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老板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家花没有野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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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门推开时,里面的黑暗稠得像墨。

我以为自己走错了——直到看见地板上那双米色高跟鞋。上个月她生日,

我攒了三个月奖金买的。然后我听到了声音。一种极细的、陌生的抽泣,

从卧室虚掩的门缝里渗出来,黏在暖黄色的光晕边缘。我从未听过宋晚发出这样的声音,

结婚三年都没有。我的脚自己迈了进去。大脑在嗡嗡作响,拼命地找理由:是电视剧,对,

一定是那部她最近追的韩剧。卧室门缝比我想的宽。房间里气氛诡异得让人窒息。

宋晚靠在床头,脸色潮红,长发凌乱。而她身边,站着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是赵珩,

我的BOSS。时间大概只过了一秒。宋晚毫无预兆地转过脸。越过肩头,

她的目光撞上了我的眼睛。她眼底那片潮红迅速褪去,变成一片被打扰后的空白。

她没有惊呼,没有遮掩,只是抬手,慢慢将脸上的头发捋到耳后。那个动作缓慢而清晰,

像一把钝刀子,在我心口慢慢地锯。赵珩停下动作,转过头看见我,

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随即松开。那点意外像水滴进沙漠,瞬间蒸发。取而代之的,

是他惯有的、温和又居高临下的从容。他甚至没有立刻起身,就着那个姿势,侧头看我,

淡淡点了点头。“小周,”他语气带着一丝被打扰的不耐,“提前回来了?”我张了张嘴,

没发出声音。拳头在身侧攥紧,指甲深深陷进掌心,刺痛是唯一能证明我还站在这儿的知觉。

我想冲上去,想撕碎眼前的一切,可身体像被冻住,僵在原地。赵珩终于起身,

不疾不徐地整理好衣物,姿态从容。宋晚拥着薄被坐起,靠在床头,从柜上摸出烟,点燃。

火光在她指尖明灭,烟雾升起,模糊了她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他穿好鞋,走到我面前,

带来一阵陌生的气息。他比我高,垂眼打量我,嘴角弯起一个没有温度的弧度。

“既然撞见了,”他语气平淡,“也好。有些事,你该知道了。”他走向客厅,

在我的沙发上坐下,拿起我的杯子倒了水,喝了一口。然后朝僵在卧室门口的我,招了招手。

“过来,我们谈谈。”我的腿背叛了意志,把我带到他对面。我没有坐。他也不在意,

身体向后陷入沙发,目光像探照灯,把我从头到脚照得通透。“你以为,你和宋晚的婚姻,

是缘分?”他轻笑一声,笑声里没有一点暖意,“从餐厅偶遇,到相谈甚欢,

再到她接受你那束玫瑰……小周,这世上哪有那么多‘恰好’。

”我喉咙发紧:“……是你安排的。”“是我。”他坦然承认,甚至带着一丝欣赏,

“你老实、本分、知恩图报。家境清白,心思简单,不会多问,更不会多想。

是最合适的人选。”“人选?”我的声音在抖。“一个让她体面地留在我身边的人选。

”他放下杯子,瓷底碰在玻璃茶几上,发出清脆一声。

“一个不会怀疑妻子为什么总在深夜加班,为什么对你冷淡,

为什么三年都不想要孩子的人选。你做得很好,我一直很满意。”每一个字,都像一根冰锥,

钉入我的骨骼。我看向靠在卧室门框上抽烟的宋晚。她吐出一口烟圈,隔着青灰色的雾,

淡淡地回看我。眼神空茫茫的,像看一件用久了、即将丢弃的旧物。“安分点,小周。

”赵珩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并无褶皱的袖口,走近,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动作很轻,

却让我一阵恶寒。“对你,没坏处。”他走向门口。经过宋晚时,他脚步微顿,

低声说了句什么。宋晚别过脸,没什么表情。门开了,又关上。世界只剩下令人窒息的安静,

和空气中挥之不去的、令人作呕的暧昧气息。我转向宋晚,血液在耳膜里咚咚地撞。我在等。

等一个解释,一个谎言,哪怕只是一点愧疚。给我一点点借口,一点点微光,我就能抓住,

就能继续活在这片腐烂的泥沼里。她吸完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按灭在茶几上的陶土烟灰缸里。

