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过,你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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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林昭觉死在十二月十七号凌晨三点十七分。这个时间没有人记得。沈让之不记得,

陆辞不记得,连法医的报告上都只写了“大致死亡时间”。没有人精确到分钟,

因为没有人陪在他身边。他死的时候,床头柜上放着一杯凉透的白开水,一瓶见底的止痛药,

和一张被折叠过无数次的结婚证。结婚证的照片里,他靠在沈让之肩头,笑得眉眼弯弯。

沈让之没有看镜头。沈让之在看他。那时候的沈让之还会笑。嘴角微微上扬,

眼睛里有一种温柔的、带着占有欲的光。他把林昭觉搂得很紧,

像是在向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的。六年后的林昭觉死在一张一米五宽的床上,

身上盖着一条洗得发白的毯子,枕头上有干涸的泪痕。他死的时候,沈让之就在隔壁房间。

隔着一堵墙,三米不到的距离。他大概喊过。在他还能喊出声的时候。但没有人听见。

或者说,没有人愿意听见。——他的呼吸声太吵了。这是沈让之让他搬去次卧的理由。

你的呼吸声太吵,影响我睡觉。林昭觉把这个理由当真了。他以为自己的呼吸声真的很大,

大到会让沈让之失眠。所以他搬去了次卧,并且从那以后,每次呼吸都刻意放轻。

他甚至在睡梦中都在控制自己的呼吸。以至于他的睡眠越来越浅,越来越碎,

像一面被敲出无数裂纹的镜子,随时都会彻底崩塌。但沈让之没有注意到。

就像他没有注意到林昭觉越来越苍白的脸色,越来越凹陷的眼窝,越来越频繁的干呕,

越来越瘦削的身体。他什么都没有注意到。或者说,他什么都注意到了,但什么都不在乎。

第一章最后一天十二月十六号。林昭觉知道自己要死了。

不是“大概还有三到六个月”的那种知道,

而是身体在用一种不容置疑的方式告诉他——就是今天了,或者明天,

总之不会超过这个星期。他的腹部已经疼到了一种麻木的程度。止痛药的效果越来越弱,

从最初的六小时,到四小时,到两小时,到现在——吃了跟没吃一样。那种疼痛不是尖锐的,

不是刺痛的,而是一种钝的、沉的、像有一块烧红的铁在腹腔里慢慢翻滚的疼。他吐了三次。

第一次是凌晨,吐的是胃酸,黄绿色的液体,酸涩得让他整个食道都在灼烧。第二次是中午,

他已经什么都吐不出来了,只是干呕,一声一声的,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

第三次是傍晚,他吐出了血。暗红色的,混在胃液里,像一朵在水里绽开的、腐烂的花。

他看着那滩血,没有害怕,甚至没有惊讶。他只是平静地拿了纸巾,蹲下来,

一点一点地擦干净。擦完之后他把纸巾扔进垃圾桶,洗了手,然后坐在床边,慢慢地喘气。

他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站太久了。站五分钟就会头晕,走十步就会喘不上气。

他的血色素只有六克,不到正常人的一半。他的肝脏已经布满了转移灶,

像一块被虫蛀空的木头。他的腹膜上都是癌细胞,每一寸都在叫嚣着疼痛。他拿起手机,

看了一眼。没有新消息。微信的最后一条消息还是三天前他发给沈让之的:“让之,

今天晚上回来吃饭吗?我做了你喜欢的酸菜鱼。”沈让之没有回复。他做了酸菜鱼。

一个人做完,一个人吃了两口,然后全部倒进了垃圾桶。因为他实在吃不下了。

不是因为不好吃,而是因为他的胃已经被肿瘤挤压得只剩下一点点空间,

吃任何东西都会引起剧烈的疼痛和呕吐。但他还是做了。因为他想,万一沈让之回来了呢?

万一他今天想回家吃饭呢?万一他今天心情好,愿意坐在餐桌前,吃一口他做的菜呢?

万一呢。这个“万一”支撑了他三年。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

他都会想——也许今天他会对我笑一下。每天晚上听到门锁转动的时候,

他都会想——也许今天他会跟我说一句“辛苦了”。每次疼得蜷缩在床上的时候,

他都会想——也许他发现了呢?也许他推门进来,看到我这样,会心疼呢?

