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诗涵为她的老板江丰烨写过一百封情书。
前九十九封被江丰烨利用,把苏诗涵送到了他仇敌的床上。
第一百封,换来了捅进苏诗涵心口最深处的一把刀。
刀锋尖锐,血液飞溅。
染红了苏诗涵满心欢喜、一笔一划写下的字迹:
【江丰烨,现在你愿意娶我吗?】
江丰烨看着情书上堪称可笑的话语,嗤笑一声:
“娶?你不过是我亲手养大的一条狗,用得最顺手的一把刀而已。”
苏诗涵脸色惨白,看着穿过胸膛的那把刀,蓦然想起十年前江丰烨正是用这把刀救下她。
那一年,苏诗涵八岁,养父母被人杀害,她流落北境成为在荒漠中挣扎求生的一头“小狼”。
而江丰烨十八岁,是刚站稳脚跟的淮南帮新任老大。
苏诗涵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她被一头大狼扑在身下撕咬。
是江丰烨用这把刀杀死了那头狼,救下了她。
她还记得狼血滴在她脸上的温热,记得烈风刮起掺杂着血腥味的沙砾,更加不会忘记那张冷峻的脸庞和淡漠的眼。
后来,苏诗涵被江丰烨带回了淮南帮。
十年来,苏诗涵跟着江丰烨出生入死,为他完成每一个刀尖舔血的任务。
她被赋予了“T”的代号,成了江丰烨最亲密最信任的人。
苏诗涵从未想过有一天,这把被她视为救赎的刀,也会这样利落地捅进她的身体。
可苏诗涵还是忍着剧痛,倔强地将这封带血的情书递到江丰烨眼前。
江丰烨答应过她,只要她完成一百个任务,写满一百封情书,就会和她在一起。
苏诗涵赤红着眼,近乎偏执地看着江丰烨。
可江丰烨只是拂开那封情书,又朝苏诗涵胸膛捅了一刀。
血液不断从苏诗涵口中溢出,她终于支撑不住重重跌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