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晚宴,我端着托盘的手指在微微发抖。香槟色的长裙裹住我纤瘦的身体,
这是我咬牙花掉半个月工资租来的。水晶吊灯把整个宴会厅照得如同白昼,名流云集,
珠光宝气。我像一只误入孔雀群的灰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
生怕踩到谁的裙摆或者撞上哪位贵妇人手中的香槟杯。“新来的?以前没见过你。
”领班王姐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带着一贯的挑剔:“六号桌的客人要添酒,动作快点,
别磨蹭。”我应了一声,从服务台端起托盘,上面放着两杯刚开瓶的红酒。
六号桌在宴会厅最里面的角落,我要穿过大半个厅才能到。高跟鞋不太合脚,
脚后跟已经磨破了一层皮,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但我必须忍着。
这家高端宴会服务公司是我好不容易才应聘上的,时薪是普通**的三倍。
我需要这笔钱——下个月的房租还差一千二,弟弟下学期的学杂费也快到期了。
母亲在电话里总是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问我要钱,又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我主动说:“妈,
我涨工资了,下个月给你转两千。”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传来一声带着哽咽的“好”。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腰背。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端盘子吗?
端好了也是一门本事。六号桌坐着的几个人看起来都是商界精英,西装革履,谈笑风生。
我把红酒轻轻放在桌上,正准备转身离开,余光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主桌那边走过来。
是他。我几乎是本能地低下了头,心跳骤然加速。陆司珩,陆氏集团最年轻的执行副总裁,
今年二十六岁,福布斯富豪榜上排得上号的年轻才俊。我见过他三次——不对,严格来说,
是三次在财经杂志和商业周刊的封面上看到他。真人比照片更好看,五官深邃立体,
眉骨高而锋利,薄唇微抿的时候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
他穿着一件剪裁精良的深灰色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站在那里,
就像一把出鞘的利刃,冷冽而危险。而此刻,这把利刃正朝我的方向走来。不,不是朝我。
应该是去六号桌,那桌上坐着的好像是他的合作伙伴。我侧身让路,
端着空托盘往后退了一步,却没想到身后正好是一个小台阶。鞋跟踩空的那一瞬间,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托盘飞了出去,
哐当一声砸在大理石地面上。而我,跌入了一个坚硬的怀抱。清冽的气息瞬间包围了我,
像是雪松混合着冷冽的海风,干净又矜贵。一只修长有力的手稳稳地扣住了我的腰,
力道大得像是要把我箍进怀里。我猛地抬头,对上陆司珩那双幽深如潭的眼睛。
那双眼睛太近了,近到我甚至能看清他睫毛的弧度。很长,微微上翘,浓密得像两把小扇子。
他的瞳孔是很深的黑色,像冬夜里没有星星的天空,冷而沉,却又带着某种让人心悸的引力。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秒。然后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像擂鼓一样响。“谢……谢谢。
”我慌乱地站稳,从他怀里退出来,脸烫得几乎能煎鸡蛋。陆司珩没有立刻松手,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那么零点几秒,似乎在辨认什么,然后才缓缓收回手。
他的指尖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收回的时候不经意地擦过我的手臂,带起一阵微弱的电流。
“小心。”他只说了两个字,声音低沉,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磁性,然后便越过我,
走向六号桌,仿佛刚才那个英雄救美的瞬间只是我的一场幻觉。我站在原地,心跳如鼓,
耳边全是血液涌上来的嗡嗡声。弯腰捡起托盘的时候,我的手还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
而是因为……他的眼神。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他在看我的时候,
不是在看一个端盘子的服务生,而是真的在看我这个人。“发什么呆呢?赶紧回来!
”王姐的声音又从耳麦里炸开。我匆匆回到服务台,手脚麻利地重新倒酒、摆盘,
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的手指尖还残留着他手心的温度,那个触感像是烙进了皮肤里,
怎么都挥之不去。晚宴结束后,我在更衣室换回自己的衣服。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
这才是真实的我。没有精致的妆容,没有昂贵的礼服,没有水晶灯的照耀,
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实习生,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每月工资五千出头,
租住在城中村一间不到二十平的隔断间里。手机震了一下,
是合租室友林晚发来的消息:“今晚那个晚宴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霸道总裁?
