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会杀我,我仍陪他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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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入局,寒院初逢我是在一场刺骨的冷雨中,穿进这本名为《权阙》的权谋古言里的。

前一秒我还窝在沙发里,抱着手机吐槽这本小说的男主谢珩自私凉薄,

为了权欲磨死真心待他的穿书女,又滥杀原女主,最终落得孤家寡人的下场;下一秒,

尖锐的疼痛席卷全身,冰冷的雨水砸在脸上,我睁眼便落入了这朱门高墙内的阴暗角落。

这里是镇国公府最偏僻的西偏院,破败的院墙爬满枯藤,地面坑坑洼洼,积满了雨水和污泥。

而我,成了书中那个同名同姓、无父无母、被卖进府做粗使丫鬟,

最终为了陪男主谢珩熬过微时,被他亲手磋磨至死的穿书女。我清晰地记得书中所有情节。

此刻的谢珩,不过是镇国公府最不受宠的庶子。生母是早逝的卑贱侍妾,无家族依仗,

无父亲疼爱,自幼在府中被嫡母苛待、嫡兄欺辱,活得连府里的上等丫鬟都不如。

他性子隐忍沉默,眼底藏着与年龄不符的阴郁,却也有着不甘屈居人下的野心,

日后他会步步为营,扳倒嫡兄,夺得国公爵位,甚至权倾朝野,成为一手遮天的权臣。而我,

是他微时唯一的光,陪他走过最黑暗的十年,却也成了他登顶路上,

第一个被他亲手碾碎的人。他要的从来不是那个敢笑敢怒、满心都是他的我,

而是一个温顺听话、能配得上他身份、不会给他添任何麻烦的傀儡。我本该避开这一切,

远远躲开谢珩,守着自己的粗使丫鬟本分,安稳度过这一生,哪怕平凡,至少能保住性命。

可当我缩在偏院的屋檐下避雨,看着那个身着洗得发白的粗布长衫,

被嫡兄带着下人推倒在泥水里,嘴角渗血、却依旧挺直脊背不肯求饶的少年时,

我终究还是挪不开脚步。他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身形单薄,浑身沾满泥水,

额角的伤口还在往下淌血,那双漆黑的眸子,却冷得像寒潭,没有半分求饶,

只有刻骨的倔强。府里的下人都避之不及,嫡兄还在一旁肆意嘲讽,抬脚就要往他身上踹去。

我鬼使神差地冲了过去,死死拉住嫡兄的衣袖,声音都在发抖,

却还是硬着头皮开口:“嫡公子,他也是国公府的公子,您这般动手,传出去有损府中颜面。

”嫡兄转头,满眼戾气地瞪着我:“哪里来的贱丫鬟,也敢管我的事?

”那一巴掌狠狠扇在我脸上,**辣的疼瞬间蔓延开来,嘴角也破了皮。

我踉跄着摔倒在泥水里,却还是死死盯着嫡兄,不肯退让。或许是我的阻拦惹了厌烦,

又或许是怕真的闹到主母那里不好看,嫡兄啐了一口,带着下人扬长而去。

院子里终于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和我与谢珩两个人。

我撑着身子从泥水里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污渍,转头看向依旧坐在原地的谢珩。

他也在看我,眼神复杂,有戒备,有疑惑,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我没说话,

只是走到他面前,伸手将他扶了起来。他的身子很凉,浑身都在发抖,

却依旧倔强地不肯借力,自己缓缓站定。“你不怕被牵连?”他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干涩,

带着少年人的低沉,却没什么温度。我垂眸,看着自己沾满泥水的手,

轻声道:“不过是看不惯罢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

我终究是踏入了这场注定悲剧的棋局,再也无法全身而退。那日后,

我便时常借着做粗活的由头,往这西偏院跑。他常年无人照料,屋里冷锅冷灶,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嫡母克扣他的份例,下人也跟着捧高踩低,他常常饥一顿饱一顿。

