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没想到,她能放你走。”老赵语气里带着一丝费解。“平时全团都知道,
她最离不开的就是你这个文书。上次有人想调你去机关,她直接拍桌子骂娘。
你这次去南苏丹,那是真刀真枪的战区,那是去玩命!她……她就这么签了?”120世纪,
大夏国。“砰!”鲜红的公章重重地砸在《维和部队选拔人员政审表》上,发出一声闷响。
政委老赵手里的烟燃了一半,烟灰掉落在桌面上。他盯着那份文件看了很久,
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抬头看我时,眼神里全是不可置信。“陈序,你想好了?
这名字签上去,档案一调,就没有回头路了。”我站在办公桌前,双手贴着裤缝,
腰杆挺得笔直。“报告政委,我想好了。”我的声音很稳。老赵叹了口气,把文件拿起来,
指着落款处那龙飞凤舞的三个字——“林知秋”。“我是真没想到,她能放你走。
”老赵语气里带着一丝费解。“平时全团都知道,她最离不开的就是你这个文书。
上次有人想调你去机关,她直接拍桌子骂娘。这次去南苏丹,那是真刀真枪的战区,
那是去玩命!她……她就这么签了?”我看着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
心脏像是被一只生锈的钝刀子来回锯着。疼吗?早就不疼了。只剩下一种麻木后的空洞。
“她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去锻炼锻炼。”我撒了个谎,
嘴角甚至扯出一个标准的、没有任何破绽的笑容。老赵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端倪,但他失败了。这三年,跟在林知秋身边,
我学会最多的本事,就是隐藏情绪。“行吧。”老赵把文件递给我。“既然她都签字放人了,
我也没理由拦着。手续明天办完,后天凌晨的飞机。陈序,到了那边,
只有一条命令:活着回来。”“是!”我双手接过那份沉甸甸的文件,敬礼,转身。
走出政委办公室的那一刻,走廊里的穿堂风吹在脸上,有些刺骨的凉。我低头看着那个签名。
只有我知道,她是怎么签下这个名字的。根本没有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
也没有什么“支持锻炼”。甚至,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份文件是让我去维和的。
那一幕就像慢镜头一样在我脑海里回放。就在昨天下午。我拿着这份申请表敲开了她的门。
她正坐在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手里握着手机,嘴角挂着我许久未见的温柔笑意。
她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眼睛里,对话框置顶的名字是——陆怀瑾。那是她心里的白月光,
是她念了三年、等了三年的人。也是让我这三年活成一个笑话的罪魁祸首。“团长,
有份急件需要您签字。”我把文件递过去,手指甚至在微微颤抖。哪怕是到了那一刻,
我心里其实还存着万分之一的侥幸。我想,只要她看一眼。
只要她扫一眼标题上的“维和步兵营”、“一级高危战区”。哪怕她只是皱一下眉,
问我一句“你怎么要去这种地方”。我可能都会动摇,都会哪怕再犯贱一次,留下来。可是,
她没有。“嗯。”她应了一声,视线甚至没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半分。
她右手接过我递过去的笔,左手还在飞快地打字。“签哪?”她问。“这里。
”我指了指那个决定我命运的空白格。沙沙沙。笔尖划过纸张,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她把文件随手扔回给我,然后立刻拿起车钥匙站了起来。“签好了。
对了陈序,晚上不用给我定小灶了,我有事出去。还有,
接下来几天团里的琐事你自己看着处理,别老给我打电话,我很忙。”“团长。
”在她手搭在门把手上的那一刻,我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她。“怎么了?”她回头,眉头微蹙。
脸上写满了“别耽误我时间”的不耐烦。我捏紧了手里的文件,指关节泛白,
轻声问:“您……不看看我签的是什么吗?”她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那种带着上位者特有的漫不经心:“你办事,我放心。你跟了我三年,哪次出过错?行了,
