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走了所有和你去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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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梧桐巷的早市林晚星攥着那张边缘泛黄的便签纸时,

窗外的梧桐树正飘下今年第一片叶子。叶尖带着秋阳晒透的暖黄,悠悠打着旋儿落在窗台上,

像极了三年前陆承宇替她接住的那片。纸面上是他遒劲的钢笔字,

串地址:梧桐巷早市的蟹黄包铺、市图书馆三号书架、公园银杏林、学校小吃街的麻辣烫店,

最后是他们合租的老房子阳台。每个字都带着他独有的顿笔锋,

末尾“等你一起”四个字被当年的梅雨晕开半角,墨色浸进纸纤维里,

反倒比清晰的字迹更灼人——那是他走的前一夜,趴在书桌前写就的。

台灯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她从背后抱他时,还蹭到了他沾着墨渍的指尖。

她把便签纸折成小方块,塞进帆布包内侧的暗袋,指尖摩挲着包侧磨破的线头,

心口突然一紧:那是三年前深秋的早市,陆承宇为了抢张阿婆最后一笼蟹黄包,

骑着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二手自行车,把她的帆布包挂在车把上蹭到了墙角青砖。

当时他急得直跺脚,抓着她的手反复检查包有没有破损,

非要把自己攒了半个月买的牛皮钱包塞给她当赔偿。她笑着捶他后背:“我要你钱包干嘛?

我要你下次骑车慢点儿,别把我摔了就行。”他却当了真,第二天就把自行车铃修好了,

叮铃铃的声音从宿舍楼下一路响到她面前,惊飞了枝头的麻雀。

初秋清晨的凉意裹着梧桐叶的清香钻进衣领,混着早市隐约飘来的油条香,

瞬间把林晚星拽回三年前的清晨。她拢了拢米白色针织开衫的领口,

指尖精准地触到内侧那枚银色小星星吊坠——冰凉的金属被体温焐得温热,边缘磨得光滑,

是三年时光反复摩挲留下的痕迹。这开衫是大三那年深秋买的,

当时她在服装店橱窗里看了三次,每次都因为价格缩了回去,陆承宇看在眼里,

偷偷攒了两个月**工资,在她生日那天把包装好的开衫递过来,

红着脸说“我们晚星穿什么都好看,这颜色衬得你像刚从书里走出来的仙女”。

她记得那天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外套,手指因为帮餐馆洗盘子还沾着未褪的油星,

却把最干净的掌心递过来,让她试穿新衣。后来在图书馆古籍区找书,

红木书架的雕花勾住了领口,细细的毛线抽丝后露出浅灰内衬,她当时抱着书蹲在地上,

心疼得差点掉眼泪——那是她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好衣服”。陆承宇赶来时,

看见她缩在书架角落的模样,没说一句安慰的话,只是蹲在宿舍楼下的路灯下,

借着昏黄的光给她缝补。秋风吹得他额前的碎发乱晃,他却固执地不肯回宿舍,

说“在这儿缝,你看得见,放心”。他的手指本是握笔杆的,骨节分明却带着书卷气,

捏起绣花针时格外笨拙,线穿了三次才穿过针孔,缝第一针就扎破了指尖,

血珠滴在米白开衫上,像朵猝然绽放的小小的红梅。她急得要拉他去医务室,

他却按住她的手,咧嘴笑:“没事,这点血正好给开衫添个装饰,以后你看见这红点,

就想起我。”拆了缝、缝了拆,针脚从歪歪扭扭到逐渐整齐,折腾到半夜,

露水打湿了他的外套,

他却突然从口袋里摸出枚银色小星星吊坠——是他用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的,

背面还刻着个极小的“承”字,刻痕深浅不一,显然是用美工刀一点点刻的。

“这样就看不出来了,”他把吊坠稳稳缝在破口处,星星的棱角刚好遮住抽丝的地方,

针脚细密地绕着吊坠边缘,像给星星镶了圈光,“以后你穿着它,

就像我在你身边陪着你一样,不管你去哪,我都跟着。”他说话时,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指尖的血珠还没干,眼里的光却比路灯更亮。

