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捕宋偃:铜铃唤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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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寒露一过,雾山镇便像是被天地遗忘的角落。

浓雾不是一日形成的——先是山涧里升起的薄纱,再是林间渗出的乳白,

最后是整夜不散的湿冷,将这小镇裹了个严严实实,仿佛一层厚厚的棉絮,

捂住了所有的声音与生机。镇上的人说,这是山神在叹息,是地府的门开了一道缝,

放出了不该出来的东西。镇东头的义庄,便在这浓雾最深处。老更夫陈三,

是镇上唯一敢在义庄过夜的人。他已经守了义庄十五年,从黑发守到白头,

从胆战心惊守到麻木不仁。人们都说他命硬,克死了妻儿,却克不怕那些躺着的死人。

陈三听了只是嘿嘿一笑,露出被烟叶熏黄的牙齿:“活人比死人可怕多了。

”这话在寒露后的第七天夜里,应验了。子时刚过,铜**便响了起来。不是清脆的叮当,

而是拖长的、带着颤音的“铃——铃——”,像有人用极慢的速度摇晃,

又像是有无形的风穿过铃身。声音从义庄深处传来,穿过浓雾,飘进镇子里。

王记酒铺的伙计王二麻子缩在被窝里,推了推身边的婆娘:“听,又来了。”婆娘翻了个身,

嘟囔道:“管他呢,陈三那老东西都不怕,你怕什么?”“不是怕,”王二麻子压低了声音,

“这都第七天了,每晚子时准时响,你不觉得邪门?”“邪门的事多了去了,睡觉。

”可这夜,铜**响得格外久。直到寅时三刻,那**才渐渐止息。

而本该在卯时初敲着梆子走街串巷的陈三,却迟迟没有出现。晨雾比夜雾更浓,白茫茫一片,

三尺之外不见人影。义庄的木门虚掩着,门缝里透出阴冷的潮气。送菜的老张头路过时,

多看了一眼,便看见门内地上露出一只青灰色的脚,脚上还穿着陈三那双磨破了边的布鞋。

“来、来人啊——”惊叫声划破了雾山镇死寂的早晨。宋偃是在午后赶到的。一匹枣红马,

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衣,腰间悬着一柄用布条缠裹的长刀,刀柄磨得油亮。他从马上下来时,

靴子踩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溅起细小的水花。镇长李德福早已在镇口等候多时,见到来人,

连忙迎上去。“宋大人,您可算来了!”宋偃抬眼看他。李德福五十出头,圆脸小眼,

此刻脸色煞白,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也不知是急的还是怕的。“我不是什么大人,

”宋偃声音平淡,带着长途跋涉后的沙哑,“带我去义庄。”“是、是。”一路上,

镇民们躲在门窗后窥视。雾山镇闭塞,少见外人,更少见官府的人。宋偃虽未穿官服,

但那股子冷峻的气场,与腰间那把刀,足以说明他的身份——鬼捕。这是民间给的一种称呼,

专门指那些处理诡异案件、常与死人和邪祟打交道的捕快。有人说他们是阳间的阴差,

有人说他们是行走在阴阳边界的人。宋偃对这称呼不置可否,他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

义庄在镇东头的山脚下,背靠雾山,前临一条早已干涸的河道。房子是旧时的祠堂改建的,

青瓦白墙,墙皮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发黑的砖块。门楣上原本该挂匾额的地方空着,

