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的时候,手腕疼得直抽抽。
低头一看,好家伙,一道新鲜的口子正往外渗血,滴滴答答落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晕开一朵又一朵暗红的花。空气里一股子劣质酒精和血腥味混在一块儿的怪味。
“晚晚啊!你可不能想不开啊!”一个穿着藏蓝色工装的中年妇女扑到床边,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妈答应你还不行吗?妈这就去求陈知青……”
我脑子嗡的一声。
林晚。陈知青。割腕逼婚。
这几个词儿像榔头一样砸进我意识里,砸得我眼前发黑——昨晚临睡前看的那本狗血年代文,情节劈头盖脸砸了过来。
书里这个叫林晚的姑娘,痴恋下乡知青**,闹得满城风雨。今天是她用割腕逼来的婚礼,婚后**对她冷若冰霜,半年后书里那个温柔善良的原女主出现,林晚就被设计失身,最后投了村口的河。
而我现在,成了这个马上要跳火坑的倒霉蛋。
“妈……”我张了张嘴,嗓子哑得厉害。
“妈在呢!在呢!”林母紧紧抓着我没受伤的那只手,手指粗糙得像砂纸,“建国他、他马上就来了,结婚证都打好了……”
话音没落,门板砰的一声被踢开。
一个穿着半旧中山装的男人站在门口,眉头拧得能夹死苍蝇。他手里捏着两张红纸片,看我的眼神像看什么脏东西。
这就是**。书里那个为了回城名额,能眼睁睁看原配去死的男主。
“林晚。”他声音冷冰冰的,“满意了?婚我结。但你记住,这是你逼我的。”
逼你大爷!
我一股火直接窜到天灵盖。手腕上的疼这会儿倒成了清醒剂,我一把扯掉胳膊上简陋的纱布——那纱布脏得都快看不出本色了,渗血的伤口又崩开些,但我管不了那么多。
“晚晚!你干啥!”林母惊叫。
我没理她,光着脚跳下床。泥土地面冰凉,激得我一哆嗦。我三步并两步冲到**面前,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抢过那两张结婚证。
刺啦——
红纸片在我手里撕成了四半,八半,碎片雪花似的扬了他一脸。
全屋人都傻了。
**脸上的冷静终于裂了缝:“你……你疯了?!”
“疯?”我咧嘴笑了,手腕上的血顺着指尖往下滴,“**,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我伸出两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血珠子甩到他脸上,他嫌恶地往后躲。
“一,我立刻去公社告你耍流氓,凭借我手腕上这道口子,还有满大院可以作证你跟我‘处对象’的邻居,够送你劳改三年。”
**脸白了。
“二,”我凑近一步,压低声音,确保只有我俩能听见,“赔我五百块精神损失费。现金,现在就要。钱到手,我立刻从你眼前消失,这辈子不纠缠。”
“五百?!”他声音都劈了,“林晚你敲诈?!五百块够买一台缝纫机外加一辆自行车了!”
“对啊。”我退后半步,抬高声音,让门外竖着耳朵听动静的邻居们都听清楚,“我就是要缝纫机和自行车——不过不是让你买,是折现。毕竟我这手腕上的伤,以后说不定留疤,嫁人都困难。要点补偿,不过分吧?”
门外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林母拽我胳膊:“晚晚你说啥胡话!这婚……”
“妈。”我转头看她,放缓了语气,“这婚结了,我下半辈子就毁了。你愿意看我天天以泪洗面,最后死得不明不白?”
林母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胸膛剧烈起伏,盯着我,像第一次认识我。他大概在权衡——劳改三年,他这辈子就完了。回城?想都别想。五百块虽然是他全部积蓄,甚至还得借钱……
“三百。”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五百。少一分,我现在就去公社。”我寸步不让,“对了,还得打欠条,签字按手印。万一你事后反悔……”
“我给!”他几乎吼出来,眼睛通红,“林晚,你好样的!”
半小时后,我捏着五张崭新的大团结,还有一张按了红手印的欠条,站在纺织厂家属院的大门口。
**已经走了,走之前那眼神,恨不得生吞了我。林母在我身后哭哭啼啼,但没再拦着——我刚悄悄塞给她五十块钱,让她给家里添点肉,堵住了她的嘴。
日头明晃晃的,晒得我有点发晕。手腕上的伤口简单包扎过了,还隐隐作痛。但捏着手里这沓钱,我心里踏实了大半。
五百块。一九七八年的五百块。
书里情节去他妈,姐要重新开局。
我深吸一口气,抬脚往巷子口走。第一步,先去供销社买点像样的纱布和药。第二步,琢磨琢磨这五百块怎么钱生钱……
想得太入神,拐弯时一头撞上了一堵硬邦邦的“墙”。
鼻尖撞得生疼,我“嘶”了一声往后踉跄,手里的钱差点飞出去。慌忙抱住,抬头就要骂——
话卡在喉咙里。
站在我面前的是个高个子男人,估摸一米八五往上,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袖口卷到小臂。模样挺扎眼,不是**那种文绉绉的俊,是棱角分明、带着点野性的那种好看。他正垂着眼看我,嘴角似笑非笑地勾着一点弧度。
最关键的是,他手里拿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口露出的一角,分明是花花绿绿的外汇券。
我脑子里闪电般划过书里的一段描述——沈峻,表面是供销社运输队的司机,实际在黑市倒腾外汇券和紧缺物资。未来十年,他会成为南方第一批富起来的人,手段狠,路子野,是书中后期最大的反派。
而他,此刻正挑着眉,目光从我抱着钱的手,移到我还在渗血的纱布上,再慢悠悠落回我脸上。
“林晚同志。”他开口,声音不高,带着点懒洋洋的调子,“听说你刚才,把新郎官桌子掀了?”
我后背一凉。
他怎么知道?婚礼现场根本没这个人。
沈峻像是看穿我在想什么,轻笑一声,指了指家属院方向:“我住三栋。你们一栋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
他往前迈了一步。我下意识后退,脊背抵上了冰凉的砖墙。
“挺有意思。”他垂下眼看我,目光像有实质,在我脸上扫了一圈,“不要男人,要钱?”
我稳住心跳,抬起下巴:“不行吗?自力更生,妇女能顶半边天。”
沈峻笑了。这回是真正笑出来,眼角露出点细纹,那股子压迫感反倒散了些。
“行,怎么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信封,“我就是好奇,有了这五百块‘第一桶金’,林晚同志打算怎么个‘自力更生’法?”
我心头一跳。
“第一桶金”这词儿,我刚才只在家里说过。他果然听得一清二楚。
“那就……”我心思急转,索性豁出去了,抬头直视他,“不劳沈同志费心了。反正,肯定比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强。”
沈峻盯着我看了两秒,忽然侧身,让开了路。
“成。”他说,“那我等着看。”
我捏紧钱,从他身边快步走过。走出十几米远,还能感觉到背后那道视线,像芒刺一样扎着。
直到拐出巷子,我才长长吐出一口气,手心全是汗。
沈峻。
原书里,这人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林晚的悲剧里他没直接插手,但也冷眼旁观,甚至后期还利用过林晚的丑闻打击对手。
现在被他盯上,是福是祸?
我甩甩头,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抛开。管他呢,先把眼前的难关过了。
捏着五百块“巨款”,我大步朝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
手腕还在疼,但心里那把火,烧得正旺。
情节?
从今天起,我林晚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