”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一个:“累死了,回来再说。
”把手机塞进口袋,我拎着包走出后门。夜风裹着初秋的凉意扑面而来,我深吸一口气,
试图把那个人的影子从脑海里驱散。陆司珩。这个名字离我的世界太远了,
远得像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够不着。今晚的交集不过是一场意外,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
他还是高高在上的陆氏副总裁,我还是那个为房租发愁的小实习生。两条平行线,
永远不会有第二个交点。周一早晨,我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走进盛恒大厦。
昨晚几乎没怎么睡,一闭眼就是那双幽深的眼睛。我把被子蒙在头上骂了自己一百遍没出息,
可心跳还是不受控制地加速。最后只好爬起来看了一个小时的广告文案案例,
把自己折腾到筋疲力尽才勉强睡着。盛恒大厦三十二楼,是我实习的公司——辰光广告传媒。
公司在业界勉强算得上二线,客户主要是一些中端品牌,偶尔能接到一两个大单,
全公司上下就要忙得脚不沾地。“苏晚,王总监让你去他办公室。”前台小周探出头来喊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王总监,全名王建国,四十多岁,地中海发型,啤酒肚,
每次找我谈话都没什么好事。上次是让我周末加班赶一个方案,
上上次是批评我文案写得不够“有冲击力”。我敲了敲总监办公室的门,
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王总监,您找我?”王建国正翘着二郎腿坐在皮椅上,
手里夹着一根烟,烟雾缭绕中他的表情看不太清楚。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的脸上停了一会儿,然后吐出一口烟圈。“苏晚,你进公司多久了?
”“**个月了,王总监。”“三个月。”他点了点头,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
“试用期快结束了,对吧?”我的心猛地提了起来。这是在暗示我转正的事情吗?说实话,
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好歹算个正经的文案岗位,
而且公司离我住的地方只有四十分钟地铁,比起很多同学通勤两小时已经算幸福了。
“王总监,我会继续努力的。”我赶紧表态。他笑了笑,那笑容让我觉得不太舒服,
怎么说呢,就像一只猫在看一只老鼠,眼神里带着某种让我本能想后退的东西。“不用紧张,
我叫你来是有好事。”他从抽屉里抽出一个文件夹,推到桌面上,“公司接了个大项目,
陆氏集团旗下的新品牌线要做一个全案推广。这个单子如果做好了,
公司明年一年都不愁吃穿。高层决定从实习生里选一个人进项目组,我推荐了你。
”陆氏集团。这四个字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又像一把火,从脚底烧到头顶。
我的大脑瞬间空白了一秒,然后各种念头像炸开的烟花一样在脑子里乱飞。
“这……这么大的项目,我怕我做不好。”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但指甲已经掐进了掌心里。“怕什么?年轻人要敢闯敢拼。”王建国站起来,绕到我跟前,
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手在我肩膀上多停留了两秒,指腹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
然后若无其事地收回。我的汗毛竖了起来。“项目组下周就要入驻陆氏那边办公,
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去。好好表现,转正的事,包在我身上。”他说这话的时候,
目光从我的脸上往下滑了一下,虽然只是短短一瞬,但我捕捉到了。“谢谢王总监,
我会努力的。”我低着头说完,几乎是逃出了那间办公室。回到工位上,
我的心跳还没平复下来。不是激动,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一方面,
能进陆氏的项目组确实是天大的机会,对任何一个刚入行的文案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另一方面,王建国那个眼神让我心里发毛。还有……陆司珩。
那天晚宴上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他扣在我腰上的手,他低沉的嗓音,他看我的那个眼神。
我用力甩了甩头,把这个念头甩出去。不可能的,陆氏那么大,
他一个副总裁怎么可能注意到项目组里一个小小的实习生?这只是一个工作机会,仅此而已。
项目启动会在周三上午十点,陆氏集团总部会议室。为了这一天,我准备了两天两夜。
把陆氏新品牌线“璟悦”的所有公开资料翻了个底朝天,从品牌定位到目标受众分析,
从竞品调研到市场趋势,做了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我还特意去买了一套得体的职业装,
深蓝色的西装裙,配一双低跟的裸色皮鞋,花了我八百多块。刷卡的时候我的手都在抖,
但林晚说得好:“你要去见客户,第一印象值千金。这钱不能省。”周三早上,
我六点就起了床。洗头、吹干、化妆,每一个步骤都小心翼翼。
镜子里的女孩看起来确实比平时精神了不少,但眉眼间还是带着那种遮掩不住的紧张。
走进陆氏集团总部大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一座宫殿。挑高十几米的大堂,
整面墙的落地窗,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前台接待员穿着统一的制服,笑容专业而疏离。
我被前台领到三楼的会议室,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几个人。
辰光的创意总监赵姐带着两个设计师坐在一边,对面是陆氏品牌部的人。我扫了一圈,
没有看到陆司珩,心里说不清是松了一口气还是隐约失望。“你就是新来的实习生?
