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站在“野草生长”个人画展的开幕式上,聚光灯打过来,暖融融的,
倒像场迟来的加冕礼似的。展厅正中央,
那幅巨画《烬火》看得人挪不开眼——暗红和金黄搅在一起,烧得热烈。谁能想到,
这竟是三年前她流产那晚,窗外撞见的晚霞。画旁边一行小字:“有些生命未曾落地,
却在我心里生根。”“林老师,您可是今年最亮眼的新锐艺术家!”主办方举着酒杯过来,
语气里满是赞赏,“您的作品啊,总透着股劲儿——就算被碾碎了,也照样要往光里钻。
”林晚笑着举杯,眼神静得像一潭湖水。她没察觉,展厅阴影里,沈砚正站在人群最后,
死死盯着那幅画,指尖都在发颤。他认得那底色——是她以前卧室窗帘的颜色啊。三年前,
他最后一次踏进那间屋子,是来扔她东西的。当时话说得有多狠:“别再联系了,
你真让我厌烦。”可此刻,墙上每一幅画,都像抽在他心上的鞭子。
《雨夜备忘录》画的是她独自在医院打点滴,窗外雨下得瓢泼似的,
病历单上“自然流产”四个字刺得人眼睛疼。《未寄出的信》更戳心,信封写着“给沈砚”,
里面却空空如也——后来他才知道,她写了一百封,终究没敢寄出去。《他眼中的我》里,
女人的影子模模糊糊,跪在地上捡着碎片,而男人的背影,冷漠得像块冰,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些画……都是她亲身经历啊?”有观众小声嘀咕。策展人程砚之站在旁边,
声音温温柔柔的:“每一幅,都是她从灰烬里,把自己一点点捡回来的样子。
”沈砚猛地抬头。程砚之正站在林晚身边,顺手给她披上外套,动作自然得像做过千百遍。
他低头跟她说了句什么,林晚笑了,眼角眉梢都松快着,透着股踏实的光。
沈砚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记得,以前她看他的眼神,总是小心翼翼的,带着点讨好,
生怕说错一个字,就被他丢下。可现在,她看程砚之的眼神,是信任,是放松,
是那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笃定——这是他从未给过她的。“沈总?”助理在旁边低声提醒,
“该走了,董事会还等着呢。”沈砚没动。他看着林晚接过话筒,
声音清亮亮的:“谢谢大家来我的画展。这个展览,送给所有被否定、被忽视、被伤害过,
却还硬着头皮生长的女性。”掌声一下子就炸开来。她的目光扫过人群,猝不及防地,
和沈砚撞了个正着。那一瞬间,沈砚以为她会躲闪,会慌乱,会像以前那样,赶紧低下头去。
结果没有。她就顿了一下,然后大大方方地移开视线,仿佛他只是个路过的陌生人。
“那位是沈氏集团的沈总吧?”有嘉宾小声议论,“听说当年是他甩了林晚,
说她配不上自己。”“可不是嘛!现在人家红了,他倒跑来蹭热度了。”“啧啧,
早干嘛去了?”沈砚转身就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回到车上,他翻出手机,
点开那个三年没删、也从没打过的号码。指尖盯着那串数字,忽然想起三天前,
妈妈无意间提过:“你不知道?林晚那孩子,当年怀过你的孩子,流产了都没敢告诉你。
”他当时还冷笑:“她那种人,会为我流产?别开玩笑了。”可现在,
看着《雨夜备忘录》里的日期——正是他最后一次见她后的第七天。
他“啪”地一声砸了手机。“查!”声音哑得厉害,“去查她三年前所有的医疗记录!
”助理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沈总,这……涉及隐私,可能违法啊。”“我不管!
”他低吼,“我要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为我流过孩子!”车里静得可怕。沈砚靠在后座,
闭上眼,脑子里全是林晚站在光里的样子——那么亮,又那么远。
他倒像个站在阴影里的罪人,等着被审判。忽然就想起五年前,她第一次拿画稿给他看,
眼睛亮得像星星:“沈砚,你说我以后能不能办自己的画展?”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哦,
是了。他说:“画画能当饭吃?别天真了。安分点,做我的沈太太,我养你。”她当时笑了,
说:“好。”可她没真的放弃。偷偷投稿,被拒了三十次,才拿到第一个小展览的机会。
熬夜画稿,他却说:“你房间灯总亮着,吵得我睡不着。”终于接到商业合作,
他还皱眉:“这种低端项目,也值得你这么开心?”他一次次否定她,她就一次次沉默。
他以为她是认命了。原来,她只是在等,等自己足够强,然后体面地转身离开。
手机震动了一下。助理发来消息:“沈总,查到了。
林**三年前确实在仁和医院妇产科就诊,诊断是‘自然流产’,当天自己办的出院。
”沈砚猛地睁开眼,瞳孔缩得紧紧的。他想起她最后一次找他,穿件旧毛衣,
脸色苍白得吓人,说:“沈砚,我有话想跟你说。”那时候他正为并购案忙得焦头烂额,
冷冷地打断她:“我没空听你闹情绪。”她站在门口,嘴唇动了动,
最后只说了句:“……好。”然后转身走了。她当时想说什么?是“我怀孕了”?
