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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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渡,今年三十二岁,手上沾过十七条人命。但我女儿今年三岁,她手上沾着的,

是草莓味儿的果泥。1我是在执行完第十四单“生意”之后,发现自己有个女儿的。

那天我从广西回来,右肩中了一枪,左肋骨裂了一根,

血把出租车的后座染得跟泼了红油漆似的。司机差点报警,我多给了两千块,他才闭了嘴。

回到出租屋,我咬着毛巾自己把子弹取了出来,用白酒浇了一遍伤口,疼得眼前发白。

就在我浑身是汗地靠在墙上喘气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我犹豫了三秒,接了。

那头是个女人的声音,很轻,带着哭腔:“沈渡,我是林晚。”林晚。这个名字像一颗子弹,

打在我比伤口还软的地方。林晚是我五年前的女人。那时候我还没干这行,在工地搬砖,

她在旁边的小饭馆端盘子。我们挤在月租三百五的隔断间里,她用电磁炉给我煮挂面,

卧一个荷包蛋,就算改善生活。后来我出事了。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我去理论,

被他的人打断了两根肋骨。我躺在医院里,林晚把存了半年的三千块钱全交了医药费。

再后来,一个叫赵哥的人找到了我。他说,沈渡,你恨吗?想不想报仇?想不想赚大钱?

我说想。他就教了我第一课——怎么用一根钢丝,让一个人安静地死。我学会之后,

第一个杀的就是那个工地老板。赵哥很满意,说我天生是吃这碗饭的。从那以后,

我就消失了。换了手机号,搬了城市,和林晚断了所有联系。我以为她会忘了我。

像忘掉一场噩梦。“沈渡,”林晚在电话里说,声音在发抖,“我没有办法了。

我把笑笑放在你老家的村口,左手边第三棵槐树下面。她穿着红色的棉袄,

旁边有个粉色书包,里面装了换洗的衣服和她喝的奶粉。”我整个人僵住了。“……什么?

”“她是你的女儿,”林晚说,“沈渡,我得了病,胰腺癌,晚期。我没有钱治,

也没有人能托付。她爷爷奶奶走得早,我爸妈也不认这个孩子。我只能找你。

”“你——”“我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她打断了我,“我知道你不是好人了。

但你是我认识的,唯一还活着的人。”电话挂了。我再打过去,关机。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大概三十秒,然后像被什么东西弹起来一样,顾不上肩膀的伤,

套了件外套就冲出了门。从广西到我老家,一千二百公里。我开了一辆偷来的车,一路超速,

闯了六个红灯,用了十一个小时。凌晨三点,我到了村口。冬天,北风刮得像刀子。

槐树的叶子全掉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伸在黑夜里,像干枯的手指。我看见了那棵槐树。