如今每次摸到这枚星星,林晚星都能想起他当时专注的侧脸,想起他为了不让她心疼,

故意把针脚缝得像装饰,想起他说“以后我给你买更多衣服,

再也不让你因为破了心疼”——那些少年时的承诺,笨拙却比任何誓言都动人。

巷口的梧桐树比记忆里粗了一圈,树皮上还留着当年他们刻下的歪歪扭扭的“承”和“晚”,

中间画着个不成形的爱心,刻痕里嵌着深褐色的印记——那是陆承宇刻到一半,

手指被树下的碎石划破,鲜血渗进去后留下的。当时她气得哭着要拉他去医务室,

他却攥着她的手往刻痕上按,让她的指纹和他的叠在一起,血珠沾到她的指尖,

他笑着说:“这样我们就永远刻在一起了,连血都相通,以后树长多大,

我们的名字就跟着长多大。”斑驳的树影投在青石板路上,像撒了一地碎银,

又像极了当年陆承宇给她买的冰糖葫芦——鲜红的山楂裹着晶莹的糖衣,在阳光下泛着光,

他总在放学路上绕远路去买,攥在手里一路小跑过来,怕糖衣化了。

咬开时甜中带酸的汁液溅在舌尖,他总会提前掏出纸巾,小心翼翼地擦掉她嘴角的糖渣,

指腹蹭过她的脸颊,带着冰糖的凉意。他还会把最顶端那颗最大最红的山楂摘下来喂她,

自己啃着剩下的竹签,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顶端的最甜,给我们晚星吃。

”风卷着梧桐叶落在肩头,林晚星伸手接住,叶子的脉络清晰,

像极了当年他给她画的手绘图。她忽然想起刻字那天的傍晚,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投在树干上,

他从口袋里掏出颗橘子糖,剥了糖纸塞进她嘴里,自己靠在树上看着她笑:“等我们老了,

就带着孙子来这儿,告诉他这棵树里藏着我们的秘密。”她含着糖,甜意从舌尖漫到心里,

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甜的糖。风里突然卷来油条刚出锅的香气,

混着炸麻团的甜香和豆浆的醇厚,热气裹着香气扑面而来,瞬间把林晚星拽回三年前的清晨。

那时陆承宇总会骑着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二手自行车,是他从学长手里淘来的,

花了他半个月的伙食费。车把上挂着她的帆布包,里面装着两人的早餐——两个茶叶蛋,

一杯不加糖的豆浆,是她的;一个肉包,一杯甜豆浆,是他的。后座垫上裹着他的旧毛衣,

针脚粗糙,是他妈妈织的,他总说“垫着软和,怕你硌得慌”。他骑得飞快,像要追上朝阳,

帆布包蹭到墙角的青砖,磨出一道毛边,露出里面的帆布纹理。他急得立刻停车,

抓着她的手反复检查包有没有破损,又翻来覆去地看她的手,生怕她被蹭到,

非要把自己攒了半个月买的牛皮钱包塞给她当赔偿:“这钱包我没用过几次,

你拿着买个新包,都怪我骑太快了。”她笑着捶他后背:“我要你钱包干嘛?

我要你下次骑车慢点儿,别把我摔了就行,这包蹭点毛边才好看,是我们的纪念。

”他却当了真,第二天一早就推着自行车去修,花了二十块钱换了个新铃铛,

还把车座擦得锃亮。回来时骑着车在宿舍楼下转圈,叮铃铃的声音清脆响亮,

惊飞了枝头的麻雀,也惊得她从窗户探出头。他看见她,立刻停下车,

举着车铃冲她喊:“晚星,你听!铃响了!以后我骑车慢点儿,再也不蹭到你的包了!

”阳光落在他身上,白衬衫泛着光,像个邀功的孩子。后来每次骑车,他都刻意放慢速度,

车铃时不时响一声,像是在跟路人宣告“我载着我最爱的人”。有次下小雨,他怕她淋着,

把外套脱下来裹在她身上,自己穿着单薄的衬衫,后背被雨水打湿,却还笑着说“我体壮,

不怕冷”。到了早市,他先把她安置在避雨的屋檐下,自己冲进雨里买蟹黄包,

回来时头发和衬衫都湿透了,却把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的,里面的蟹黄包还冒着热气:“快吃,

凉了就不鲜了。”“晚星,快点!张阿婆的蟹黄包就剩最后两笼了,

去晚了连蒸笼缝里的香气都闻不着了!”少年人特有的清亮声音突然在耳边炸开,

带着点急切的喘息,和当年他拽着她手腕往前冲时的力道一模一样。林晚星猛地回头,

巷口空无一人,只有几片梧桐叶悠悠飘落,落在她的帆布包上,包侧的毛边还在,

是当年他骑车蹭的痕迹。她捂住心口,那里烫得发闷,眼眶瞬间就热了——这三年里,

她无数次在梦里听见他喊她,一睁眼却是出租屋冰冷的墙壁,

只有窗台上那片他当年替她接住的银杏叶标本,在风里轻轻摇晃,带着秋阳晒透的暖黄。

她想起有次梦到他,还是在这个巷口,他举着蟹黄包冲她笑,阳光落在他的发梢上,

她伸手去抓,却只抓到一把空气,醒来时枕头都湿了。巷口的风又起,

卷着早市的烟火气过来,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往前走。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

缝隙里还藏着当年的糖渣——是他买给她的橘子糖掉在地上,融化后嵌进去的,

如今变成了深色的印记。她踩着那些印记往前走,像是在追寻他当年的脚步,

每一步都踏在回忆里。早市的烟火气裹着人声鼎沸扑面而来,

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撞得耳膜发颤,却让人心里莫名踏实。刚出锅的油条在油锅里翻滚,