是“救救我们的孩子”?还是“别丢下我”?可他,连听都没听。沈砚“砰”地推开车门,
冲进了夜色里。他要去找她。可他心里清楚,这一次,不是他想见,就能见到的了。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暴雨“哗啦啦”地下着,砸在车顶上砰砰作响。沈砚没回沈氏集团,
也没去那栋他和林晚曾经同居、如今早已空无一人的顶层公寓。他让司机把车开到城郊,
停在一座废弃的旧工厂外面——这里是他们初遇的地方啊。三年前,林晚还是美院的学生,
为了找创作灵感闯进来,不小心扭伤了脚。那时候的沈砚,虽然性子冷傲,
却还带着点绅士风度,顺手扶了她一把。可现在,他坐在暴雨中的豪车里,
像尊被抽走了灵魂的石像,浑身透着股死气沉沉。手机屏幕幽幽地亮着,
是助理发来的医院档案截图——他费了好大劲才拿到的。那些冰冷的文字,
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匕首,一下下扎进他的心脏。
患者姓名:林晚诊断结果:自然流产(约67天),
意书...陪同人员:无“独自签署……无陪同人员……”沈砚的指尖在屏幕上颤抖着划过,
喉咙里涌上一股浓重的腥甜,差点呕出来。他一直以为,那段时间林晚只是在跟他闹别扭。
那天他为了应付家族安排的相亲,彻夜未归,回来后她哭着质问,两人吵得天翻地覆。
他记得自己当时说了多伤人的话:“林晚,你能不能别这么无理取闹?一点小事就寻死觅活,
你当我不敢甩了你?”他还记得,她听完这句话,脸色瞬间惨白,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
最后只是死气沉沉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收拾行李,搬到了这间离他公司老远的旧公寓。
他当时还觉得,这是她惯用的伎俩——以退为进,就想博取他的同情。
甚至在她搬走后的第二个月,他为了逼她低头,整整一个月没联系她。那段时间,
他正和家族看好的“名媛”苏晴一起出席各种商业酒会,
媒体上全是他们“郎才女貌”的报道。原来,那个时候,她肚子里正怀着他的孩子啊。
“轰隆——!”一道惨白的闪电划破夜空,瞬间照亮了沈砚毫无血色的脸。紧接着,
震耳欲聋的雷声在头顶炸开,像是上天都在嘲笑他的愚蠢。就在那一瞬间,
记忆的闸门被猛地撞开,无数被他刻意忽略、甚至曲解的细节,像潮水一样涌过来,
带着血腥的温度,把他彻底淹没。他想起她搬走前的那个雨夜。林晚抱着一个纸箱站在玄关,
身体微微发着抖。他扯下领带,语气不耐烦到了极点:“还要闹到什么时候?把东西放下。
”林晚缓缓抬起头,眼眶红得厉害,嘴唇毫无血色,
声音虚弱得像随时会断掉的弦:“沈砚……我胃好疼……”他当时是怎么说的?哦,
是冷笑一声,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别想用装病来博取同情,我没空陪你演戏。
”他甚至没往前走一步,就眼睁睁看着她扶着墙,脸色惨白地慢慢蹲下去,又咬着牙站起来,
抱着箱子走进了瓢泼大雨里。还有她流产后的第三天。那时候的沈砚,
正沉浸在和苏晴“和解”的假象里,心情好得很。路过一家母婴店,
橱窗里一个粉色的小奶瓶吸引了他的视线。那一瞬间,他鬼使神差地想:林晚如果看到这个,
应该会喜欢吧。可他随即就嗤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莫名其妙。
最后给苏晴买了一条昂贵的项链,把那个小奶瓶狠狠甩出了脑海。而那个时候的林晚,
正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因为大出血陷入昏迷,手里紧紧攥着的,
是那张被她视若珍宝、最后却化为血水的早孕试纸。“啊——!