那烟灰缸是我们一起在手工课上做的,底部还刻着歪扭的“Z&W”。她拢了拢滑下的被单,

转身向卧室走去。经过我身边时,她停下。我屏住呼吸。“离婚协议律师会发你。

”她的声音平静无波,“签了吧。”卧室门轻轻合拢,锁舌发出“咔哒”一声轻响。清脆,

决绝。我在客厅站成了一尊朽坏的雕像。直到天光透亮,又渐渐昏暗。

手机屏幕在黑暗中亮起,幽蓝的光映着我麻木的脸。是公司助理发来的消息:“周哥,

赵总让你尽快来公司一趟,有文件需要你签字。”我去了。像一具被无形线索牵引的木偶。

公司大厅光可鉴人,倒映着我狼狈的身影。沿途的目光像细密的针,扎在我背上。

那些窃窃私语,那些若有若无的打量,像子弹一样,射穿我最后一点摇摇欲坠的尊严。

赵珩办公室的门敞开着。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等了很久。桌上,两份文件并排摆着。

一份是离职协议,一份是离婚协议。公章殷红,像未干的血迹。“坐。”他抬了抬下巴。

我没动。他也不勉强,将文件往前推了推:“签了吧。好聚好散。多给你一个月薪水,

算是……”他顿了顿,找到一个词。“……补偿。”补偿。

我的世界在这两个字里彻底失去了颜色。原来我三年的婚姻,一千多个日夜的真心,

只是一场需要“补偿”的交易。“赵珩,”我听到自己干裂的声音,“你就不怕?”“怕?

”他像是听到了有趣的笑话,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微微俯身,

用一种分享秘密的姿态,压低声音,“怕你告诉大家,你敬重的老板,一直和你妻子在一起?

小周,人们只会笑你迟钝,笑你看不**相,笑你从头到尾,都只是一颗棋子。”他直起身,

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袖扣,目光却锁着我,里面有一种残忍的探究。“哦,对了,有件事,

一直没忍心告诉你。”他嘴角的笑容加深,里面淬着剧毒。“还记得你们的新婚夜吗?

你喝得烂醉如泥。”他每个字都说得很慢,确保我能听清,“那晚她心里念的、想的,

从来都不是你。你花了那么多心思的婚礼,那么多钱的酒席,结果从头到尾,

都只是你一厢情愿的笑话。”他轻轻笑出声。“你以为的婚姻,不过是我给她安排的一场戏。

你这个主角,连台词都没多少。”记忆的碎片尖锐地扎进脑海。婚宴上他频频举杯,

宋晚微醺的脸庞,醒来后她略显疏离的微笑……所有被忽略的细节,

此刻串联成一条冰冷的铁链,将我拖入无底深海。那片深海之下,是死寂的空白。然后,

空白深处,有什么东西爆开了。我动了。等我意识到时,拳头已经朝着他挥了过去。

赵珩猝不及防,向后踉跄一步,撞在桌角,闷哼一声。还没等我再有动作,身后便有人上前,

牢牢按住了我。力道沉稳,显然是受过训练的安保人员。我挣扎着,却被死死制住,

动弹不得。赵珩缓过神,抬手揉了揉被撞到的肩,脸上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近乎愉悦的评估,

像在欣赏一场按剧本上演的戏。“我说过,”他语气冷淡,“安分点,对你好。

”他挥了挥手。我被架着拖了出去,经过长长的、明亮的走廊。两侧玻璃墙后,

是无数张熟悉的脸。他们沉默地看着,像观看一场默剧。我曾帮他们带过咖啡,改过方案,

听过他们的抱怨,分享过午餐。没有声音。只有鞋子摩擦地面的声响,和我粗重不堪的喘息。

电梯下行,失重感让我一阵眩晕。我被扔在大厦外的花坛边。一个安保人员蹲下来,

声音平静无波:“把字签了。别再过来。”他们走了。我趴在冰冷的石台上,脸颊贴着尘土。

嘴里发苦,左眼酸胀得几乎睁不开。透过那条缝隙,我看见灰蒙蒙的天空,

和天空中一根孤零零的电线。一只麻雀飞过来,停了一下,黑豆似的眼睛看了看我,

又扑棱棱飞走了。手机从口袋里滑出,屏幕蛛网般碎裂,但还亮着。两条信息,

依次弹出:宋晚:“协议收到了吗?尽快签。

”银行通知:“您尾号xxxx账户收到转账50,000.00元。付款人:赵*。

备注:补偿款。”五万块。我盯着那行数字,忽然扯动嘴角。嗬……嗬嗬……先是低笑,

从胸腔里挤出来。然后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嘶哑,挤占了哭泣的空间,

在黄昏空旷的广场上。路人匆匆避开。我笑了很久,直到再也发不出声音。夜幕彻底降临时,

我用手臂支撑着,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膝盖传来钝痛,我抹了把脸,擦去脸上的尘土。

