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血包女配后,种田爆改甜宠文

开灯 护眼     字体:

全文阅读>>

第一章跑路,是血包的第一生产力萧清辞醒过来的时候,手腕上缠着纱布,

纱布底下隐隐渗着血色。不是一点,是很多。白纱布被染成了一种接近褐色的暗红,

像一朵在手腕上慢慢绽放的锈色花。她的第一反应不是疼,是“**谁抽了我这么多血”。

她的第二反应才是疼——疼得她太阳穴突突地跳,眼前一阵阵发黑,

像被人用钝刀在骨头上来回锯。她的第三反应,是脑子里忽然涌进来的那些记忆。

原主也叫萧清辞。原主是靖远侯府的庶女,母亲早逝,父亲不闻不问。

十五岁那年被接回京城,名义上是认祖归宗,

实际上是侯府缺一个“药引”——原主天生拥有一种罕见的体质,她的血可以治愈一切。

刀伤剑伤,内伤外伤,中毒生病,只要喝下她的血,就能痊愈。不需要熬药,不需要针灸,

不需要任何医术。只需要一只碗,一把小刀,和原主的手腕。她被接回侯府之后,

住在后院里最偏僻的屋子。不是**的闺房,是柴房隔壁的一间小屋,窗户糊着旧报纸,

门板上裂着能伸进手指的缝。冬天冷得像冰窖,夏天闷得像蒸笼。

没有人把她当侯府的**看,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她是药引。书里把她叫“血包”。

需要的时候放一碗,不需要的时候锁起来。原主被放了多少次血,书里没有写。

但萧清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条手臂——从手腕到手肘,密密麻麻全是愈合后留下的疤痕,

新的叠着旧的,浅的叠着深的,像一条干涸了很久、又被反复开垦的河床。她不疼。

因为原主已经不在了。但她替原主疼。萧清辞花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把整件事理清楚了。

她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叫《摄政王的掌心娇》的甜宠文。

这本书她看过——不是从头到尾看的,是跳着看的。

因为她对男女主那些“你追我跑”“壁咚床咚”的戏码实在提不起兴趣。

她只记住了书里有一个特别惨的女配,惨到她当时一边看一边骂作者。那个女配叫萧清辞。

侯府的庶女,天生的治愈体质,被男女主当成人形血包榨了整整三本书。男主打仗受了伤,

放她的血。女主生病中了毒,放她的血。男主的副将性命垂危,放她的血。

女主养的猫从假山上摔下来断了腿——也放她的血。最后原主死了。死在第四十七章,

死因是失血过多。死的时候没有人守在她身边。

书里只用了一句话交代她的结局:“靖远侯府的庶女萧氏,因病殁于后院。”因病殁于后院。

七个字。放了三年的血,最后用“因病”两个字盖棺。她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

把手机摔在床上,对室友说了一句:“这什么狗屁情节?”室友说:“甜宠文嘛,

女配就是工具人,别太当真。”然后她第二天上班,加班到凌晨,回到家倒头就睡,

再醒过来就到了这儿。萧清辞从那张硬得像石板的床上坐起来。

手腕上的纱布随着她的动作又洇出了一小片红色,她低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把纱布拆了,

从床头一件旧衣服上撕下一条干净的布,重新包扎好,

手法利落得像一个在急诊室值了三年夜班的老护士。

她在原来的世界里是一个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手底下管着十几号人,

每天的工作就是解决各种突发问题——服务器宕机了怎么办,甲方临时改需求了怎么办,

程序员说这功能实现不了怎么办。她解决过的最离谱的问题,是公司年会前一天,

老板突发奇想要在舞台上放一只活的老虎。她花了一个通宵,搞到一只经过训练的老虎,

让老板在年会上骑着老虎出场,全公司的人看呆了,竞争对手听说了之后沉默了整整三天。

解决血包问题,比搞老虎简单。萧清辞在屋里翻了一遍,找到了原主攒下的所有东西。

三两碎银子,一身换洗的衣服,半块干掉的桂花糕,还有一把生锈的小剪刀。

她把碎银子收好,桂花糕揣进怀里,剪刀别在腰间。然后她推开门,走了出去。

靖远侯府的后院很安静,没有人看守。因为不需要。原主在这里住了三年,从来没有逃跑过。

她不敢。侯府的人告诉她,如果你跑了,你弟弟就别想在军中待下去。

你姨娘在老家也别想好过。你父亲的脸面也会被你丢尽。他们用原主在乎的人,

一根一根地把她钉在了这间漏风的屋子里。但萧清辞没有这些软肋。那个弟弟不是她的弟弟,

那个姨娘不是她的姨娘,那个父亲也不是她的父亲。她只认识一个人——她自己。

她走出侯府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守后门的婆子趴在桌上打盹,嘴角流着一线口水。

她从婆子身边走过,顺手把她腰间那把后门钥匙摘了下来。动作很轻,

比她以前从老板办公室里偷公章去盖合同的轻得多。她走出后门,把门带上,

把钥匙扔进了门口的阴沟里。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京城往北三百里,有一座山叫青崖山。

