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了他八年,替他挡了车祸,醒来他说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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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顾念。念念不忘的念。我妈说,取这个名字,是盼我这辈子念着点好的。

可她没告诉我——念一个人念了八年,究竟算不算“好的”。直到很多年后,

我坐在民政局门口的台阶上,攥着户口本等一个人,才终于想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算。

但也不后悔。第一章·初见十八岁那年,A城的冬天来得格外早。高考落榜后,

我从县城跑到城里打工。在火车站出站口,我拖着编织袋站了很久,

看人流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下去。没有人接我。也没有人等我。

后来我在一家烧烤店当服务员。晚上五点上班,凌晨两点下班,一个月一千八。包吃,

不包住。我在城中村租了一间房,十平米,一张床,一个衣柜,

墙角堆着几本舍不得扔的课本。房租三百五,水电另算。见到傅深那天,

是我到城里的第三个月。那天特别冷,风从门缝里灌进来,我站在收银台后面搓手,

想着再熬两个小时就能回去了。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黑色大衣,领口立起来,

遮住了半边下巴。手指夹着烟,烟雾升起来,在灯光下散成一团模糊的白。

他的眉眼藏在烟雾后面,我看不太清,只觉得——好看。是那种让人不敢多看的好看。

他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化了很浓的妆,指甲很长,涂着亮片的甲油,说话嗲声嗲气的。

“傅深,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嘛?”他没说话。只是笑了一下,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

那个笑很淡,像冬天窗户上呵出的白气,刚成形就散了。但他的眼睛——我注意到了。

他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温度,没有情绪,甚至没有那个女人的倒影。他看着她,

像看一盏灯、一把椅子、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东西。我突然觉得,他跟我一样。都说这世上,

没什么可留恋的人。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一杯接一杯,不说话,不抬头,

只重复一个动作——倒酒,喝掉,再倒。那个女人后来不耐烦了,

甩了一句“神经病”就走了。他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像一截被遗忘在角落的木头。

店里的人陆陆续续走了。老板过来看了一眼,皱皱眉,说:“怎么又喝这么多。

”然后转头看我:“顾念,关门了。”“那……他呢?”“扔出去呗。又不是第一次了。

”老板说完就进了后厨。我站在原地,看了他很久。他的呼吸很沉,肩膀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大衣的领口歪了,露出一截脖颈,很白,白得有点过分。我走过去,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先生,打烊了。”没反应。我又推了一下,用了点力气。他动了一下,哼了一声,

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然后又不动了。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把他扶了起来。他很沉,

沉得我踉跄了一下。我把他的胳膊搭在我肩上,一只手揽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撑住门框,

一点一点往外挪。他的手垂下来,手指冰凉,碰到我的脖子,我打了个寒噤。外面在下雪。

A城的第一场雪,来得又急又密。雪花落在他的头发上、肩膀上,落在我没穿外套的胳膊上,

化成冰凉的水珠。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把他送到哪里去。所以我把他带回了家。

十平米的出租屋,放了一张床就没什么地方了。我把他放在床上,帮他脱了鞋,

盖上了我仅有的一床被子。他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把脸埋进枕头里。我在地上铺了报纸,

又从衣柜里翻出一件旧棉袄盖在身上。地板很硬。很凉。我蜷成一团,听着他的呼吸声,

很久都没睡着。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我正蹲在门口用电磁炉煮粥。他坐起来,

眯着眼睛看我,表情很茫然。“这是哪儿?”“我家。”“你家?”他环顾四周,

目光从斑驳的墙面扫过,从堆着课本的墙角扫过,从用报纸糊住的窗户扫过。

他的表情很微妙,像在看一个笑话,又像是有一点……我说不上来。

“你把我带这儿来干什么?”“你喝多了。店要关门。”他没说话。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钱包,

抽出几张一百的,放在床头柜上。那个动作很利落,像是做过很多次。“昨晚的事,

别说出去。”然后他走了。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越来越远。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几张钱,看了很久。我没有花那些钱。

把它们夹在一本书里——那本我从旧书摊上花三块钱买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后来我常常想,如果那天我没有把他带回家,往后的八年,会不会不一样。可是这世上,

哪有那么多如果。第二章·纠缠我以为那晚之后,我们不会再见了。A城很大,

大到一个人消失在人海里,就像一滴水落进海里,再也找不到。可A城又很小,

小到不该遇见的人,偏偏会一次又一次撞上。第二个月,我换了一份工作。

在一栋写字楼里当保洁。拖地、擦玻璃、倒垃圾,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七点,一个月两千四。

比烧烤店多六百块,我很满意。那天我正蹲在走廊尽头擦消防栓的玻璃门,电梯门开了。

我低着头,只看到一双黑色的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鞋面锃亮,没有一丝灰尘。“是你?