走了。”那一刻,我听到了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碎裂的声音。原来,我在她心里的“靠谱”,
就是无论我做什么,都不会打扰到她去爱别人。哪怕是我的离开。我走出机关楼,
外面的阳光刺得我眼睛发酸。我把文件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林知秋,我就如你所愿。
2回到宿舍,我开始收拾东西。其实我的东西很少。这三年,
我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校外那个租来的公寓里。那是林知秋的“家”,
也是我们那个见不得光的秘密巢穴。刚把几件作训服塞进包里,手机就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两个字:“林团”。若是以前,看到这两个字,我会在三秒内接起。
声音温和地喊一声“知秋”或者“团长”,视场合而定。但现在,我看着它震动了很久,
直到快自动挂断才接起来。“陈序!你在哪?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她略显急促的声音,背景音很嘈杂,像是在机场。“在宿舍。
”我淡淡地回道。“赶紧开车过来一趟,T3航站楼。老陆的航班到了,他的行李有点多,
我的车装不下。”命令的口吻,理所当然的态度。我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我是团部的文书,
不是她的私人司机,更不是那个男人的搬运工。“团长,这不合规矩。”我说。
电话那头明显愣了一下,大概是这三年我从未拒绝过她,这突如其来的反抗让她有些错愕。
随即,她的声音冷了下来:“陈序,现在是下班时间。而且……你知道我不方便叫别人的。
”是啊,不方便。全团除了她父母,没人知道她和陆怀瑾的关系,更没人知道我和她的关系。
我是她最好用的挡箭牌,也是最听话的工具人。“知道了。”我挂了电话。这是最后一次。
我想,就当是去看看.那个让她惦记了三年、让她毫不犹豫抛弃我的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开着那辆挂着地方牌照的越野车到了机场。远远地,我就看见了林知秋。
她站在人群里太显眼了,即使穿着便装,那股挺拔的气质也掩盖不住。但此刻,
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踮着脚尖,眼神焦灼地盯着出口。那是从未给过我的眼神。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米色风衣、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走了出来。斯文、儒雅,书卷气很浓。
和我在泥潭里摸爬滚打、一身汗臭味的样子截然不同。林知秋眼睛一亮,不顾周围人的目光,
冲过去扑进了那个男人怀里。我坐在车里,隔着挡风玻璃,看着这一幕。
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但我还是觉得冷。三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冬天。她喝醉了,
拽着我的领子,哭得像个孩子。她说:“陈序,借我抱一下,就一下。”那一抱,
我就把自己赔进去了三年。我以为那是开始,原来那只是她思念另一个人的代餐。
那个男人——陆怀瑾,笑着拍了拍她的后背,然后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林知秋羞涩地笑了,
脸颊绯红。我发动车子,缓缓滑行过去,按了一声喇叭。林知秋回过神,拉着陆怀瑾走过来。
车窗降下。“老陆,这是陈序,我的文书。”林知秋就是这么介绍我的。陆怀瑾推了推眼镜,
弯腰看我,笑容温和得体:“你好啊陈序兄弟,常听知秋提起你,说你很能干。
这几年我不在,多亏你照顾她了。”“照顾”这两个字,被他咬得有些重。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审视。“应该的。”我不卑不亢地看着他,
“工作罢了。”陆怀瑾笑了笑,没再说话,转身去搬行李。四个大箱子。
林知秋刚想伸手帮忙,陆怀瑾就拦住她:“别动,沉。让陈序兄弟搭把手就行。
”林知秋下意识地看了我一眼。以前这种时候,不用她说,我已经冲上去扛起来了。但今天,
我坐在驾驶座上,手搭在方向盘上,纹丝未动。气氛尴尬了两秒。林知秋的眉头皱了起来,