山脚下有一个镇叫青崖镇,原主的奶娘就是青崖镇的人。奶娘在侯府的时候对她最好,

被赶出侯府之后回了老家。萧清辞打算去投奔她。三百里路,她走了整整五天。第一天,

她靠怀里那半块桂花糕撑了过去。第二天,她在路边的小河里抓了一条鱼,

用那把生锈的剪刀刮了鳞,生吃了。腥得她差点把第一天吃的桂花糕也吐出来。

但她在原来的世界里看过贝爷的荒野求生,知道生鱼肉的蛋白质比熟的高。第三天,

她搭上了一辆运柴的牛车。赶车的老汉看她一个姑娘家孤身赶路,让她坐在柴堆上,

还分了半个烧饼给她。烧饼是凉的,硬得像鞋底,但萧清辞吃出了米其林三星的味道。

第四天,她搭上了一辆去青崖镇拉货的驴车。赶车的是个胖大婶,

一路上嘴就没停过——从她儿媳妇不孝顺讲到她家老母猪生了八只崽,

从村口的王寡妇偷人讲到镇上药铺的坐堂大夫其实是个蒙古大夫。萧清辞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她太累了。不仅仅是身体累,是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积攒了很久很久的累。不是她的,

是原主的。第五天傍晚,她到了青崖镇。青崖镇比她想象中小得多。一条主街,两排瓦房,

街尽头是一座土地庙,庙前蹲着一只黄狗。黄狗看了她一眼,打了个哈欠,继续晒太阳。

镇上的人看见她这张生面孔,多看两眼,但也没有多问。因为青崖镇虽然小,

但地处南北要道,来来往往的过路人不少,多一张陌生的脸也不稀奇。

萧清辞在镇子边上找到了奶娘的住处。一间土坯房,门板上贴着去年的门神,

被雨水冲得只剩半张脸。院子里种着一棵枣树,树下蹲着一个老妇人正在择菜。头发花白,

背微微佝偻,手上的动作却还利落。“陈嬷嬷。”她站在院门口,叫了一声。老妇人抬起头,

看了她一眼。手里的菜掉在了地上。“清姐儿?”奶娘的声音在发抖,“你是清姐儿?

”萧清辞点了点头。奶娘站起来,腿脚不太利索,一瘸一拐地走到她面前,

伸出那双长满老茧的手,摸了摸她的脸,又摸了摸她手腕上那圈渗着血的布条,

然后把她整个人抱住了。抱得很紧,像抱一件丢了很久、以为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

“你怎么出来的?”“走出来的。”“侯府的人知不知道?”“不知道。

他们大概还没发现我跑了。就算发现了,也不会追到这里来。青崖镇太远了,

他们不会为了一个血包跑三百里路。”奶娘松开她,退后一步,看着她的脸。看了很久,

然后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回屋里,从灶台上端出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红薯粥。“先吃饭。

”萧清辞接过碗,坐在枣树下的石墩上,一口一口地把那碗红薯粥喝完了。红薯很甜,

米很糯,温度刚好。是她穿进这本书以来,吃到的第一顿热饭。她把碗放下的时候,

眼泪忽然掉下来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哭。明明在原来的世界里,

她被甲方改了十八遍方案没哭,被老板骂了两个小时没哭,加班到凌晨三点没哭。

但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一个陌生的老妇人面前,喝着一碗红薯粥,她哭了。

奶娘什么都没问,只是又给她盛了一碗。喝完粥,天已经黑了。

青崖镇的夜晚和京城完全不同。没有灯红酒绿,没有车水马龙,只有头顶一条银河,

和远处几声狗叫。萧清辞坐在枣树下,把她在侯府的三年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奶娘。