但“万一”从来没有发生过。沈让之没有对他笑过,没有说过“辛苦了”,

没有推门进来看过他。一次都没有。林昭觉把手机放下,拿起床头柜上的结婚证。他打开来,

看着照片里的自己,看着照片里的沈让之,看了很久。“让之,”他的声音很轻,

轻到连他自己都几乎听不见,“你有没有爱过我?哪怕一天?哪怕一秒?”没有人回答他。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声。急促的、浅短的、带着疼痛的呼吸声。他忽然笑了一下。

“算了,”他说,“不重要了。”他把结婚证放在胸口,闭上眼睛。他想睡一会儿。

也许睡着了就不疼了。也许睡着了之后,会做一个梦,梦见大学时候的沈让之,

梦见那个会对他笑、会牵他的手、会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偷偷亲他的人。他真的很想他。

不是现在这个冷漠的、疏离的、把他当空气的沈让之。

而是那个十九岁的、穿着白衬衫的、眼睛里全是他的沈让之。他想他,想得心脏都在疼。

那种疼和癌症的疼不一样。癌症的疼在肚子里,在肝上,在骨头上。而那种疼在心里,

在血液里,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他蜷缩在床上,双手捂着腹部,额头抵着膝盖。

他的嘴唇在发抖,牙齿在打颤,但他没有哭。他已经没有力气哭了。

他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冷下去。从手指尖开始,慢慢地向上蔓延,

像冬天的冰面在湖面上无声地扩张。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他的血液循环正在衰竭,

他的器官正在一个接一个地停止工作。他要死了。就在今天,或者明天。

他忽然很想给沈让之打一个电话。不是为了求救——他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而是为了……说一声再见。他想说:“让之,我要走了。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虽然你后来不爱了,但那四年,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他想说:“让之,我不怪你。

是我自己不好,是我没有能力让你一直爱我。是我太无趣了,太普通了,太不配了。

”他想说:“让之,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了。衣柜里的衣服我都分好了类别,

冬天的在左边,夏天的在右边。冰箱里有我包好的饺子,你喜欢的猪肉白菜馅,

冻在冷冻层第二格。洗衣机怎么用我写了说明书,在厨房的抽屉里。

还有……”还有太多太多的“还有”。他想要交代的事情太多了,多到像一座山,

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他没有打电话。因为他知道沈让之不会接。

沈让之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接过他的电话了。每次他打电话过去,要么是忙音,

要么是“我在开会”,要么是干脆不接。

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听到沈让之的声音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他放下了手机。他侧过头,

看着窗外。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

在床单上画出一道银白色的光带。他伸出手,让月光落在他的手心里。好凉。和月光一样凉。

“如果有下辈子,”他自言自语,“我不想再当人了。当一只鸟吧。或者一朵云。

或者一阵风。”“当风的话,我就可以吹过你的头发,吹过你的脸颊,

然后假装我不是故意的。”他笑了。笑着笑着,眼泪终于流了下来。不是因为疼。

是因为——他真的好舍不得。舍不得沈让之。舍不得那些曾经的美好。

舍不得那个在图书馆楼梯间扶了他一把的男孩。他真的好舍不得。但他没有力气了。

他闭上眼睛,把手缩回来,重新捂住腹部。他的身体在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疼痛。

那种疼痛已经超出了人类能够承受的极限,像有一万把刀在同时切割他的内脏,

像有一万根针在同时刺穿他的神经。他咬着牙,没有叫出声。因为他怕沈让之听到。

他怕沈让之被吵醒。他怕沈让之推门进来,看到他这个样子,会觉得恶心,会觉得麻烦,

会觉得——你的**声太吵了,影响我睡觉。他已经承受不起这句话了。所以他咬着牙,

咬到牙龈出血,咬到嘴唇被咬破,咬到嘴里全是铁锈味。他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凌晨一点,

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凌晨两点,他的呼吸变得极其微弱。凌晨三点十七分,他停止了呼吸。

他的眼睛没有完全闭上。微微睁着,看着天花板,看着窗外的月亮,

看着那一道银白色的月光。他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很浅,很淡,像一个终于解脱的人,