”我抬起头。黑色大衣,眉眼如画。是那晚的人。他站在电梯口,手里拿着一杯咖啡,

低头看着我。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服,膝盖跪在地上,手里攥着一块抹布。

我的脸一下子烧起来,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你……在这儿上班?”“嗯。

”我把抹布攥紧了一点,指甲掐进掌心里。他没再说什么,走了。但那之后,

我总能在楼里见到他。后来我才知道,他在十七层,是一家公司的老板。电梯里有楼层索引,

十七楼写着三个字:傅氏集团。我开始注意他。他的习惯,他的作息,他的每一个细节。

他每天早上八点到公司,比所有人都早。他不吃午饭,只喝黑咖啡,从早到晚,一杯接一杯。

他经常加班到深夜,整层楼的灯都灭了,只有他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我开始给他带早餐。

一开始放在前台,让前台的小姑娘转交。他不吃。前台小姑娘把原封不动的早餐还给我,

表情有点为难:“姐,傅总说不用了。

”第二天我换了一种——前一天晚上用电磁炉熬的皮蛋瘦肉粥,装在保温杯里,

偷偷放在他办公室门口。还是没吃。第三天是三明治。第四天是包子。第五天是豆浆和油条。

他拒绝了很多次。我不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每次想到他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手里端着一杯苦得要命的黑咖啡,

胃里什么都没有,我就觉得……不舒服。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有一天,他拦住了我。我正要把早餐放在他门口,门突然开了。他靠在门框上,

眉头拧成一个结。“你到底想干什么?”“没想干什么。”“那你为什么天天给我送吃的?

”我低着头,想了很久。“因为你看起来,好像很久没被人照顾过了。”他没说话。

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发火了,他才伸出手,把我手里的袋子接过去。

“明天别放门口了。直接送进来。”那天之后,他开始吃我送的早餐了。我们之间,

慢慢有了一种奇怪的默契。我送早餐,他吃早餐。有时候我会在袋子里放一张纸条,

写“今天降温了,多穿点”,或者“别总喝咖啡,伤胃”。他不回,但我注意到,

他开始带保温杯了。里面装着热水,不是咖啡。有一次我在走廊拖地,

他经过的时候停了一下。“你叫什么?”“顾念。”“顾念。”他重复了一遍,

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的分量,“哪个念?”“念念不忘的念。”他看了我一眼。

我没看懂那个眼神。“知道了。”他说完就走了。那天晚上,我在出租屋里翻来覆去,

很久都睡不着。我把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从枕头底下抽出来,翻到夹着钱的那一页。

四百块,还是崭新的,折痕都没有。我把脸埋进书页里,闻到了旧纸张的味道。他记得我了。

这个认知让我开心了很久。可是好景不长。那天早上,我照常去送早餐。

他办公室的门没关严,留了一条缝。我正要敲门,听到了里面的声音。“傅深,

这是你家保姆啊?”我推门进去。他站在办公桌后面,怀里抱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我认识——宋晚,这栋楼里最漂亮的女人。长发,红唇,

高跟鞋踩在地上有节奏的嗒嗒声。她看人的时候,眼神总是从高处往下落,

像在看一件不怎么值钱的东西。她看到我,笑了一下。“傅深,这是你家保姆啊?

”傅深看了我一眼。就一样。“嗯。”他说。我手里的保温杯掉在地上,盖子摔开了,

粥洒了一地。我蹲下去捡,碎片割破了手指,血滴在白色的粥里,红得刺眼。“对不起,

我这就收拾干净。”他没看我。他的目光落在宋晚身上,落在她搭在他胳膊上的手指上,

落在她涂着口红的嘴唇上。我蹲在地上,一片一片地捡那些碎片。有一片扎进了指腹,很深,

血顺着指缝淌下来,滴在地砖上,一滴,两滴。他没说话。宋晚也没说话。我收拾完,

站起来,把碎玻璃包在纸巾里攥在手心。“我先出去了。”“嗯。”他说。那天晚上,

我在出租屋里坐了一夜。我把《霍乱时期的爱情》翻出来,把里面的四百块取出来。

纸币被压得很平,边角还是锋利的。我拿着那些钱,去超市买了一袋面粉、一袋糖、一桶油。

第二天,我还是去送早餐了。只不过从那天起,我不再说话。放下早餐,转身就走。不看他,

不敲门,不留纸条。他也没问过。第三章·八年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够一个人读完博士,够一个人结婚生子,够一个人从青涩走到沧桑。而我用了八年,