金黄的油泡滋滋炸裂,溅起的油星凝在铁锅边缘,形成一圈深色的印记,

炸油条的大爷戴着油污的围裙,手里的长筷子翻搅得飞快,嘴里喊着“刚出锅的热油条嘞,

外酥里嫩!”;卖豆腐脑的老汉戴着旧毡帽,面前摆着两个大瓷桶,一桶盛着雪白的豆腐脑,

一桶装着红褐色的卤汁,见有人来,便舀起一勺嫩得能晃出涟漪的豆腐脑,

浇上满是香菇丁、黄花菜和木耳丝的卤汁,撒上翠绿的香菜,再淋一勺红亮的辣油,

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最热闹的当属糖画摊,老汉手里的糖勺舀着琥珀色的糖浆,手腕一转,

糖浆便顺着勺尖流淌下来,在青石板上勾勒出龙、凤、兔子的模样,阳光一照,镀着层碎金,

几个小孩围着拍手,吵着要最威风的龙形糖画。林晚星顺着人流往巷尾走,

脚步不自觉地加快——那里曾是张阿婆的蟹黄包铺,是她和陆承宇早市的必去之地。

当年的包子铺门口总摆着两个黑黝黝的大蒸笼,笼布被十几年的蒸汽熏得发黄发硬,

却带着一股独特的烟火香。每天清晨五点,张阿婆就会推着小车过来,生起煤炉,

把包好的蟹黄包一个个摆进蒸笼,褶子捏得像朵盛开的菊花。

陆承宇总说张阿婆的蟹黄包有“魔力”,能让人从睡梦中香醒,所以每次都要赶在六点前到,

抢最后两笼最鲜的。有次下大雨,两人撑着一把小伞跑来,伞面太小,

两人的肩膀都湿了大半。张阿婆赶紧掀开布帘让他们进铺,倒上两杯滚烫的姜茶,

说“承宇这孩子,下雨都想着给你买包子,怕你饿坏了”。林晚星捧着姜茶暖手,

看着陆承宇抖着身上的雨水,却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问“没淋着吧?”。

蒸笼掀开的瞬间,白茫茫的热气裹着蟹黄的鲜甜直冲脑门,烫得人鼻尖发红,

张阿婆用竹夹子夹起两个包子放进白瓷碗里,碗边还冒着热气:“快吃,刚出锅的,

凉了就不鲜了。”可如今巷尾的招牌换了,当年那块被烟火熏黑的“张阿婆蟹黄包”老木牌,

换成了亮闪闪的红底黄字“李记生煎”,蒸笼也改成了不锈钢的,透着陌生的亮堂,

连阿婆常坐的那张掉漆的木凳都不见了踪影。林晚星的脚步像灌了铅似的挪不动,

鼻尖阵阵发酸——她总以为这些地方会永远等她,就像总以为陆承宇会突然出现在巷口,

骑着那辆修好车铃的自行车,叮铃铃地喊她“晚星,快来吃蟹黄包”。刚要转身,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姑娘,要生煎吗?刚出锅的,

跟以前张阿婆的蟹黄包一个方子,鲜得很!”林晚星猛地回头,

看见一个系着蓝布围裙的中年男人,围裙上沾着点点油星,

连蝴蝶结的系法都和当年张阿婆一模一样。男人手里拿着竹夹子,

正从蒸笼里夹起个金黄的生煎,油汁顺着生煎的褶皱往下滴,落在铺着油纸的托盘上,

发出轻微的声响。林晚星的眼眶突然发热,眼前的蒸汽混着泪水,

把男人的脸模糊成张阿婆当年的模样——阿婆总是系着同款蓝布围裙,头发用布巾包着,

手里捏着刚包好的包子,褶子捏得像朵花,看见他们就笑着喊:“承宇啊,就知道是你!

晚星来了没?我给你们留着最热乎的呢,刚出锅的,烫嘴小心点!”说着就掀开蒸笼,

白茫茫的热气裹着蟹黄的鲜甜扑面而来,烫得人鼻尖发红,连眼睛都睁不开。

那时候的蟹黄包皮薄得像宣纸,捏在手里能清晰地看见里面橙黄的汤汁晃悠,

陆承宇总先咬开一个小口,

把汤汁小心翼翼地倒在她的白瓷碗里——那碗是他特意在旧货市场淘的,

上面画着几片小小的银杏叶,他说“这碗跟你一样好看,

配得上最好的蟹黄包”——然后把剥净的蟹肉塞进她嘴里,自己则啃着剩下的包子皮,

还笑着说:“你爱吃馅,我爱吃皮,咱们天生一对。”林晚星每次都要抢他的包子皮吃,

说“皮吸了汤汁才香”,他却把包子皮藏到身后,急得耳朵发红:“馅里有姜,你不爱吃,

我替你吃。”后来她才知道,陆承宇最讨厌吃姜,有次吃饺子沾了点姜沫都吐了半天,

可那些蟹黄包的姜馅,他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还骗她“姜驱寒,我体寒正好吃”。

有一次她趁他不注意,偷偷咬了口他碗里的姜馅,辛辣的味道呛得她直皱眉,

才知道他为了让她吃得开心,一直都在硬撑。

那天她把自己碗里的包子馅都挑出来放进他碗里,他却又夹了回来,说“我一个大男人,

吃什么山珍海味,有包子皮吃就够了”,说着还夹起一块包子皮,故意吃得很香。

“来两笼吧。”林晚星吸了吸鼻子,用手背蹭掉眼泪,声音仍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男人麻利地用油纸包好生煎,折叠的手法和当年张阿婆如出一辙:先折四角,