眼神里带着责备:“陈序,没听见吗?帮忙搬一下。”我看着她,喉咙里像吞了一把沙子。
在单位,我是她的下级;在私下,我是她的……虽然她从未承认过我是男朋友,
但我们也同床共枕了三年。现在,当着旧爱的面,她把我当成了纯粹的苦力。我解开安全带,
下车。不是因为听话,是因为我不想让她在公共场合难堪。这是我给她留的最后一点体面。
我一声不吭地把四个死沉的箱子搬进后备箱。陆怀瑾站在旁边看着,嘴里说着“辛苦了”,
手却插在口袋里没动。上车后,他们坐在后排。我成了真正的司机。后视镜里,
陆怀瑾握着林知秋的手,大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这次回来还走吗?”林知秋问,
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不走了。”陆怀瑾深情地看着她。“以后就算赶我也不走了。
这三年在国外,我每天都在后悔当初把你一个人丢下。
”“你也知道后悔啊……”林知秋娇嗔了一句,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泛白,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我就坐在前面。哪怕我是个司机,
是个死人,也该有点廉耻心吧?可他们视我如空气。或许在林知秋心里,陈序这个人,
是没有痛觉神经的。又或许,她觉得这三年的陪伴,
只是一场如果不说破就可以当做不存在的“过家家”。“陈序。”突然,陆怀瑾喊了我一声。
“嗯?”我看着前方路况。“前面路口停一下,我去买束花。知秋最喜欢香槟玫瑰,
以前我每次接她都会买,这次太匆忙忘了。”“这儿不能停车。”我冷冷地说,“有抓拍。
”“停一下。”林知秋开口了,语气里带着对陆怀瑾的纵容。“陈序,你靠边停,
把双闪打开,没事的。”我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那是主路。但我没说话,一脚刹车踩死,
车子猛地停在路边。惯性让两人往前一冲。“怎么开车的!”林知秋抱怨了一句。
陆怀瑾却不以为意,笑着下车去了。车里只剩下我和她。空气瞬间凝固。“你今天吃火药了?
”林知秋整理着衣服,语气不悦。“一整天拉着个脸给谁看?老陆刚回来,你是我的文书。
代表的是我的面子,能不能懂点事?”懂事。这三年,我最听得多的评价就是懂事。
懂事到不用她开口就能帮她处理好一切烂摊子;懂事到即使在床上意乱情迷时,
只要她喊错了名字。我就立刻停下来,抱着她安抚,直到她睡去;懂事到……她让我滚,
我就真的在准备滚了。这时陆怀瑾抱着一大束玫瑰花跑过来,脸上再次浮现出那种明媚的笑。
“行了,这几天给你放个假,不用跟在我身边了。我和老陆……有些私事要处理。”私事。
我自然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明白。”我毫不犹豫的答应。陆怀瑾拉开车门,
花香瞬间充斥了整个车厢。有些呛人。3晚饭是在一家高档西餐厅吃的。
本来我想把他们送到就走,但陆怀瑾非要留我吃饭,说是为了感谢我。
林知秋也说:“吃个饭再走吧,正好我有东西要给你。”我以为她是想起了什么,
心里那团死灰复燃了一点点火星。或许,她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又或许,
她看到我给她准备的戒指了?我留下来了。但这顿饭,吃得比上刑还难受。他们坐在我对面,
郎才女貌,在这个烛光摇曳的餐厅里。而我,穿着洗得发白的作训服,袖口还有点磨损。
显得太格格不入了。“陈序,别客气,想吃什么随便点。”陆怀瑾把菜单递给我,
一副男主人的姿态。我没接:“随便。”“那来份澳洲龙虾吧,再加个海鲜拼盘。
”陆怀瑾转头对服务员说,“知秋爱吃海鲜。”我猛地抬头。
林知秋正笑着点头:“还是你记得我的口味。”我的胃瞬间抽搐了一下。我对海鲜过敏。
严重过敏。这件事,林知秋是知道的。第一年跟她回家过年那次,她妈妈做了满满一桌海鲜。
为了不露馅,为了扮演好那个“完美男友”,我硬着头皮吃了半盘醉虾。那天晚上,
我浑身起红疹,喉咙肿得快要窒息。是她半夜开车送我去急诊,看着我挂水,
她还红着眼眶骂我:“傻子吗?过敏不会说啊?命不要了?”那时候的她,眼里是有心疼的。
可现在。菜上来了。巨大的龙虾盘占据了桌子中央。“吃啊陈序。
”陆怀瑾热情地给我夹了一块龙虾肉。“这个很新鲜。”我看着盘子里的肉,又看向林知秋。
她正低头切着牛排,似乎完全忘了我对这东西过敏。“怎么?不喜欢?”陆怀瑾问。
“林知秋。”我喊了她一声。她抬起头,眼神有些迷茫:“怎么了?