做了一件事——守在傅深身边。他从那栋写字楼搬到了CBD的顶层,

从一个小老板变成了傅总。办公室从一百平变成了一整层,落地窗外是A城的全景,

晚上看出去,万家灯火像碎了一地的星星。他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宋晚走了。

来了一个姓林的女人,短头发,戴眼镜,说话很快。林**走了。来了一个姓周的女人,

声音很软,笑起来有酒窝。周**也走了。只有我,一直在。不是他留的。

是我自己赖着不走的。我当过他的保洁,当过他的助理,当过他的司机,

当过他的——什么都不是。他给我的工资,从一个月两千涨到了一个月两万。但我做的事情,

远远超过一个助理该做的。他开会,我在门口等着,手里端着咖啡和文件。他出差,

我帮他收拾行李,查好航班和酒店。他应酬,我在车里等着,不管多晚,不管冬天还是夏天。

他胃疼,我去药店买药,每一种都买,因为他从来不说自己是哪种疼。

可他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喂”或者“那个谁”,这就是他给我的称呼。有时候是“你”,

有时候是“哎”。有一次他叫了三次“哎”我没反应过来,他皱着眉说:“聋了?

”不是聋了。是没意识到他在叫我。因为我从来没想到,他会需要叫我。有一次我发烧,

烧到三十九度八。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站在镜子前面洗脸,看到自己的脸红得不正常,

嘴唇干裂,眼睛里有血丝。我想请假。拿起手机,打了一行字——“傅总,我今天不舒服,

能不能请一天假?”看了很久,又删掉了。还是去了。到公司的时候,他已经在办公室了。

我把文件递给他,他接过去的时候碰了一下我的手指。“怎么这么烫?”他的手指很凉,

碰到我的手背,像一块冰贴上来。“没事,可能穿少了。”“去休息。”“文件急,

我先——”“我说去休息。”他难得用了命令的语气。我心里一暖,

以为他终于——终于看见我了。然后他下一句是:“别传染给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甚至没抬头。翻着文件,语气平淡,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笑了笑。

“好。”转身走出去的时候,走廊很长,我的脚步很虚浮,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地板在晃,墙壁在晃,头顶的灯光在晃。但我没倒。在他面前,我从来不会倒。

因为我怕他嫌麻烦。怕他觉得,这个“喂”怎么这么不中用。怕他换掉我。那天回到出租屋,

我烧了一整夜。没有吃药,没有去医院。蜷在床上,抱着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手指摸着书页的边缘,摸到那一页夹过钱的痕迹。我想,如果我就这么烧死了,

他要多久才会发现?大概要等到明天早上,没人送早餐的时候。我笑了一下,

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第四章·车祸出事那天,A城又下雪了。是入冬以来的第三场雪。

比第一场大,比第一场急。雪花砸在挡风玻璃上,雨刷都刮不赢。傅深要去机场接一个客户。

司机请假了,他自己开。我坐在副驾驶,手里攥着一份合同——他让我改了一整夜的合同。

我的眼睛很涩,手指还在抖,但合同上的每一个数字我都核对过三遍。雪很大。

路上的车都开得很慢,打着双闪,一辆接一辆,像一条迟缓的发光的长蛇。只有他开得快。

“慢点。”我说。他没理我。“傅深,慢点。”他还是没理。他看了一眼后视镜,

又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屏幕亮了,是宋晚的消息。我看到那个名字,心脏缩了一下。“慢点!

”我的声音大了一点。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很不耐烦,

像在看一只在耳边嗡嗡叫的苍蝇。就在这时候——对面车道上,一辆大货车失控了。

它打着双闪,歪歪扭扭地朝我们冲过来。车头晃得很厉害,像是在跟方向盘搏斗。

喇叭声刺耳地响起来,一声接一声,像某种濒死的哀鸣。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之内。

我看到了傅深的脸。那张我看了八年的脸,在那个瞬间,终于有了表情——是恐惧。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在抖,指节发白,青筋暴起来。他的瞳孔猛地收缩,嘴唇张开,

像是要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我来不及想什么。真的来不及。

我只是本能地——解开安全带,扑了过去。用我的身体,挡在了他和车窗之间。

砰——玻璃碎了。世界碎了。我的世界,碎成了无数片,每一片上都映着他的脸。

碎片割破了我的脸,割破了我的胳膊,割破了我的胸口。疼吗?不疼。一点都不疼。

因为在那之前,有更疼的东西先来了。是惯性。是我扑过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