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远离渣女,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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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生,撕碎痴情“夜晟!你发什么呆?方沫就在香樟树下,林云正跟她说话呢,

你再不去递情书,心上人可就被抢走了!”室友的起哄声在耳边炸开,夜晟猛地睁眼,

刺眼的盛夏阳光落在身上,驱散了记忆深处病房里的冰冷和绝望。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骨节分明、充满力量,

没有久病卧床的枯槁;身上是笔挺整洁的军装,

桌上的日历清晰印着: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五日。他重生了,回到了十八岁。

前世的痛还刻在骨髓里,每一寸都清晰无比。他顺着室友指向的方向看去,香樟树下的画面,

和前世一模一样。方沫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麻花辫,眉眼娇俏,脸颊泛着娇羞的红晕,

全程低着头,眼神黏在对面的少年身上,连余光都没分给旁人半分。站在她对面的,

正是林云。彼时的林云,穿着当下最时髦的的确良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嘴角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手里把玩着一支钢笔,说话时语气轻佻,时不时凑近方沫耳边低语,

逗得她捂嘴轻笑。他明明知道方沫的心意,却从不答应,也不拒绝,就那样轻飘飘吊着,

享受着她的痴心和仰慕。前世的他,就是看到这一幕,醋意大发,急着表白,

想把方沫从林云身边拉回来。结果呢?他撕毁志愿留在小城,看着方沫为林云痴狂,

默默守了她一辈子,最后在病床上含恨而终。指尖捏着那封写满痴心的情书,墨迹工整,

全是年少无知的真心。夜晟指尖用力,将书信狠狠揉成一团,径直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动作干脆利落。“不去了,以后也不追了。”室友一脸错愕,伸手拽住他的胳膊:“你疯了?

追了大半年,说放弃就放弃?方沫那么多人追,还有林云盯着,你松手就真的没机会了!

”夜晟甩开他的手,眼神冷冽:“她喜欢谁,和谁在一起,都与我无关。”他说完,

转身朝着训练场走去,步伐沉稳坚定,再也没有看香樟树下的两人一眼。不远处,

方沫余光瞥见夜晟决绝的背影,心里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落差。从前的夜晟,总是围着她转,

她走到哪里,目光就跟到哪里。可今天,他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予。可这点落差,

很快就被林云的一句玩笑话冲散。林云笑着戳了戳她的额头,语气宠溺:“看什么呢?

眼里只能有我,听见没有?”方沫瞬间红了脸,把夜晟抛到了九霄云外。第二章痴缠八年,

步步沉沦自那以后,夜晟彻底活成了另一个人。他戒掉了所有儿女情长,

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训练和学业中,天不亮就出操,课堂上全神贯注,

晚上泡在图书馆钻研专业知识,各项考核次次稳居年级第一。毕业分配时,

他毅然选择了西北边境基地——那个风沙漫天、条件艰苦,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地方。

火车站台上,夜晟背着行囊北上,方沫正依偎在林云身边说笑。两人擦肩而过,

从此南北相隔,再无交集。而方沫,彻底沉浸在对林云的痴恋里,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深渊。

第一次想放手,是1989年的冬天。那晚方沫去找林云,

远远看见他和一个烫卷发的姑娘在巷口说话。林云的手搭在对方肩上,笑得轻佻又暧昧。

方沫愣在原地,冷风灌进领口,刀子一样。她转身跑回宿舍,蒙着被子哭了一整夜。第二天,

她对闺蜜说:“我不想再犯傻了。”可还没等她鼓起勇气去说清楚,林云就主动找来了。

他拎着她最爱吃的糖炒栗子,站在寒风中,鼻尖冻得发红,

语气前所未有的认真:“昨晚那是我表妹,家里让带她逛逛街。沫沫,你是不是吃醋了?

”他第一次叫她“沫沫”。方沫的心一下就软了。林云又说:“我知道我这个人不靠谱,

身边总有人嚼舌根。但你和她们不一样,我心里清楚。”他没有说“我喜欢你”,

但这句“你和她们不一样”,让方沫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她原谅了他,

甚至有些愧疚——是自己太敏感了。第二次想放手,是1991年的夏天。方沫毕业了,

家里托关系给她在县城的供销社谋了个体面的职位。父母下了死命令:“和林云断了,

好好上班,找个踏实人嫁了。”她犹豫了很久,决定听父母的话。她收拾好行李,

准备第二天一早就走。林云却在这天傍晚出现了。他喝得醉醺醺的,

靠在宿舍楼下的梧桐树上,看见她就红了眼眶:“你要走了?你也想离开我?