包括她的血,包括那些疤痕,包括她为什么跑。奶娘听完,沉默了很久。然后她站起来,

走进屋里,从柜子最深处翻出一样东西——一张地契。“这是你娘留给你的。你娘去世前,

托人把这张地契带给我,说如果有一天清姐儿在侯府待不下去了,就把这个给她。

青崖山后面有一块地,不大,十几亩。山脚下还有几间废弃的屋子,是以前守山人的。

你娘说,那块地是你的嫁妆,也是你的退路。”萧清辞接过那张地契。纸张泛黄,边角磨损,

上面的字迹是原主母亲的,很清秀,像一排排小小的兰草。

“她怎么知道我会在侯府待不下去?”“你娘是在侯府里长大的。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奶娘的声音很轻,“她把你送进去,不是因为她想,是因为你爹拿你弟弟的前程逼她。

”萧清辞把地契叠好,收进怀里。窗外起了风,枣树的叶子沙沙地响。“陈嬷嬷,

那块地能种什么?”“荒地,种不了什么。土薄,石头多。”“那就先养地。养好了再种。

”她把碗放在一边,站起来,“明天开始,我住山上去。”第二章路边可以捡女孩,

但不能捡男人青崖山后面那块地,比萧清辞想象的还要荒。十几亩山坡地,

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石头比土多。她花了三天时间把草拔了,又花了五天时间把石头捡了,

堆在地边,垒成一道半人高的石墙。石墙歪歪扭扭的,像一条喝醉了的蛇。但萧清辞很满意。

这是她穿进这本书以来,用自己的双手造出来的第一样东西。

山脚下的那几间守山人屋子比石墙还破。屋顶漏着好几个洞,墙上的裂缝能塞进手指,

门板歪在一边,窗户只剩一个框。灶台塌了半边,水缸裂了一条缝,炕上长了一层青苔。

萧清辞站在门口看了三秒钟,撸起袖子。她在原来的世界里是一个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核心能力不是写方案,不是做PPT,是——搞定任何需要搞定的事。修屋顶,

补墙缝,砌灶台,换门板,糊窗户。她在青崖镇上买了工具和材料,

花了小半个月把几间屋子修得能住人了。不大,不新,不漂亮。但能遮风,能挡雨,

能让她在晚上躺下来的时候不再担心屋顶会不会塌。陈嬷嬷隔几天上山一次,给她送吃的。

有时候是一篮子红薯,有时候是几斤米,有时候是一条腌鱼。她每次来都要唠叨:“清姐儿,

你一个姑娘家,一个人住在山上,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要是生病了怎么办?

要是——”“嬷嬷。”萧清辞打断她,手里正在给一只野兔剥皮,“我住侯府的时候,

遇到的全是坏人。我每天被放血,每天都在生病。但我没死。现在没有人放我的血了,

我更不会死。”陈嬷嬷不说话了。她把红薯放下,帮萧清辞把剥好的兔肉挂在房檐下风干,

然后一瘸一拐地下山了。萧清辞在青崖山住下来之后,给自己定了一条铁律。

这条铁律被她用烧过的木炭写在门板上,每天早上开门的时候都能看见:“路边不可捡男人,

但是可以捡女孩。”为什么?因为原书里那些女配的悲惨命运,

百分之八十都是从“救了一个男人”开始的。救了他,他以身相许。

许完之后发现他还有白月光。然后女配就成了白月光和男主之间虐恋的垫脚石。

萧清辞在原来的世界里看过太多这种情节了,她写的方案都比这曲折。

所以她给自己定了这条铁律——男人,尤其是受伤的男人,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受伤的男人,

绝对不救。但女孩可以救。因为这个世界对女人太差了。她读过原著,

知道这本书里的女性角色——不管是女配还是路人——大多没有一个好结局。

原主是被放血放死的,原主的母亲是被侯府熬死的,奶娘是被赶出去的,

还有更多书里连名字都没有的女人,她们被卖、被骗、被弃,像路边的野草一样被踩过去,

没有人回头看她们一眼。萧清辞决定回头看。不是因为她有多高尚,

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从那个坑里爬出来的。她知道那坑有多深。她捡到的第一个女孩,

是在青崖镇的土地庙门口。那天她去镇上买种子,路过土地庙的时候,

看见那只黄狗正围着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人影转。走近了才看清,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

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粗布衣裳,脸上脏得看不出原来的肤色,嘴唇干裂出血。她蹲在墙角,

双手抱着膝盖,眼睛空洞地看着地面,像一尊被遗忘在庙门口的泥塑。

萧清辞在她面前蹲下来。“你叫什么?”姑娘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眼睛里没有光,

只有一种被磨了太久、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希望的麻木。“阿苓。”“姓什么?”“没有姓。

我家是逃荒来的。爹娘在路上饿死了,我走到这里走不动了。”萧清辞看了看她的手。

手指细长,指腹有薄薄的茧——不是干粗活磨出来的那种,是握笔握出来的。这姑娘读过书。

“你会写字?”阿苓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对方会问这个。“会。我爹是教书先生,教过我。

