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舔狗后,我成了疯批摄政王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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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恋探花郎顾言之的第六年,他喝完我熬的汤,匆匆去见与夫君吵架的白月光。那一刻,

我觉醒了书里的记忆,原来我只是个垫脚石女配。我倒掉汤,烧了六年为他写下的诗,

撕碎了定情信物。后来,顾言之红着眼跪在雨中求我回头,可为我撑伞的,

已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他将我护在怀里,语气森然:“顾大人,看清楚,这是本王的王妃。

”【第1章】“镜儿,今日的汤,味道似乎淡了些。”顾言之放下白玉汤碗,眉头微蹙,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挑剔。我垂着眼,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遮住了所有的情绪。“许是今日采买的银耳不够新鲜。”我轻声应答,

声音温顺得像一只被驯养多年的猫。他“嗯”了一声,并未深究,起身理了理身上的锦袍。

那身月白色的长袍是我亲手所绣,袖口的竹叶纹理清晰,耗费了我三个月的心血。

“时候不早,我该走了。”他走到门口,脚步顿住,却没有回头。我攥紧了藏在袖中的手,

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六年了,整整两千一百九十个日夜,他每日来我这小院,

喝一碗我亲手熬的汤,然后转身,去奔赴另一个人。“能不能,不要去?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带着最后一点卑微的祈求。空气死寂了一瞬。

他终究是没有回头,只留下一句冰冷的话语。“月儿在等我,她心情不好。”下一瞬,

他身形一纵,如一只轻燕,翻过院墙,消失在夜色里。那矫健的身手,哪里像个文弱书生。

皇城另一端,住着他的心上人,当朝摄政王的正妃,柳月儿。也是这本《权臣的掌心娇》里,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主角。在他身影消失的刹那,我的脑海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碎片,像潮水般涌来。书页翻动的声音,冰冷的旁白,以及我,沈镜,

这个女配角凄惨的结局。【痴恋男二顾言之不得,心生嫉妒,陷害女主,

被顾言之亲手灌下毒酒,尸骨无存。】原来如此。我的人生,不过是一场写好了结局的戏。

而我,连为自己哭一场的资格都没有。顾言之,书中的痴情男二。他爱柳月儿,

爱到可以为她背叛一切。他每日来我这里,不过是为了从我口中,探听柳月儿的青春过往。

因为我与柳月儿,曾是手帕交。我亲手熬的汤,名为“归元汤”,能温养他的内息,

让他有足够精力,一边应付朝堂,一边彻夜去王府里,听他的心上人诉说与夫君吵架的委屈。

我,沈镜,尚书府的庶女,是他最锋利的刀,最温顺的港湾,也是他随时可以丢弃的垃圾。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六年来的深情与付出,此刻看来,像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走到桌边,端起他喝剩的那半碗汤。汤水倒映出我苍白而麻木的脸。手腕一翻,

温热的汤汁尽数泼洒在窗外的泥土里,滋养着那片他从未正眼瞧过的青苔。我走进内室,

从床底拖出一个尘封的木箱。里面是我为他写的诗,为他绣的荷包,

为他寻访各地搜集的孤本。还有一块他随手赠我的玉佩,被我当做定情信物,日日摩挲。

我拿起火折子,点燃了信纸的一角。火苗窜起,舔舐着那些卑微的爱恋,

将它们烧成一堆灰烬。浓烟呛得我眼泪直流,却也烧掉了我心中最后一点不甘。最后,

是那块玉佩。我举起它,对着墙壁,狠狠砸了下去。“啪”的一声脆响,玉佩四分五裂。

就像我那颗,被他踩在脚下六年,终于碎掉的心。做完这一切,我脱力般地瘫坐在地上。天,

快亮了。新的人生,也该开始了。沈镜,从今天起,你只为自己而活。【第2章】一连三日,

顾言之没有再来。我乐得清静,将那间他常待的书房彻底清扫干净,

换上了我自己喜欢的熏香。不再是清雅的竹香,而是带着一丝药味的沉水香,能安神静心。

我翻出了母亲留下的医书。我出身医药世家,只因是庶女,从小被养在别院,

一身医术无人知晓。为了迎合顾言之的喜好,我藏起银针和草药,学着他爱的诗词歌赋,

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无才的闺阁女子。如今想来,何其可笑。第四日清晨,院门被敲响了。

我打开门,顾言之站在门外,脸色有些苍白,眼下带着淡淡的青黑。他看到我,

似乎松了口气,语气一如既往的理所当然。“镜儿,这几日府中事忙,未来得及看你。

我的汤呢?”他一边说,一边熟门熟路地往里走,准备像往常一样在石桌旁坐下。我没有动,

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了。”他的脚步停住了,转过身,眉头紧锁,

似乎在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我说,汤,没有了。”我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

却清晰无比,“以后都不会再有了。”顾言之的脸色沉了下来。他审视着我,

目光带着探究和一丝不耐。“你在闹什么脾气?是因为我前几日没来?”他的语气,

像是在安抚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月儿这几日身体不适,我需得陪着她。你向来是懂事的,

别让我为难。”我笑了,发自内心地笑了出来。“顾大人,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我上前一步,直视着他的眼睛。“我懂不懂事,与你何干?你为不为难,又与我何干?