捡起屏幕碎裂的手机,一瘸一拐地,走进霓虹初上、人流熙攘的街道。身后,大厦灯火通明,

璀璨如星。没有一盏灯,与我有关。这笔账,我记下了。第二章那晚被扔在花坛边上之后,

我在出租屋里躺了三天。膝盖上的伤口发了炎,肿得像塞了个馒头,

脓水混着血水把床单洇得一塌糊涂。肋骨不知道断没断,每次呼吸都像有人拿钝刀在里面剜。

我没去医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那五万块“补偿金”像一坨烧红的炭,烫得我碰都不想碰。

三天里我把这三年的每一帧画面都翻来覆去地嚼了一遍。宋晚的笑。宋晚的冷淡。

宋晚每次从我身边经过时那种若有若无的距离感。她说“今天太累了”时的表情。

她说“改天吧”时的语气。新婚第二天早上她洗完澡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

脖子上有一块红色的印记,我问她是不是蚊子咬的,她说是。蚊子。我翻了个身,

肋骨发出一声惨叫,疼得我眼泪飙了出来。但比肋骨更疼的是另一个地方,

一个我说不出名字的地方,大概是心,大概是灵魂,

大概是所有那些我以为真实存在过的东西碎裂之后扎进肉里的碎渣。第三天晚上,我爬起来,

把那五万块转到了一个单独的账户里,没有动。然后开始查。我用了所有能想到的办法。

前同事、老客户、招聘网站上的公司信息、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法院公告、裁判文书网。

我像一个快要淹死的人在水里拼命扑腾,抓到什么算什么,不在乎能不能救命,

只在乎我的手还在动。第四天,我找到了那个东西。在翻到第四十三页搜索结果的时候,

一条三年前的旧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某商业杂志对赵珩公司的一篇报道,

标题是《从三百万到三个亿,这家公司凭什么三年翻了一百倍》。

报道里有一句话被我一字一字地读了五遍:“赵珩坦言,

公司初创期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妻子的家族背景。他的妻子沈雨桐出身江南商业世家,

其父沈鹤亭曾任某省工商联副主席,在政商两界拥有深厚人脉。

沈家不仅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更在公司早期获取关键资质和项目资源方面提供了决定性帮助。”沈雨桐。

赵珩的妻子的名字。三年来,我从来不知道赵珩结过婚。在公司里,

他永远是一个人出现在各种场合,从没带过女伴,也从没提起过家庭。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单身,至少我在公司那三年,没人讨论过“赵太太”这三个字。