”“会记账吗?”“会。”“会算数吗?”“会。”萧清辞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跟我走。”阿苓没有动。“我……我没有钱。”“我也没有。”萧清辞伸出手,

“但我有一块地,几间屋子,和一只今天早上刚风干好的兔子。你帮我记账,

我给你住的地方和吃的。成交?”阿苓看着她伸出来的那只手,看了很久。

然后她慢慢地、试探地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她的手很凉,像一块在井水里泡了很久的石头。

萧清辞握紧她,把她从地上拉起来。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青崖镇的主街,往青崖山走去。

黄狗跟在她们身后,尾巴摇得像一面旗。第二个女孩是阿苓捡回来的。准确地说,

是阿苓下山买盐的时候在镇子外面发现的。那是一个被卖到青崖镇给人当童养媳的女孩,

十三岁,婆家嫌她吃得太多把她打了一顿赶出门。阿苓把她背回来的时候,

女孩浑身上下全是淤青,左胳膊脱臼了,嘴角裂了一道口子,血已经干了。

萧清辞把她的胳膊接回去的时候,女孩一声没吭。不是不疼,是疼惯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被人打了,不哭不闹,只是咬着自己的嘴唇,咬到出血。因为她知道哭没有用。

哭不会让打她的人停下来,哭不会让赶她出门的人回头,哭只会让她更渴更饿更冷。

所以她学会了不哭。萧清辞端来一碗温水,递给她。女孩接过来,两只手捧着碗,

小口小口地喝。喝着喝着,眼泪掉进了碗里。她还是没出声。只是肩膀在抖,

抖得像风里的树叶。“你叫什么?”萧清辞问。“二丫。”“这名字不好。

我给你起一个新的。”萧清辞想了想,“叫阿韧吧。韧草的韧。”“韧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怎么折都折不断。”二丫——不,阿韧——捧着碗,把那个字念了一遍。

然后她把碗放下了,用袖子擦了擦脸,对萧清辞露出一个很小的、但确实是在笑的表情。

第三个女孩是镇上布庄老板送来的。他女儿叫阿蕊,从小体弱多病,看了无数大夫都看不好。

布庄老板听说青崖山上住着一个会治病的姑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女儿送来了。

萧清辞看了看阿蕊的脸色,听了听她的呼吸,问了问她平时的饮食。

然后在原来的世界里学到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医学常识翻了翻,判断出阿蕊不是得了什么大病,

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天生的体质偏弱,被那些大夫当成“疑难杂症”治来治去,越治越虚。

她没有放血。不是因为她的血没用——原主的治愈之血她确实继承了,

这一点她在自己身上试过。她在山上砍柴时不小心割了一道很深的口子,血流了不少,

她把伤口包好之后,用割出来的血涂了一下伤口边缘。第二天那道口子已经结痂了,

第三天痂掉了,只留下一道很淡的粉色痕迹,第四天连痕迹都淡得几乎看不见了。

她当时蹲在那道消失的伤口前面,看着自己的手腕,沉默了很久。原主被放了三年血,

是因为她的血确实能救人。但那些人用错了方法——他们把她当药引,当血包,

当可以无限提取的资源,却从没想过她也是一个会疼、会累、会死的人。

她把阿蕊留在山上住了一个月。不是用血治,是用食物治。自己养的鸡下的蛋,自己种的菜,

山上采的野山药,青崖河里捞的小鱼。阿蕊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好,一个月后下山的时候,