”“我……”我指了指盘子里的龙虾。“尝尝啊!”林知秋给了我一个不可置疑的眼神。
那意思就是很明白,我必须吃下去。我将龙虾放进嘴里,咽了下去,整个吞下去的,
我嚼都没嚼。反而呛了自己一下。林知秋有些尴尬。“哦,对了。”她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
拍了一下脑门。“老陆,陈序这孩子……不太爱吃剥壳的东西,嫌麻烦。”那一瞬间,
我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凉透了。嫌麻烦?不是过敏,是嫌麻烦?原来在她记忆里,
我那次在鬼门关走一遭的经历,已经被篡改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生活习惯。“这样啊。
”陆怀瑾笑着收回手,“那吃牛排吧。”我拿起叉子,机械地把那块龙虾肉拨到一边,
切了一块牛排塞进嘴里。味同嚼蜡。吃到一半,林知秋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我。
我心跳漏了一拍。礼物?“陈序,这是老陆从国外带回来的钢笔,万宝龙的。
”林知秋笑着说,“送你了,当做这三年你辛苦工作的奖励。”我看着那支笔。
黑色的树脂笔身,镀金的笔夹。很贵重。但这是陆怀瑾带回来的。我没接。“怎么?嫌弃啊?
”林知秋半开玩笑地说。“我有笔。”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支我也用了三年的钢笔。
那是她升任的那年,我送她的礼物。当时买了一对,刻了字,我一支,她一支。“这支旧了,
换支新的吧。”她伸手要把我的笔拿走。我猛地缩回手,避开了她的触碰。动作有点大,
碰倒了桌上的水杯。“哗啦——”水洒了一地。林知秋的脸色沉了下来:“陈序,
你今天到底在闹什么?”“我不喜欢别人的东西。”我站起身,
椅子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谢谢两位的款待,我吃饱了。部队还有事,我先走了。
”“陈序!你给我站住!”林知秋压低声音怒喝。我没有回头。我怕我一回头,
会忍不住把桌子掀了。会忍不住质问她:林知秋,这三年,我在你眼里到底算什么?
是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走出餐厅的那一刻,夜风灌进衣领。我深吸了一口气,
却呛出了眼泪。手机响了一下。是林知秋发来的微信。【陈序,你太让我失望了。
原本以为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没想到这么小家子气。这几天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反省?
是啊,我是该反省。反省我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没有心的女人。
反省我为什么要把三年的青春喂了狗。我把手机关机,扔进了副驾驶座。我将车子开进医院。
我的过敏之前都是在这里看的。因为那只龙虾的原因。我的脖子已经开始痒了,
呼吸也有点紧促。简单的进行了检查。医生给我拿了抗过敏药,还说要留下来观察。
我拒绝了。我拿着药离开了。我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干吞了两片药。
苦涩的味道在嘴里蔓延。这就是我二十六岁的生日晚餐。一只会让我过敏的虾,
一份沾了过敏原的牛排,一支情敌施舍的钢笔,还有一句“你太让我失望了”。
4接下来的时间,林知秋真的没有再联系我。我也乐得清静。我在宿舍和校外公寓之间往返,
一点点搬空属于我的痕迹。那个公寓,承载了太多回忆。客厅的沙发,
是我们一起去家具城挑的,米白色的,她喜欢窝在里面看电影;阳台的绿植,
是我一盆盆搬回来的,因为她说家里要有生气;厨房的锅碗瓢盆,都是成双成对的。
可我现在懒得看。我把那双蓝色的男士拖鞋扔进了垃圾袋。把洗手台上蓝色的牙刷折断,
扔掉。把衣柜里我的衣服一件件叠好,放进那个20寸的行李箱。我的东西其实真的不多。
收拾到最后,竟然只装满了一个箱子。原来这三年,我即使住在这里,
也时刻保持着一种“随时撤离”的状态。潜意识里,我大概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最后,
我来到了书房。书桌上放着一本相册。那是她唯一允许留存的“实体证据”。
里面大部分是她的单人照,是我给她拍的。只有最后几页,夹着一张合影。那是两年前,
她立了三等功,喝多了非要拉着我**。照片里,她笑得毫无防备,脸贴着我的脸,
眼睛亮晶晶的。而我,看着镜头,眼神里满是藏不住的宠溺。我把那张照片抽出来。
指尖摩挲着照片上她的脸。“撕拉——”照片被一分为二。我把有她的那一半留在了相册里。
把有我的那一半,揉成团,扔进了废纸篓。既然要断,就断得干干净净。从今以后,
她的世界里,不再有陈序这个人。我写了一张纸条,压在茶几上的钥匙下面。
字条上只有一句话:【燃气费交到了年底,物业费也交了。房租我就不补给你了。
胃药在电视柜左边抽屉,记得按时吃。保重。】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做完这一切,
我最后环视了一圈这个曾经被称为“家”的地方。我拉起拉杆箱,关灯,关门。
钥匙插入锁孔,反锁。然后,把钥匙从门缝里塞了进去。刚走出小区单元门,手机突然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但我知道是谁。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喂?”“陈序吗?