我开始搜这个名字。沈雨桐。照片出来的那一刻,我整个人愣住了。不是漂亮。

漂亮这个词太轻了,轻得配不上她。那是一张出席某慈善晚宴的抓拍图。

她穿一件墨绿色的丝绒长裙,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露出一截天鹅颈。

五官不是宋晚那种精致小巧的美,而是一种大气的、侵略性的、让人不敢直视的美。

眉骨的弧度,鼻梁的高度,嘴唇的轮廓,每一条线都像是被上帝用最细的笔精心勾勒过的。

她的身高目测至少一米七二,站在一群商业大佬中间,像一把出鞘的刀,

冷冽、锋利、带着一种让人后脊发凉的压迫感。身材就更不用说了。

墨绿色长裙勾勒出的曲线,让宋晚引以为傲的S形瞬间变成了小学生。我盯着照片看了很久。

不是因为被她的美貌吸引——好吧,有一小部分是。但更多的是因为我想不通。

赵珩有这样一个绝色的、有强大背景的、能把他公司从三百万做到三个亿的妻子,

他为什么要去找宋晚?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布一个三年的局,让我来,

就为了能名正言顺地跟宋晚搞在一起?这说不通。除非——他和沈雨桐的关系,

不是我以为的夫妻关系。接下来的两周,我像个鬼魂一样跟在赵珩身后。

我摸清了他每天的时间表:早上九点到公司,中午在附近的日料店吃饭,

下午三点左右离开公司,去宋晚那里待两到三个小时,晚上七点之前离开,

然后——回到城东一个高档小区。小区叫云栖苑,是这座城市最贵的楼盘之一,

最便宜的一套也要三千万起步。赵珩每天晚上七点半左右准时出现在小区门口,

他的车会被保安放行,然后把车停在地下车库的专属车位上,坐电梯上顶楼。而沈雨桐,

就住在那栋楼的顶楼。我花了三天时间确认了这件事。又花了五天时间,

找到了一个能看到顶楼阳台的观察位置。对面写字楼的消防通道,十二楼,

窗户刚好对着云栖苑那栋楼的楼顶。第一个晚上,我看到沈雨桐站在阳台上打电话。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家居长裙,夜风吹起她的头发和裙摆,她像一幅画。

赵珩就站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姿态恭谨。沈雨桐挂了电话,

转身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走进屋里去了。赵珩站在原地停了两秒,才跟进去。

第二个晚上,赵珩比平时早回来了一个小时。沈雨桐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手里拿着一杯红酒。

赵珩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似乎在说什么事情,眼神里带着一种讨好。沈雨桐听他说完,

放下酒杯,打量了他一眼。然后站起来,进屋去了。赵珩跟在后面,始终保持着距离。

第三个晚上,我在消防通道里坐到凌晨两点。沈雨桐的阳台灯一直亮着,

赵珩的身影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来回走动,像是在收拾什么东西。凌晨两点十五分,灯灭了。

我开始越来越好奇。这个女人,沈雨桐,她到底知不知道赵珩在外面有女人?

以她的背景和手段,不可能不知道。以她的姿色和身段,也不可能是因为拴不住男人的心。

那她为什么不管?为什么容忍自己的丈夫每天下午去别的女人那里待两三个小时,

晚上再像条狗一样乖乖回到她身边?这种好奇变成了一种病。我白天跟踪赵珩,

晚上蹲在消防通道里看那扇窗户。我像一个走火入魔的侦探,明明这事跟我已经没关系了,

我就是放不下。直到第十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那天晚上八点多,

赵珩的车进了云栖苑之后不到半小时,沈雨桐一个人从小区侧门走了出来。

我蹲在对面街角的奶茶店里,看到她出来的那一刻,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短裙,长度刚过大腿中部,露出一双笔直修长的腿,

脚上是一双细跟的黑色高跟鞋,每走一步,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都像节拍器一样精准。

她的头发放下来了,**浪卷散在肩上,化了妆,眼尾微微上挑,嘴唇是深酒红色,

整个人像一团在夜色里燃烧的黑色火焰。她上了一辆黑色奔驰商务车。车开走的时候,

我从车窗的缝隙里看到后座还有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保镖。我打了辆车跟上去。

车开了二十分钟,停在了城南一条巷子口。那条巷子我认识,里面有一家很隐蔽的高端酒吧,

叫“幕”,会员制,没点门路根本进不去。我以前陪客户去过一次,一杯威士忌要价八百八,

够我吃半个月的饭。沈雨桐下了车,高跟鞋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两个保镖一左一右跟在身后,保持着大约两米的距离。她走到酒吧门口,门口的侍者看到她,

立刻弯腰开门,连会员卡都没查。我站在巷子口的阴影里,看着那扇门关上,

心跳快得像擂鼓。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为什么要跟过来?

我想干什么?答案很模糊,但很强烈。我想接近她。不只是因为她的美貌,

还因为她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能跟赵珩抗衡的人。赵珩的公司靠她的家族起家,

赵珩在她面前恭谨得像条狗,赵珩最怕的人,可能就是她。而且她不知道我是谁。

在赵珩的剧本里,我只是一个工具,一个用完就扔的倒霉蛋。在沈雨桐的世界里,

我大概连名字都不配有。但我想试试。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今天出门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