再捏出细密的褶皱,防止汤汁漏出来。递过来时,他还多放了个粗瓷醋碟,

碟边有个小小的豁口,正是张阿婆当年常用的那只,豁口处浸着常年盛醋的浅褐色痕迹,

带着岁月的温度。“阿婆临终前把方子传给我的,说手艺要留给记得她的人,

”男人擦了擦围裙上的油星,补充道,“她还说,以前有个穿白衬衫的小伙子,总嫌醋酸,

却每次把身边姑娘碟子里的醋倒一半到自己碗里,说替她尝酸,怕她胃疼。

”林晚星的指尖碰到冰凉的醋碟,

突然想起陆承宇皱着眉喝醋的模样:他捏着鼻子仰脖灌下半碗醋,酸得龇牙咧嘴,

却还不忘给她递水,说“不酸,你放心吃,一点都不酸”。有次她趁他不注意,

尝了口他碗里的醋,酸得她直跺脚,才知道他为了让她安心吃蟹黄包,

一直都在硬扛着醋的酸涩。想到这儿,她笑出眼泪,滚烫的泪珠砸在油纸袋上,

晕开一小片深色,里面的生煎还冒着热气,烘得指尖暖暖的,

像极了当年他给她捂手时的温度。林晚星找了个角落的石桌坐下,

桌角的小缺口边缘被岁月磨得光滑——那是三年前陆承宇给她剥螃蟹时,

打翻的醋碟碎瓷划出来的。那天是她的生日,陆承宇省吃俭用给她买了两只大闸蟹,

蹲在石桌旁小心翼翼地剥着,蟹壳被他拆得整整齐齐,蟹肉挑得干干净净,

放进她面前的白瓷碗里。结果他起身去拿醋碟时,不小心碰倒了碗,碎瓷片划在桌角,

留下了这个缺口。当时他吓得脸都白了,蹲在地上捡瓷片时,手指被划出血,

却先抓着她的手看了又看:“都怪我毛手毛脚的,没吓着你吧?有没有划到你?

”她赶紧掏出自备的创可贴给他包扎,他却反过来给她吹手指,

嘴里念叨着“吓着我们晚星了,都怪我”。后来每次来吃蟹黄包,他都会特意选这张石桌,

说“这个缺口是我们的纪念,以后老了再来,还能想起今天的事”。林晚星打开油纸袋,

熟悉的香气飘了出来,和记忆里的味道分毫不差——蟹黄混着猪肉的鲜香,带着姜末的清辣,

勾得人食欲大开。她咬开一个小口,鲜烫的汤汁在舌尖散开,下意识地把汤汁倒在空碟里,

刚要把剥好的蟹肉往对面递,手突然僵住——对面的石凳空空如也,

再也没有那个会把蟹肉都给她,自己啃包子皮的少年了。风卷着梧桐叶落在石桌上,

叶尖扫过她的手背,秋晨的微凉竟像极了当年陆承宇的指尖轻挠,痒得心口发疼。

她拿起一个生煎,咬了口包子皮,没有蟹肉的鲜香,

却嚼出了当年的味道——那时她总嫌包子皮没味,他就把自己碗里的蟹肉分她一半,

说“皮吸了汤汁才好吃,我就爱啃这味儿”。有次她非要跟他换着吃,

把自己碗里的包子皮递过去,他却藏到身后,急得耳朵发红:“不行,皮不好吃,你要吃馅。

”她拗不过他,只好乖乖吃馅,却在他转身去买水时,偷偷把自己碗里的馅挑出来,

放在他的碗里,再盖上包子皮。等他回来,看见碗里的蟹肉,愣了愣,

然后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我们晚星真疼我。”石桌的缝隙里,嵌着半片干硬的包子皮,