”一声压抑到极致的嘶吼从沈砚的胸腔里爆发出来,撞得密闭的车厢嗡嗡作响。他猛地抬手,
一拳砸向车窗!坚硬的玻璃纹丝不动,可他手背的皮肤却瞬间撕裂,鲜血顺着指缝滴落,
染红了昂贵的西装裤。可这点皮肉之痛,比起心里那种被挖空、被凌迟的剧痛,
简直不值一提。他算什么男人?算什么父亲?他竟然在她最痛苦、最绝望、最需要他的时候,
用最恶毒的话刺伤她,然后转身就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他一直以为是林晚不够懂事,
不够体面,配不上他的世界。他以“掌控者”的姿态,一次次否定她的价值,嘲笑她的梦想,
甚至在分手时,还甩给她一笔钱,像打发一个贪慕虚荣的过客。可她呢?
她独自承受了失去孩子的锥心之痛,独自面对了生死一线的手术台,
独自咽下了所有的委屈和绝望。而他,就是那个把她推下去的凶手。沈砚颤抖着掏出烟盒,
手抖得厉害,试了好几次才抽出一根烟。打火机“咔哒”响了半天,
火苗在颤抖中怎么也点不着烟头。他颓然地放弃,把头重重地抵在冰凉的车窗玻璃上。
雨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像极了无声的眼泪。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是妈妈发来的消息:“阿砚,我今天整理老房子,翻到了林晚以前落在这儿的一个旧笔记本,
你要不要看看?里面好像写了她很多心事。”沈砚几乎是疯狂地回复:“发给我!立刻!
马上!”不到一分钟,妈妈发来了几张照片。那是林晚以前最爱的一个皮质笔记本,
封面都磨破了边。一页页翻下去,全是他的影子。“今天沈砚夸我做的汤好喝,
虽然他只喝了一碗。”“他说如果我放弃画画去考个公务员就好了,为了他,
我是不是该试试?”“他说不喜欢我穿这条裙子,以后再也**了。”翻到最后一页,
字迹已经被泪水晕染得模糊不清,但依然能辨认出那绝望的笔迹:“医生说,宝宝……走了。
沈砚在陪苏晴参加晚宴吧,应该很忙。我不该打扰他的。可是好疼啊……身体疼,心更疼。
我以为我们会结婚,我以为他会喜欢这个孩子……原来,
我连告诉他‘我怀孕了’的资格都没有。再见了,我的宝贝。也……再见了,沈砚。
”看完最后几个字,沈砚整个人剧烈地颤抖起来,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窗外的暴雨越来越大,
仿佛要把这座罪恶的城市彻底淹没。他蜷缩在后座的阴影里,像个迷路的孩子,
第一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那个他以为早就被他驯服、被他否定得一无是处的林晚,
那个他以为只会依附他而活的林晚,原来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他,包容着他。而他,
亲手毁掉了这世上唯一真心待他的人。悔恨,像滔天的洪水,把他彻底浇透,让他窒息。
他猛地推开车门,冲进了雨幕中。雨水瞬间打湿了他的全身,冰冷刺骨,
却浇不灭他心头那团名为“悔恨”的烈火。他必须找到她。现在,立刻,马上!他要告诉她,
他知道了一切。他要向她赎罪,哪怕她把他千刀万剐,哪怕她永远不原谅他。可是,
当他浑身湿透地冲回车里,颤抖着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时,听筒里传来的,
却是一道冰冷的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沈砚死死握着手机,指节泛白,
青筋都爆了出来。不,他不能等。他猛地抬头,对前排的助理吼道:“去她画展的酒店!
