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手后,我成了前任的小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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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凤凰男分手那天,他搂着富家女说我乏味无趣。当晚在酒吧,

我随手拉了个穿老式西装戴金丝眼镜的儒雅男人,醉醺醺地问他:“结不结婚?

”我本以为他是个老古董教授。直到订婚宴上,前男友领着他那暴发户未婚妻来敬酒,

看到我身边那个“老男人”后,脸色瞬间惨白。“小……小舅舅。

”旁边那个一直粘着前男友、飞扬跋扈的富家女尖声道:“老公,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穷酸前女友?”我家教授淡定地抿了口茶,吐出了两个字:“掌嘴。

”第一章被分手的姿势,我见过不少。但被按头羞辱到这个份上的,应该能排进我人生前三。

那天是周日,我拎着排了两个小时队买到的蟹黄汤包,站在沈越家楼下。汤包还冒着热气,

塑料袋上凝了一层水珠,顺着我的手指往下滴。我刚从地铁站出来,头发被风吹得像个鸟窝,

脚上穿着一双底子磨平了的帆布鞋——沈越说过我不够精致,我专门换了双新鞋,

可惜还没走到就脏了。他家的门是保姆开的。保姆看见我,表情有点怪,嘴角抽了一下,

像是想说什么又吞回去了。“温**,沈少爷在客厅。”我走进去。沈越坐在沙发上,

旁边坐着个女孩。女孩很漂亮。那种不用化妆就能上杂志封面的漂亮。腿很长,

头发又黑又直,穿着一件香奈儿的粗花呢外套,手指上戴着一枚卡地亚的经典款戒指。

她靠在沈越肩上刷手机,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被富养长大”的从容感。沈越看见我,

没有站起来。他把手臂从女孩肩上抽回来,动作不紧不慢,像是不小心碰到邻居家的猫。

“温颜。”他叫我的名字,语气比跟上司汇报工作还平淡,“这是林知意,我未婚妻。

”未婚妻。我手里的塑料袋晃了一下。蟹黄汤包的汤汁从盒子里溅出来,

在白色塑料袋上洇开一片油渍。三个月前,这个男人还在我租的那间小破屋里吃我煮的泡面,

说等他在家里的项目站稳脚跟就带我见父母。三个月后,他有未婚妻了。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平得连自己都意外。

林知意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不是打量,是直接越过我看身后的墙。

她甚至没兴趣跟我说话,只是轻轻扯了一下沈越的袖子:“越哥,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在私企上班的?”沈越嗯了一声。“温颜,

”他从茶几上拿起一个信封,递过来,“这个你拿着。”我没接。信封口开着,

能看见里面是一张支票。金额栏里写着十万。“什么意思?”“补偿。

”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不到一秒就移开了,看向窗外,

“你跟了我两年,这些钱够你换个城市重新开始了。以后别说认识我。”客厅里安静了几秒。

保姆在厨房门口探头看了一眼,又缩回去了。我想起很多事。

想起他说不喜欢我穿高跟鞋因为会比他高,我就穿了两年平底鞋。想起他加班到凌晨,

我抱着保温桶在写字楼底下等两个小时。想起他妈妈生日我挑了一个月的礼物,

最后他转手送给了自己的秘书,说“我妈不喜欢这种便宜货”。想起我居然觉得他会娶我。

“沈越。”我把塑料袋放在茶几上,蟹黄汤包已经彻底凉了,“这十万块,是你两年的嫖资?

”他的脸色变了。林知意倒是笑了,笑得很轻,像是在看两只流浪猫打架。“温颜,

你别不识抬举——”“沈少爷,您的抬举太贵了,我收不起。”我转身走出去。

玄关的镜子反射出我的样子——头发乱着,帆布鞋脏着,眼圈红着但没掉眼泪。

身后的门关上的时候,我听见林知意娇滴滴的声音:“越哥,你以前的眼光真的不太行。

”门在我背后合上了。走廊里很安静,电梯的数字一下一下跳。

我把那两百块不到的高仿包往肩上紧了紧,手指攥着包带,指节泛白。两年。

我在走廊里站了大概三十秒,然后掏出手机,给闺蜜苏荷发了条微信。【分手了。

他找了个富家女。】苏荷秒回:【操。你在哪?】【他家楼下。】【等着。我马上到。

二十分钟后,老地方见。】老地方是一家酒吧,在东三环一条巷子的深处。

我跟苏荷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她喝醉了我送她回家。今天是反过来的。

我到的时候苏荷已经在卡座里等着了,桌上摆了一排酒,阵仗像是要给我办葬礼。“温颜!

