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啊,他说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许。
再后来我们毕业,我出来创业。
他继续读研,一路到副教授。
这个过程,大半的资金是我出的。
他从一个小镇做题家达到了一个很多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在他们的老家,一个十八线小城镇,早已是知名人物。
当了一辈子农民的父母,成了人人称赞艳羡的对象。
他说我是他命中的贵人。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房子越换越大,还有了女儿。
为了照顾女儿,我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
专注打理好这个小家。
而现在,他开始嫌弃我了。
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和那个参照物到了哪一步,只能判断大概是还在暧昧阶段。
没有证据,我暂时什么都做不了。
但我有钱,有时间,不怕陪他慢慢玩。
俞怀瑾依旧一丝不苟,发型,衬衫,没有一丝凌乱褶皱。
身上也没有不该有的味道。
他还是那个一心钻研学术的俞教授。
只是那天之后,晚饭后的洗碗任务由他负责。
依旧是很平常的一天,因为公司一个收购方案,我要找一本法律相关的书。
在书房找到之后本来已经要离开了。
余光瞥过书架的某个夹层,有一点红色显得格格不入。
似有所感般,我走了过去。
是一根在夹层里没放好的丝带。
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一把拉开,里面是厚厚一沓信封。
每两封就用一根丝带绑着。
信封很新,难道是情书?
是俞怀瑾的学生写给他的情书吗?
直觉告诉我,不是这么简单。
任意抽出一封,打开之前才发觉自己手有点颤抖。
仅仅看到前四个字,便已手脚冰凉,浑身血液瞬间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