还能看出当年被揉成小球的形状。那是三年前深秋她生日那天,天刚亮就下着小雨,

她因为论文答辩失利,心情低落,以为陆承宇忘了她的生日,蹲在宿舍楼下哭。

结果他浑身湿透地跑来,怀里抱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里面是条米白羊毛围巾,

带着他身上熟悉的樟木香气:“我去给你买围巾了,那家店在城西,有点远,回来晚了,

让你受委屈了。”后来他们来吃蟹黄包,他故意把包子皮揉成小球,塞进石桌的缝隙里,

用手指按紧:“等我们五十岁再来,还能找到今天的痕迹,知道我们年轻时多恩爱。

”她当时笑他幼稚,说包子皮会被雨水泡烂,他却较真地掏出手帕,

把缝隙里的雨水擦干:“我给它做防水,能陪我们一辈子。”她嘴上嫌傻,却趁他去买水时,

悄悄扫净石桌周围的灰尘,还用小石子把缝隙填住,生怕包子皮被风吹走。如今三年过去,

那半片包子皮干硬地嵌在石缝里,像个不会褪色的印记,也像他们从未断过的联结。

林晚星用指尖轻轻抠了抠,包子皮和石缝粘得死死的,

怎么也抠不下来——就像刻在她心里的陆承宇,怎么也忘不掉。她突然想起生日当晚,

陆承宇带她去看电影,散场后非要拉着她去买蛋糕。蛋糕店已经快打烊了,他软磨硬泡,

老板才卖给他们一个最小的奶油蛋糕。他用打火机点蜡烛,风一吹就灭,他就用手护着火焰,

让她许愿。她闭上眼睛时,听见他小声说:“我希望能和晚星过每一个生日,

直到老得走不动路,还要带她来吃张阿婆的蟹黄包。”她睁开眼,

看见他眼里的光比蜡烛的火焰还亮,阳光透过电影院的窗户,落在他的发梢上,镀着层金边。

那天的蛋糕很甜,甜得发腻,却比任何时候都让人开心。吃完生煎,

林晚星沿着青石板路往回走,脚步踩在落叶上,发出“咔嚓”的声响,

在热闹的早市中格外清晰。路过卖糖画的老汉身边时,老汉抬头看了她一眼,

笑着问:“姑娘要个糖画吗?蝴蝶还是龙?当年跟你一起来的小伙子,总让我画兔子和蛇,

说是什么‘蛇盘兔,越过越富’,还说这是你们的属相,要缠在一起一辈子。

”林晚星的心猛地一跳,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抬头看见老汉手里的糖勺正悬在半空,

