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枭商:重生筑商途,娇妻伴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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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枭商:重生筑商途,娇妻伴身旁第一章职场猝死,重生七零困苦年“陆总,

海外并购案的最终方案已经定稿,董事会等着您签字……”助理的声音带着急切,

办公桌上堆满了文件,落地窗外是繁华都市的车水马龙。陆承宇捏着签字笔,

太阳穴突突直跳,作为国内顶尖集团的CEO,他年仅三十五岁,就站在了商业金字塔尖,

手握数十亿商业版图,看似风光无限,却早已被高强度工作掏空了身体。

从白手起家到执掌商业帝国,他拼了二十年,没睡过一个完整觉,没好好陪过家人,

就连年少时心心念念的白月光苏晚晴,也因他一心扑在事业上,最终擦肩而过,嫁作他人妇,

这是他毕生的遗憾。眼前突然一阵发黑,心脏传来剧烈的绞痛,手中的签字笔滑落,

陆承宇直直倒在办公桌上,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他满心都是悔恨。若有来生,

他不要这么累,要守住家人,要追回晚晴,要安稳幸福地过一生,而非做个冰冷的商业机器。

“承宇!承宇你醒醒啊,别吓娘……”尖锐又带着哽咽的呼喊,将陆承宇从混沌中拽回。

他猛地睁开眼,入目是低矮昏暗的土坯房,屋顶挂着破旧的茅草,墙壁糊着发黄的旧报纸,

墙角堆着柴火和农具,一股淡淡的泥土与霉味交织,扑面而来。身上盖着打满补丁的薄棉被,

身下是硬木板床,浑身酸痛无力,喉咙干涩得冒火。陌生的记忆疯狂涌入脑海,

陆承宇瞬间僵住。他重生了,回到了1975年,北方的红星生产大队,

回到了自己十八岁这年。现在的他,不是叱咤风云的集团CEO,

只是红星大队一个普通的农村青年,父亲陆建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母亲王秀兰勤俭持家,

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妹妹陆晓雅,一家四口挤在两间土坯房里,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原主前几日为了挣工分,顶着烈日在地里割麦子,中暑晕倒,高烧不退,家里没钱请大夫,

只能熬着,最终没挺过来,才让现代的陆承宇占了身体。1975年的七零年代,

还是大集体时代,靠工分吃饭,粮食紧缺,粗粮都不够吃,细米白面逢年过节才能见着,

肉蛋更是奢侈品,出门要靠腿,买东西要凭票,处处都透着清贫与拮据。

而他的白月光苏晚晴,今年十七岁,就住在隔壁大队,温柔善良,容貌清秀,

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好姑娘,此时还未嫁人,依旧是那个明媚纯粹的少女。看着眼前贫寒的家,

想着年少的遗憾,陆承宇眼中闪过一抹坚定。老天给了他重活一世的机会,

他绝不会再重蹈覆辙。他拥有三十年的商业思维,超前的市场眼光,

熟知未来几十年的时代发展趋势,在这个百废待兴、机遇暗藏的七零年代,

他定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摆脱贫困,一步步建立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更重要的是,这一世,

他要早早守护在苏晚晴身边,避开所有阻碍,风风光光娶她进门,娇妻在怀,家人安康,

再缔造商业传奇,活成人人羡慕的模样。“娘,我没事。”陆承宇开口,声音沙哑却沉稳,

全然没有原主的怯懦。王秀兰看着儿子醒过来,眼泪止不住地流:“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娘都快吓死了,家里就剩点玉米面,娘给你熬点粥喝。”看着母亲憔悴的面容,粗糙的双手,

陆承宇心中一暖,前世他忙于工作,从未尽孝,这一世,他定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让妹妹无忧无虑长大。他撑着身子坐起来,打量着这个家,家徒四壁,

唯一的家具就是一张破旧的方桌和几个板凳,墙角的米缸空空如也,连粗粮都所剩无几。

“娘,现在工分怎么算?地里的收成怎么样?”陆承宇问道,他要先了解当下的情况,

才能制定计划。王秀兰叹了口气:“一天十分工,一个工分才值两分钱,一年到头,

除去口粮,剩不下几个钱,地里收成也不好,咱家人多劳力少,年年都缺粮。

”果然和记忆中一样,贫困是这个年代的主旋律。但陆承宇丝毫不慌,七十年代末,

改革开放的春风即将吹来,个体户、乡镇企业、市场经济会陆续兴起,这就是他的机会。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先解决家里的温饱问题,站稳脚跟,再慢慢寻找商机,积累第一桶金,

同时,靠近苏晚晴,守护好他的白月光。第二章初露锋芒,

解决全家温饱陆承宇身体恢复得很快,本就是年轻力壮的年纪,加上他前世常年保持自律,

心态沉稳,不过两天,就彻底恢复了活力,浑身充满了力气。家里的粮食已经见底,

每天只能喝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粥,妹妹陆晓雅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面黄肌瘦,

看着就让人心疼。陆承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必须尽快搞到粮食,解决温饱。他知道,

