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个翻看。第三个,照片和头像对上了。刘婷婷,25岁,
户籍地址:本市朝阳区某街道。工作单位:空白。家庭成员:父亲刘建军,母亲……赵秀兰?
我愣住了。赵秀兰?我放大仔细看。关系栏写着:母女。婆婆的女儿?
可是婆婆明明只有一个儿子,就是**。这是她亲口说的,户口本上也这么写的。私生女?
我的脑子飞快转动。婆婆守寡二十多年,如果有个私生女,也不是不可能。
但为什么从来没提过?为什么要瞒着?更重要的是,
她为什么要用家庭补助金和我丈夫的护理费,去养这个“女儿”?我关掉系统,坐在电脑前,
久久不动。事情,比我想象的复杂。第二天,我请假去了派出所。
以社区网格员核实人口信息的名义,调阅了赵秀兰的户籍档案。档案显示,赵秀兰,女,
62岁,婚姻状况:丧偶。子女:一子,**。没有刘婷婷。
但我在备注栏看到一行小字:曾用名,赵秀芳。赵秀芳?
我让户籍民警帮忙查一下赵秀芳的信息。民警在系统里输入,屏幕上跳出一行字:赵秀芳,
女,62岁,婚姻状况:离异。子女:一女,刘婷婷。我盯着屏幕,脑子嗡嗡响。同一个人,
两个身份,两套户籍?“这……怎么回事?”我问。民警也皱起眉。“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
以前户籍管理不严,有人会办两个户口。不过现在联网了,这种重复户口要注销一个。
”“能查到赵秀芳的婚姻记录吗?”民警查了一下。“赵秀芳,1978年与刘建军结婚,
1980年生育一女刘婷婷,1995年离婚。离婚后户籍未迁出,仍在前夫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