琥珀色的糖浆欲滴未滴,阳光照在糖浆上,泛着晶莹的光,和当年的场景一模一样。

“要个兔子吧。”她声音有些发哑,指尖不自觉地摸了摸领口的星星吊坠。陆承宇属兔,

她属蛇,当年他总说他们是“天作之合”,还特意去查了属相配对,说“蛇盘兔,

是最好的姻缘”。有次早市,他攥着皱巴巴的两块钱,蹲在糖画摊前跟老汉磨了半天,

非要让老汉画个兔子和一条小蛇,还强调“蛇要缠着兔子,紧紧的那种,不能松开”。

老汉被他缠得没办法,笑着摇了摇头,说“这小伙子,年纪不大,倒挺痴情”,

然后舀起一勺滚烫的糖浆,手腕一转,琥珀色的糖浆顺着竹勺流淌下来。老汉的手法很娴熟,

先画了只圆滚滚的兔子,长耳朵耷拉着,眼睛用黑芝麻点了两点,

显得格外灵动;再绕着兔子画了条细细的小蛇,蛇尾紧紧缠着兔子的爪子,

蛇头靠在兔子的耳朵上,像是在说悄悄话。陆承宇看得眼睛都亮了,

付了钱就把两条糖画小心翼翼地缠在一起,举到她面前晃悠:“你看,这就是我们俩,

蛇缠着兔,一辈子都不分开,谁也拆不散。”老汉笑着补充:“我给你们多淋点糖浆,

粘得牢牢固固的,像你们的情分一样。”陆承宇把蛇的那串塞给她,自己举着兔子,

走一路都在小心翼翼地护着,生怕糖画化了。他嘴里还念叨着“兔子骑蛇咯,我们回家咯”,

引得路过的小孩追着他们笑。有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指着糖画,

奶声奶气地问:“哥哥姐姐,你们的糖画会一直在一起吗?”陆承宇蹲下来,

认真地看着小女孩的眼睛,声音带着少年人的郑重:“会的,就像我和姐姐一样,

永远不分开,就算糖画化了,我们的心也会一直在一起。”他说这话时,

阳光正好穿过梧桐叶的缝隙,落在他的发梢上,镀了层金边,让他的侧脸显得格外温柔。

她站在旁边,手里的糖画粘住了指尖,甜得发腻,却比任何时候都开心。后来天气热,

糖画开始融化,粘在他们的手指上,他就用舌头小心翼翼地给她舔掉,甜得她直跺脚,

他却笑得像个偷吃到糖的孩子:“晚星的手指都是甜的,比糖画还甜。

”她害羞地拍开他的手,却在他转身时,偷偷舔了舔自己的指尖,果然带着淡淡的甜味,

那是属于他们的味道。糖画做好了,老汉递过来的兔子糖衣晶莹剔透,耳朵翘得高高的,

和当年陆承宇手里的那只一模一样。“姑娘,给对象买的吧?”老汉擦着额角的汗,

语气里带着笑意,“现在年轻人都爱喝奶茶、吃蛋糕,难得有人喜欢糖画这种老手艺了。

当年那个小伙子说,糖画虽然会化,但只要记在心里,就永远不会消失,就像喜欢的人一样。

”林晚星笑了笑,没说话,指尖捏着竹签,糖衣的温度暖得指尖发烫。她举着糖画往前走,

阳光透过糖衣折射出耀眼的光,恍惚间又看见陆承宇举着糖画在前面跑,回头喊她“晚星,

快点跟上,我们去买橘子糖!”,他的白衬衫在阳光下泛着光,像个追光的少年。

走到巷口时,糖画开始融化,黏在指尖甜得发腻,

像极了当年陆承宇偷偷塞在她口袋里的橘子糖。她有低血糖,每次在图书馆看书看到头晕,

他就会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剥了糖纸塞进她嘴里,

指尖偶尔碰到她的嘴唇,会像被烫到似的立刻缩回手,耳朵尖都红得像樱桃。

有次她问他为什么总买这种糖,他挠了半天头,憋出一句:“你第一次跟我说话时,

嘴里就有橘子糖的味道,很好闻。”她才想起大一那年在图书馆,

她不小心把橘子糖的糖纸掉在了他的《资治通鉴》上,还含着糖含糊地跟他道谢。从那以后,

他的口袋、书包夹层、书桌抽屉里,都藏着橘子糖,他说“万一你头晕,

我能立刻掏出来给你吃,不能让我们晚星受委屈”。有次他参加辩论赛,

中场休息时突然从台上跑下来,塞给她一颗糖,说“我看你脸色不好,快吃了补补”,

台下的同学都笑他,他却蹲在她面前,紧张地问“好点没?要不要喝温水?”她含着糖,

甜意从舌尖漫到心里,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

林晚星把融化的糖画插在帆布包的侧袋里,抬头看向巷口的梧桐树,

树身上刻着的“承”和“晚”还清晰可见,中间的爱心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却更显温润。

