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字,成全他和歌厅小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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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钟卫平从歌舞厅回来,跟我摊牌。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姑娘,叫蝶子,在金百合唱歌的。

"你看看你自己,一身机油味,头发乱得像鸡窝,哪里还像个女人?"

他要离婚。

婆婆连夜赶来,张嘴骂的人却是我。

"男人在外面玩玩怎么了?你把家守好就行了!"

前世我听了这话,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死活不签字。

结果他十年不交一分钱家用,我摆摊摆到胃癌晚期,五十三岁死在医院。

我前脚刚断气,他后脚把蝶子接进了家门。

我儿子管那个女人叫妈,笑得比过年还开心。

"丑八怪总算死了,这个家终于清净了。"

再睁眼,回到了钟卫平跟我摊牌的那个夏天。

这次我没哭。

我从抽屉里翻出户口本,拍在桌上。

"离。"

钟卫平正端着搪瓷杯喝茶,一口水呛在了喉咙里。

他咳了半天,红着眼瞪我。

"你说什么?"

"我说离。"我把户口本推到他面前,"明天就去民政局。"⁤⁣⁤⁡‍

屋里安静了好一阵。

电风扇嗡嗡地转,吹得桌上的报纸哗哗作响。

钟卫平的烟灰缸里堆了五六个烟头,都是他鼓起勇气跟我"摊牌"的时候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