”赵姐看了我一眼,语气不咸不淡,“坐吧。”我规规矩矩地坐下来,打开笔记本,
把事先准备好的资料摆在面前。会议开始了,品牌部的负责人介绍着璟悦的定位和需求,
我认真地听,飞快地记,偶尔抬头看一眼PPT。一切都进行得很正常,
直到会议室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没有敲门,直接推开的。所有人都转过头去,
然后我看见了他。陆司珩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口随意地卷到小臂,
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和一块低调的腕表。没有西装革履的正式感,
反而显得更加矜贵从容。他的目光在会议室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我身上。
就那么停了一秒。然后他移开视线,径直走到主位上坐下,
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翻了一下面前的文件,开口的声音低沉而平淡:“继续。
”品牌部负责人额头上冒出一层细汗,语速明显快了几分。我这才意识到,
原来他们之前的汇报,陆司珩根本没在听。他现在坐在这里,才是真正开始了。
我的笔尖顿了一下,在笔记本上留下一个墨点。整个会议过程中,陆司珩几乎没有说话,
偶尔问一两个问题,每一个都精准地戳中要害。他说话的时候不喜欢看人,
目光落在某处虚空,像是在思考别的事情,但每一个字都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
我在笔记本上记了整整七页。会议结束后,大家陆续往外走,我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
赵姐忽然叫住我:“苏晚,陆总要璟悦的详细资料,你去品牌部拿一下送过去。”“送过去?
送到哪里?”我问。“副总裁办公室,三十二楼。”我抱着厚厚一沓资料站在电梯里的时候,
手心全是汗。电梯一路上升,数字从3跳到32,我的心跳从72跳到120。
三十二楼的走廊很安静,地毯厚实得踩上去没有声音。副总裁办公室在走廊尽头,
深色的木门半掩着,里面透出暖黄色的灯光。我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进来。
”那个声音透过门板传来,比会议室里听到的更清晰,低沉得像大提琴的共鸣,
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慵懒。我推门进去。办公室很大,但布置得很简洁。
一整面墙的书架,上面整齐地码放着各种书籍和文件,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天际线。
陆司珩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手里拿着一支钢笔,正在批阅什么文件。他没有抬头。
“陆总,这是璟悦的详细资料。”我把资料放在办公桌的一角,声音尽量平稳。“嗯。
”他应了一声,还是没有抬头。我站在原地等了几秒,不确定他是不是还有别的吩咐。
办公室里的空气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和他清浅的呼吸。
阳光从落地窗斜照进来,在他的侧脸上投下一片柔和的光影,
他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个小小的扇形阴影。这个画面太危险了,我意识到自己应该立刻离开。
“那我先……”“苏晚。”他忽然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的心猛地一缩,
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在刚才的会议上,赵姐介绍我的时候,
他明明在看文件,我以为他没有在听。他终于抬起头来。那双眼睛直直地看着我,
目光不像之前那样平淡疏离,而是带着一种审视的、探究的、让我心跳失速的专注。
“周日晚上的宴会,你是服务生。”这不是疑问句,是陈述句。我的大脑飞速运转,
想找一个体面的解释,但舌头像是打了结:“那个……我**……”他微微侧了侧头,
唇角似乎动了一下,又好像没有。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完全没想到的话。“你的脚,好了?
”我的脚?我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晚宴那天我穿的高跟鞋磨破了脚后跟,
跌进他怀里的时候,我的左脚确实不自然地蜷缩了一下,因为他箍住我腰的时候,
手掌边缘碰到了那个伤口。我当时以为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好……好了。
”我的声音小得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他看了我两秒,然后垂下眼,重新拿起钢笔,
像是刚才那段对话从未发生过一样,淡淡地说:“资料放那儿就行。
”我几乎是逃出了那间办公室。走廊里没有人,**在墙上,双手捂住自己滚烫的脸,
心脏跳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掌心下的温度高得吓人,我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透了。
他说“你的脚,好了”的时候,语气是那么随意,就好像他一直在等一个答案。
就好像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和我一样,记得清清楚楚。不可能的。
我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让疼痛把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赶走。陆司珩是什么人?