”他被我的眼神和称呼震住了。那是一种全然陌生的,冰冷的,带着嘲讽的眼神。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我。“沈镜,你……”“顾大人,这里是我家,不是你随时想来就来,

想走就走的地方。”我打断他,“我累了,不想再伺候你这位贵客了。以后,

还请你绕道而行,别再踏足我这小院。”空气仿佛凝固了。顾言之的脸上,

震惊、错愕、愤怒交织在一起。他大概以为,我沈镜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

“你……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他的声音因为愤怒而有些颤抖,“你以为你这样,

我就会多看你一眼?别用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很拙劣!”“欲擒故纵?

”我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顾大人,你未免太高看自己了。对我而言,

你不过是个喝汤的路人。如今汤没了,路人也该散了。”我指着门口,

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门在那里,不送。”顾言之的胸口剧烈起伏着,显然气得不轻。

这几日没有归元汤的温养,他的内息开始紊乱,情绪也变得极易暴躁。这是戒断的开始。

他死死地盯着我,像要在我脸上盯出一个洞来。良久,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好,沈镜,

你很好。希望你不要后悔。”他拂袖而去,背影带着滔天的怒火。我关上院门,

将他的怒火隔绝在外。后悔?我最后悔的,就是没能早一点觉醒,白白浪费了六年光阴。

身体深处,一股莫名的烦躁感涌了上来。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那归元汤,

并非只对他一人有效。为了让他对我产生依赖,

我在汤里加了一味极难察觉的引子“缠心草”。此草能让服用者心神相连,情绪互通。

他暴躁,我亦会心烦。而我熬了六年,自己也时常试味,早已深受影响。看来,这第一步,

是先给自己解毒。【第3章】要解缠心草的毒,需要一味极其珍贵的药材——“冰山雪莲”。

此物只在京城最大的药堂“济世堂”有售,且价格不菲。我清点了一下自己这些年的积蓄,

少得可怜。尚书府的月例本就不多,我还时常拿出银钱,为顾言之添置文房四宝。

我必须想办法赚钱。凭着脑海中对书本情节的记忆,以及我的一身医术,这并非难事。

我换上一身素净的男装,将自己略作乔装,便去了济世堂。刚踏进门,

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掌柜的,请问贵店可有冰山雪莲?”掌柜抬眼打量了我一下,

见我衣着普通,眼神里便带了三分轻视。“有自然是有的,

只是这价格嘛……怕不是公子能承受的。”我也不恼,淡淡一笑。“我不是来买药,

是来卖药方的。”此言一出,周围几个抓药的客人都看了过来。

掌柜更是嗤笑一声:“公子说笑了,我们济世堂传承百年,什么药方没有?

”“那……可有能根治‘三日醉’的方子?”我缓缓开口。“三日醉”,

是京中纨绔子弟圈里流行的一种烈酒,后劲极大,饮后会头痛欲裂,昏睡三日,无药可解。

这也是情节里,摄政王萧无妄用来惩治手下的手段之一。掌柜的脸色瞬间变了。

“三日醉”的解方,京中各大药堂悬赏千金,都未曾求得。他立刻将我请进了内堂。

“公子请上座,不知这方子……”“方子我可以给,但我有条件。”我伸出两根手指,“一,

一株百年冰山雪莲。二,我要见你们东家。”济世堂的背后,正是当朝摄政王,萧无妄。

这是书里后期才揭露的秘密。我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而萧无妄,无疑是最佳人选。

他有顽固的旧疾,遍寻名医而不得,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掌柜面露难色,

显然第二个条件超出了他的权限。正在这时,一道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

“先生的条件,本王应了。”一个身着玄色蟒袍的男人缓步走出。他身形高大,

面容俊美如神祇,只是眉宇间萦绕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戾气和病气。一双深不见底的凤眸,

锐利得仿佛能洞穿人心。正是萧无妄。他走到我面前,强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只是,