她指尖轻轻拂过刻痕,眼泪突然砸在刻痕上,顺着纹路流淌,像在给那颗凝固的红心浇水。

“陆承宇,”她轻声呢喃,声音被风吹散,却带着从未有过的坚定,

“我来走我们走过的路了,我记得你说的话,记得糖画的味道,记得我们的一切。你看,

张阿婆的手艺还在,糖画还是当年的味道,我们的名字还刻在树上,从来都没变过。

”风卷着梧桐叶落在她的肩头,一片叶子恰好落在掌心,叶脉清晰,

像极了当年他给她画的手绘图,带着秋阳的温度。石桌缝隙里,嵌着半片干硬的包子皮,

还能看出当年被揉成小球的形状。那是三年前深秋她生日,天刚亮就下小雨,

她以为陆承宇忘了生日,蹲在宿舍楼下哭。结果他浑身湿透地跑来,捧着包装精致的盒子,

里面是条米白羊毛围巾,带着他身上的樟木香气:“我去给你买围巾了,那家店远,

回来晚了。”后来他们去吃蟹黄包,他故意把包子皮揉成小球塞进石缝,

用手指按紧:“等我们五十岁再来,还能找到今天的痕迹,知道我们年轻时多恩爱。

”她笑他幼稚,说包子皮会被雨水泡烂,他却较真地掏纸巾擦干缝隙:“我给它做防水,

能陪我们一辈子。”她嘴上嫌傻,却趁他买水时悄悄扫净周围灰尘,用小石子填住缝隙。

如今三年过去,包子皮干硬地嵌在石缝里,像不会褪色的印记,也像他们从未断过的联结。

她指尖轻抠,却怎么也抠不下来——就像心里的他,怎么也忘不掉。她突然想起生日当晚,

他带她看电影,散场后非要买最小的奶油蛋糕:“生日必须吃蛋糕。”他用打火机点蜡烛,

风一吹就灭,便用手护着让她许愿。她闭眼时,

听见他小声说:“我希望能和晚星过每一个生日,直到老得走不动路。”吃完包子,

她沿着青石板路往回走,脚步踩在落叶上,发出“咔嚓”的声响。路过卖糖画的老汉身边时,

老汉笑着问:“姑娘要个糖画吗?蝴蝶还是龙?当年跟你一起来的小伙子,

总让我画兔子和蛇,说是什么‘蛇盘兔,越过越富’。”林晚星的心猛地一跳,

抬头看见老汉手里的糖勺正悬在半空,琥珀色的糖浆欲滴未滴,和当年的场景一模一样。

“要个兔子吧。”她声音有些发哑。陆承宇属兔,她属蛇。当年他攥着两块钱,

蹲在糖画摊前跟老汉磨了半天,非要让老汉画个兔子和一条小蛇,还强调“蛇要缠着兔子,

紧紧的那种”。老汉被他缠得没办法,笑着摇了摇头,舀起一勺滚烫糖浆,手腕一转,

琥珀色糖浆顺着竹勺流淌下来:先画了只圆滚滚的兔子,

长耳朵耷拉着;再绕着兔子画了条细细的小蛇,蛇尾缠着兔子的爪子,

蛇头靠在兔子的耳朵上。陆承宇看得眼睛都亮了,付了钱就把两条糖画缠在一起,

举到她面前晃悠:“你看,这就是我们俩,蛇缠着兔,一辈子都不分开。

”老汉笑着说他小小年纪倒挺迷信,却还是多淋了点糖浆,把两条糖画粘得更牢。

陆承宇把蛇的那串塞给她,自己举着兔子,走一路都在晃,嘴里还念叨着“兔子骑蛇咯,

我们回家咯”,引得路过的小孩追着他们笑。

有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指着糖画说:“哥哥姐姐,你们的糖画会一直在一起吗?