牛仔裤,运动鞋。不算帅得惊天动地,

但我有张还算能打的脸——这一点我从青春期就知道了。高鼻梁,深眼窝,下颌线锋利,

笑起来有点坏,不笑的时候有点冷。宋晚当初第一次见我的时候,眼神里确实有过一丝闪亮,

虽然那丝闪亮后来被证明是演技,但至少证明我这副皮囊是能入眼的。我深吸一口气,

走进那家酒吧。门口的侍者拦住了我。“先生,请出示会员卡。”我还没开口,

身后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看了我一眼,

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小周?真是你啊!好久不见!”是我以前的一个客户,姓刘。

我陪他喝过几次酒,算不上熟,但显然他记得我。“刘总,”我扯出一个笑,“好久不见。

”“你也来这儿?”刘总看了看侍者,又看了看我,跟侍者说,“我朋友,记我账上。

”侍者让开了。我跟着刘总寒暄了几句,借口去洗手间,从他身边溜走了。酒吧里面很大,

分成好几个区域,灯光昏暗,音乐低沉。我穿过人群,在吧台附近看到了她。

沈雨桐一个人坐在角落的卡座里。两个保镖坐在她后面两桌的位置,

一人面前放了一杯苏打水,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周围。卡座是半包围的,

她侧身靠在皮质靠背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黑色短裙的裙摆滑上去了一点,

露出一截大腿内侧的皮肤。她手里端着一杯马提尼,橄榄在杯底沉浮。她没有看手机,

没有看任何人,就那样坐着,美丽、冷漠、不可触碰。我站在吧台边,

给自己点了一杯威士忌,一边喝一边观察她。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她似乎感受到了什么,

微微转过头,目光扫过吧台,然后——停在了我身上。她的眼神没有任何波动,

就那么看着我,看了大概两秒钟。然后做了一个动作:端起马提尼杯,

朝我的方向微微举了一下,嘴角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那不是邀请。那是一种看穿。

她在说:我知道你在看我。我的脑子在那一瞬间做出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我拿起酒杯,

朝她走过去。走了三步,一个保镖站了起来。沈雨桐抬了一下手,那个保镖又坐了回去。

我走到她的卡座前,站在她面前的位置。近距离看她,冲击力比照片大了十倍。

她的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一种冷白色的光,锁骨深得能盛水,颈间有一条细细的锁骨链,

坠子是一颗很小的红宝石,随着她的呼吸微微颤动。“美女,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松,“一个人?”她抬起头看着我,

那双眼睛里映着酒吧昏黄的灯光,像两颗被点燃的琥珀。她看了我足足有五秒钟,

然后她开口了。“窝囊废。”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针,

精准地扎进我最痛的地方。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嘴角那个淡淡的弧度都没变,

就像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僵住了。“你以为我不认识你?”她把马提尼杯放下,

手指在杯沿上慢慢转了一圈,“周远,赵珩公司前员工,宋晚的丈夫,哦不对,是前夫。

你在公司楼下的广场上被赵珩的保镖扔出来的时候,有人拍了视频,在圈子里传了好几天。

你知道别人怎么称呼你吗?”她歪了一下头,动作里带着一种残忍的美。“史上最绿接盘侠。

”我感觉自己的血在那一瞬间全部冲上了头顶。不是因为她说的话。

而是因为她说这些话时的语气,不是愤怒鄙视,甚至不是同情。

是那种纯粹的、发自骨髓的瞧不起。就好像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笑话,

一个可以被随意拿来消遣的、没有尊严的笑话。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站起来。

她站起来的那一瞬间,我才真正感受到她的身高。加上高跟鞋,几乎跟我平视。

她从我身边走过,飘过来一股冷冽的、带着木质调的香水味。走出去几步,她停下来,

偏头看了我一眼。“下次想搭讪之前,先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然后就走了。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渐行渐远,两个保镖跟在她身后,像两堵移动的墙。我站在原地,

手里握着那杯威士忌,指节捏得发白。吧台后面的调酒师看了我一眼,

眼神里带着一种微妙的同情。我喝光了那杯威士忌。酒精烧过喉咙,落进胃里,

变成了一团火。那团火烧过我的血管,烧过我的神经,

烧掉了所有的理智、克制、所有的“我不应该”。我转身追了出去。巷子里,

沈雨桐刚走到那辆黑色奔驰商务车旁边,保镖已经拉开了后座的门,她正弯腰准备上车。

我冲了上去。两个保镖的反应极快,其中一个已经转身挡在了她面前,另一个朝我跨出一步,

伸手准备拦我。但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我的手上——他们以为我要打人,或者要拽住她。

没有人想到我会做那个动作。我没有伸手。整个人直接撞了过去,

从那个保镖的胳膊底下钻过去,在沈雨桐还没反应过来的一瞬间,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腰,