我是陆怀瑾。”那头传来温润的男声。“知秋喝多了,一直在喊你的名字,
你能不能过来接她一下?我们在‘夜色’酒吧。”喊我的名字?我心里冷笑。
大概是喊我去结账,或者是喊我去开车吧。毕竟这三年,每一次她喝醉,都是我把她背回去,
给她煮醒酒汤,给她擦脸。“抱歉,陆先生。”我看着天边渐渐压下来的乌云,声音冷漠。
“我现在没空。你现在是她男朋友,照顾她是你的责任。”“不是,陈序兄弟,
她吐得很厉害,我弄不动她……”陆怀瑾有些尴尬,“而且她一直哭,也不让我碰,
非要找你。”非要找我?是因为习惯了我的伺候吗?“陆先生。”我打断了他。“我有任务,
现在走不开。如果她真的很难受,建议送医院。还有,我不希望再接到你的电话。”说完,
我直接挂断,拉黑。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接着是一声闷雷。要下雨了。
南苏丹那边现在是旱季还是雨季?算了,都不重要了。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团部。
5出发的前一天,我去团部办理最后的手续。也是去做最后的交接。推开团长办公室的门,
里面一股宿醉后的酸臭味。林知秋趴在桌子上,还在睡。身上披着陆怀瑾的那件米色风衣。
看来昨晚,陆怀瑾还是把她送回来了。我走过去,把窗户打开。冷风灌进来,林知秋动了动,
**着抬起头。她脸色苍白,眼睛肿得像桃子,头发乱糟糟的。看到我,
她眼神里闪过一丝迷茫,随即变成了愤怒。“陈序!你昨晚死哪去了?!
”她抓起桌上的文件夹就朝我砸过来。“老陆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你知不知道我昨晚……”文件夹砸在我胸口,掉在地上。我不痛不痒。“团长。
”我弯腰捡起文件夹,拍了拍上面的灰,放回桌上。“我是来交接工作的。
这是我整理的这三年的文档索引,还有各类报告的模板,都在这个U盘里。另外,
这本笔记本里记着全团主要干部的性格特点和工作习惯,留给新来的文书。
”我把东西一样样摆在桌上,条理清晰,公事公办。林知秋被我的态度弄得一愣。
她揉了揉太阳穴,似乎清醒了一些:“交接?交接什么?你不就是去个基层连队吗?
过几个月我就把你调回来了,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新的文书要到了,她还是知道了,
她以为是我之前跟她提过一嘴的。去基层连队。她还是没看那份文件。或者是看了,
但根本没过脑子。“林团。”我看着她,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新文书已经到位了吗?