去她现在住的地方!给我查!就算把这座城市翻过来,今晚我也要见到她!”这一刻,
那个高高在上的沈总消失了。剩下的,
只是一个惊恐地发现自己的珍宝丢了、且再也找不回的,狼狈不堪的男人。
林晚第二天早上才从程砚之嘴里听说,沈砚昨晚居然在她画展外头守了整整一夜。
那会儿她正窝在程砚之半山腰的工作室里,晒着大清早的太阳,
手里捧着杯刚冲好的手磨咖啡。窗外的山尖裹着层薄薄的云雾,屋里的大提琴曲慢悠悠淌着,
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儿。“他在外面站了一整晚?”林晚指尖摩挲着温热的杯壁,
语气淡得跟听别人家的八卦似的,“昨儿下那么大的雨,沈总就不怕淋感冒了,
耽误他那商业帝国的大事?”程砚之倚在窗边,手里转着支素描笔,
眼神沉沉地看着她:“他昨儿那模样,看着是真够呛。林晚,
你就真的……不肯再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林晚听了这话,轻轻笑了一声。那笑意里,
带着点彻底放下的释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她放下咖啡杯,
转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玻璃上自己清晰的影子。三年前那个畏首畏尾,
总爱盯着别人脸色找存在感的小姑娘,早就没影了。现在的她,眼神亮堂堂的,
脊背挺得笔直,整个人都舒展得很。“解释?”林晚转过身,冲程砚之摇了摇头,“程砚之,
你知道吗?那段日子里,我最绝望的时候,不是他冲我发脾气,也不是他冷着张脸不理我,
是我一次又一次想跟他好好说句话,他连个正眼都懒得给我。”她踱到画架旁边,
捏起一块橡皮,轻轻擦着画稿上一处不太顺眼的小印子。“三年前,
我眼巴巴盼着他的一句解释,甚至卑微到就想求他一句关心。可现在啊……我早就不稀罕了。
”声音轻轻的,却透着一股子不容置喙的笃定。“他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又是淋雨又是悔恨的,说到底,不过是在折腾他自己的情绪。
他骨子里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沈总,总觉得只要他肯低头说句‘我错了’,
我就该像从前那样,心疼得立马扑进他怀里。”林晚停下手里的动作,眼神倏地冷了下来。
“可惜啊,我不爱了。”轻飘飘的五个字,却像一把重锤,
狠狠砸碎了那些缠缠绵绵的旧时光。与此同时,山脚下的公路上,
沈砚正瘫在那辆黑色的加长轿车里,目光死死黏着山顶那间工作室的方向。一夜的狂风暴雨,
把他折腾得狼狈不堪。名贵的手工西装皱巴巴地贴在身上,头发湿淋淋地耷拉在额前,
下巴上冒出了一层青茬,那双平日里锐利得能剜人的眼睛,此刻布满了红血丝,
透着一股子颓唐的脆弱。旁边的助理大气都不敢喘,身子绷得跟块铁板似的。
“她手机还没开机?”沈砚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刚吞过一把沙子。
助理硬着头皮回话:“沈总,程先生说……林**这会儿正赶创作的紧要关头,
不想被人打扰。而且……而且她现在用的都是工作号,私人联系方式根本找不到。
”“程砚之……”沈砚咬着这三个字,牙关紧得咯吱响,眼神阴鸷得快要滴出水来。
他当然知道程砚之,那个在艺术圈风头正劲的策展人,性子温温吞吞的。
以前他只当这人是个无关痛痒的同行,哪儿想到,
如今竟成了横在他和林晚之间的一道翻不过去的坎。更让他心头发慌的是,
他从程砚之看林晚的眼神里,看到了他从未给过她的东西——那是实打实的尊重,
是打心底里的欣赏。那种眼神,没有施舍,没有掌控,只有两个独立灵魂之间的平等对视。
这认知,让他前所未有地恐慌起来。“去查,”沈砚闭着眼,疲惫地揉着眉心,
“查她现在住哪儿,工作室具体在什么地方,还有她所有的行程,一丝一毫都不许漏。
”“沈总,这……这不合规矩吧?”助理犹豫着开口,“林**现在也是公众人物了,
咱们这么做,跟私生饭有什么两样?万一给她造成困扰,
还有程先生那边……”“我让你去查!”沈砚猛地睁开眼,
一股暴戾的气息瞬间灌满了整个车厢,“我要让她知道,我这次,不是在跟她闹着玩!
”林晚压根没把沈砚的出现放在心上。吃完早饭,她换上一身舒服的工作服,
一头扎进新画作的创作里,什么烦心事都抛到了脑后。程砚之也没再提沈砚的名字,
跟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整理画册,偶尔递支笔过来,或者端上一杯温水。
这种不用多说一个字的默契,让林晚觉得格外安心。中午的时候,程砚之接了个电话,
脸色微微变了变。挂了电话,他转头对林晚说:“沈砚去你以前住的那套公寓了。
”林晚手里的画笔顿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如常,语气平淡得很:“旧公寓?