在最后一刻露出的一种释然的、平静的微笑。他走了。悄无声息地,像一片落叶从枝头飘落,

像一朵云在天边消散,像一阵风穿过指缝然后消失不见。没有人送他。没有人握着他的手。

没有人跟他说“别怕,我在”。他一个人,在十二月的深夜里,静静地走了。

第二章醒来(改写)沈让之是被尿憋醒的。他睁开眼,摸到手机看了一眼——凌晨四点。

他翻了个身,想继续睡,但膀胱的胀痛让他不得不爬起来。他去了卫生间,解决完之后,

经过次卧门口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他犹豫了两秒,然后推开了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推门。也许是因为他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每次半夜起来的时候,

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次卧的门,确认一下林昭觉在不在。虽然他一直告诉自己,他不在乎。

门开了。月光照进来,照亮了床上那个人。林昭觉侧躺着,蜷缩成一团,双手捂着腹部。

他的脸朝着窗户的方向,月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的皮肤看起来白得近乎透明。

沈让之站在门口,看了三秒。然后他皱了皱眉。他注意到林昭觉的嘴唇很干,起了一层白皮。

他注意到林昭觉的眼窝很深,像两个黑洞。他注意到林昭觉的锁骨凸出来,

像两根要刺破皮肤的骨头。他注意到了这一切。在短短三秒钟之内。然后他移开了视线。

“又在装可怜。”他在心里想。他转身,回到主卧,躺下来,闭上眼睛。

他用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入睡。在这五分钟里,

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林昭觉的呼吸声好像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

“大概是睡熟了吧。”他想。然后他翻了个身,面朝另一边,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睡着的时候,林昭觉已经死了四十三分钟。一墙之隔。三米距离。

他的丈夫死在三米之外的地方,而他翻了个身,继续睡。第三章发现早上七点,闹钟响了。

沈让之按掉闹钟,在床上躺了十分钟,然后起床,洗漱,换衣服。他下楼的时候路过次卧,

门还是开着的——他昨晚没有关。他习惯性地往里面瞥了一眼。林昭觉还在睡。

还是那个姿势,蜷缩着,双手捂着腹部。沈让之站在门口,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林昭觉从来不会睡到这么晚。他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雷打不动。即使周末也是这样。

他会在他下楼之前把早餐做好,把咖啡煮好,把报纸放到餐桌上。但今天,

餐桌上什么都没有。沈让之皱了皱眉,走进次卧。“林昭觉。”他叫了一声。没有反应。

“林昭觉!”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大了一些。还是没有反应。沈让之走到床边,

低头看着林昭觉。他的脸色白得吓人,嘴唇是灰紫色的,眼窝深深地凹陷下去。

他的手指蜷缩着,指节泛白,指甲盖上没有一点血色。沈让之伸出手,碰了碰林昭觉的肩膀。

冰凉。那种冰凉不是正常人睡觉时的微凉,

而是一种透骨的、刺手的、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冷。沈让之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他慢慢地、慢慢地,把手指移到林昭觉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他猛地缩回手,后退了一步,

撞到了身后的衣柜。柜门发出一声巨响,有什么东西从柜子顶上掉下来,砸在他脚边。

是一个药瓶。他低头看了一眼——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强效中枢性镇痛药。

瓶子上贴着医院的标签,写着林昭觉的名字,开药日期是三个月前。瓶子几乎是空的。

沈让之盯着那个药瓶,大脑一片空白。然后他看见了床头柜上的东西。一张折叠的纸,

一杯凉透的白开水,一本结婚证。他拿起那张纸,展开。是一份检查报告单,

日期是三个月前。“胰腺癌,IV期,多发肝转移、腹膜转移。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沈让之的手指开始发抖。他把报告单翻到第二页,上面有一行手写的字,