我便偷偷从自己的份例里省下干粮和热食,趁没人的时候送到他院里。他起初不肯收,

眼神戒备,对我充满疏离。可我依旧日复一日地做着这些事,不多言,不多语,

放下东西就走。渐渐的,他对我放下了些许戒备。寒夜漫长,西偏院的屋子漏风,

他夜里还要苦读诗书,想要靠学识搏一条出路,却连一盏像样的油灯都没有,

只能用最便宜的灯油,灯光昏暗如豆。我看在眼里,悄悄用自己攒了许久的月钱,

买了一盏小巧的铜灯,又买了上好的灯油,送到他屋里。那是我们之间,

第一件算得上信物的东西。他看着那盏铜灯,漆黑的眸子动了动,良久,才低声道:“多谢。

”我摇头,没多说什么,只是帮他把灯点上。昏黄的灯光洒满小屋,驱散了些许寒意,

也照亮了他低垂的眉眼,褪去了几分平日里的阴郁。从那以后,这盏铜灯,

便夜夜陪着他苦读,也陪着我们,开启了这十年的相伴时光。2十年相伴,

物寄情深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陪在谢珩身边,一晃便是三年。这三年里,

他依旧在府中备受欺凌,我始终守在他身边,替他挡下闲言碎语,替他打理好生活琐事,

陪他熬过一个又一个寒冷的日夜。他性子愈发沉稳,眼底的野心也渐渐显露,

开始暗中积攒自己的力量,不再一味地隐忍。而我,明知他日后会变得凉薄自私,

明知自己的结局凄惨,却还是在他一次次的温柔相待里,一次次心软,一步步沉沦。

他虽不善言辞,却也会把为数不多的温暖,尽数给我。他会在寒冬腊月,冒着风雪上山,

砍来干燥的木柴,堆在我住的小屋里,只为让我能有暖意,

不再受冻;他会在我被管事嬷嬷刁难、受了委屈时,沉默地站在我身前,替我解围,

哪怕会因此得罪嫡母身边的人;他会在我生病时,悄悄去后山采草药,熬好药汁送到我床边,

一言不发地守着我。我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却有着细水长流的温情,

一件件不起眼的小物件,成了我们情感的见证。他攒了整整三个月的月钱,

又偷偷做了些抄书的活计,换了碎银子,给我买了一只素银镯子。镯子样式简单,

没有繁复的花纹,却打磨得十分光滑,戴在腕上,凉丝丝的,却暖到了心底。

他把镯子递到我面前时,耳尖微微泛红,眼神有些闪躲,语气依旧平淡,

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认真:“看你腕间空着,这个戴着,好歹是个念想。”我接过镯子,

指尖微微颤抖,小心翼翼地戴在腕上。镯子大小刚刚好,贴合着我的手腕,从此,

我日夜不曾摘下,哪怕干活时怕磕碰,也只是用布轻轻裹上,格外珍惜。夜里他苦读,

我便坐在一旁,陪着他。他写他的策论,我便做我的针线活。他见我平日里无事可解,

便趁着外出的机会,给我带回一本手抄诗集。那是他亲手一笔一画抄录的,

纸张是最普通的麻纸,字迹工整有力,页边还沾着淡淡的墨渍,有些地方还有他修改的痕迹。

他说:“闲来无事,抄了些诗句,你闷的时候,可以看看。”我如获至宝,

把这本手抄诗集藏在枕下,每晚睡前都要翻上几页,书页都被我翻得微微卷边,

却依旧完好无损。我也倾尽自己所能,为他准备属于我的心意。他常年在外奔波,

时常会磕磕碰碰,身上总有新旧交错的伤口。我便熬夜亲手绣了一枚素色棉布荷包,

针脚不算精致,却密密麻麻,藏满了我的心意。荷包里装着我精心备好的金疮药,

还有晒干的安神草,希望他能平安,能睡得安稳。我把荷包递给他时,他没有推辞,

随手便系在了腰间,此后无论走到哪里,都不曾解下。他日日苦读,需要好墨,

我便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上好的松烟墨,亲手磨成小方墨锭,送到他面前。

他握着那方墨锭,眼底闪过一丝动容,此后写字,只用我磨的墨,再也没有换过。后来,

我又趁着闲暇,用山上捡来的坚硬桃木,亲手雕刻了一枚桃木平安符,一笔一画,

细细刻上他的名字——谢珩。我手艺笨拙,雕刻的时候,指尖被划破了好多次,

留下了细小的伤口,可我依旧坚持着,把这枚平安符打磨得光滑圆润。我把平安符送给她,

轻声道:“桃木能辟邪,带着它,愿你一生平安顺遂。”谢珩接过平安符,紧紧握在掌心,

良久,抬眸看向我,漆黑的眸子里,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我会一直带着。”那几年,

是我们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西偏院虽寒苦,却处处都是温情。他腕间系着我送的荷包,

腰间挂着桃木平安符,案头摆着我磨的墨锭;我腕上戴着他送的素银镯,

枕边放着他抄的诗集,屋里点着他送的铜灯。这些物件,不值什么钱,

却承载着我们十年相伴里,最纯粹的真心。**着这些细碎的暖意,

一次次忘记书中的悲惨结局,一次次在心软与绝望中拉扯。我总想着,或许我能改变情节,

或许他日后功成名就,不会忘了我这十年的相伴,不会对我痛下杀手。可我忘了,

权力是最能改变人心的东西,而他骨子里的自私与掌控欲,从来都不曾消失,只是在微时,

被他深深隐藏罢了。3权途渐起,初心渐改谢珩的隐忍与谋划,终于有了回报。

他凭借自己的才智,得到了朝中一位重臣的赏识,又在一次次暗中布局中,

扳倒了嫡母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渐渐在国公府站稳了脚跟,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庶子。

镇国公也开始注意到这个从前被自己忽略的儿子,对他多了几分看重,

份例、待遇都渐渐提了上来,西偏院不再破败,他也有了自己的贴身小厮,

不用再事事亲力亲为。他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可我们之间的关系,却开始悄然发生变化。

他越来越忙,整日在外奔波,谋划自己的前程,回到府中,也大多是在案前处理事务,

与我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起初,他依旧会记得我的喜好,会在外出回来时,

给我带一些小点心,会抽空陪我坐一会儿,问问我近日的情况。

可随着他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身边的应酬越来越多,他整个人,也渐渐变得不一样了。

他开始注重身份,注重体面,开始在意旁人的眼光,

开始嫌弃我身上那些属于底层丫鬟的直率与棱角。

我依旧是那个敢爱敢恨、不肯曲意逢迎的我,依旧会在他被人非议时,直言维护,

依旧会在他做错事时,直言劝谏。可这些,在他眼中,

都成了不懂规矩、不识大体、尖利聒噪。“你能不能收敛一下自己的性子?

”“如今我身份不同往日,你这般尖利,只会给我惹麻烦,让旁人看我的笑话。

”“你要学着温顺一点,懂事一点,别总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这样的话,

他开始越来越多地对我说。每一次,他扣着我的手腕,眼神冰冷,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