自己走下了山。布庄老板站在山脚下,看见女儿走着下来,当场老泪纵横。“萧姑娘,

诊金多少?你说个数,我——”“不要钱。”萧清辞说,“但要布。青崖山冬天冷,

我那几个姑娘需要厚衣裳。”布庄老板第二天就送来了两大车布。够做几十身衣裳的。

萧清辞把布分给阿苓、阿韧和另外几个后来陆陆续续投奔来的女孩,每个人领了自己那一份,

自己给自己缝衣裳。有人不会缝,会的就教。阿苓教阿韧怎么穿针,

阿韧教后来的人怎么缝边。屋子里的油灯亮到很晚,女孩子们围坐在一起,就着一盏灯的光,

缝着过冬的衣裳。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投奔来的女孩越来越多。

有被夫家休掉的年轻寡妇,有被父母卖掉又被转卖了好几次的孤儿,

有在酒楼里被客人欺负了无处可去的小丫鬟。每一个来的时候都是破碎的——身上带着伤,

眼睛里没有光,像一面面被摔碎过又勉强粘起来的镜子。萧清辞没有问过她们的过去。

因为不需要问。

青、疤痕、旧伤、蜷缩的姿态、听见脚步声就往后缩的本能反应——每一样都在替她们说话。

她把青崖山脚下的几间破屋子扩建了。自己动手,加上姑娘们帮忙,一砖一瓦,一木一石。

从三间扩到五间,从五间扩到八间。屋子围成一个院子,

院子中间种了一棵枣树——是从陈嬷嬷院子里那棵老枣树上分出来的。

院子里有鸡舍、菜地、一口新打的水井。院子外面开垦出了十几亩梯田,

种了小麦、红薯、萝卜、白菜。山坡上放了几只羊,是布庄老板后来送来的。阿苓管账,

阿韧管羊,后来的人各有各的活儿。每个人都有一口饭吃,有一张床睡,

有一件干净的衣裳穿。每个人在睡前都可以不用害怕明天。萧清辞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

种种田,养养鸡,带带姑娘,赚点小钱。远离京城,远离侯府,远离那本书里所有的情节线。

原女主和男主爱怎么虐怎么虐,跟她没关系。

她这辈子最大的烦恼大概就是明天萝卜会不会被虫子啃了。她错了。第三章霸总男配,

上门求收留那天是个阴天。青崖山的秋天来得早,山风把院子里的枣树吹得哗哗响。

萧清辞正蹲在鸡舍旁边捡鸡蛋,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把一只赖在窝里不走的芦花鸡往外赶。

阿苓在屋里记账,阿韧在羊圈里喂羊,另外几个姑娘在菜地里拔萝卜。一切和平时一模一样。

然后院门被敲响了。不是敲,是拍。不是拍,是那种用最后一点力气在砸门的声音。闷闷的,

一下,又一下,像什么东西正在门外慢慢地倒下去。萧清辞放下篮子,走到院门前,

没有立刻开。她把门闩拉开一条缝,从缝里往外看了一眼。一个男人。

穿着一身明显被撕扯过的锦袍,料子是上好的云锦,但破了好几道口子,

露出里面同样被撕破的中衣。肩胛骨的位置有一道极深的伤口,从右肩一直延伸到左肋,

像被什么利器劈开的。血把整件袍子都浸透了,变成一种沉沉的、接近黑色的暗红。

他的右手死死地攥着门框,指节泛白,手背上青筋暴起。左手垂在身侧,

以一种不正常的角度耷拉着——要么脱臼,要么断了。他低着头,头发散乱,

遮住了大半张脸。但萧清辞看见了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她见过。她在原来的世界里,

对着电脑屏幕上那本《摄政王的掌心娇》,反复翻过的那几页里,描写过这双眼睛。

“沈渡的眼睛不是寻常的黑。是一种很深的、接近于墨蓝的颜色,像冬夜最深的那片天,

又像深海沉船上打捞起来的青金石。他不说话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像压着千山万水。

他说了话之后,更像。”萧清辞当时把这段描写截了图,发给夏林时,

配文是:“作者是不是没见过男人?眼睛写成墨蓝色,这男的怕不是个波斯猫。

”夏林时回了一个“哈哈哈哈”和一个“你不是说你不看甜宠文吗”。她说:“跳着看的。

这个男配写得还行。”沈渡。原书里的冷面霸总男配。靖远侯府的表少爷,

京城沈家的嫡长子,十五岁中举,十八岁领兵,二十岁封将。书里给他的人设是“冷面如霜,

心狠手辣”,对女主一见钟情,和男主从头斗到尾,最后被男主设计逐出家族,流放边疆。

作者写他写得极其潦草,出场的时候很厉害,中间忽然就被男主碾压了,

结尾连个像样的交代都没有。当时评论区好多人骂——“沈渡明明比男主有魅力!