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一定要保管好,尤其是那个笔记本,那是我的心血。”“行了行了,
我知道了。”她烦躁地挥挥手。“放那吧。对了,去给我倒杯水,头疼死了。”自然的命令,
熟悉的语气。我站在原地没动。“怎么?还没反省好?还要跟我这摆谱?”林知秋瞪着我。
“陈序,别仗着我对你有点……有点感情,你就恃宠而骄。我告诉你,这几天我忍你很久了。
”有点感情。原来那三年的日日夜夜,在她嘴里,只是“有点感情”。“林知秋。
”我挺直腰板,声音洪亮。“请注意你的言辞。我现在是来办理离队手续的,
不是来给你倒水的。水壶在那边,你自己倒。”林知秋彻底愣住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
仿佛第一次认识我。“你……你叫我什么?”“林知秋。”“好,好,好!”她气极反笑,
指着门口。“陈序,你有种!你今天走出这个门,以后别求着回来!”“我不求。
”我淡淡地说,“永远不会。”我向她敬了一个礼。这一礼,敬我的过去,
敬我那死去的爱情。“陈序!”就在我转身握住门把手的时候,她突然喊了一声。
语气软了一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你……真的要搬走?公寓钥匙呢?”“还了。
”“还哪了?我怎么没看见?”“你会看见的。”如果你有心去找的话。
我没有再多说一个字,拉开门,大步走了出去。身后传来玻璃杯摔碎的声音。但我知道,
那不是为了挽留我,那是她在发泄她的权威被挑战后的怒火。走出机关楼,外面下起了小雨。
细雨蒙蒙,笼罩着整个营区。“陈班长,车来了!”楼下传来小战士的喊声。“来了!
”我提起包,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楼下停着一辆卡车,那是送我们去机场集结的车。
车上已经坐了几个战友,大家都沉默着,神色凝重。谁都知道,这一去,可能生死未卜。
我跳上车厢,坐在最里面的角落里。车子缓缓启动。车子驶出营区大门的时候,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机关楼三楼最东边的那扇窗户,依然亮着灯。
那是林知秋的办公室。她此刻在干什么呢?是在给陆怀瑾打电话抱怨我的不懂事?
还是终于翻开了那份文件,发现了我即将去往何方?不重要了。雨越下越大,模糊了视线,
也模糊了那栋熟悉的大楼。我闭上眼睛,靠在冰冷的车厢板上。脑袋里出现了一首老歌,
是她曾经最爱听的《后来》。“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
消失在人海……”林知秋,当你终于明白什么叫失去的时候。
我已经身在万里之外的硝烟里了。再见。6陈序离开的第一周,
林知秋并没有觉得生活有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人的惯性是可怕的,
尤其是一个被宠坏了的人。她潜意识里总觉得,陈序只是去休了个假。或者像以前一样,
正在某个角落里默默消化着情绪。等气消了,就会像条忠诚的大狗一样摇着尾巴回来。
毕竟这三年,他从未真正离开过。周五的晚上,团里有个应酬。林知秋喝了不少酒,
被陆怀瑾接回了那个原本属于她和陈序的公寓。陆怀瑾把她扶进卧室,
有些笨手笨脚地帮她脱掉外套。“知秋,你这酒味太冲了,我去给你倒杯水。
”陆怀瑾皱着眉,掩饰不住语气里的嫌弃。林知秋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胃里翻江倒海。
她习惯性地侧过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嘟囔了一句:“陈序,把加湿器打开,嗓子干。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没有听到那声温润的“好”,也没有听到加湿器启动的轻微水雾声。
只有陆怀瑾拿着水杯走进来的脚步声,稍显沉重,带着不满。“知秋,你看清楚,我是怀瑾。
”陆怀瑾把水杯重重地放在床头柜上。“陈序已经走了,你还要喊他的名字几次?
”林知秋猛地睁开眼。昏黄的台灯光线下,陆怀瑾那张英俊却带着愠怒的脸映入眼帘。
那不是陈序。陈序从来不会在她难受的时候发脾气。他只会用温热的手掌贴着她的额头,
问她想不想吐。“抱歉……喝多了。”林知秋揉了揉太阳穴,强撑着坐起来,
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是烫的。烫得她舌尖发麻,差点吐出来。“怎么这么烫?”她皱眉。
“饮水机刚烧开的啊,杀菌。”陆怀瑾理所当然地说。“行了,赶紧睡吧,明天周末,
我要睡个懒觉,别吵我。”这些天两个人还是住在了一块。陆怀瑾说完,脱了衣服钻进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