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三,小年。侯府的灯笼挂满了整条巷子,红彤彤的,照得漫天飞雪都染了暖色。
府里上下张罗着祭灶的供品,丫鬟婆子们说笑着穿堂而过,只有正院里,静得像一座坟。
沈蘅躺在拔步床上,听见自己的呼吸一声比一声轻。她病了三年,从最初还能勉强坐着理事,
到如今连翻身都需要人帮忙。床帐上绣着五福捧寿的纹样,是丈夫赵奉恩特意让人做的,
说是给她添福添寿。可她知道,那不过是因为正院的床帐旧了,传出去不好听。堂堂侯爷,
怎么能让人说他苛待病妻?“夫人,侯爷今晚在前院陪客,说晚些再来看您。
”丫鬟青禾端了药进来,声音很小,像怕吵醒什么。沈蘅没睁眼。陪客。腊月二十三,
祭灶的日子,家家户户团圆,他在陪客。她早就不生气了。若放在十年前,她会摔了药碗,
会让人去前院传话,会红着眼睛等他来给个说法。可如今她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哪里还有力气去生气?“青禾。”她睁开眼,声音沙哑得像破风箱。“夫人,我在呢。
”青禾连忙凑过来,眼眶红红的。“去请侯爷来。”沈蘅说,“就说……我有话交代。
”青禾愣了一下,随即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知道“有话交代”是什么意思——乡下人管这叫“交代后事”。
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吉利话,可看着沈蘅那双浑浊却平静的眼睛,什么都说不出来,
只能用力点了点头,转身跑了出去。沈蘅一个人躺着,听着外头的鞭炮声一阵一阵地响。
她想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没想。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转着这三十年的光景,可转到最后,
停下来的画面却不是她出嫁那天,不是儿女出生的那天,甚至不是她被封为诰命夫人的那天。
而是上个月,她无意间在丈夫书房里看到的那幅画像。画上的女人她不认识。很年轻,
眉目间有一种说不出的风流韵味,穿着鹅黄色的衫子,手里捏着一枝梅花,
笑盈盈地看着画外。画像的右下角,题着一行小字:“此生挚爱,元娘。”元娘。
她知道这个名字。赵奉恩喝醉了酒偶尔会喊这个名字,喊的时候声音又轻又柔,
像怕惊动了什么。她问过他元娘是谁,他从不回答,只是沉默地看着她,
眼神里有种她看不懂的东西。她以为那是他不愿意提起的旧事,便不再问了。直到那天,
她在画像的背面看到了一封信。信是赵奉恩写的,字迹工整得像刻出来的,信上说:“元娘,
你我今生有缘无分,来生我定不负你。”落款日期,是他们成婚的第三年。沈蘅记得那一年。
那一年她刚生下大儿子,产后大出血,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她记得自己迷迷糊糊躺在床上的时候,赵奉恩握着她的手,说:“蘅儿,你要撑住,
你还有我。”现在想来,他大概是在对她说,又大概是在对那个永远不会到来的人说。
“夫人,侯爷来了。”青禾的声音把她从回忆里拽了出来。沈蘅缓缓睁开眼,
看见赵奉恩站在床前。他今年四十五岁,保养得宜,看起来不过三十七八的模样。
穿着一件石青色刻丝袍子,腰系白玉带钩,鬓角虽有几根白发,却衬得他更有几分儒雅气度。
他的表情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温和。那种温和沈蘅很熟悉,是丈夫对妻子的,
是主人对下人的,是高高在上者对俯首帖耳者的。不是爱人对爱人的。“蘅儿,你找我?
”他在床沿坐下,自然地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动作熟稔得像做了千百遍。沈蘅看着他的手,
骨节分明,修长好看。这双手写过锦绣文章,握过玉笏朝笏,也替她掖过被角、端过药碗。
可她知道,这双手从来没有真心实意地想牵过她。“侯爷。”她叫了一声,
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我在。”沈蘅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是好看的,
墨色的瞳仁里映着她的倒影——一个枯瘦的、苍老的、面目全非的女人。
她想问他:你娶我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想着别人了?她想问他:这三十年,
你有没有哪怕一刻,真心待过我?她想问他:元娘是谁?长什么样?