只有两根腐朽的木梁,像张开的嘴。还未进门,

一股混合着霉味、泥土味和某种难以言喻的腐气便扑面而来。宋偃停下脚步,

从怀中掏出一块浸过药油的帕子,捂住口鼻,这才推门而入。院子里已经围了几个人,

都是镇上的壮丁,被李德福叫来帮忙的。他们远远站着,谁也不敢靠近正屋门口的那片空地。

空地上,陈三的尸体就那样躺着,姿势诡异。他是侧卧着的,头歪向一边,

脖子被一根红绳勒得变了形,绳子的另一端系着一枚铜铃,铃身垂在地上,沾了泥水。

最让人头皮发麻的是他的表情——双眼圆睁,瞳孔散大,嘴巴微微张开,像是要喊什么,

又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而在陈三尸体三步之外,摆着一口黑漆棺材。

棺材盖半开着,能看见里面躺着一个穿红衣的身影。“谁动过?”宋偃问。

李德福忙道:“没人敢动!发现的时候就是这样。老张头吓得瘫在地上,

是我让人把他扶出去的。”宋偃点点头,走到陈三尸体旁,蹲下身。他没有先碰尸体,

而是仔细看那根红绳。绳子是普通的棉绳,染成了暗红色,褪色严重,像是用了很久。

绳子在陈三脖子上绕了两圈,打的是个简单的死结,系在颈后。绳结处有拉扯的痕迹,

边缘磨损,显然勒得很紧。然后他才看那枚铜铃。铃身约莫核桃大小,青铜铸造,

表面刻着繁复的缠枝纹,纹路里积着黑垢。铃舌是铜制的,顶端尖锐,

此刻沾着一点暗红色的东西。宋偃凑近细看,又轻轻嗅了嗅。不是血锈。是胭脂。很淡,

混杂着铜锈味,但的确是胭脂的香气,而且是上等的胭脂,带着隐隐的花香。他起身,

走到棺材旁。棺材是义庄里最常见的黑漆棺,木料普通,漆面已有裂纹。棺盖半开,

露出里面的人。一个女子。身穿大红嫁衣,头戴凤冠,脸上施着精致的妆容,唇点朱红,

眉画远山。她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姿势安详,若不是脸色过于苍白,

几乎要以为她只是睡着了。但宋偃看得很清楚——她的胸口没有起伏。而且,

嫁衣的下摆和袖口沾着不少泥土,有些已经干涸成块。他俯身细看,

发现女子的指甲缝里嵌着些微青草碎屑和黑泥。“这女尸是什么时候送来的?”宋偃回头问。

一个瘦小的伙计颤巍巍上前,他是义庄的杂役,叫阿旺。“三、三天前。

是一个穿黑斗篷的男人送来的,个子挺高,看不清脸。他说这是他妹妹,得了急病死了,

要暂存在义庄,等选好吉日再下葬。给了二钱银子,我就……”“登记簿呢?

”阿旺连忙从屋里拿出一个发黄的本子。宋偃翻开,找到了三天前的记录。

那一页被人用浓墨涂得漆黑一片,墨迹尚未全干,边缘晕开,像是刚涂不久。但凑近细看,

能隐约辨出被涂黑的字迹中,有一个“柳”字的轮廓。柳?宋偃目光微动。他合上登记簿,

又走到棺材边,这次他伸手探入棺内,摸向棺底。手指触到木料,有明显的划痕。不是旧痕,

而是新鲜的、尖锐物拖拽留下的痕迹,从棺尾延伸到棺头,方向是从外向内。

“有人把她拖进来的,”宋偃自语,“不是抬。”“大人,您说什么?”李德福没听清。

宋偃没回答,而是绕着棺材走了一圈。棺材放在院子中央,地面是夯实的泥土,

因为连日雾气,有些湿软。棺材周围有几个模糊的脚印,但已经被早先进来的人踩乱了。

他重新回到陈三尸体旁,这次他检查了陈三的手。手掌粗糙,布满老茧,指甲缝里很干净,

没有搏斗留下的皮屑或血迹。但右手食指和中指的指腹有细微的擦伤,

像是用力抓挠过什么粗糙的东西。“陈三昨晚敲梆子了吗?”宋偃问。李德福看向阿旺。

阿旺想了想:“敲了。戌时那趟我听见了,从镇西往镇东走。

后来……后来子时那趟好像没听见?我睡得沉,不太确定。”“他平时起夜吗?”“起,

年纪大了,一晚上总得起来一两次。”阿旺说,“茅房在院子西角。

”宋偃抬头看了看院子西角那个简陋的茅棚,又看了看棺材的位置——正屋门口,

是陈三从住处去茅房的必经之路。一个画面在他脑中渐渐清晰:深夜,陈三起夜,穿过院子。

也许他听到了什么声音,也许他看见了什么。他走向棺材,然后……发生了什么?

铜铃是从哪来的?那女子的哭声又是怎么回事?“镇上,有没有姓柳的大户人家?

”宋偃问李德福。李德福愣了愣,皱眉苦思:“姓柳的……有!镇西的柳家,

以前是做绸缎生意的,家大业大。不过那是半年前的事了。”“半年前发生了什么?

