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的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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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我撞翻了一个男生的书。他递给我一把伞,我等了十一年,才等到他牵我的手。

二十八岁,我成了他的新娘。这十一年里,我把他的每一句“晚安”都当成了“我喜欢你”。

好在最后,他真的说了。一林念初第一次见到沈让之,是十七岁的秋天。那天她迟到了。

九月的阳光毒辣,她骑着一辆叮当响的自行车冲进校门,书包带子滑到胳膊肘。

她把车往车棚里一扔就跑,跑到教学楼拐角时,一头撞上了一个人。准确说,撞上了一摞书。

书散了一地,她也踉跄了两步。一只手拽住了她的胳膊肘。“小心。”声音很低,

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凉意。林念初抬起头。逆光里站着一个男生,比她高了大半个头,

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他的五官算不上惊艳——眉毛很浓,鼻梁挺直,

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眼睛,漆黑,沉静,像一口看不到底的井。他正低头看她,

神情里没有恼怒,只有一种很淡的平静。“对不起对不起!”她蹲下去帮他捡书。书很杂,

有物理课本,有一本翻得很旧的《月亮与六便士》,

还有一本封面磨毛了的《安徒生童话集》。她的手指顿了一下。十七岁的男生看安徒生童话?

“没关系。”他接过书,抱着走了。林念初蹲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后来她知道了他的名字。沈让之,高二(三)班,理科重点班,年级前五。话很少,

独来独往。有人说他父亲早逝,母亲在菜市场卖菜,他放学后要回去帮忙。

但这些林念初一条都没听进去。她只记住了一件事:他看安徒生童话。一个理科生,

书包里揣着一本安徒生。这件事让她觉得,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少女时代的喜欢,

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不是因为好看,不是因为他对你笑了一下,

只是因为某个微小的细节突然击中了心脏某个柔软的地方,然后就像藤蔓一样疯长起来。

林念初开始绕远路去开水房打水,因为开水房在三班那一层。

她开始在食堂里挑一个能看到他的位置。她留意到,他每天中午十二点零五分来食堂,

总是点最便宜的素面,加一个卤蛋,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边吃一边看书。

她把这些细节一点一点记下来,藏进心底最隐秘的抽屉里。但她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

不是不敢,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甚至不确定他还记不记得她——那天她狼狈成那个样子,

头发乱糟糟的,他大概连她的脸都没看清吧。那个秋天和冬天,

林念初在一种甜蜜又酸涩的沉默里度过了高二的上半学期。她以为日子会这样过下去,

她会默默地看着他,直到毕业,直到这场心事被时间冲淡。但生活从来不会按剧本走。

十二月的某个傍晚,下了很大的雨。林念初没带伞,站在教学楼门口等雨停。

风裹着雨丝往走廊里灌,她缩了缩肩膀。身边等雨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她一个。

然后她看到沈让之从楼梯上走下来。他也看到了她。两个人对视了一秒。

林念初迅速移开目光,心跳莫名其妙地加速了。沈让之没说话,只是走到门口,

撑开一把黑色的伞,迈步走进了雨里。林念初松了口气,同时又有一点点失落。

她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雨幕把他的轮廓模糊成一团灰色的影子。然后那个影子停住了。

沈让之转过身,走回来,把伞递到她面前。“给你。”林念初愣住了。

“不用——”“我骑自行车,打伞不方便。”他说,语气平淡,

像在陈述一个不需要讨论的事实。他把伞往她手里一塞,转身走进了雨里。

他推出一辆旧单车,淋着雨骑出了校门。林念初撑着那把伞站在门口,

伞柄上还残留着他手心的温度。那天晚上,她把伞挂在床头,看了很久。

二那把伞林念初一直没还。不是不想还,是不知道怎么还。直接去他教室?托人转交?

放在他车筐里?每一种都觉得不对劲。寒假的时候,

她做了一件很蠢的事——她骑车去找沈让之的家。城南那条巷子很窄,两边是低矮的砖瓦房。

她远远地看到一个菜摊子摆在巷口,一个中年女人正弯腰整理青菜。沈让之也在。

他蹲在摊子后面,面前摆着一筐土豆,正一个一个地挑拣。他穿着一件旧棉服,

领口磨得起了毛球,耳朵冻得通红。林念初躲在电线杆后面,看了很久。

她看到他帮一个老太太称菜,动作很熟练,找零的时候多找了五毛,

又笑着追上去还给了人家。

那个笑容和她平时在学校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不是冷淡的疏离,而是温暖的、明亮的,

像冬天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林念初的心被狠狠揪了一下。她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

人家在这里帮妈妈卖菜,过的是实实在在的日子,她倒好,像个偷窥狂一样躲在这里。

她骑上车走了,骑出去很远才停下来,趴在车把上哭了一场。开学之后,

林念初做了一个决定——她要把伞还给他。那天课间操,她绕到三班的教室,

把伞折好放在他课桌上,旁边压了一张纸条:“上次谢谢你。伞还你。

高二(六)班林念初”下午放学,她在车棚里遇到了沈让之。“你是林念初?