那房子我早卖出去了啊。”“他不知道。”程砚之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嘲讽,
“他让人把整栋楼的住户都‘请’走了,这会儿正逼着工人按你三年前的样子,
重新装修那间屋子呢。”“复原?”林晚嗤笑一声,“他真以为把房子变回老样子,
就能把那个被他亲手碾碎的林晚,重新找回来?”她放下画笔,走到窗边,
眺望着山脚下的城市。那个男人,永远都是这副德行。习惯了用钱和权势摆平一切,
总觉得她林晚,也不过是他随手就能买回来的一件摆设。“别管他。”林晚淡淡地开口,
“随他折腾去吧,闹够了,自然就消停了。”下午的时候,林晚接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
是沈砚的母亲,陈淑云。电话那头,陈淑云的声音带着哭腔,断断续续的:“晚晚啊,
你……你能不能来看看阿砚?他发着高烧,死活不肯去医院,躺在床上,
嘴里一直喊着你的名字……”林晚握着手机,沉默了好一会儿。三年前,
她发着39度的高烧,给他打了十几个电话,他却陪着苏晴在演唱会现场欢呼。最后,
她只能自己拖着病体,打车去医院挂了一夜的吊瓶。如今,不过是淋了场雨发了烧,
他的母亲就急巴巴地来求她了。这世界,还真是可笑得很。“伯母,”林晚深吸一口气,
语气平静无波,“沈砚他有家庭医生,也有……苏**陪着。我只是个外人,
就不凑这个热闹了。”“晚晚,你别这样……”陈淑云哭得更凶了,“是阿砚**!
是他瞎了眼!可他现在是真的知道错了啊!他昨天看到你的病历单,
整个人都崩溃了……”“伯母!”林晚拔高了音量,打断了她的话,“过去的事,
就让它过去吧。我和沈砚,早就结束了。”说完,她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
顺手把那个号码拖进了黑名单。她走到洗手间,掬起一捧冷水泼在脸上。镜子里的女人,
眼眶微微泛红,眼神却亮得惊人,透着一股子决绝的坚定。她以为自己会心软,会犹豫。
可没有。心里头没有翻江倒海的难过,只有一种挣脱了泥沼的疲惫,和随之而来的,
彻彻底底的轻松。她拿起毛巾擦干脸,对着镜子扯出一个笑容。“林晚,”她轻声对自己说,
“恭喜你啊,这一次,你真的赢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沈砚的高烧还是没退。
他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林晚的影子。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抱着画板,
眼睛亮得像星星的小姑娘,正笑盈盈地看着他。“晚晚……”他喃喃地唤着,
伸出手想去抓她的衣角。可指尖触到的,只有一片冰凉的空气。
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一条娱乐新闻推送。
【新锐艺术家林晚与知名策展人程砚之同游美术馆,举止亲昵,疑似恋情曝光】配图里,
林晚正笑着接过程砚之递来的咖啡,阳光洒在她身上,笑得眉眼弯弯,灿烂得晃眼。
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幸福。沈砚死死盯着那张照片,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颤抖着伸出手,
想去触碰照片上那个明媚的笑脸。可指尖碰到的,只有冰冷的屏幕。窗外的雨,淅淅沥沥,
还在下着。而他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坠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寒冷之中。他终于明白,
那个曾经满眼满心都是他的女孩,真的……永远消失在这个雨夜里了。林晚的新画,
名字特简单,就叫《野草》。画布老大了,几乎占满了工作室的整面墙。
程砚之推门进来的时候,林晚正站在画架跟前,手里攥着支宽头排笔,
浑身上下溅得全是油彩点子。她头都没回,一门心思往画布上抹颜料,一层叠一层,
厚重得像是要把什么心事都压进去。空气里飘着松节油混着颜料的味儿,有点冲鼻,
却又莫名让人安心。程砚之没出声打扰,就倚在门框上,看着她把一片灰蒙蒙的黑,
一点点揉进了星点儿绿——那绿淡得几乎看不见,却倔得很,透着股不服输的劲儿。好半天,
林晚才把笔放下,长长吐了口气。她转过身,脸上带着刚干完一场硬仗的疲惫,
眼睛却亮得吓人。“你来啦。”她冲程砚之笑了笑,那笑容看着轻,
却藏着一股子放下千斤重担的释然。程砚之往前挪了几步,
目光一下子就黏在了那幅没画完的大画上。画布上啥好看的都没有,没有花,没有阳光,
就只有一片野草,在断壁残垣里疯长。那些草的线条哪有什么柔美可言,