他记住一个服务生的脸,也许只是因为他有超乎常人的记忆力,
这对一个商业精英来说是基本的职业素养。他问我脚好了没有,
也许只是出于最基本的礼貌和教养。仅此而已。可是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脑海里反复回放那个画面:他抬起头看我的眼神,他叫出我名字时低沉的嗓音,
他问“你的脚,好了”时唇角那个似有若无的弧度。我把被子拉到头顶,在黑暗中睁着眼睛,
心脏像是泡在温水中,又酸又涨。这种感觉太危险了。我告诉自己一千遍一万遍,
我和陆司珩之间隔着的不是一道沟,而是一条银河。他是天之骄子,陆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
商界最年轻的传奇。而我只是一个连房租都快付不起的小实习生,
一个在晚宴上端盘子的**服务生。可是第二天早晨,当我走进陆氏大楼的时候,
前台的小姑娘叫住我,递给我一个小小的纸袋。“陆总让我转交的。”我打开纸袋,
里面是一管药膏。专门治磨破皮的伤口用的,德国进口的牌子,我在网上见过,
一小管要三百多块。纸袋里没有卡片,没有留言,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我握着那管药膏站在电梯里,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上班族,
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这个女孩微微发红的眼眶。三百多块的药膏,
对我而言是好几天的生活费。对他而言,大概连零花钱都算不上。可是他把这件事记住了。
那天下午,我在茶水间接水的时候,听见陆氏的两个女员工在聊天。“你听说了吗?
沈家那位大**今天又来了,直接去的三十二楼。”“沈妙?她不是出国了吗?
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有一阵了,听说一回来就来找陆总,那意思谁看不出来啊。
沈家和陆家门当户对的,两家老爷子又是世交,这桩婚事估计八九不离十。”“也是,
陆总虽然从来没公开过女朋友,但沈妙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家世相貌样样配得上,不选她选谁啊。”我端着水杯的手紧了紧,指甲泛白。沈妙。
这个名字我在网上见过。沈氏集团董事长的小女儿,斯坦福MBA毕业,长相明艳大气,
社交媒体上的每一张照片都像是杂志封面。她和陆司珩的合照曾经上过财经版的头条,
标题是“金童玉女,商界最令人艳羡的璧人”。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白衬衫,平价西装,
脚上是昨天刚买的那双低跟皮鞋,鞋头已经蹭出了一道浅浅的划痕。镜子里的女孩脸色苍白,
眼眶微红,手里攥着一管三百块的药膏,像是在攥着一个不该属于她的梦。我深吸一口气,
把药膏塞进包里最深的夹层,端直了水杯走出去。下午的会议安排在两点,
璟悦的品牌视觉方案讨论。我提前十分钟到了会议室,把投影仪调试好,
资料分发到每一个座位上。人陆续到齐。赵姐带着设计师坐在左侧,
陆氏品牌部的人坐在右侧。我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打开笔记本准备记录。门开了。
陆司珩走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女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腰身收得很紧,勾勒出纤细的曲线。长发披散在肩上,
发尾微微卷着,像是刚做完造型。她的五官确实很漂亮,不是那种精致的漂亮,
而是一种明艳的、张扬的、让人移不开眼的漂亮。沈妙。
她自然而然地走到陆司珩旁边的位置坐下,侧头对他说了句什么,嘴角挂着笑。
陆司珩没什么表情,但也没有避开,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那一刻,
我清楚地感觉到了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不疼,但是酸。很酸。会议开始了,
品牌部的人汇报着视觉方案的进展。我低着头飞快地记笔记,假装自己全神贯注在工作上,
假装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沈妙的椅子越靠越近,
假装自己不在意她偶尔侧头对陆司珩说话时那股亲昵的语气。“……苏晚?苏晚!
