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十年,我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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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把热汤放在陆沉舟面前时,手指上新鲜的烫伤还在刺痛。

“你尝尝,我学了三个月广东煲汤,这道花胶鸡汤最费功夫,要炖六个小时...”

陆沉舟甚至没抬头,视线固定在手机屏幕上,手指快速滑动。屏幕那端隐约传来娇嗲的女声,林薇听不清内容,但能看到陆沉舟嘴角那抹难得的笑意。

“放着吧。”他敷衍道。

“趁热喝才好,凉了腥。”林薇轻声说,用没受伤的左手为他盛了一碗。

汤汁澄黄,香气四溢。这是她第五十三次为他学做新菜,这次甚至报了昂贵的私厨课程,只为满足他挑剔的味觉。三个月来,她被热油溅过,被蒸汽烫过,今天这处新伤,是端砂锅时没留神,手指直接贴在了滚烫的锅沿上。

陆沉舟终于抬头,瞥了一眼碗里的汤,又瞥向她包扎着纱布的右手。

“手怎么了?”

“没事,不小心烫了一下。”林薇下意识把右手往身后藏了藏。

陆沉舟舀了一勺汤,送入口中,停顿两秒,眉头微蹙。

“太咸。”

“不会啊,我尝过...”林薇自己也盛了一小勺,仔细品味,“我觉得刚好...”

“你觉得?”陆沉舟放下勺子,金属撞击瓷碗发出清脆的声响,“我说咸了就是咸了。你做菜总这样,自以为是。”

林薇咬住下唇,没说话。厨房里那锅汤她反复调试了三次,最后一次特意请教学粤菜的老师傅,对方说这咸淡对广东人来说都算标准。但她没说出口,十年来她早已学会,反驳只会让陆沉舟更烦躁。

“算了,不喝了。”陆沉舟推开碗,汤汁晃出几滴,洒在昂贵的红木桌上。

“那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点别的?”林薇伸手要去收拾,陆沉舟却已经起身。

“不用,我约了人。”他拿起沙发上的外套,走到玄关处换鞋。

“这么晚还出去?”林薇跟着他走到门口,声音不由自主地压低,“明天不是要早起开会吗?”

陆沉舟的动作停顿了一瞬,转身看她,眼神里是她熟悉的疏离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厌倦。

“林薇,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我只是担心你...”

“我三十三岁了,不是十三岁。”他打断她,语气里的不耐烦像一把小刀,精准地刺进她心里最软的地方,“而且,你以什么身份管我?”

这句话像一记闷拳,打在林薇胸口,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十年来,她一直在他身边。从大学时他打球受伤,她翘课照顾;到他创业失败,她拿出全部积蓄帮他度过难关;再到他如今事业有成,她依然守在这栋他送的公寓里,等他偶尔回来。

但从未有过一个正式的身份。

朋友?知己?还是...她自己最不愿承认的那个词——舔狗。

“我...”林薇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陆沉舟似乎意识到话说重了,脸色稍缓,语气却依旧平淡:“早点休息,别等我。”

门开了又关,楼道里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林薇站在原地,很久很久。直到桌上的汤彻底凉透,油花凝结成斑斑点点的白色,她才缓缓走回餐厅,看着那碗他只喝了一口的汤。

右手传来阵阵刺痛,她低头解开纱布,烫伤处已经起了水泡,红肿不堪。医药箱就在厨房的柜子里,但她不想动,只是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

这双手为他做过多少顿饭?熬过多少夜?挡过多少酒?

林薇闭上眼,脑海中闪过无数画面。

大学毕业晚会上,陆沉舟被灌酒,她抢过他的杯子一饮而尽,酒精过敏让她浑身起疹,在医院躺了两天。陆沉舟来看她,第一句话是:“你逞什么能?害我被朋友笑话。”

他创业初期,为了争取投资,她陪他去应酬。投资人色眯眯地盯着她,说“林**把这瓶干了,合同我当场签”。她真的喝了,一整瓶白酒,喝到胃出血。陆沉舟签下了合同,却在她病床前抱怨:“你知道那些人背后怎么说我吗?说**女人。”

每一次,她都觉得委屈,但更怕他生气,怕他不要她。

所以下一次,她还是义无反顾。

“值得吗?”她轻声问自己,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飘散,没有回答。

手机突然震动,是闺蜜苏晴发来的消息:“薇薇,看朋友圈了吗?”

林薇解锁手机,点开朋友圈。第一条就是陆沉舟刚刚发的,一张在高档餐厅的照片,水晶灯璀璨,桌上摆着精致的法餐。配文:“还是这里的味道正宗。”

照片角落里,一只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无意入镜,手腕上戴着梵克雅宝的手链,是陆沉舟上个月出国带回来的礼物。他说是送给客户的,原来客户会戴在手上,还会和他共进晚餐。

林薇盯着那只手看了很久,然后点开通讯录,找到陆沉舟的对话框。上一次对话是三天前,她问他晚上回不回来吃饭,他没回。上上次是一周前,她提醒他降温加衣,他回了一个“嗯”。

她打了一行字:“我们谈谈。”

删掉。

又打:“陆沉舟,我累了。”

又删掉。

最后,她什么也没发,只是关掉手机,开始收拾餐桌。那锅她炖了六个小时的汤,她端起来,走进厨房,倒进了水槽。

花胶、鸡肉、瑶柱、红枣,所有精心挑选的食材混在一起,顺着水流冲进下水道,像她这十年来的付出,悄无声息地消失,没人在意。

水槽堵塞了。

林薇看着那些残渣堆积在排水口,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滴在那些本该被珍惜的食物上,滴在她伤痕累累的手上。

她伸手去掏堵塞物,手指被碎骨刺破,不疼,真的,比起心上的伤,这点疼算什么。

收拾完厨房,已经是凌晨一点。陆沉舟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

林薇走进浴室,看着镜中的自己。三十岁的女人,眼角的细纹用再贵的眼霜也遮不住,眼神里是藏不住的疲惫和黯淡。她曾经也是系花,是许多人追求的对象,可自从心里住了个陆沉舟,她就再也看不见别人了。

手机又响了,这次是陆沉舟。

她接起来,那头传来嘈杂的音乐声和陆沉舟微醺的声音:“林薇,我车钥匙是不是忘家里了?你帮我送来,地址我发你。”

“你喝酒了还开车?”林薇下意识问。

“叫了代驾。你快点儿,朋友都等着呢。”

“可是...”

“别可是了,赶紧的。”

电话挂断,地址发来,是城里最贵的会所。

林薇看着那个地址,又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她穿着家居服,头发随意扎着,脸上没有妆,因为陆沉舟说过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

但那个戴梵克雅宝手链的女人,一定化着精致的妆吧。

她走到衣柜前,打开,里面大多是舒适的家居服和简单的通勤装。最里面挂着一件黑色连衣裙,是去年生日苏晴送的,吊牌还没摘。苏晴当时说:“薇薇,你该为自己活一次。”

林薇取出那条裙子,换上,化了个淡妆,涂上很久不用的口红。镜子里的女人似乎有了几分当年的光彩,但眼神依旧黯淡。

她拿起陆沉舟落在玄关的车钥匙,出门前,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她住了五年的房子。

每一件家具都是她选的,每一处布置都花了她心思,陆沉舟只负责刷卡。他说过:“你喜欢就行,反正我也不常回来。”

是啊,他不常回来。

所以这里从来不是家,只是她一个人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