简直带着股子狰狞的劲儿,从碎掉的水泥缝里钻出来,缠着断钢筋,不管不顾地往天上窜。
最打眼的是啥?是画面正中间那片阴影里,一株野草的顶端,开了朵小白花。花小得可怜,
一点儿也不起眼,可在这满屏压抑的色调里,愣是像一道微光,弱是弱了点,却犟得很。
“真好看。”程砚之是真心实意地夸,“有种……从废墟里硬生生扒拉出一条命的劲儿。
”“可不是嘛,就是生命力。”林晚走到画前,伸手轻轻摸了摸那朵小白花的位置,
指尖蹭到颜料粗糙的质感,有点硌手。“程砚之,你知道不?这幅画的灵感,
是三年前我流产那天来的。”程砚之的身子猛地僵了一下。这还是林晚头一回,这么平静地,
主动提起那段烂透了的过往。回忆:绝望里的那点光从医院回来的第三天,
林晚把自己锁在那间小得憋屈的旧公寓里。不吃不喝,就蜷在床上,
浑身哪儿哪儿都空落落的,心里的窟窿更是填不上。那股子疼,就像有无数只蚂蚁,
在五脏六腑里爬来爬去,没完没了地提醒她,她失去了什么。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下了好几天,
屋里暗得像口闷棺材。她那时候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吧。灰蒙蒙的,潮乎乎的,
一点儿盼头都没有。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目光瞟到了窗外那个锈得掉渣的防盗网。
就那铁网的缝里,不知道啥时候飘来颗种子,居然就发芽了。一株细细弱弱的野草,
叶子边上带着小锯齿,在风里雨里晃悠得厉害。它的根就扎在那层薄得可怜的铁锈和灰尘里,
没土,没养分,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可它偏偏活下来了。不光活下来了,那天下午,
风刮得正猛,雨下得正急,它居然还拼了命,开出了一朵米粒大小的黄绿色小花。那一刻,
林晚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不是因为难过,是因为震住了。
她突然就琢磨过来:连一株长在防盗网缝里的野草,都知道要拼了命活下去,
还要使劲儿开朵花,她凭什么要为了一个不珍惜她的人,一个没来得及看看世界的孩子,
把自己糟践成这样?她这才明白,沈砚给她的那些,从来都不是爱,是囚笼。
他把她当成一朵得精心伺候的玫瑰,得剪了刺,得养在温室里,不能有半点儿自己的脾气。
可她压根就不是玫瑰啊。就在那天,她下定决心,她要做一株野草。野草没玫瑰好看,
却皮实得很。不用谁浇水施肥,甚至连土都不用,照样能在废墟里扎根,在风雨里疯长。
那些糟心的事儿,那些吃的苦,全成了喂饱自己的养分。“所以你看,
”林晚指着画上那些黑乎乎的厚重笔触,语气淡得像在说别人的故事,“这些废墟,
就是沈砚给我的那三年。那些否定,那些羞辱,那些冷暴力,就像压在我身上的烂砖头,
差点把我压垮。”“而这些野草,”她又指了指那些带着劲儿的绿色线条,眼里闪着光,
“就是我。那些疼没弄死我,反倒让我的根扎得更深,更硬。”程砚之没说话,就静静听着,
眼里的心疼和敬佩,都快溢出来了。他一直知道林晚的画里藏着故事,却没想到,
这故事的背后,是这么一场撕心裂肺的涅槃。“那这朵花呢?”程砚之指着画中间那抹白,
轻声问,“是代表新的希望吗?”林晚摇了摇头,嘴角弯起一抹淡淡的笑,
那是彻底放下的释然。“不是,它不代表什么希望。它就代表,我终于找着我自己了。
”“这朵花,没名字,也不为给谁看。它就只是想证明一件事——我活下来了,
而且活得挺好。”“沈砚总以为,他毁了一朵只能依附他的菟丝花。可他不知道,
是他亲手把那朵花,逼成了一株野草。现在啊,这株野草,
早就用不着他那点施舍的阳光雨露了。”几天后,沈砚的高烧总算是退了。可他瞧着,
比生病的时候还要憔悴几分。他推掉了所有工作,
把自己关在那栋照着林晚旧公寓原样复刻的房子里,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漫无目的地晃悠。
他想从这个一模一样的空间里,捞着点她曾经留下的温度。可他捞了个空。这里的一切都对,
沙发摆在老地方,窗帘是她喜欢的颜色,连她最常用来喝水的那个马克杯,
都搁在茶几的同一个位置。但这里没有她的呼吸声,没有她画画时偶尔的叹气声,
没有她熬夜赶稿时,留在沙发扶手上的体温。这地方,再精致,也只是个冷冰冰的空壳子。
他走到那个复刻的画架前,上面空空如也。他猛地想起,那天在画展上,看到过一幅画,
名字叫《他眼中的我》。画里的女人,模糊得很,卑微地跪在地上,捡着一地的碎片。
那是她眼里的自己,也是他曾经眼里的她。可现在,他好像终于懂了。现在的林晚,
再也不是那个跪在地上捡碎片的人了。她早就站起来了,把那些碎片,一片片捡起来,
拼出了一幅叫《野草》的画,一幅只属于她自己的,壮丽的画。而他沈砚呢?