先生如何证明,你的方子是真的?”我从怀中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一粒药丸。

“王爷可找人当场一试。”萧无妄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吩咐下人去寻一个刚喝过“三日醉”的侍卫。侍卫被抬进来时,已是烂醉如泥,人事不省。

药丸喂下,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侍卫竟悠悠转醒,除了有些虚弱,已无大碍。满室皆惊。

萧无妄的眼中,第一次迸发出骇人的精光。他挥退左右,内堂只剩下我们二人。

“先生想要什么?”他开门见山。“我想要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我直言不…“王爷体内寒毒郁结,每逢阴雨天,便会锥心刺骨,对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萧无妄的瞳孔猛地一缩,

周身的气息瞬间变得危险起来。这是他最大的秘密,连宫中太医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你到底是谁?”他的声音里,带上了杀意。“一个能治好王爷的人。

”我迎着他审视的目光,不闪不避。“我不要金银,不要权势,只求王爷庇护。作为交换,

我为王爷根除寒毒。”萧无妄沉默了。他盯着我,仿佛要将我整个人看穿。良久,

他薄唇轻启,吐出一个字。“好。”我成功了。我不仅拿到了冰山雪莲,

还为自己找到了京城最硬的靠山。从济世堂出来时,天光大亮。我看着手中的药盒,

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彻底偏离了原书的轨道。【第4章】回到小院,

我立刻开始为自己熬制解药。冰山雪莲的药力极强,需辅以数种温和药材中和。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药炉前忙碌。傍晚时分,药终于熬好。我喝下那碗漆黑的药汁,

只觉一股冰凉的暖流顺着喉咙而下,瞬间冲散了连日来的烦躁。缠心草的毒,解了。

我正准备收拾药渣,院门却被一脚踹开。顾言之面色铁青地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家丁。

他比前几日更加憔ें悴,眼中的红血丝密布,整个人像一头被激怒的困兽。“沈镜!

”他咬牙切齿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看着他,将手中的药碗放下。“顾大人,擅闯民宅,

就不怕御史参你一本吗?”“我问你,你给我喝的汤里,到底放了什么?

”他一步步向我逼近,眼中满是戾气。这几日,他找遍了京中名医,都查不出病因。

身体一日比一日虚弱,内力更是十不存一。他终于意识到,问题就出在我那碗汤上。

“不过是些寻常的滋补之物罢了。”我轻描淡写地回答。“滋补之物?”他怒极反笑,

“若真是滋补之物,为何我停喝之后,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你这个毒妇,

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他猛地伸手,想要抓住我的手腕。我侧身躲过,眼神冷了下来。

“顾大人,请你自重。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说我下毒,可有证据?”“证据?