”他推着自行车走过来。她点头,心跳如鼓。“伞不用还。”他说,“我有两把。

”“可是——”“那本《安徒生童话》你看吗?”林念初被问懵了。“啊?

”沈让之从车筐里拿出那本磨了封面的童话集,递给她。“借你看。”然后骑上车走了。

林念初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手里的书。翻开扉页,上面有一行字,写得很好看:“沈让之,

2009年春。”她把书贴在胸口,站在车棚里笑了很久。从那以后,

两个人之间好像有了一条细细的线。不算熟,但不再是陌生人了。走廊上遇到,

他会点一下头,她也会笑一下。食堂里碰到,他会问一句“这里有人吗”,然后坐在她对面。

他们聊过什么?最长的对话大概是关于那本《安徒生童话》。她看完之后还给他,

说:“我最喜欢《海的女儿》。”他问为什么。她说:“因为她为了爱的人,愿意变成泡沫。

很傻,但是很勇敢。”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她很聪明。她没有后悔过。

”林念初没有告诉他,

她喜欢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原因——小人鱼爱上一个永远不会知道她心意的人,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可她从来没有后悔过。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科,林念初选了文科,

沈让之留在理科班。教室隔了两层楼,见面的机会少了。

但她还是会在每天中午十二点零五分去食堂,坐在靠窗的位置。

他们形成了一种默契——如果看到对方旁边有空位,就坐过去,安静地吃完一顿饭。

这些话被林念初一个字一个字地记在了日记本上。每一本的扉页上都写着:“沈让之,

今天说了——”后面跟着日期和他说的每一句话。最长的一次是高三某个晚自习后,

他们在操场上遇到了,绕着跑道走了三圈,聊了大概二十分钟。他说他妈妈最近腰不太好,

他想报本省的大学。她说她想去北京,学中文。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

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在地上交叠又分开。她在日记本上写了整整三页。

最后一行写着:“他说,北京很好,你一定能考上。”她看着这行字,眼泪掉在了纸上。

三高三的日子过得飞快。林念初把所有的情绪压在心里,每天六点起床,十二点睡觉。

她把沈让之的名字写在便利贴上,贴在桌角,每次觉得撑不住的时候就看一眼。

不是没有想过表白。她写过很多封信,每一封都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她怕的不是被拒绝,

她怕的是给他添麻烦。高三了,谁都不该被这些事分心。更何况,他的日子已经够难了。

高考前一个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晚自习后,林念初在教室里多待了一会儿,

出来时已经快十一点了。校园很安静,她走过教学楼后面的花坛时,听到了一阵很轻的声音。

有人在哭。她循着声音看过去。花坛旁边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人,弓着背,双手捂着脸,

肩膀在微微发抖。是沈让之。林念初的呼吸停了一秒。她慢慢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来,

把手里的一盒牛奶递到他面前。沈让之抬起头,眼睛红红的,看到是她,愣了一下。

他接过牛奶,低声说了句“谢谢”。他们并排坐着,沉默了很久。

后来沈让之说:“我妈查出来有点问题,可能需要手术。但是——”他没说下去。但是什么,

林念初明白。钱。时间。高考。所有的事情挤在一起,

像一座山压在一个十八岁少年的肩膀上。“会没事的。”林念初说。她的声音很轻,

轻得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叶子。她自己都不确定这句话有没有意义——她什么忙都帮不上。

沈让之看着她,那个眼神林念初记了很多年——不是感激,不是感动,而是一种更深的东西。

像是他在那一刻,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嗯。”他说,声音有一点哑。

那天晚上他们坐了很久,直到宿舍楼要锁门了才回去。走之前,沈让之说:“牛奶很好喝。

”林念初笑了。那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笑得那么自然,没有紧张,没有小心翼翼。

但笑着笑着,她又想哭。高考结束那天,下着雨。林念初站在考场门口,在人群里找了很久,

才找到沈让之。他站在走廊的柱子旁边,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伞,没有撑开,

就那么站着看雨。她走过去。“考得怎么样?”“还行。”他转过头看她,“你呢?

”“还行。”雨声很大,但他们之间的那片空气却安静得像另一个世界。“林念初。

”他突然叫她的名字。“嗯?”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谢谢你。”谢谢你什么?他没说。

林念初也没问。但她知道,他说的是所有——那把伞,那盒牛奶,那个夜晚,

以及这一年多来所有安静的、没有说出口的陪伴。她多想他说的“谢谢”背后还有别的意思,

多想他其实和她一样,藏着一些说不出口的话。但她不敢问。“不客气。”她说。

他笑了一下。很浅,很淡,但确实是笑了。那是林念初最后一次见到沈让之。

四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林念初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沈让之的。他考得很好,全县第三,

但他报了一所本省的学校。林念初去了北京。临行前的晚上,她骑车去了城南那条巷子。

她没有进去,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菜摊还在,但摆摊的人换成了一个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