他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能掌控一切的人了。他成了画里那片阴暗的废墟,
成了她成长路上,一个必须被跨过去的,难看的注脚。这个认知,比任何刀割针扎,
都要疼上千百倍。他站在空荡荡的画架前,第一次尝到了什么叫彻骨的无力。
他拥有那么大的商业帝国,拥有那么多人眼红的权势和地位。可他就算把这些全都掏出来,
也再也换不回,一株野草的回头。林晚发现程砚之也在画她,是个微凉的午后。
那天是休息日,程砚之说他郊区的私宅有扇超大落地窗,采光好得不像话,特适合写生,
喊她一块儿去。林晚没多想就应了——她信程砚之,这人把“尊重”俩字刻在骨子里,
从来不会提些让她为难的要求。私宅的书房里,阳光透过百叶窗洒下来,
在木地板上投下一片斑驳的光影。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雪松香,混着旧书特有的油墨味,
静得连尘埃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林晚窝在窗边的地毯上,正翻一本敦煌壁画的画册。
她穿了件宽松的米白色针织衫,长发随便挽了个丸子头,几缕碎发垂在颈侧,痒痒的。
午后的阳光软乎乎的,给她周身镀了层毛茸茸的光晕,看着就特舒服。她看得太入迷,
压根没留意程砚之是什么时候走进来的。他没出声打扰,就搬了把椅子,
坐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支起个小小的速写本,安安静静地画了起来。也不知过了多久,
林晚翻完一章,抬起头活动僵硬的脖颈,这才瞅见这一幕。她愣了一下,
随即弯起嘴角笑了:“哟,你在画我啊?”程砚之的笔尖顿了顿,倒也没藏着掖着,
坦然地把速写本转过来给她看。画上的她,眉眼舒展,神情专注又放松,
嘴角还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整个人都透着一股被世界温柔以待的安宁劲儿。
“画得真好。”林晚是真心实意地夸。程砚之的笔触太细腻了,
居然把她自己都没察觉的、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松弛感,全给捕捉到了。“是你好。
”程砚之合上速写本,眼神柔得像一汪水,“是你现在的状态,很美。”林晚的心头,
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微微发颤。这句话,她曾经在无数个深夜里,
眼巴巴地渴望从沈砚口中听到。那时候,她拼命学着打扮成他喜欢的样子,
在酒会上小心翼翼地扮演好乖巧女伴的角色,硬生生把自己的脾气压下去,
去迎合他的所有喜好。她总是带着点讨好的小心翼翼,问他:“我这样好看吗?
这样做对不对?”可沈砚呢?要么就是漫不经心地“嗯”一声,
敷衍得不能再敷衍;要么就是皱着眉头挑刺:“这裙子太短了,赶紧换掉。”“这种场合,
别乱说话,丢我的人。”她就像个永远拿不到满分的学生,在他严苛的审视下,一点一点,
把自己的自信磨得精光。但程砚之不一样。他从来不会试图改变她。
她可以穿着沾满油彩的旧牛仔裤,大大咧咧地陪他逛美术馆,他只会笑着说:“这样多舒服,
做自己就好。”她可以因为一个艺术观点,跟他争得面红耳赤,他从不恼,反而眼睛发亮,
一脸惊喜地说:“你的想法太独特了,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他会记得她随口提过一嘴的、巷子里那家不起眼的馄饨店,特意绕很远的路,带她去解馋。
他会在她创作瓶颈期,悄无声息地在工作室的角落,摆上一盆开得正盛的铃兰,不说一句话,
就用那淡淡的花香,陪她熬过一个个难熬的漫漫长夜。这种感觉,
就像是在一片广阔又安全的草原上奔跑,不管她往哪个方向跑,跑成什么鬼样子,都知道,
有一个人,会站在终点,笑眯眯地为她鼓掌。几天后,林晚的新画作《野草》,
进入了最后的收尾阶段。这可是个关键时期,她变得异常敏感,
一点小事就能让她焦躁得不行。换做以前在沈砚身边,这种焦躁早就让她歇斯底里了。
她会害怕自己画不好,害怕被他否定,更害怕看到他那双眼睛里,
那种“我就说你不行”的轻蔑。但这一次,程砚之给了她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环境。
他把工作室最大的一间画室清空了,只留下最必要的工具。
他把所有的光线都调到最柔和的暖黄色,还放着她最喜欢的、舒缓的大提琴曲,
调子慢腾腾的,听着就让人安心。他自己呢?就像个隐形人似的,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
要么处理自己的邮件,要么翻看一些艺术理论的书。他不打扰她,但只要她一抬头,