”他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我的身体就是证据!”“那痴念断绝后,

他跪在雪中求我开门爱了陆景元六年,我为他熬了六年的汤。他却在我高烧将死那天,

端走最后一碗汤,翻墙去安慰他刚和夫君吵架的心上人。那一刻,我觉醒了。

原来我只是书里的恋爱脑女配,而我亲手熬的汤,是维持他绝世武功的药引。后来,

武功尽废的他跪在雪中三天三夜,求我再看他一眼。我推开新帝的门,对他轻笑:“滚,

别脏了龙榻。”【第1章】“念儿,汤呢?”陆景元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

像山巅终年不化的雪。我躺在床上,额头滚烫,烧得骨头缝里都在泛着疼。

屋外的冷风灌进来,吹得烛火摇曳,我裹紧了被子,依旧冷得发抖。他站在床边,身姿笔挺,

月白色的长袍上绣着暗纹,衬得他愈发清贵。只是那双总是含着三分疏离的眼,

此刻落在我身上,没有一丝温度。他不是来看我的。他只是来取那碗我为他熬了六年的汤。

“能不能……不去?”我的嗓子干得像砂纸,每一个字都磨得喉咙生疼。我最后一次问。

用尽了这六年里积攒的所有卑微和祈求。陆景元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脚步顿了顿。

我心里燃起一丝微弱的火苗。他会留下来的,对吗?他知道我病了,他会……下一秒,

他毫不停留地转身,走向桌边,端起那碗我拼着最后力气温着的汤。骨瓷的碗壁还带着温度,

和他的人一样,温润如玉,却捂不热。“清影在等我。”他只留下这五个字。清影。苏清影。

当朝摄政王妃,这本书里真正的女主角,也是他放在心尖上六年的人。

他甚至没问一句我的病情,没看一眼我烧得通红的脸。他的心上人与夫君吵了架,

在王府里等着他去安慰。而我,不过是他去见心上人之前,顺路取走的一碗汤。门被推开,

冷风裹着雪粒子席卷而入。我看着他端着那碗汤,身形利落地翻上院墙,消失在夜色里。

飞檐走壁,无所不能。这是世人不知道的,大才子陆景元的另一面。他用这身绝世武功,

每日翻墙来喝我的汤,再翻墙去见他的心上人。【我真贱。

】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声音,像是我自己的,又不像。紧接着,

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碎片,像潮水般涌入。我看到一本摊开的书,

书页上写着我、陆景元、苏清影的名字。原来,我活在一个话本里。

一个专门为了成全男女主感情,给深情男二提供慰藉的工具人女配。我的存在,

就是为了给陆景元送汤,听他讲述对苏清影的爱而不得,然后在他需要的时候,

被毫不留情地牺牲掉。书里的结局,我为了救被摄政王追杀的陆景元,死在了乱箭之下。

而他,抱着我的尸体,哭着喊的却是苏清影的名字。他说:“清影,我终究是护不住你。

”他把我当成了替身。荒唐。可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猛地坐起身,一口血呕在床前。

血腥气弥漫开来。意识也跟着清醒。我不是什么纸片人蒋念。我是这本书的作者。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书里,还该死地失了忆,当了六年卑微的舔狗。

而那碗汤……那不是普通的汤。是我这个亲妈作者,当年为了让男二的人设更苏,

私设的金手指。那汤,是以我的心头血为药引,

辅以数十种珍稀药材熬制七七四十九个时辰而成。能活死人,肉白骨,

更能维持陆景元那身本不该属于文人的霸道内力。断一天,内力停滞。断七天,经脉受损。

断一月,武功尽废。我舔了舔唇角的血,笑了。眼泪顺着脸颊滑落,砸进尘埃里。陆景元。

苏清影。摄政王。这该死的剧本,从现在起,我蒋念不伺候了。游戏,该换个玩法了。

【第2章】高烧退去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院子里所有和熬汤有关的药材、器具,

全都付之一炬。火焰升腾,映着我平静无波的脸。那些曾经被我视若珍宝的瓶瓶罐罐,

此刻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堆可笑的垃圾。这六年,我活成了一个笑话。

为了一个不爱我的男人,我几乎耗尽了心血。“姑娘,您这是做什么?

”我的贴身侍女阿春惊慌地跑过来,想从火里抢救出那些药罐。我拦住她。“阿春,

以后这些东西,我们都不需要了。”“可是陆公子他……”“他死不了。”我淡淡开口,

声音里听不出情绪,“至少现在死不了。”阿春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困惑和担忧。我知道,

我这六年的痴情形象,早已深入人心。突然的转变,任谁都会觉得奇怪。但我不在乎。

从火光中,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不再为别人而活的蒋念。第二天,陆景元没有来。

我猜,他昨夜定是陪了苏清影一整晚,此刻还沉浸在“红颜知己”的自我感动里。也好。

他来得越晚,好戏才越精彩。我换上一身素净的衣服,带着阿春,

第一次走出了那个困了我六年的小院。目标,当朝七皇子,李烨的府邸。按照我最初的设定,

这位七皇子,是全书最大的反派。他隐忍蛰伏,心机深沉,最终会扳倒摄政王,登临帝位。

但他前妻,过得比谁都惨。生母早逝,在宫中备受欺凌,被封王后,府邸也是最小最偏僻的。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无权无势的废物皇子。只有我这个作者知道,他手里握着怎样的底牌。

而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去送一份他无法拒绝的大礼。七皇子府门前,

果然冷清得连只鸟都没有。我递上拜帖。门房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疯子。“蒋姑娘,

我们王爷今日不见客。”“你只需告诉他,我能治好他的腿。”我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

没错,这位未来的新帝,现在还是个世人眼中的瘸子。三年前,他“意外”坠马,

摔断了双腿,从此只能与轮椅为伴。这也是他被所有人轻视的原因。但书里写得明白,

他的腿,不是意外,是被人下了慢性毒。一种只有在极寒之地的雪莲心才能解的毒。而我,

恰好知道京城最大的地下拍卖行“鬼市”,今晚就会出现一株雪莲心。

门房的眼神从鄙夷变成了震惊。他连滚带爬地跑了进去。没过多久,

一个身穿黑衣的侍卫走了出来,将我请了进去。穿过萧瑟的庭院,我在一间朴素的书房里,

见到了李烨。他坐在轮椅上,面容清瘦,脸色苍白,但那双眼睛,却像淬了冰的深潭,

锐利得能看穿人心。“蒋姑娘,”他开口,声音嘶哑,“你说,能治好我的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