你是不是每次闭上眼睛想到她的时候,才会觉得活着还有点意思?可这些问题到了嘴边,
全都变成了一声叹息。“侯爷,”她说,“我这一辈子,做得最错的事,就是嫁给你。
”赵奉恩的手僵住了。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沈蘅没给他机会。“下辈子,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轻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我再也不要遇见你了。
”说完这句话,她忽然觉得浑身都松快了。像背了三十年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像困了三十年的牢笼终于打开了。她甚至笑了一下,很浅很浅的笑,嘴角弯起一个弧度,
然后那个弧度就凝固了。青禾哭出了声。赵奉恩还保持着坐在床沿的姿势,
手还搭在她的额头上。他的表情没有太大变化,只是眼眶慢慢地红了,红得很克制,
像是不允许自己太过失态。过了很久,他收回手,站起身。“安排后事吧。”他对青禾说,
声音平稳得不像一个刚死了妻子的人,“按侯夫人的规制。”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脚步顿了一下。只有一下。然后他迈过门槛,走进了漫天的大雪里。
红色的灯笼映着他的背影,那个背影依然挺拔,依然从容,依然像一个无懈可击的侯爷。
只是在转角处,他忽然停下来,抬手捂住了脸。没有声音,肩膀也没有抖。他只是站在那里,
用手捂着脸,站了很久。没人知道他有没有哭。也没人知道他在为谁哭。
沈蘅是在一片白光中醒来的。她以为自己上了天堂,可低头一看,
自己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藕荷色褙子,手是年轻的、饱满的、没有皱纹的手。
“这是……”她猛地抬起头,看见了一面铜镜。镜子里是一张十六岁的脸。
眉眼还带着少女的青涩,嘴唇是天然的绯红色,没有后来被生活磨出来的惨白和干裂。
她认得这张脸。这是她出嫁前的脸。“蘅姐儿!蘅姐儿!”门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她娘吴氏,“快起来,赵家来下定了!你爹让你去前头见客!”沈蘅整个人都僵住了。
赵家。下定。她想起来了。今天是永平十四年三月初九,赵家来下定的日子。上一世,
她欢天喜地地换了新衣裳,跑到前厅去见了赵奉恩,一眼就相中了那个眉目清俊的年轻人。
她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姑娘,嫁了个好夫婿,从此一生顺遂。可她不知道,
那个年轻人心里住着另一个人。那个人叫元娘,是知府家的千金**。他们早就相识,
可因为门第之差,赵家老太爷死活不同意,
硬是逼着赵奉恩娶了商户出身的沈蘅——因为沈家有钱,能拿得出三万两白银的嫁妆。
三万两。沈蘅闭了闭眼。上辈子她不知道这件事。她以为是两情相悦,以为是天作之合,
以为自己嫁的是爱情。直到临死前看到那封信,她才知道,
自己不过是赵家用三万两银子买来填补亏空的工具。她给赵家生了三子一女,
操持家务三十年,把赵奉恩从一个寒门学子扶持到侯爷之位。她替他孝敬公婆,
替他打点人情,替他教养儿女。她以为这就是夫妻,以为这就是相濡以沫。可到头来,
他心里的那个人从来就不是她。“蘅姐儿?你听见了吗?”吴氏在外面拍门,“快些,
别让赵家的人等!”沈蘅睁开眼,看着镜子里那张年轻的脸。然后她笑了。
上辈子她在病床上说,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你。老天爷大概是听见了,
所以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既然重来了,那这一次,她要自己做主。沈蘅推开门,
吴氏正站在廊下,看见她出来,眼睛一亮:“快走快走,赵家公子在前头等着呢。”“娘。
”沈蘅拉住吴氏的手,笑得眉眼弯弯,“我不去了。”“什么?”吴氏以为自己听错了。
“赵家的亲事,我不嫁。”沈蘅说得很平静,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
吴氏的脸一下子就白了:“你疯了?赵家可是侯府!多少人家想攀都攀不上!