另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然后——我吻了她。非常用力、近乎疯狂的吻。

我的嘴唇压在她的嘴唇上,能感觉到她唇上的口红被碾开的触感,能感觉到她的柔软和温热,

能感觉到她整个人因为震惊而僵住的那零点几秒。她想推开我。手撑在我胸口,力气不小,

但我比她更用力。我的手臂收得更紧,把她箍在怀里,嘴唇更重地亲下去,

舌头抵开她的唇缝,尝到了马提尼的味道和一丝若有若无的甜。

大概过了三四秒——也可能是三四分钟,我对时间已经失去了判断。

这时一双手从后面抓住了我的衣领,像拎小鸡一样把我从沈雨桐身上撕了下来。我还没落地,

一拳就砸在了我的肋骨上,正是之前还没好利索的那根。疼得我眼前一黑,

整个人飞出去两米远,后背撞上巷子的墙壁,顺着墙滑了下来。我蹲在墙根下,

嘴里全是血腥味,眼前金星乱冒。我抬头看过去,看到沈雨桐站在车门前,

两个保镖挡在她前面,其中一个已经掏出了手机。巷子里光线昏暗,

但我还是看清了她的样子。她站在那里,一只手捂着嘴,眼睛瞪得很大,

脸上那种冷漠的表情终于碎了,露出底下真实的情绪。

一种——我说不上来——震惊里带着一丝困惑,困惑里又带着一丝我读不懂的东西。

她的嘴唇,我刚刚亲吻过,在昏暗的光线下能看到明显的微肿,

下唇的中央甚至有一小块破了皮,渗出一颗细小的血珠。两个保镖对视了一眼,

其中一个朝我走过来,拳头又攥紧了。“等一下。”沈雨桐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保镖停下了脚步。她慢慢放下捂着嘴的手,低头看了一眼指尖上沾到的口红。然后抬起头,

看向蹲在墙根下的我。那双眼睛里的情绪已经重新收拢了。冷漠又回来了,

高高在上又回来了,但在冰冷的表面之下,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她没说话。她转过身,

弯腰上了车。保镖关上车门,绕到前面,发动机启动了。就在车门关上的最后一瞬间,

我看到她偏过头,从车窗的缝隙里看了我最后一眼。车子开走了,尾灯在巷口拐了个弯,

消失在夜色里。**在墙根下,肋骨疼得像有人在里面点了一把火,嘴里全是铁锈味。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指腹上沾到了她的口红,暗红色的,在路灯下像一小片凝固的血。

我盯着那片口红看了很久,然后慢慢攥紧了拳头。我不知道这一吻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它会把事情推向哪个方向。不知道沈雨桐最后那个眼神里藏着什么。但我知道一件事。

在奔驰车的尾灯消失在街角之后——沈雨桐坐在后座上,对着车内的化妆镜,

用拇指慢慢擦掉了嘴唇上残余的口红。随后嘴角,缓缓地弯了起来。

她看着镜子里自己微肿的嘴唇,轻轻地说了一句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话。“有意思。

”后视镜里,那个蹲在墙根下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最终融进了这座城市永不熄灭的夜色里。第三章那之后的日子,我像一具行尸走肉。

在走路、吃饭、睡觉。我在医院里躺了五天,护士换药的时候说“你命真大,

肋骨差一点就刺穿肺了”,我听着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出院那天我站在医院大门口,

阳光刺得睁不开眼,我眯着眼睛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去处,有家要回,

有人要等,有事情要做。而我什么都没有。没有工作,没有家,没有妻子,没有未来。

银行卡里躺着五万块钱,像一块墓碑,刻着我三年的婚姻。我没找工作。不是找不到,

是没心思。我的脑子像一锅煮烂了的粥,什么都搅在一起:宋晚坐在床上抽烟的样子,

赵珩系扣子的样子,沈雨桐说“窝囊废”时嘴角那个淡淡的弧度,

她嘴唇被我亲肿之后渗出的那颗血珠,还有她最后从车窗缝隙里看我的那个眼神。

像一根鱼刺,卡在我喉咙里,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我开始跟踪赵珩和宋晚。没有计划,

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宋晚住的小区门口蹲着,

看她什么时候出门,去哪,见谁。赵珩的车每天下午三点准时出现在小区门口。

我站在马路对面的便利店门口,手里握着一罐已经凉透了的咖啡,

看着那辆黑色奔驰驶进地库,指甲掐进易拉罐的铝皮里,发出细微的吱嘎声。

有一次他们在阳台接吻,我看的清清楚楚。赵珩从后面搂住她的腰,

她把头往后仰靠在他肩膀上,两个人就那样在阳光底下站着,像一对再普通不过的恩爱夫妻。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金灿灿的,好看得像电影画面。我蹲在旁边楼下,攥着拳头,

指甲掐进掌心里,血沿着指缝滴在水泥地上。既然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这句话在我脑子里转了上千遍。但“不义”的对象是谁?是赵珩?是宋晚?还是我自己?