树下没有人。我脑子里“嗡”了一声,疯了一样跑过去。跑到跟前,才发现槐树的背面,

避风的那一侧,蹲着一个小小的东西。一个穿红色棉袄的小女孩,缩成一团,

靠着树干睡着了。她怀里抱着一个粉色书包,书包的带子被她攥得紧紧的,

手指头都冻得发紫了。脸上有两道干了的泪痕,睫毛上结着细细的霜。我蹲下来,看着她。

她很小。比我在街上看到的同龄孩子都要小一圈。头发黄黄的,稀稀拉拉扎了两个小辫子,

皮筋上带着两颗褪了色的塑料草莓。她身上有一股味道。不是奶香,

是那种很久没洗澡、加上冷风冻出来的、酸涩的孩子味。我伸手碰了碰她的脸。冰的。

像摸在一块凉掉的年糕上。她动了动,没醒,

嘴里含糊地叫了一声:“妈妈……”我的手指在发抖。不是因为冷。**这行五年,

杀人的时候手都没抖过。我把外套脱下来裹住她,把她抱了起来。她很轻,

轻得像一袋子空气。她本能地往我怀里拱了拱,把脸埋进我的脖子,呼出的气又凉又弱。

粉色书包从她怀里滑落,我一手捞起来。书包上印着一只歪歪扭扭的小兔子,

兔子的耳朵被人用圆珠笔画花了,涂成了乱七八糟的蓝色。我抱着她走回车上的时候,

她醒了。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了我的脸。我以为她会哭。会害怕,会挣扎,

会问我“你是谁”。但她没有。她就那样看着我,看了大概五秒钟,

然后用那种刚睡醒的、黏糊糊的声音说了一句:“爸爸,你好冷。”我他妈差点没绷住。

2我把她带回了广西。我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我甚至连怎么冲奶粉都不知道。

粉色书包里有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是林晚写的,字歪歪斜斜:“笑笑,

2019年3月12号生,喝三段奶粉,一次四勺,水温五十度。对花生过敏。

晚上要摸耳朵才能睡着。怕黑,怕打雷。喜欢粉色。”我反复看了十几遍,

把每个字都背了下来。第一天晚上,我给她冲奶粉。水温我用温度计量了三遍,五十度,

一滴不差。她抱着奶瓶坐在床上喝,眼睛一直看着我,

像在看一个不太确定能不能信任的东西。喝完奶,我关了灯。她立刻开始哭。不是嚎啕大哭,

是那种小心翼翼的、压着的抽泣,像是怕哭大声了会被打一样。我开了灯。她就不哭了,

眼睛红红的,睫毛湿漉漉地看着我。“怕黑?”我问。她点点头。“那开着灯睡。

”我又关了灯,留了床头的一盏小夜灯。那是我专门去便利店买的,粉色的小猪造型,

插在插座上会发出昏黄的光。她不哭了,但也不睡,就睁着眼睛看我。我躺在床的另一边,

和她隔了半米的距离。我们之间像隔着一整条银河。“笑笑,”我说,“睡觉。”她没动。

过了一会儿,她小声说:“耳朵。”我想起来了。纸条上写的:要摸耳朵才能睡着。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捏住了她的小耳朵。她的耳朵很小,凉凉的,

软骨软得像是没长好一样。我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不知道该用什么力度。

她满意地叹了口气,闭上眼,三秒钟就睡着了。我捏着她的耳朵,一整夜没敢松手。

3前三天,她没叫过我爸爸。她叫我“你”。“你,我饿了。”“你,我要尿尿。”“你,

这个不好吃。”她不信任我。这很正常。一个三岁的孩子,被妈妈放在一棵树下,

被一个陌生男人带走,到了一个陌生的房子——她要是兴高采烈地喊我爸爸,那才叫不正常。

第三天晚上,我在给她热奶的时候,她站在厨房门口,抱着粉色书包,看着我。

“你真的是我爸爸吗?”她问。我把奶瓶从热水里捞出来,甩了甩手背上的水,转身蹲下来,

和她平视。“是。”“那你为什么不在?”这个问题比任何一颗子弹都难回答。

我想了很多答案。因为我不是好人。因为我怕连累你们。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当爸爸。

因为我是个**。但我最后说了一句实话。“因为爸爸在做一件很坏的事,”我说,

“我不想让你看到。”她想了想,问:“有多坏?”“非常坏。”她又想了想,

然后说:“那你不要做了。”我没说话。她走过来,伸出一只手,

碰了碰我肩膀上包着纱布的伤口。“你受伤了,”她说,“疼不疼?”“不疼。”“骗人,

”她说,“妈妈每次说‘不疼’的时候,都是很疼的。”我低下头,额头抵在她的小肩膀上。

她身上有奶粉的味道和洗衣液的香味。她没有推开我,而是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爸爸,”她说,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叫我,“你不要哭。”我没哭。

但我的眼睛确实进了沙子。4第四天,赵哥来了电话。“沈渡,有个活儿,在昆明。

干净利落,五十个。”我看了看坐在客厅地上画画的笑笑。

她用我买的蜡笔在纸上画了一团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举起来给我看:“爸爸,这是你!

”“我长这样?”“嗯!”她特别认真,“你就是这样子的,一个大土豆,

上面长了两根头发!”我他妈是大土豆。“沈渡?”赵哥在电话里催,“听到没有?

”“听到了,”我说,“我不去。”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去,”我说,“我有个女儿,我得带她。”赵哥笑了,笑得很轻,

那种笑我太熟悉了。那是他觉得一个人不知死活的时候才会发出的笑。“沈渡,

**跟我说什么?你一个杀了十七个人的杀手,你要回家带孩子?”“是。

”“你是不是脑子让门夹了?”“也许吧。”“我告诉你,沈渡,这行不是你想来就来,

想走就走的。你知道的太多了。你不干了,赵哥我怎么放心?”我没说话。“这样,

”赵哥的语气软了一点,“你再干一单。就一单。干完了,我给你结了账,你想带娃就带娃,

我不拦你。”我知道这是骗人的。这行的规矩就是:没有“最后一单”。

最后一单永远是下一单。但我看了看笑笑。她正在用蜡笔给“大土豆爸爸”画嘴巴,

画了一个大大的、弯弯的笑脸。“行,”我说,“最后一单。”5我花了三天时间安排笑笑。

我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出租屋。我不能带她去昆明。我不能让赵哥的人知道她住在哪里。

我想了很久,找到了一个人——阿莲。阿莲是我在菜市场认识的女人,四十多岁,

在水果摊卖芒果。她老公死了,儿子在外地打工,一个人住着一套两居室的旧房子。

她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我是个“做生意的”,经常来买水果,

每次都买草莓——因为笑笑爱吃草莓。“阿莲姐,”我递给她一个信封,里面是两万块钱,

“帮我带三天孩子。三天,我来接。”阿莲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身后拽着我衣角的笑笑。

“你闺女?”她问。“嗯。”“长得像你,”阿莲说,“就是比你好看多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