”方沫从未见过他这样脆弱的样子。在她心里,林云永远是游刃有余的,从不会为谁失态。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林云苦笑,声音沙哑,“你走吧,找个好人家,别管我了。

”他说着“你走吧”,手却死死攥着她的衣袖。方沫的行李没带走。她留了下来,

和家里大吵一架,母亲气得摔了电话,半年没理她。她安慰自己:他们会理解的,

等我和林云修成正果,他们就会接受的。第三次想放手,是1993年的春天。

方沫发现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三百块钱不见了。那是她准备给林云买生日礼物的钱。

后来她才知道,林云拿去买了一双进口皮鞋——穿着和另一个姑娘约会去了。那姑娘叫周婷,

是县文工团的,长得漂亮,和林云出双入对,毫不避讳。方沫去找林云对质,

林云却一脸无辜:“我和她就是普通朋友,你别多想。那双鞋是我自己穿的,

跟你那三百块有什么关系?”方沫气得浑身发抖,可林云下一秒就叹了口气,

语气软下来:“沫沫,你知道我这人不会说话,但我心里只有你。

周婷那是我哥们儿的女朋友,托我照顾的,你别闹了。

”“你别闹了”——这四个字像一盆冷水,浇得方沫哑口无言。她怕自己再追问下去,

就成了林云嘴里“不懂事”的女人。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河边坐到半夜。

她想过找夜晟——听说他在西北立了功。可她连人家在哪个部队都不知道,

这些年连一封问候的信都没写过,现在去找人家,算什么?她最终没有去找任何人。

她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林云只是一时糊涂,他会改的。第四次,她没再想放手了。

1994年,方沫怀过一次孕。她满心欢喜地告诉林云,以为这回他总该给个交代了。

林云沉默了三天,然后带她去了一家小诊所,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吃什么:“打了,

现在不是时候。”方沫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时,眼泪无声地淌进耳朵里。

事后林云给她买了一袋红糖,说是补身体的。然后消失了一个星期,再出现时,

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笑着说:“沫沫,我们去吃你爱的那家馄饨吧。

”方沫吃了那碗馄饨,一口一口,咽下去的还有所有的不甘和委屈。从那天起,

她不再逼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不再追问他和别的女人的关系。她只是守着他,等他回头。

闺蜜恨铁不成钢:“你是不是疯了?他把你的钱花光了,把你的人伤透了,你还要怎样?

”方沫不说话。她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已经付出这么多了,如果承认林云不爱她,

那这八年算什么?和家人决裂算什么?那个没来得及出世的孩子算什么?她宁愿继续骗自己。

1996年,林云遇到了一个家境优渥的姑娘,对方家里能给他安排体面的工作。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和方沫摊牌:“方沫,我们不合适,以后别再来找我了。”八年痴心,

一朝被弃。方沫的世界彻底崩塌。她去找林云哭闹,求他回心转意,

却被林云当众羞辱:“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样,死缠烂打的,丢不丢人?

”话传开了,整个小城都知道有个傻姑娘被林云甩了。昔日同情她的人,

如今都在背后指指点点:“活该,谁让她自己不长眼。”方沫这才发现,

这八年她什么都没有了。青春耗尽,工作一事无成,和家人决裂,

连一个能收留她的朋友都没有。她不是没想过回家。可当年她把话说得太绝,

母亲最后那句“你死了也别回来”,她分不清是气话还是真心。她不敢试,也不敢赌。

万一回去迎接她的还是闭门羹,她就真的一无所有了。走投无路之下,

她只能听从家人的安排——说是“家人安排”,其实是亲戚实在看不过眼,帮她牵了线。

嫁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第三章云泥之别,恶果自食西北的戈壁滩,风沙肆虐,

缺水少电,条件远比想象中艰苦。夜晟刚到的时候,水土不服,皮肤被风沙吹得干裂脱皮,

嘴唇起泡,吃饭都难以下咽,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他扎根基层,从一线技术员做起,

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一次次完成重要任务,屡屡立功受奖,

从普通学员一步步晋升,稳扎稳打,闯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那些年,

他不是没有想起过方沫。偶尔夜深人静,戈壁滩上的风呜呜地吹,像谁在远处哭。

他会想起前世病床上的绝望,想起那封被揉碎的情书,想起香樟树下她不曾回头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