是林昭觉的笔迹:“医生问我家属来了没有。我说没有。他问我有没有人可以商量。

我说没有。他问我是不是一个人。我说是。他说,那你怎么办?我说,没关系,

我一个人可以的。”沈让之读完这行字,忽然觉得膝盖发软。他慢慢地跪下来,跪在床边,

看着林昭觉的脸。那张脸很安静。安静得像是睡着了一样。但沈让之知道,那不是睡着。

那是死亡。是永恒的、不可逆的、永远无法挽回的死亡。他伸出手,握住了林昭觉的手。

那只手很凉,很硬,已经没有了一点点温度。他握着那只手,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

林昭觉的手总是热的。冬天的时候,林昭觉会把他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说“让之,

你的手好凉,我帮你捂捂”。他那时候觉得理所当然。他从来没有帮林昭觉捂过手。

一次都没有。“昭觉?”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昭觉,你醒醒。”没有人回答他。

永远都不会有人回答他了。他把脸埋进林昭觉的掌心,发出一声压抑的、嘶哑的嚎哭。

第四章日记陆辞是在两个小时后赶到的。他推开门的时候,沈让之还跪在次卧的地板上,

握着林昭觉的手,一动不动。陆辞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腿立刻就软了。他扶着门框,

慢慢地滑坐到地上,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他……”陆辞的声音在发抖,

“他什么时候……”“不知道。”沈让之的声音空洞得像一口枯井,“也许是昨晚,

也许是凌晨。”“你就在隔壁?”陆辞的声音忽然尖锐起来,“**就在隔壁,

他死了你都不知道?”沈让之没有回答。陆辞站起来,冲过去,一把揪住沈让之的衣领,

把他从地上拽起来。“沈让之!你昨天晚上在干什么?!他在隔壁疼得死去活来的时候,

你在干什么?!你喝酒?你睡觉?**在干什么?!”沈让之任由他揪着,

眼神空洞地看着他。“我睡觉。”他说。陆辞的拳头停在半空中。他看着沈让之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悲伤,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空洞。

他松开了手。“昭觉有东西留给你。”陆辞的声音忽然平静了下来,平静得不像他,

“他三个月前找过我,给了我一个袋子。他说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什么事,让我把袋子交给你。

”“什么东西?”“他的日记。”陆辞说,“从确诊那天开始写的。每一天都写。

写到你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为止。”沈让之的身体晃了一下。“他说了什么?”他问。

“你自己看。”陆辞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他,“但我要提前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他的最后一篇日记,是写给你的一封信。他没有放在信封里,

而是写在了日记本的最后。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想跟你说的话。”沈让之接过信封,

手指在发抖。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封面已经磨损了,边角有些卷曲。

他翻开第一页。“X月X日。确诊了。胰腺癌,晚期。医生说还有三到六个月。我很平静。

甚至有一点高兴。因为终于不用再疼了。不是癌症的疼,是心疼。心疼了三年了,

终于要结束了。”沈让之的手抖了一下。他翻到第二页。“X月X日。今天做第一次化疗。

好难受。吐了五次。旁边床位的阿姨有女儿陪着,给她倒水、擦汗、讲故事。我没有人陪。

我打开手机,看了让之的照片。看了四个小时。手机没电了。我借了护士站的充电器,

继续看。”沈让之的眼泪滴在了纸页上,把字迹晕开了一小片。他慌忙用袖子去擦,

擦完之后继续往下翻。他翻了很多页。每一页都像一把刀,一刀一刀地剜着他的心。

“X月X日。今天回家,让之在客厅看手机。我站在玄关看了他十分钟。他没有抬头。

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來。他往旁边挪了一下。就一下。大概五厘米。但我看到了。

他不想靠近我。他甚至不想跟我坐在同一个沙发上。我站起来,回了次卧。关上门之后,

我蹲在门后面,哭了很久。但我不敢出声。我怕他听到。”“X月X日。今天是他生日。

我买了蛋糕,做了他最喜欢的菜。我给他发了消息,说‘让之,生日快乐,

我做了你喜欢的菜,早点回来’。他没有回。我等到十二点。他没有回来。

我一个人把蛋糕吃了。插了一根蜡烛,许了一个愿望。我希望他能开心。不管跟谁在一起,

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他开心就好。”“X月X日。今天他又没有回来吃饭。

我做了一桌子菜,全部倒掉了。我在想,我为什么要做这么多?明明知道他不会回来。

明明知道他不在乎。但我还是做了。因为万一呢?万一他今天想回来呢?万一他今天饿了呢?