”“把男配写得这么强又强行写崩,作者你没有心!”“男二才是正常人,

男主是个什么玩意!”萧清辞也骂了。但她骂完之后就翻篇了,因为那毕竟只是一本书。

现在这本书里的男配,正浑身是血地倒在她院门口,

用那双被作者写成“墨蓝色”的眼睛看着她。“救……”他的嘴唇动了动,

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刮过木板,“救救我。”萧清辞低头看着他。

看着他肩胛骨上那道还在往外渗血的伤口,看着他脱臼的左臂,

看着他把门框攥得指节泛白的那只手。然后她抬起头,看了看门板上那句她用木炭写的铁律。

“路边不可捡男人。”她看了三秒钟。然后把门关上了。身后传来阿苓的声音:“姐,

外面是谁啊?”“一个男人。”“什么男人?”“受伤的男人。长得好看的、受伤的男人。

”萧清辞走回鸡舍旁边,继续捡她的鸡蛋,“不用管,他一会儿就走了。”过了一会儿,

阿苓从屋里探出头来。“姐,他没走。他靠着门框坐着呢。”“让他坐着。”又过了一会儿,

阿韧跑过来。“姐,外面那个人好像昏过去了。”“昏就昏了。”再过了一会儿,

阿蕊也过来了。“萧姐姐,外面那个人的脸色好白,嘴唇都紫了。我爹以前跟我说,

嘴唇发紫是血快流干了。”萧清辞捡鸡蛋的手停了一瞬。她站起来,走到院门口,打开门。

沈渡靠在门框上,眼睛闭着,呼吸浅而急促,嘴唇确实发紫了。

肩胛上的伤口不再往外涌血——不是因为止血了,是因为快流干了。他的右手还攥着门框,

保持着倒下之前的姿势。即使失去了意识,那几根手指也没有松开。萧清辞蹲下来,

把他的头发从脸上拨开。书里写他“俊美无俦”。她当时觉得这个词很可笑,

哪有人真的长成这样。但现在他满脸血污、嘴唇发紫、眉头因为疼痛紧皱着,

她却忽然理解了什么叫“俊美无俦”。不是五官有多精致,是他即使在昏迷中,

眉骨、鼻梁、下颌这些骨头构成的那副框架依然撑得住,

像一座被战火轰过但骨架没有塌的建筑。她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很弱,但还在。

他的睫毛很长,落在眼下青黑色的阴影里,微微颤动。“姐,要不要抬进来?

”阿苓站在她身后,小声问。萧清辞站起来,叉着腰,低头看着门板上那句铁律。

她又低头看了看沈渡,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那道已经淡得快看不见的疤痕。“我发过誓的。

”她说。阿苓和阿韧等着她。“……但规矩是我定的,我也可以改。”她深吸一口气,

“抬进来。”沈渡被抬进来的时候,阿苓和阿韧一人扛一边,他的手臂搭在她们的肩上,

脚尖拖在地上,在泥地上划出两道长长的拖痕。阿蕊在后面托着他脱臼的左臂,

小心翼翼得像托着一件随时会碎的瓷器。萧清辞走在最前面,没有回头。因为每回头一次,

她就会想起门板上那句“路边不可捡男人”,然后想把他就地放下。但她没有。

不是因为他对她有什么特别。是因为如果他死在门口,她还得处理尸体。很麻烦。

青崖山的土薄,挖坑累。她们把他放在最边上那间屋子的炕上。阿苓去烧水,

阿韧去找干净的布,阿蕊去拿剪刀。萧清辞站在炕边,低头看着他肩胛上那道伤口。很深,

从右肩胛骨一直延伸到左肋,像被人从背后劈了一刀。刀口边缘的皮肉外翻着,

血已经不怎么流了——不是因为凝固了,是因为能流的东西已经流得差不多了。

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吓人。“阿苓,水烧好了没有?”“来了来了!

”萧清辞用热水浸湿的布把他伤口周围的血污一点一点擦干净。

伤口的全貌露出来——比她预想的还要深。肩胛骨的位置隐约能看见白色的骨膜。不是刀伤,

是某种带倒钩的兵器造成的,撕裂的痕迹比切割的痕迹更重。

她在原来的世界里写过无数个“男主受伤”的场景,什么“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什么“血流如注”,什么“他咬着牙一声不吭”。现在一个真的“深可见骨”摆在她面前,

她才发现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有多轻。“阿韧,按住他的肩膀。阿蕊,按住他的腿。阿苓,