你爹费了多大的劲才说成的这门亲——”“娘,”沈蘅打断她,“赵家要的是银子,不是我。
他们要三万两白银的嫁妆,把我嫁过去,不过是用我的银子填他们的窟窿。您觉得,
这样的婆家,能对我好吗?”吴氏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她不是不知道赵家看中的是沈家的钱,可这世道就是这样,有钱的商户想攀附权贵,
没落的权贵想借商户的钱周转,各取所需。她以为这是门当户对,
以为女儿嫁过去有银子傍身,总不会太受委屈。可沈蘅下一句话,让她彻底说不出话了。
“娘,您知道赵奉恩心里有别人吗?知府家的千金,元娘。”吴氏的脸色彻底变了。
沈蘅看着她的表情,心里很平静。上一世,她到死才知道的事,这一世,
她决定从一开始就让所有人知道。不是因为她想报复,
而是因为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一个女人的隐忍和退让。
你以为你在为家庭牺牲,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你活该。“这门亲事,我绝不会嫁。
”沈蘅说完这句话,转身回了屋,关上了门。她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那棵石榴树,
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她上一世见过一面,只有一面。那是她嫁到赵家的第七年,
有一回陪赵奉恩去书肆买书,遇见了一个年轻的书生。书生穿得很寒酸,青衫洗得发白,
但眉目间有一股说不出的清正之气。他认出了赵奉恩,恭敬地行了个礼,叫了一声“赵兄”。
赵奉恩当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态度倨傲得很。可那个书生一点都不在意,
依然笑得温和有礼。沈蘅多看了他两眼,觉得这人虽然穷,可骨子里有股子傲气,
不卑不亢的,让人看着舒服。后来她听人说起过这个书生,姓顾,叫顾衍之。家道中落,
父母双亡,靠着自己的本事考中了举人,正在准备会试。后来听说他考中了进士,
被分到了翰林院,再后来,就没了消息。上一世,她和这个人没有任何交集。可这一世,
她想有。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她需要一个人。一个能让她逃离赵家的人,
一个能让她重新开始的人,一个不把她当银子看的人。而顾衍之,恰好是她认识的人里,
最干净的一个。三天后,沈蘅让丫鬟去打听了顾衍之的消息。消息来得很快。
顾衍之今年十八岁,住在城东一条小巷子里,靠给人抄书写信度日,日子过得很清苦。
他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任何亲戚愿意接济他。他一个人住在三间破旧的瓦房里,
连个伺候的丫鬟都没有。沈蘅听完这些,沉默了很久。上一世的她不会多看这样的人一眼。
一个穷书生,连自己都养不活,嫁给他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可这一世的她知道,
有些东西比银子重要。比如真心。比如尊重。“去查查,”沈蘅对丫鬟说,
“他最近在做什么。”丫鬟去了半天,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微妙:“姑娘,
那个顾书生……他最近在卖字。说是要攒钱参加明年的会试,可他的字卖得便宜,
一天也挣不了几个钱。”沈蘅想了想,从柜子里翻出一方上好的端砚,又挑了两刀澄心堂纸,
让丫鬟包好。“把这个送去给他。”她说,“就说是沈家姑娘送他的,祝他金榜题名。
”丫鬟瞪大了眼睛:“姑娘!您还没出阁呢,怎么能给外男送东西?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沈蘅笑了,“一方砚台,两刀纸,他读书人用得着。
再说了,我又没亲自去,你送去就是了。”丫鬟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抱着东西出了门。
沈蘅站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石榴树,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上辈子,
她一辈子都在等别人来爱她。这辈子,她决定主动去爱一个人。当然,前提是那个人值得。
顾衍之收到端砚和澄心堂纸的时候,正在院子里晒书。他住的院子很小,
三间瓦房围着一个不大的天井,天井里种了一棵枣树,枣树下放了一张石桌。
他所有的家当加起来不值十两银子,可他的书有三百多本,每一本都被他翻得起了毛边。
丫鬟把东西递给他,红着脸把沈蘅的话转述了一遍,然后就跑了。顾衍之捧着那方端砚,
愣了很久。端砚,上好的端砚,老坑的料子,光是这一方砚台就值五十两银子。
他在书肆里见过这种砚台,每次路过都要多看两眼,可从来买不起。而现在,
一个素未谋面的姑娘,送了他一方。“沈家姑娘……”他低声念着这个名字,眉心微微皱起。
他听说过沈家。城南的富户,做茶叶生意的,家财万贯。沈家有个女儿,据说才貌双全,
最近正在和赵侯府议亲。他也在街面上听人说过,赵侯府看上了沈家的银子,
沈家看上了赵侯府的权势,两家一拍即合,定亲的事十拿九稳。
可沈家姑娘为什么要给他送东西?顾衍之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
最后把砚台和纸收进了屋里最干燥的柜子里,对着空气说了声“多谢”,然后继续晒书。
他以为这只是个偶然。可他没想到,第二天,又有人送东西来了。
这次是一套《十三经注疏》,崭新的刻本,市面上要卖二十两银子。第三天,是一支湖笔。
第四天,是一盒徽墨。第五天,是一个装了五两银子的荷包,附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天冷了,买件厚衣裳。”顾衍之拿着那张纸条,盯着上面娟秀的字迹看了很久。
他终于忍不住了。第六天,他起了个大早,
穿上了自己最好的一件青衫——虽然也洗得发白了——沿着城南的石板路,
走到了沈家的大门前。他在门口站了很久,久到门房都忍不住出来问:“这位公子,您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