万一他今天……想见我了呢?”“没有万一。从来没有。”沈让之翻到这里,

已经看不清字迹了。他的眼泪模糊了视线,手指在颤抖,呼吸在颤抖,整个人都在颤抖。

他翻到了最后一页。那一页的字迹很潦草,像是在极度痛苦中写下的。有些字歪歪扭扭的,

有些地方有水滴的痕迹——不是水,是眼泪。“让之,如果你在看这封信,

说明我已经不在了。不要难过。我真的不希望你难过。虽然你可能根本不会难过,但万一呢?

万一你会呢?所以我还是要说——不要难过。”“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

一些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的事情。”“第一件事:我得了癌症之后,从来没有怪过你。

我知道你可能会觉得是你的冷漠让我生病的。不是的。癌症就是癌症,跟你没有关系。

你不要自责。虽然你可能根本不会自责,但万一呢?万一你会呢?

所以我还是要说——不是你的错。”“第二件事:你让我搬去次卧的那天晚上,

我在门后面坐了一整夜。我听到了你的呼吸声。很平稳,很均匀。你睡得很好。我很高兴。

因为至少你没有失眠。至少你还能睡个好觉。这就够了。

”“第三件事:你每次不回来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做你最喜欢的菜。然后倒掉。因为我想,

也许你明天就会回来吃了。我不能让你吃剩菜。所以我每天都做新鲜的,每天都倒掉。

持续了三年。我算了算,大概倒掉了一千多顿饭。”“第四件事:你的每一张纸条我都留着。

不管是‘今晚不回来’还是‘帮我把衬衫洗了’,我全部都留着。放在一个鞋盒里。

在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你可以去看看。每一张纸条背面我都写了日期。精确到年月日。

因为那是你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你留给我的东西太少了,少到每一张纸条都成了宝贝。

”“第五件事:我其实不叫林昭觉了。我改名字了。在我确诊的那天,我去派出所改了名字。

我现在叫林念沈。思念的念,沈让之的沈。但我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好。

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因为身份证上的照片太丑了,我不想给你看。

”“第六件事:我最遗憾的事情,不是没有活够。而是没有听到你再叫我一声‘昭觉’。

你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叫过我的名字了。你回家的时候不说‘昭觉,我回来了’。

你出门的时候不说‘昭觉,我走了’。你跟我说话的时候不说‘昭觉,你觉得呢’。

你什么都不说。你只是‘嗯’、‘哦’、‘随便’、‘忙’。你知道吗,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名字已经不存在了。因为最后一个叫我名字的人,已经不叫了。

”“第七件事:我最后悔的事情,是没有在你还爱我的时候,多跟你说几次‘我爱你’。

我怕说多了你会烦。所以我说得很少。但现在想想,我应该多说的。因为说了之后,

至少你听到过。至少在你的记忆里,有过一个声音,在跟你说‘我爱你’。

”“第八件事:我不怕死。真的。我怕的是,我死了之后,你一个人怎么办?你不会做饭,

不会洗衣服,不会收拾屋子。你生病了不会去医院,你难过了不会找人倾诉,

你失眠了不会想办法入睡。你把自己包裹得那么紧,什么都不让人看到。我很担心你。

真的很担心。”“第九件事:你的呼吸声一点也不吵。我很喜欢听。每天晚上,

我躺在次卧的床上,听着你从主卧传来的呼吸声,我就觉得很安心。因为那证明你还在。

你还在我身边。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那一墙之隔,已经是我全部的世界了。

”“第十件事:我爱你。从十九岁爱到二十六岁,从大学爱到这个冰冷的家,

从心跳加速爱到心跳停止。我一直爱你。从来没有停止过。即使你不爱我了,即使你冷漠了,

即使你把我当空气了,我还是爱你。因为爱你这件事情,已经变成了我的一部分。

就像呼吸一样。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回报,不需要任何东西。就是爱。仅此而已。”“最后,

让之,我想跟你说一声谢谢。谢谢你给了我四年最美好的时光。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谢谢你让我知道,被一个人捧在手心里是什么感觉。也谢谢你后来不爱我了。

因为你让我知道,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教会了我很多。

虽然有些东西学得太痛了,但我还是谢谢你。”“让之,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少喝酒,少熬夜,少应酬。多吃蔬菜水果,多运动,多休息。不要老是皱眉,会有皱纹的。