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每一次看到他们在一起,沈雨桐的脸就会出现在我脑海里。

我想得到她。这个念头像一株毒草,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长成了缠绕我每一根骨头的藤蔓。报复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还是因为她那句“窝囊废”一直在我耳朵里响,像一句咒语。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

语气里没有情绪,就像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水是湿的,火是热的,你是个窝囊废。

我想让她收回这句话。我想让她看着我,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说一句不一样的话。

哪怕那句话是“你真是个疯子”。我开始想方设法接近她。这比我想象的难一万倍。

沈雨桐的生活轨迹极其固定。每天上午十点左右出门,去一家叫“菩韵”的瑜伽会馆,

待到中午十二点。下午要么去她的公司“看看”,要么去商场,要么去美容院。

晚上七点以后基本不出门,偶尔会去那家叫“幕”的酒吧,但频率很低,

我蹲了两周只等到一次。我试过在她常去的瑜伽会馆门口“偶遇”。我在附近晃了三天,

终于等到她的车停在门口,她从车上下来,穿着一套深灰色的瑜伽服,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

整个人像一棵笔直的白杨。我假装路过,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

等着她认出我。她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像掠过一根电线杆。然后进了会馆,

门在我面前关上了。我试过在她常去的商场“偶遇”。那是一个高端购物中心,

我穿上了最好的一套衣服,一套两千块的西装,在那种地方看起来就像保安。

她在一家意大利品牌的店里试鞋,我站在店门口的走廊上,假装看手机。

她试完鞋出来的时候,我往前走了一步,刚好挡在她面前。“沈**,”我说,“真巧。

”她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大概持续了零点三秒,然后目光越过了我,

落在我身后的某个地方。从我的左边绕了过去,

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不紧不慢地远去,留下空气里那股冷冽的松柏香水味。

两次失败之后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根本不是一个“能接近她”的人。在她的世界里,

我是蝼蚁,是尘埃,是那个被赵珩扔出公司、在广场上趴着吐血的窝囊废。

我的脸在她的圈子里被传阅过,我的耻辱被当作笑料消费过,

我的名字——“史上最绿接盘侠”——就是我的名片。我没放弃。不是因为我多坚强,

是因为我除了这件事,已经没有别的事可做了。第三次机会来得毫无征兆。那天是周五,

晚上九点多,我像往常一样蹲在云栖苑对面的奶茶店里。沈雨桐的车从地库里出来了,

不是那辆黑色奔驰商务车,是一辆白色的保时捷,她自己开。我打了一辆车跟上去。

她去了“幕”。这次我没有莽撞地直接走进去。在门口等了四十分钟,

然后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酒吧门口,下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一看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趁着门童招呼他们的空隙,跟在后面溜了进去。沈雨桐还是坐在上次那个角落的卡座里,

但这次不是一个人。她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着考究的深蓝色西装,

手腕上的表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低调的光。两个人正在说话,沈雨桐的表情看起来很放松,

甚至偶尔会笑一下。我在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下,要了一杯最便宜的啤酒,一边喝一边观察。

那个男人似乎在做某种“说服”。他身体前倾,语速不快,但很密集,手势很多。

沈雨桐大多数时候在听,偶尔摇头,偶尔点头。大概过了一个小时,男人的表情变了,

有些急躁,声音也大了起来,我没听清具体说了什么,但听到了一个词:“沈家的面子”。

沈雨桐的笑容收了。她端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在桌上,

发出一声清脆的响。男人立刻闭了嘴。她站起来。那个男人也慌了,跟着站起来,

伸手想去拉她的手腕。沈雨桐的手腕往旁边一偏,避开了,但他不依不饶,又往前一步,

挡住了她的去路。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的。等我的意识回到身体里的时候,

我已经站在了沈雨桐和那个男人之间。我的背对着她,面对着那个男人,

我听到自己说:“先生,她说不。”那个男人愣了一下,低头看着我。他比我高,

但我不在乎。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然后是打量——他在评估我是谁,什么来头,

值不值得他惹。沈雨桐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但是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后脑勺上。