”赵姐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猛地抬头,发现所有人都看着我。
“那个……品牌故事的主线梳理,你之前准备了一份对吧?给大家看一下。
”赵姐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哦,好的。”我手忙脚乱地翻开笔记本,
把事先准备好的思维导图投影到屏幕上。这是我准备了两天的东西。从璟悦的品牌基因出发,
梳理了三条可能的故事线,每一条都标注了目标人群、情感共鸣点和传播路径。
我站在投影幕前,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专业而自信。讲到最后的时候,
我的余光瞥见陆司珩放下了手里的钢笔。他在认真听。
这个发现让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但很快稳住了。“……综上所述,
我建议以第二条故事线为主方向,以‘回归本真’为核心概念,从都市女性的内心需求出发,
建立一个有温度、有态度的品牌形象。”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然后陆司珩开口了。
“第二条线,把‘回归本真’改成‘悦己’。”他的声音不大,
但每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玻璃上,“璟悦的‘悦’字,不仅仅是愉悦,更是自我取悦。
都市女性不需要被定义,她们需要的是取悦自己的权利。”我愣住了。不是因为他说得不对,
恰恰相反,是因为他说得太对了。“回归本真”是一个被用烂了的词,没有记忆点,
没有态度。但“悦己”不一样,它主动、有力、直击人心。
我飞快地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两个字,同时在心里把原本的框架重新拆解了一遍。
“陆总说得对。”我抬起头,眼睛亮了起来,“如果以‘悦己’为核心,
那么整个故事线都要调整。不是‘找回自己’,而是‘成为自己’。
故事的主角不是一个迷失的人,而是一个清醒地选择悦己的人。这个角度更好。
”我越说越快,笔尖在纸上飞舞,一条条新的思路像泉水一样涌出来。完全忘了紧张,
忘了沈妙还在旁边坐着,忘了这间会议室里所有的人,
满脑子都是“悦己”这两个字能衍生出的无限可能。等我说完,会议室里又是一片安静。
然后赵姐咳了一声:“咳,苏晚的思路不错,回去再细化一下,下周给一个完整的方案。
”品牌部的人点头表示认可。我松了口气,正准备坐回去,
余光却捕捉到一个画面——陆司珩的唇角微微上扬了一下。只是那么一瞬间,
弧度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我看见了。那个笑容不是给沈妙的,不是给任何人的,
是给我的。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然后以双倍的速度狂跳起来。我垂下眼睛,
快步走回角落的位置坐下,手指在桌面下攥成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疼痛,
让我勉强保持住了面上的平静。会议结束后,大家陆续离开。我故意磨蹭到最后,
假装整理资料,等所有人都走了才抱着文件夹站起来。一转身,撞上了一堵墙。不对,
是一个胸膛。硬邦邦的,带着那股熟悉的雪松气息。我往后踉跄了一步,文件夹散了一地。
一只手伸过来,稳稳地扶住了我的手臂,指腹的温度透过衬衫的薄料子烫在我的皮肤上。
“慌什么。”陆司珩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带着一丝几不可闻的笑意。我抬头,
他正低头看着我。距离太近了,
近到我能看清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一个红着脸、瞪大眼睛、狼狈又慌张的女孩。
“陆、陆总,对不起,我没注意……”我弯腰去捡文件夹,他也弯腰了,
两个人的手同时碰到一个文件夹的边缘,指尖撞在一起。我像被烫了一样缩回手。
他倒是没什么反应,捡起文件夹,拍了拍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递给我。“思路不错。
”他说,语气很平,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但第三段的逻辑有问题,回去再想想。
”“好的,谢谢陆总。”我接过文件夹,抱在胸前,像一面盾牌。他没有立刻走,
站在那里看着我,目光沉沉的,像深水,看不出情绪。过了几秒,他的视线往下移了移,
落在我的脚上。“药膏用了没有?”我的心跳又开始不听话了。“用……用了。”“嗯。
”他应了一声,转身走了。皮鞋踩在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他的背影高大而清隽,
肩线笔直,走路的姿态带着一种从容的、与生俱来的矜贵。我站在原地,抱着文件夹,
看着他消失在走廊尽头。然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后跟。伤口已经结了痂,
早就不疼了。那管三百多块的药膏,我只用了一次,就舍不得再用了。不是因为贵,
是因为……那是他送的。我把它放在床头柜上,每天早上醒来第一眼就能看见。这是一种病。
一种叫“陆司珩”的病,无药可医。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在项目组里的工作越来越多。
白天在陆氏办公,晚上回出租屋继续加班,周末还要去宴会厅**端盘子。
每天只睡五个小时,黑眼圈重到遮瑕膏都盖不住,但我觉得值得。因为每一次会议,
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从最开始的手足无措,到现在的对答如流。从最开始的被动执行,
到现在的主动思考。赵姐看我的眼神从嫌弃变成了将就,品牌部的人从无视变成了认可。
而陆司珩……他从来不当面夸我,甚至在会议上的时候对我比对任何人都严格。
我提交的方案,他总是能挑出问题,有时候是逻辑漏洞,有时候是措辞不够精准,
有时候甚至是标点符号的错误。他的要求高得近乎苛刻,有一次我改方案改到凌晨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