她也太文静了,你们俩凑一块儿,估计十年都说不上十句话,

比俩石像还闷!」说得跟真事儿似的,好像我真是为他着想,不是单纯想搅黄他相亲似的。

叶方松闷头喝咖啡,半天才冷冰冰甩来一句:「隔天还有几个,你一并帮我打发了吧。」

其实叶方松也烦相亲,要不是家里催得紧,他才懒得应付这些。他这人就是这样,看着冷,

一旦动了心就栽得深,上次跟前女友那事儿,他是真上心了,所以被背叛才那么难受。

可偏偏他又爱装硬汉,再疼也憋着,跟把眼泪往肚子里咽似的,在外人面前永远端着架子。

现在他本来就不想碰感情,刚好冒出我这么个愿意当「挡箭牌」的,自然乐得省心。

我还以为自己得了「特殊待遇」,立马点头如捣蒜,接下来几天跟开了挂似的,

花样翻新地搅黄了叶方松好几场相亲。他一句谢谢没有,我倒美得不行,

觉得我俩的距离总算近了点。直到有一天,相亲对象是个说话柔柔糯糯的姑娘。

叶方松跟人点头坐下,眼睛却老往餐厅门口瞟——往常这时候,谢迪早咋咋呼呼冲进来了,

但今天居然没动静。没了谢迪的捣乱,这场相亲无聊得让人想打哈欠。

看着姑娘客客气气地聊天气聊工作,叶方松突然琢磨:谢迪那丫头说的好像也没毛病,

这姑娘是挺好,就是跟自己一样闷,俩闷葫芦凑一块儿,日子不得淡出鸟来?

他猛地反应过来:自己居然习惯了谢迪的吵闹,她没来,还挺想念?这念头刚冒出来,

叶方松自己都吓了一跳。那丫头今天干啥去了?不会是路上出事儿了吧?越想越担心,

叶方松「腾」地站起来:「不好意思,公司出了点儿状况,我先走了。」不管姑娘一脸诧异,

抓着外套就往外冲。他哪儿知道,我正闹心呢——我妈再婚,我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婚礼前一天,我妈才吞吞吐吐跟我说这事儿,连请柬都没给我,就因为男方家有点小钱,

怕我去「分好处」。我也懂我妈的难处,只能说「我就不去了」。婚礼当天,

我站在酒店楼下,盯着那红得刺眼的「囍」字看了半天,最后还是蔫蔫地走了。

晚上部门聚餐,我没控制住,喝高了。同事要送我,我死活不让,自己打了个车,

却没回出租屋,反而奔着公司去了。刚下出租车,就瞅见叶方松的车停在路边。

他隔着车窗看着我,估计是看我走路跟踩棉花似的,一步三晃。我平时最恨穿高跟鞋,

要不是工作要求,打死我都**——现在喝了酒,更是原形毕露,上公司台阶时,「啪叽」

一下摔了个四脚朝天。叶方松估计在车里憋笑呢,可看我半天没爬起来,又怕我摔出事儿,

赶紧下车过来。结果还没等他走近,我翻过身就躺在台阶上呵呵傻笑,笑得没心没肺的。

可笑着笑着,嘴角就往下垮,笑声也变得干巴巴的,那张又哭又笑的脸,看着别提多委屈了。

在叶方松眼里,我一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就算跟他对着干,也总挂着笑,

那笑容亮得晃眼。他从没见过我这副模样,估计心里也抓麻。叶方松走到我跟前,

忽然皱了皱眉,估计是闻到了我身上的酒味儿,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脸:「喝了多少?」

我晃了晃两根手指头。叶方松嗤笑:「两瓶啤酒就醉成这样,真有出息。」我立马皱起眉,

大着舌头纠正:「是、是白的!」叶方松瞬间不说话了。他把我拉起来,

又问:「还记得住哪儿不?」我眨巴着眼睛想了半天,

突然蔫了:「我哪儿知道住哪儿啊……」眼泪突然就下来了,「老爸一个家,老妈一个家,

就我没家……」叶方松愣了——他一直以为我是在蜜罐里长大的,有爸妈疼,

所以才敢这么大胆,连老板都敢追。可今天才知道我的日子,也没那么好过。

「那你想住哪儿?」他换了个语气,没那么冷了。我沉默了半天,突然拽住他的手,

眼神亮晶晶的:「住松叔那儿。」叶方松立马皱眉:「我送你去酒店。」我却笑了,

笑得有点傻:「我就知道……松叔不喜欢我。」我拉着他的手晃啊晃,跟个撒娇的小孩似的,

「可我喜欢松叔啊,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两个字说了一遍又一遍,

好像多重复几次,这份心意就能传进他心里似的。叶方松看着我醉得通红的脸,

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问我:「为什么喜欢我?」「不知道啊。」我耷拉着脑袋,

声音软乎乎的,「喜欢六年了,好像……早就成习惯了。」叶方松明显愣了一下。六年!

那时候我十六岁啊!估计他绞尽脑汁也不会想明白,他六年前啥时候「招惹」

过我这么个小姑娘。03「你推荐的书我都翻烂了,你每回演讲我都挤前排,

你做过的事我照着学……到底是敬佩还是喜欢,我也说不清,反正就是认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