就能看见他坐在那里,安安稳稳的。他就像一颗无声的定心丸。一天深夜,
林晚为了画出野草在风中那种“韧劲”,反反复复改了十几遍,怎么看都不满意。
她烦躁地把画笔往水桶里一扔,溅起的水花溅湿了画稿,那一瞬间,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换做以前,她恐怕早就崩溃大哭了。但这一次,她只是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想去倒杯水,
压压火。就在这时,一杯温度刚刚好的蜂蜜水,递到了她的面前。
程砚之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身后。他没问“怎么了”,也没说“别急”,
只是轻声道:“歇一会儿吧,有时候啊,答案会在你放松的时候,自己蹦出来的。
”林晚接过杯子,温热的触感从指尖蔓延开来,一路暖到了心底。她靠在画架旁,
小口小口地喝着水,目光不经意间,扫过了程砚之放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外套的口袋里,
露出了一角速写本。那速写本的边缘,被人用一种特殊的银线,细细地包了边,
针脚细密又温柔,看着就透着一股子用心。林晚的目光,猛地一滞。
那个包边的针脚……她太熟悉了。那是一种很古老的、几乎快要失传的刺绣针法,
叫“盘金绣”,是她母亲生前最擅长的针法。她记得,自己曾经和程砚之聊起过母亲,
随口提过这么一句,说这种针法绣出来的东西,特别结实。她从来没想过,他居然会记得,
甚至还把这种针法,用在了自己的速写本上。这哪里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啊,
这分明是一份沉甸甸的、被人放在心尖上珍视的证明。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上了林晚的眼眶。
程砚之察觉到她的异样,微微皱起眉头:“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林晚摇摇头,
指着那个速写本,声音有些哽咽:“那个……那个针脚,是你缝的吗?
”程砚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有点不好意思的笑意:“嗯,
我学了好久呢,手太笨,缝得不太好。只是记得你说过,你妈妈最喜欢这种针法,
说它像……像缠绕在一起的金线,怎么扯都扯不断。”他顿了顿,目光温柔又专注地看着她,
一字一句道:“就像有些感情一样,坚韧,且珍贵。”林晚再也忍不住,眼泪“唰”地一下,
夺眶而出。但这不是悲伤的眼泪,也不是委屈的眼泪。
这是被人真正“看见”、被人真正“懂得”的眼泪。沈砚给了她三年的锦衣玉食,
却从来没记得过她随口提过的喜好。程砚之陪她走过短短几个月的风雨,
却把她所有的细枝末节,都当成了珍宝。第二天,林晚的状态,焕然一新。
她重新站在画架前,拿起画笔,手腕轻轻一转,一笔流畅又充满生命力的墨绿,
瞬间在画布上晕染开来。那株野草,仿佛一下子就活了过来。而此时,远在市中心的沈砚,
正焦头烂额地处理着一堆烂摊子——全是因为他那些所谓的“追妻”行为,引发的公关危机。
他的手机响个不停,董事会的质问、媒体的追问,快把他逼疯了。他烦躁地把手机扔到一边,
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窗外。他不知道,就在这个城市的另一端,
那个他以为早已被自己弄丢的女人,正在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守护下,
画出了她生命中最灿烂的一笔。他更不知道,
那份他曾经唾手可得的、被无条件尊重和珍视的温柔,如今正像一把钝刀,一下又一下,
凌迟着他的余生。初冬的夜,风跟刀子似的,刮在人脸上生疼。“云巅”艺术晚宴,
算得上是城里一年一度的顶级社交局了。能踏进来的,不是腰缠万贯的富豪,
就是像程砚之这样,在各自领域里做到顶尖的人物。沈砚以前可是这儿的常客,往那儿一站,
就算冷着张脸,身边也少不了名流簇拥,妥妥的全场焦点。可今晚,
他就跟尊冷冰冰的雕像似的,窝在包厢的阴影里,手里那杯威士忌,冰块都加了三次,
愣是一口没碰。他的目光,跟黏了强力胶似的,
死死粘在楼下大厅中央那个被众人围起来的身影上。林晚来了。她不是谁的附属品,
不是谁的女伴,而是以新锐艺术家的身份,作为特邀嘉宾来的。
她没穿沈砚从前逼着她穿的那些花里胡哨、拖拖拉拉的晚礼服,就一袭简约的黑色丝绒长裙,
剪裁利落得很,刚好勾勒出她纤细却挺得笔直的腰身,像株在夜色里静静舒展的墨兰。
长发挽得一丝不苟,露出修长的脖颈,耳垂上就一对小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