不要老是绷着脸,笑一笑。你笑起来很好看。我一直觉得你笑起来是全世界最好看的。

”“如果可以的话,偶尔想一下我。不用很久,一秒钟就好。在某个阳光很好的下午,

在某个月亮很圆的夜晚,在某首歌响起的时候,想我一下。让我在你的记忆里,再活一秒钟。

”“再见了,让之。下辈子不要再见了。不是因为我不爱你。

而是因为——我不想再让你不爱我了。”“——林念沈绝笔”沈让之读完最后一个字,

日记本从手中滑落。他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面,发出一声凄厉的、撕心裂肺的嚎叫。

那声音太大,大到楼下的邻居都听到了。那声音太惨,惨到陆辞别过头去,捂住了耳朵。

那声音太绝望,绝望到连空气都在颤抖。沈让之跪在地上,额头抵着冰冷的地板,

整个人像一只被活活剥了皮的动物,在极度的痛苦中痉挛、抽搐、挣扎。他想起了一个画面。

那是三天前的一个晚上,他回家的时候,看到林昭觉在厨房里。他弯着腰,一只手撑着灶台,

另一只手捂着腹部。他的脸色很白,额头上全是汗。沈让之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他一眼。

林昭觉感觉到了他的目光,转过头来,勉强笑了一下。“回来了?”他说,“饭马上好。

”沈让之“嗯”了一声,转身走了。他没有问他怎么了。没有问他为什么脸色那么白,

没有问他为什么额头上全是汗,没有问他为什么弯着腰捂着肚子。他什么都没有问。

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转身走了。而现在,他跪在地上,

额头抵着林昭觉曾经跪过的地板,终于知道了答案。他疼。他疼得直不起腰,疼得站不稳脚,

疼得连做饭都要撑着灶台。而他,连一句“你怎么了”都没有问过。沈让之伸出手,

抓住了林昭觉垂在床边的手。那只手已经僵硬了,冰凉了,没有生命了。

他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脸上,闭上眼睛,无声地流泪。“昭觉,”他的声音轻得像一缕烟,

“你的名字不叫林念沈。你叫林昭觉。昭然若揭的昭,恍然大悟的觉。”“你走了之后,

我才昭然若揭,我才恍然大悟。”“可是太晚了。是不是?”没有人回答他。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声。沉重的、破碎的、带着绝望的呼吸声。

第五章鞋盒沈让之在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找到了那个鞋盒。是一个很旧的鞋盒,

牌子是“回力”,白色的盒盖已经泛黄了,边角有些磨损。盒子外面用透明胶带缠了好几圈,

缠得很仔细,每一个转角都折得很整齐。沈让之拆开透明胶带,打开盒盖。里面满满当当的,

全是纸条。他一张一张地拿出来,铺在地上。纸条的大小不一,有的是便签纸,

有的是A4纸撕下来的一个角,有的是超市小票的背面。

每一张纸条上都写着一两个字或一句话,每一张纸条的背面都有林昭觉用铅笔写的日期。

他看到了三年前的那张纸条。只有两个字:“好的。”那是他回复林昭觉的一条微信消息。

林昭觉问他“让之,我们结婚纪念日想怎么过”,他回了两个字“好的”。

一个莫名其妙的、驴唇不对马嘴的“好的”。林昭觉把它打印出来了,收在这个鞋盒里。

背面的日期是——三年前的九月十五号,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他看到了另一张纸条:“忙。

”那是他回复林昭觉的“让之,今天能早点回来吗”。只有一个字,“忙”。

林昭觉在背面写了日期,还在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哭脸。一个哭脸。用圆珠笔画的,