“你谁啊?”那个男人的声音压得很低。“一个不想看到女士被骚扰的人。

”男人的嘴角抽了抽,大概是想笑又没笑出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的沈雨桐,

似乎在等她开口。沈雨桐什么都没说。气氛僵住了。那个男人冷笑了一声,

拿起沙发上的外套,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经过沈雨桐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低声说了一句我没听清的话,然后大步离开了。卡座前只剩下我和沈雨桐。我转过身,

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在没有保镖挡着的情况下,跟她面对面站着。

她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带裙,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的西装外套,头发散着,一侧别在耳后,

露出一只银色的耳环,形状像一滴眼泪。她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一种我读不懂的、像雾一样的东西,隔在她和我之间。“你跟踪我?”她说。声音不大,

但每个字都带着刺。“路过。”“路过四次?”她记得我们的偶遇,她什么都知道。

我的脸烧了一下,但没躲开她的目光。“对,我跟踪你。我承认。”她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直接。“为什么?”“因为我想见你。”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

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它没有经过大脑,直接从某个不知道的地方蹦了出来,**裸的,

毫无修饰。沈雨桐盯着我看了三秒钟。然后嘴角动了一下,露出一个“你疯了吧”的弧度。

“你有病。”她说完。从我身边走了过去。这次我学聪明了,没追。

但我做了另一件事——拿起她落在卡座上的白色西装外套,跟了上去。酒吧门口,

她的保时捷就停在路边。她站在车旁边,正在包里翻车钥匙,夜风吹起她的头发,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我走到她身边,把外套递过去。“你的衣服。”她转过头看着我,

没接。“你是不是以为,”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被夜风吹散,“帮我挡了一下,

我就会对你另眼相看?”“不是。”“那你是想英雄救美,让我以身相许?”“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我看着她。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镀上一层暖黄色,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灯光下变成了透明的金色,像两颗融化的糖果。“我不知道,”我说,

“我只知道,我不想让你说我是个窝囊废。”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我们之间安静了。

夜风从巷口灌进来,吹起她一缕头发,拂过她的脸颊,贴在她的嘴角上。

沈雨桐看着我的眼神变了。像一面平静的湖水里被人扔了一颗石子,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

但湖面下面的东西,谁也看不清楚。她伸手接过了外套。“上车,”她说,“我喝酒了,

不能开车。”我愣了一下。“怎么,不敢?”她的嘴角终于弯了一下,弧度很浅,

但我看到了。我上了车。保时捷的内饰是那种深酒红色的皮革,

坐进去像坐进了一个密封的、昂贵的心脏。沈雨桐坐在副驾驶,偏着头靠在椅背上,

闭着眼睛。她的呼吸很轻,睫毛很长,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车里的香水味比她在外面时更浓,不是松柏的味道,

是一种更私密的、带着一点点甜的、像栀子花的味道。我发动了车子。导航设置的是云栖苑,

但开了不到五分钟,沈雨桐突然开口了。“往左拐。”“去哪?”“你管我去哪。

”我往左拐了。然后她让我往右拐,往前往后,绕来绕去,最后车停在了一条江边。

这条江穿城而过,江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火,像一条流动的星河。地方很偏,不是景点,

没有游客,只有江水和夜风,和远处偶尔经过的货船发出的低沉的汽笛声。沈雨桐下了车,

走到江边的栏杆前,伏在栏杆上,看着江面。我跟在她身后,站在离她两步远的地方。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她突然问。“什么?”“被丈夫背叛的妻子,

老公在外面养女人,自己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每天晚上对着空荡荡的客厅发呆。

”她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语气是平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哭,应该闹,

应该找你一起报复赵珩,然后你们俩两败俱伤,我在旁边鼓掌?”“我没这么想。

”“那你为什么跟踪我?”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不是因为没答案,

是因为答案太蠢了——我就是想看到你。就是想离你近一点。就是想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笑的时候眼尾那些细小的纹路。

就是想让你不再用那种看垃圾的眼神看我。“因为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说,

“你没有笑我。”这是真话。那天在酒吧,她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