把剪刀在火上烧红。”她深吸一口气。

把原书里那个血包女配天生就会、而她继承了但从未真正用过的东西,第一次拿了出来。

她的血。萧清辞用小刀在自己的食指尖上划了一道浅浅的口子。一滴血珠渗出来,

在指尖上凝成一颗暗红色的、微微发亮的小球。

她把手指悬在他伤口最深处——那道露出骨膜的位置——上方,轻轻挤压。血珠落下去,

落在他的骨膜上。什么也没发生。三秒。五秒。十秒。阿苓屏着呼吸,阿蕊忘了按住他的腿。

萧清辞盯着那道伤口,心跳比她预期的要快。不是因为担心他,

是因为她不确定自己的血到底有没有用。她只在自己身上试过——那道被柴刀割开的口子,

第二天就结痂了。但她不确定那是因为她的血,还是因为她的身体本身就比普通人愈合得快。

第十五秒。伤口边缘的肌肉忽然轻轻跳动了一下。极细微的,像水面被风吹起的一圈涟漪。

然后是第二下,第三下。那些外翻的皮肉开始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向中间合拢。

不是愈合——伤口太深了,不可能完全愈合——但出血彻底止住了。

骨膜上渗出的那一层薄薄的组织液被吸收回去,

周围的肌肉组织从灰白色渐渐恢复成一种接近正常的、带着血色的粉红。萧清辞把手收回来,

用布把手指包好。屋子里没有人说话。

阿苓、阿韧、阿蕊都见过萧清辞用她的血治一些小伤——阿韧刚来的时候嘴角的伤,

阿蕊上山时带来的那些旧疤,甚至有一次一只羊被石头割破了腿。

但她们从来没有见过她用血治这么重的伤。因为萧清辞从来没有用过。

她给自己定的规矩是:能不用就不用。不是因为舍不得,是因为她怕一旦开了这个头,

就会变成第二个原主。但今天她用了。她说不清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他攥着门框的那几根手指。指节泛白,手背上青筋暴起。

即使在昏迷中也没有松开。沈渡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嘴唇上那层死灰般的紫色褪去了,

变成一种苍白的、但属于活人的颜色。萧清辞把剪刀放下,站起来。“阿苓,

他脱臼的左臂你会接吗?”阿苓摇了摇头。“我也不会。

”萧清辞低头看了看那只以不正常角度耷拉着的左臂,“等陈嬷嬷上来吧。

她以前在侯府跟一个正骨师傅学过。”“那现在怎么办?”“让他躺着。给他盖床被子。

别让他死了。”她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死了的话,挖坑太累。”阿苓和阿蕊对视一眼,

然后同时低下头,假装在整理纱布。沈渡发烧烧了三天三夜。陈嬷嬷上山来,

给他把脱臼的左臂接了回去。老太太手法利落,一拉一推一旋,咔嚓一声,骨头回了位。

沈渡在昏迷中闷哼了一声,眉头皱得更紧了,但没有醒。

陈嬷嬷接完之后把他的手放回被子里,看了看他肩胛上那道已经开始结痂的伤口,

又看了看萧清辞包着布条的食指,沉默了片刻。“清姐儿,你用了?”“用了一点。就一滴。

”“这个人是谁?”“不知道。他自己倒在我门口的。”陈嬷嬷又沉默了片刻。

然后她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站起来。“长得倒是周正。

”萧清辞:“……”“比侯府里那些少爷们好看。就是瘦了点。”萧清辞:“嬷嬷。

”陈嬷嬷笑了一下,一瘸一拐地走出屋子。

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说了一句:“你娘当年也救过一个倒在门口的男人。

后来那个男人成了你爹。”萧清辞愣了一下。“我不是我娘。”她说。“我知道。

”陈嬷嬷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被风吹散了一半,“但你救人的样子,和她一模一样。

”沈渡在第四天早上醒了。萧清辞正在院子里喂鸡。阿苓从屋里跑出来,

上气不接下气:“姐!那个人醒了!”她把手里剩的半瓢鸡食一把撒出去,拍拍手,

走进屋子。沈渡靠在炕头上,身上盖着阿蕊缝的那床碎花被子——蓝底白花,

料子是布庄老板送来的碎布头拼的,暖和但是不太好看。

他的头发被阿苓用一根布条松松地扎在脑后,脸上的血污已经擦干净了,

露出底下那张被原书作者用“俊美无俦”四个字概括的脸。他看见萧清辞走进来,

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她包着布条的食指上,又移回她的脸上。他的眼睛确实是墨蓝色的。

萧清辞以前以为那是作者的修辞,现在她站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晨光从窗户照进来,

落在他脸上,她看清楚了——真的是墨蓝色。不是波斯猫那种,是深海的那种。很沉,很静,

像把所有情绪都压在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你救了我。”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

“不是救,是暂时收留。”萧清辞在炕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等你伤好了,能走了,

就下山。”沈渡没有接话。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床碎花被子——蓝底白花,

被角上还绣着一只歪歪扭扭的小鸡,大概是阿蕊绣的。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

盖住露出来的锁骨。“这里是哪里?”“青崖山。”“青崖山。”他把这三个字念了一遍,

像在记忆里搜索什么,“离京城多远?”“三百里。”他沉默了一瞬。“三百里。够远了。

”萧清辞注意到他说的是“够远了”,不是“这么远”。一个被追杀到青崖山的男人,

醒来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我要回去”,而是“够远了”。说明他不是被迫离开京城的。