线条很轻,像是怕被人看到。他看到了很多纸条。

大部分都是他的“嗯”、“哦”、“随便”、“知道了”、“在开会”、“不回来吃了”。

偶尔也有林昭觉自己写的——“让之,今天天气好,记得开窗通风”、“让之,

冰箱里有水果,记得吃”、“让之,晚安”。他把所有纸条都翻了一遍。在鞋盒的最底部,

他找到了一张叠成方块的纸。他把纸展开,发现是一张照片。不是数码打印的,

是那种老式的、从照相馆冲洗出来的照片。照片里是大学时候的沈让之和林昭觉。

沈让之穿着白衬衫,林昭觉穿着灰色T恤,两个人站在学校的天台上,背后是漫天的晚霞。

林昭觉靠在他肩膀上,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而他的头微微偏向林昭觉,嘴角上扬,

眼睛里全是温柔。照片的背面有一行字,是林昭觉的笔迹:“2017年10月12日,

让之跟我表白的第100天。他说他喜欢我笑的样子。所以我每天都在笑。

即使后来他不看了,我还是在笑。因为万一他偶尔看一眼呢?万一他看到了,会觉得开心呢?

所以我一直在笑。笑到脸都僵了,笑到心都碎了,笑到死的那一天。

”沈让之把照片贴在胸口,弯下腰,额头抵着膝盖。他想起了林昭觉的笑容。

那个笑容在他记忆里已经模糊了,他只能想起一个大概的轮廓——弯弯的眼睛,翘起的嘴角,

还有两颗小虎牙。他忽然发现,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林昭觉笑了。很久很久。

久到他甚至想不起来最后一次看到林昭觉笑是什么时候。也许是三个月前?半年前?一年前?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林昭觉在他面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笑过了。不是因为林昭觉不想笑。

而是因为——他已经没有观众了。他笑给谁看呢?沈让之不会看他,不会在乎他,

不会注意到他的笑容。所以他不笑了。他只在照片里笑。只在日记里笑。只在无人的深夜里,

对着窗外的月亮,无声地笑一下。然后继续疼。继续痛。继续一个人扛着所有的苦。

沈让之把所有的纸条一张一张地放回鞋盒里,盖上盖子,用透明胶带重新缠好。

他缠得很仔细,每一个转角都折得很整齐——就像林昭觉做的那样。他把鞋盒放回抽屉里,

关上抽屉,然后站起来。他的腿在发抖,他的胃在翻涌,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

像一只被困住的鸟,拼命地扑打着翅膀,想要飞出去。他捂住嘴,冲进卫生间,趴在马桶上,

吐了出来。他吐了很久。吐到胃里什么都没有了,吐到胆汁都出来了,吐到最后只剩下干呕。

他的胃在痉挛,他的食道在灼烧,他的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糊了一脸。他抬起头,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那个人,眼睛红肿,面色灰白,嘴唇干裂,头发凌乱。

他看起来很糟糕。糟糕到他自己都觉得恶心。

但他想起林昭觉最后的样子——白得透明的皮肤,灰紫色的嘴唇,凹陷的眼窝,凸出的锁骨。

跟他比起来,他算什么?他不过是一夜没睡好,吐了一次,胃痉挛了一下。而林昭觉,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每天都在承受比他痛苦一万倍的折磨。一个人。全都是一个人。

沈让之撑着洗手台,低下头,看着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水很凉,凉得像林昭觉最后的手。

他拧开水龙头,把手伸到水流下面,让冰凉的水冲过他的手指。“昭觉,”他对着空气说,

“你冷吗?”没有人回答他。只有水龙头里哗哗的水声。第六章电话沈让之在葬礼之后,

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给林昭觉的号码打电话。他知道那个号码已经停机了。

他知道不会有人接。但他还是想打。因为他有很多话想说,而他唯一能说的地方,

就是那个无人接听的电话。他按下了一串他早就该记住、却从来没有记住过的号码。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林昭觉的手机号,因为他从来没有给他打过电话。每次联系都是微信,

每次微信都是林昭觉先发。他是在林昭觉的遗物里找到这个号码的。写在一张便签纸上,

压在枕头下面。便签纸上写着:“我的手机号:138XXXXXXXX。如果有急事,

打这个电话。”沈让之看着那行字,哭了很久。因为他知道,林昭觉写这张便签的时候,

一定是在想——万一他有一天想找我了呢?万一他遇到了什么急事,需要找我呢?

我要把号码写下来,放在他能看到的地方。但沈让之从来没有看到过。从来没有。

因为他从来没有翻过林昭觉的枕头。现在他看到了。但已经太晚了。他按下拨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