”“柳家**柳如烟,要出嫁了,嫁的是隔壁镇子一个米商的儿子。可是出嫁那天,

花轿走到半路,新娘子不见了!”李德福压低声音,像是怕惊动什么,“活不见人,

死不见尸。柳家老爷夫人急疯了,报官找了大半年,一点消息没有。上个月,

柳家夫妇突然搬走了,说是去投奔远房亲戚,宅子就这么空着。

”“柳如烟……”宋偃重复这个名字,目光落在棺材里那张妆容精致的脸上。虽然妆容浓厚,

但仍能看出这女子年纪很轻,不过十八九岁,容貌秀美。若她真是柳如烟,

那这半年来她在哪?为何现在又穿着嫁衣出现在义庄的棺材里?“去柳家老宅。

”宋偃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现在?”李德福看了看天色,雾虽散了些,

但日头已经开始西斜,“大人,要不明天再去?那宅子……不太干净。

”宋偃已经朝门外走去。“死人都不怕,怕空宅子?”李德福哑口无言,只好快步跟上。

二、柳家老宅在镇西,原本是雾山镇最气派的宅子之一,三进三出的院落,青砖黛瓦,

飞檐翘角。可不过半年光景,繁华落尽,只剩满目萧瑟。院门虚掩,宋偃轻轻一推,

门轴发出刺耳的“吱呀”声,惊起院中枯树上几只乌鸦,“嘎嘎”叫着飞走了。

院子里杂草丛生,深秋的荒草已经枯黄,足有半人高。正对着院门的是一棵石榴树,

本该挂满果实的时节,却只见枯枝败叶,树上零星挂着几个干瘪发黑的小石榴,

像垂死的眼睛。正屋的门也开着,里面黑洞洞的。宋偃走进去,灰尘味扑面而来。

屋里家具还在,但都蒙着厚厚的灰。正堂的八仙桌上,摆着几样东西,

与周围的破败格格不入——一枚铜铃。一盒打开的胭脂。铜铃与陈三脖子上那枚一模一样,

缠枝纹,核桃大小,静静躺在桌上,旁边散落着些许胭脂粉。胭脂盒是瓷质的,白底青花,

里面是艳红的膏体,颜色与棺材里女子唇上的胭脂如出一辙。宋偃拿起铜铃,仔细端详。

铃身干净,没有灰尘,显然是最近才放在这里的。他摇了摇,**清脆,在空荡的屋里回响。

“铃响的时候,就像有人在唤她的名字。”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宋偃猛地转身,

手已按在刀柄上。门口站着一个人。一个年轻男子,约莫二十出头,穿着素色布衣,

面容清秀,但憔悴得厉害,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他手里提着一个青布包袱,静静站在那里,

看着宋偃,又看了看桌上的铜铃,眼神复杂。“你是谁?”宋偃问,手没有离开刀柄。

男子苦笑了一下:“温文远。柳如烟的未婚夫。”他说“未婚夫”三个字时,声音很轻,

像是怕惊碎了什么。宋偃打量着他。温文远身形瘦削,但骨架匀称,手指修长,

不像干粗活的人。他身上衣服虽旧,但料子不差,洗得也干净,

只是袖口和衣摆有几处不易察觉的污渍——是泥土,深褐色的,已经干了。

“柳如烟的尸体在义庄,”宋偃缓缓说,“穿着嫁衣,躺在棺材里。

”温文远的身体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眼里有泪光,

但被他强行压了下去。“我知道。”“你知道?”宋偃向前一步,“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是我把她送去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屋外传来乌鸦的叫声,凄厉而突兀。

温文远走到桌边,将包袱放下,打开。里面是另一枚铜铃,

与桌上的那枚、陈三脖子上的那枚,正好是一对。“如烟生前最爱这对铜铃,

”温文远拿起一枚,轻轻摩挲着铃身上的纹路,“她说这是她娘留给她的,铃响的时候,

就像娘在唤她的名字。后来她娘过世了,她就更宝贝这对铃,总说听见**,

就感觉娘还在身边。”宋偃静静听着,没有打断。“半年前,她要出嫁了。

”温文远的声音变得飘忽,像是陷入了回忆,“嫁的不是我,是隔壁镇米商的儿子赵文昌。

赵家有钱,柳家生意遇到困难,需要这门亲事。如烟不愿意,她哭过,闹过,绝食过,

但都没用。柳老爷说,女儿家终归是要嫁人的,嫁给谁不是嫁?”他顿了顿,手指收紧,

铜铃在他掌心发出细微的鸣响。“出嫁前三天,她来找我。”温文远抬眼看向宋偃,

眼神里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她说,文远,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我那时……我那时竟然犹豫了。我怕,怕给不了她好日子,

怕她跟着我受苦。我说,你再等等,等我考取功名,我一定风风光光娶你。

”他惨笑一声:“然后她就走了。出嫁那天,花轿走到半路,她不见了。

所有人都说她逃婚了,说她不知廉耻,说柳家养了个不孝女。柳家丢尽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