他是自己想走。“你肩上的伤,是什么兵器造成的?”沈渡抬起眼看了她一下。

大概没想到一个住在山里的村妇会问出“什么兵器”这种问题。“钩镰刀。

禁军里用的制式兵器。”禁军。能用禁军制式兵器追杀的人,不是普通人。

“追杀你的人是谁?”“说了你也不认识。”“试试。”沈渡看着她。

晨光在他墨蓝色的眼睛里碎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光,像深海里偶尔浮上来的碎冰。

“靖远侯府的人。”萧清辞正在给自己倒茶的手在空中停了大约不到半秒,然后继续倒,

茶壶嘴稳稳的,一滴都没洒出来。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靖远侯府的谁?”“萧世廉。

靖远侯府的世子。”萧清辞放下茶杯。萧世廉,原主同父异母的弟弟,靖远侯府的嫡长子。

在原书里,他是男主最忠心的狗腿子,专门负责替男主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原主被放血,

有一半是经过他手的。“他为什么要杀你?”“因为我知道了他和摄政王之间的交易。

”沈渡的声音很低,每一个字都像是从伤口里挤出来的,“摄政王要夺兵权,

萧世廉要夺爵位。我手里有一份账册,记录了他们之间每一笔银钱的往来。

那本账册现在还在我身上。”他伸手探入怀中,摸出一本巴掌大的薄册,

封皮被血浸透了大半,但内页的字迹还看得清。他把账册放在被子上,

碎花被面上蓝底白花的小鸡旁边,多了一本染着血的账册。“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救了我。如果你要杀我,我现在连这只鸡都打不过。

”他低头看了看被角上绣的那只歪歪扭扭的小鸡,“它至少还有翅膀。”萧清辞差点笑出来。

她把那口笑咽回去了。“我不杀你。但我也不能让你白住。”沈渡等着她说。

“你既然是靖远侯府的表少爷,应该读过书?”“读过。四书五经,兵法韬略,都读过。

”“会写字?”“会。”“会算数?”“会。”“会干活吗?”沈渡沉默了一下。“不会。

”萧清辞站起来。“那从现在开始学。青崖山不养闲人。你伤好之前,躺着。伤好之后,

我让阿苓给你安排活儿。劈柴、挑水、喂鸡、放羊——什么不会学什么。干不好不准吃饭。

”她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沈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萧姑娘。”她停下来,

没有回头。“你食指上的伤,是为我割的。”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像自言自语。“为什么?

”窗外起了风,把院子里的枣树吹得沙沙响。阿苓在外面喊:“姐!

那只芦花鸡又赖在窝里不走了!”阿韧在羊圈那边喊:“阿苓姐你别催它!

它今天下了两个蛋!”萧清辞站在门框里,一半身子在晨光中,一半在屋内的阴影里。

“因为我以前也被人放过血。放了三年。那时候没有人问我为什么。现在有人问,

我反而不习惯了。”她走出屋子。沈渡靠在炕头上,

低头看着被子上那只歪歪扭扭的绣花小鸡,和旁边那本染了血的账册。

然后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了那本账册,也盖住了那只小鸡。

第四章霸总变形记沈渡的伤在第七天结痂,第十天开始长新肉,第十五天他能下炕了。

萧清辞说到做到,从他能下炕的第一天起就给他派了活儿。第一份活儿是劈柴。

沈渡站在柴堆前面,手里握着斧头,对着面前那块比他腰还粗的树墩沉默了很久。

他以前握过笔,握过剑,握过将印,握过朝笏。他没有握过斧头。“这样。

”萧清辞站在他旁边,拿起另一把斧头,对着另一块木柴比划,“看准了木头的纹理,

顺着纹理劈。不是用蛮力,是用巧劲。”她手起斧落,木柴从中间裂成两半,

断面平整得像用尺子量过。沈渡看了一遍,然后举起自己的斧头。斧头落下去,

木柴纹丝不动。斧刃卡在木头里,拔都拔不出来。萧清辞站在旁边看了很久。

然后她把卡住的斧头**,把他的手按在斧柄上,调整了他握的位置。“握这里,

不是那里。重心往下移。劈的时候呼气,不要憋气。”沈渡照着做。第二下,木柴裂了。

不是裂成两半,是裂成了一块一块、大大小小、像被狗啃过的碎柴。但他低头看着那堆碎柴,

嘴角动了一下——极轻微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还行。”萧清辞说,

“第一天能劈成这样,比阿苓强。阿苓第一天把斧头甩飞了,差点砸到芦花鸡。

”沈渡嘴角那个弧度又大了一点点。第二份活儿是挑水。

青崖山的水要从山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