红星大队后山有一片荒地,还有一条小河,河里有鱼虾,荒地能挖野菜、找野果,

甚至能抓到野兔、野鸡,只是村里人胆小,不敢私自进山,怕被说搞资本主义尾巴。

但陆承宇不怕,他深知,在生存面前,这些都不算什么,而且此时政策已经稍有松动,

只要不张扬,就不会有问题。这天一早,陆承宇趁着天还没亮,拿着竹筐和镰刀,

对王秀兰说:“娘,我去后山转一转,找点野菜,再看看能不能逮点鱼虾。

”王秀兰连忙阻拦:“承宇,后山危险,别去了,万一被人看到,要挨批斗的。”“娘,

放心,我就在山脚下,不往深处去,不会有事的,咱总不能一直饿肚子。”陆承宇语气坚定,

他知道母亲的顾虑,但他必须去。陆建国也劝道:“让他去吧,孩子长大了,有分寸,

家里实在没粮了。”王秀兰这才松了口,再三叮嘱他小心。陆承宇来到后山,

先是挖了一些鲜嫩的野菜,又来到小河边,他前世学过抓鱼,

用树枝和藤蔓做了简易的捕鱼工具,不过半个时辰,就抓了十几条鲫鱼,还有几只小螃蟹。

他又在草丛里设了几个简易的陷阱,用来逮野兔,做完这一切,才背着竹筐往回走。回到家,

王秀兰看着满满一筐野菜,还有活蹦乱跳的鱼,又惊又喜:“承宇,你太能干了,

哪来这么多鱼?”“在小河里抓的,娘,今天咱改善伙食,炖鱼汤喝。”陆承宇笑着说。

他亲自下厨,把鱼处理干净,用柴火慢慢炖,没有多余的调料,只加了点盐,却也鲜香四溢。

鱼汤炖好后,乳白色的汤汁,香气扑鼻,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喝着鲜美的鱼汤,就着野菜,

吃得格外满足。妹妹陆晓雅喝了两碗鱼汤,小脸上满是开心:“哥,太好喝了,

以后天天能喝鱼汤就好了。”“会的,以后咱顿顿有肉吃,天天吃白米饭。

”陆承宇揉了揉妹妹的头,语气笃定。接下来几天,陆承宇每天都去后山,

抓鱼、挖野菜、摘野果,偶尔还能逮到野兔、野鸡,家里的伙食肉眼可见地变好,

不再是稀粥野菜,时不时就能吃上肉,家人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

不再是之前面黄肌瘦的样子。村里人看到陆家天天有荤腥,都十分好奇,纷纷打听,

陆承宇只说是在后山抓的野味,村里人羡慕归羡慕,也没多说什么,毕竟都是为了填饱肚子。

陆承宇并没有满足于此,他知道,靠抓野味只能解决一时的温饱,不是长久之计,

他要利用自己的商业思维,找一个能长期挣钱的门路。他发现,大队里家家户户都缺布料,

衣服都是打了又打,供销社的布料凭票供应,根本不够用,而附近山里有大量的芦苇,

可以编芦苇席、芦苇筐,拿到镇上偷偷卖,能换钱换粮票、布票。这个年代,

芦苇制品十分畅销,供销社也收,而且编芦苇席不需要本钱,只需要力气和手艺,风险极小,

最适合起步。陆承宇把这个想法和父母说了,陆建国和王秀兰一开始有些犹豫,

怕被人说搞投机倒把,但看着家里的日子,又想着儿子的本事,最终还是同意了。

陆承宇带着父亲,去后山割芦苇,他凭借超前的眼光,改良了编芦苇席的手法,

编出来的芦苇席更密实、更耐用,比普通的芦苇席好上几倍。短短几天,

父子俩就编了十几张芦苇席,陆承宇趁着赶集,偷偷拿到镇上卖,因为品相好,价格公道,

很快就被抢购一空,挣了三块钱,还有五尺布票,两斤粮票。这在当时,

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一家人激动得睡不着觉。陆承宇知道,这只是第一步,他的商业帝国,

将从这小小的芦苇席开始,一步步搭建起来。第三章初见白月光,

心动再沦陷解决了家里的温饱问题,陆承宇心里最牵挂的,就是白月光苏晚晴。前世,

他和苏晚晴是同乡,年少时互生情愫,可后来他一心外出打拼,忽略了她的心意,

等他功成名就回来,她早已嫁人,过得并不幸福,这是他一辈子的痛。这一世,

他绝不会再错过。苏晚晴住在隔壁的红旗大队,距离红星大队不过几里路,

她父亲是大队的会计,母亲是普通妇女,她还有一个弟弟,一家人虽不富裕,却也算安稳。

苏晚晴温柔善良,容貌清秀,性格温婉,是十里八村公认的好姑娘,追求她的人不少,

但她一直没有动心。这天,陆承宇去镇上卖芦苇席,刚好碰到苏晚晴和她母亲一起赶集,

买针线和布料。时隔几十年,再次见到年少时的白月光,陆承宇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

十七岁的苏晚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扎着两条麻花辫,眉眼清秀,肌肤白皙,

笑起来眉眼弯弯,如同春日里最温柔的阳光,纯粹又美好。

和前世记忆里那个憔悴落寞的妇人截然不同,此时的她,正值最好的年华,明媚又动人。

陆承宇压下心中的激动,快步走上前,礼貌地打招呼:“晚晴同志,婶子,你们也来赶集啊。

”苏晚晴抬头,看到陆承宇,脸颊微微泛红,她认识陆承宇,两个大队离得近,

年少时经常一起干活,只是原主性格怯懦,很少和她说话。“是陆承宇啊,嗯,

我们来买点东西。”苏晚晴轻声回应,声音温柔软糯,听得陆承宇心头发软。

苏母看着陆承宇,笑着说:“承宇这孩子,看着精神多了,听说你最近很能干,

家里日子好多了吧。”“托婶子的福,勉强能吃饱饭了。”陆承宇笑着回应,

目光始终落在苏晚晴身上,满眼都是温柔。他注意到,苏晚晴手里拿着一块破旧的布料,

应该是要做新衣服,身上的衣服已经洗得发白,袖口还有小小的补丁。陆承宇心中一疼,

前世他没能给她锦衣玉食,这一世,他要把最好的都给她。“晚晴同志,

我这里有几尺好布票,是卖芦苇席挣的,我家里用不上,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用吧。

”陆承宇说着,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崭新的布票,递到苏晚晴面前。苏晚晴连忙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