”陆承宇蹲下来,认真地看着小女孩的眼睛,声音带着少年人的郑重:“会的,

就像我和姐姐一样,永远不分开。”他说这话时,阳光正好穿过梧桐叶缝隙,

落在他发梢上镀了层金边。她站在旁边,手里的糖画粘住了指尖,甜得发腻,

却比任何时候都开心。后来糖画化了,粘在他们手指上,他就用舌头给她舔掉,

甜得她直跺脚,他却笑得像个偷吃到糖的孩子:“晚星的手指都是甜的。”糖画做好了,

老汉递来的兔子糖衣晶莹,耳朵翘得高高的,和当年陆承宇手里的那只一模一样。“姑娘,

给对象买的吧?现在年轻人都爱喝奶茶,难得有人喜欢糖画。”老汉擦着额角的汗,

“当年那个小伙子说,糖画虽会化,但记在心里就永远不会消失。”林晚星笑了笑,

指尖捏着竹签,糖衣的温度暖得指尖发烫。举着糖画往前走,阳光透过糖衣折射出耀眼的光,

恍惚间又看见陆承宇举着糖画在前面跑,喊她快点跟上。走到巷口时,糖画开始融化,

黏在指尖甜得发腻,像极了当年陆承宇偷偷塞在她口袋里的水果糖。她有低血糖,

每次在图书馆看书头晕,他就变戏法似的掏出橘子味水果糖,剥了糖纸塞进她嘴里,

指尖偶尔碰到她嘴唇,烫得立刻缩回手,耳朵尖都红了。有次她问他为什么总买这种,

他挠头半天憋出一句:“你第一次跟我说话时,嘴里就有橘子糖的味道。

”她才想起大一在图书馆,她把橘子糖糖纸掉在他的《资治通鉴》上,还含着糖含糊道谢。

从那以后,他口袋、书包夹层、书桌抽屉里都藏着糖盒:“万一你头晕,我能立刻掏出来。

”有次他参加辩论赛,中场休息突然跑下台,塞给她一颗糖:“我看你脸色不好,快吃。

”台下同学都笑,他却蹲在她面前问:“好点没?要喝温水吗?”她含着糖,

甜意从舌尖漫到心里。把融化的糖画插在帆布包侧袋,她抬头看向梧桐树,

树身上刻着歪歪扭扭的“承”和“晚”,中间画着小爱心,

刻痕里嵌着深褐色印记——当年陆承宇用石头刻时划破手,鲜血渗进去,

他却笑:“这样我们的名字永远刻在一起,连血都相通。”她气得哭着要拉他去医务室,

他却流血也要抱紧她:“一点小伤算什么,能跟你永远在一起就值得。”三年过去,

刻痕被岁月磨平,血迹成了凝固的红心,依然清晰。林晚星指尖轻拂,眼泪砸在刻痕上,

顺着纹路流淌,像在给那颗红心浇水。“陆承宇,”她轻声呢喃,声音被风吹散,

却带着从未有过的坚定,“我来走我们走过的路了。你说过,只要记在心里就永远不会消失。

你看,张阿婆的手艺还在,糖画还是当年的味道,我们的名字还刻在树上。

”风卷着梧桐叶落在肩头,一片叶子恰好落在掌心,叶脉清晰,

像极了当年他给她画的手绘图。她把叶子放进帆布包,和便签纸放在一起,提了提包,

转身走向巷口公交站——下一站是市图书馆,藏着他们第一次告白的地方,也是他走后,

她再也不敢踏足的地方。第二章图书馆的三号书架市图书馆的老木门依旧刻着缠枝莲花纹,

推开时“吱呀”作响,像年迈老人的叹息,也像三年前那个下午,

陆承宇悄悄走到她身后时的木地板声。当时她蹲在书架前找书,头发挡住视线,

他怕吓着她放轻脚步,可木地板还是不争气地响了,她回头就撞进他含笑的眼睛。

林晚星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空气中飘着旧书的油墨味、灰尘味,

还有淡淡的樟木香气——那是陆承宇常用的书签味道,他说樟木防虫还能留香,

每次递书给她,书页间都飘着这股味。有次她开玩笑说他身上像老书,

他却认真道:“这样你闻到樟木味,就想起我了。”如今这熟悉的味道攥紧她的心脏,

几乎让她喘不过气。她摸了摸帆布包暗袋里的便签纸,三号书架——他们的秘密基地,

他第一次告白的地方,也是无数个午后相依看书的地方。三年前,他们几乎每周都来这里。

他是历史系研究生,抱着线装书坐一下午,眉头微蹙地摩挲泛黄书页,

重要处用铅笔在便签上做笔记,字迹工整如印刷体。她则在旁边书架找文学书,

却总忍不住偷瞄他:看他认真时皱起的眉,咬笔杆的模样,发现她偷看时偷偷上扬的嘴角。

他们约定在三号书架碰面,这里是古籍区和文学区的交界,

左边是他爱的《史记》《资治通鉴》,右边是她钟爱的张爱玲、萧红,

就像沉稳内敛的他和细腻敏感的她,恰好契合。有次她来晚了,抱着《半生缘》往书架走,

远远看见他站在阳光里,手里拿着《史记》和《倾城之恋》,阳光把他的白衬衫照得半透,

头发染成浅金色,像幅画。她想偷袭,他却突然回头,

笑着递过《倾城之恋》:“猜你会借这本,特意留着。”指尖相触的瞬间,

她听见他说:“这本书里有句话,我想读给你听。”林晚星熟门熟路地穿过书架,

阳光从二楼窗户斜射进来,在地板投下长长的光斑,灰尘在光斑里跳跃。她脚步很轻,

怕惊扰这里的安静,也怕惊扰藏在书架缝隙的回忆。走到三号书架前,她指尖轻拂书脊,

直到摸到那本《倾城之恋》——书脊上的浅划痕格外显眼,

那是当年陆承宇帮她捡书时不小心弄的。他为此愧疚好几天,非要买新的,

她却抱书在怀:“不要新的,这本有你的痕迹,我就要它。”书架上的书仍按原分类摆放,

最上层是纸页泛黄的线装古籍,中间是书脊鲜亮的现代文学,最下层是彩色封面的科普书。

林晚星的目光锁在中间层,那本《倾城之恋》的划痕清晰如初,

就像他们经岁月打磨却更深刻的爱情。就是在这里,陆承宇第一次跟她表白。

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图书馆里只有翻书声和窗外蝉鸣,阳光透过窗户在书页投下斑驳光影,

樟木香气弥漫。她蹲在书架前找书,头顶突然多了片带着樟木味的阴影,挡住刺眼阳光。

抬头时,陆承宇攥着《倾城之恋》站在面前,耳朵尖红得像樱桃,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显然鼓足了勇气。“晚星,”他声音发颤却清晰,在安静的图书馆里格外响亮,“张爱玲说,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我想,我遇到你了。”他喉结滚动,

鼓起勇气继续说:“我知道我不够好,没钱买昂贵礼物,

只能每天给你买橘子糖;也不够浪漫,不会说情话,只能帮你占座、带热粥。

但我有颗想跟你过一辈子的心,想每天早上给你买蟹黄包,晚上陪你看星星,

老了一起坐在银杏树下看落叶。晚星,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林晚星愣住,

手里的《半生缘》“啪”地掉在地上,打破安静。周围人望过来,她脸涨得通红,

手脚都不知往哪放。陆承宇赶紧蹲身捡书,指尖不小心碰到她手背,两人都像被烫到般缩回。

他蹲在地上抬头看她,眼里满是紧张期待,像等待宣判的小狗。她反应过来,

蚊子似的应了声“我愿意”,他眼睛瞬间亮得胜过阳光,猛地站起时差点撞翻书架,

《史记》掉在地上也不管,一把抱住她激动喊:“晚星,我有女朋友了!”周围人都笑了,

她埋在他怀里,闻着樟木香气,笑着流泪。她抽出《倾城之恋》,书页已泛黄,

划痕依旧清晰。翻开书,第78页夹着的银杏叶飘落,边缘虽卷曲,却仍保持当年形状,

叶脉清晰,带着樟木香气。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时,在公园银杏林捡的。

陆承宇蹲在地上挑了半天,才找到这片完整金黄的叶子,

用纸巾擦了又擦递给她:“这片最好看,像你一样。夹在书里当我们的爱情见证,

老了翻开就想起今天。”他轻轻把叶子夹进书,还特意折角标记。林晚星捡起叶子,

指尖摩挲叶脉,干枯的叶片刻满回忆:那天他牵她的手走在银杏林,

把她扛在肩上够最高的叶子,用银杏叶编花环戴在她头上,说她像小仙女。

她把叶子放回书里,抬头望向书架最上层,那本深蓝色封面的《资治通鉴》有些磨损,

是陆承宇当年常查阅的。他说这本书藏着历史的厚重,

也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