过来!”她招手,声音大得隔壁桌都回头看,“今天不醉不归!那个狗男人不值得!

”我坐下来,端起第一杯酒。两个小时后,我趴在吧台上,意识已经不太清楚了。

苏荷也好不到哪去,她躺在卡座沙发上,抱着一个空酒瓶子当麦克风,正在唱《分手快乐》。

酒吧里的灯光很暗,音乐很吵,到处都是晃动的影子。我从吧台上撑起身体,

眯着眼睛环顾四周——然后我的目光停在了角落里的一张桌上。那里坐着个男人。

他一个人坐在最暗的角落里,面前放着一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下微微晃动。

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没有打领带,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开着,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锁骨。

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微微垂着,正在看手里的手机。

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极其违和的气质——他应该出现在CBD顶楼的会议室里,

而不是在这个乱糟糟的巷子酒吧里。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盯着他看了很久。他的手指修长,

骨节分明,握酒杯的姿势很好看。他的侧脸线条干净利落,年纪不大不小,

气质儒雅得像旧时代的大学教授。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从吧台上滑下来,

摇摇晃晃地走到那张桌前。“你好。”他抬起头看我。镜片后面的眼睛是深棕色的,很安静,

没有被打扰的不耐烦,也没有看到醉鬼的嫌弃。“你好。”他的声音很低,很稳。

“你一个人?”“目前是。”“结婚了吗?”他微微挑了挑眉。那个动作很小,

但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分明。“没有。”我从包里掏出身份证,拍在桌上。

然后又翻出一张皱巴巴的一寸照片——那是我上个月办护照的时候剩的,

不知怎么还在包里——也拍在桌上。“那你要不要娶我?

”酒吧里的音乐刚好切到了一首慢歌,周围忽然安静了一瞬。我醉醺醺地撑着桌面,

身体微微打晃,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男人。他没有笑,也没有露出看神经病的表情。

他只是摘下金丝眼镜,用桌上的纸巾慢慢擦着镜片,然后重新戴上。“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长得像我高中的教导主任。”他沉默了两秒。“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夸你。

我高中的教导主任是全校最靠谱的人。”他又沉默了。这次沉默更长了一点。

然后他把我的身份证拿起来,借着手机的微光仔细看了看,又看了看我。“温颜。”“嗯。

”“你知道我是谁吗?”“不知道。”“那你还敢求婚?”“不是求婚。是搭伙过日子。

”我打了个酒嗝,“我刚被甩了。前男友找了个富家女。我需要一个老公气死他。

你看起来挺合适的。”“哪里合适?”“帅。成熟。看起来很有钱。”我认真地说,

“而且你看我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笑话。”他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灯光落在他睫毛上,

投下一小片阴影。“你就这么确定我会答应?”“不确定。所以我在赌。赌你今晚也无聊。

”酒杯放回桌上,发出轻轻的一声磕碰。他站起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我以为他要走,

但他只是把外套披在我肩上——酒吧的冷气开得很足,我穿着无袖裙,

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走吧。”“去哪?”“民政局。”我愣住了。“……啊?

”“明天早上八点开门。”他把酒杯里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今晚先带你去醒酒。

我不娶醉鬼。”他转身走向吧台,跟酒保说了句什么,然后把账结了。

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杯温蜂蜜水,塞进我手里。“喝了。”我捧着杯子,

大脑终于开始后知后觉地运转:“你认真的?”“是你先认真的。”他站在我面前,

低头看着我。金丝眼镜的镜片反射着吧台的灯光,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

“身份证都拿出来了,一寸照片都带了。温**,你这是蓄谋已久。

”“我那是喝醉了——”“喝醉了说的话,不算数?”我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确实没法反驳。

而且在酒精和某种说不清的情绪的共同作用下,我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念头——反正最差也就是明天酒醒了社死。“谁说不算数?

”我仰头把蜂蜜水灌下去,杯子往桌上一拍,“走。”我转头去找苏荷。

她还躺在卡座沙发上,抱着酒瓶子睡着了。我把她摇醒,说我要跟一个陌生男人去结婚,

她嘴里迷迷糊糊地嘟囔着什么,像是“去吧”又像是“你疯了”,然后又歪过去了。

我跟在那个男人身后走出酒吧。巷子里很黑,路灯坏了一盏,

只剩远处大路上透过来的一点光。夜风一吹,酒精涌上来,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转。

他在巷口停了一辆车。很普通的黑色奥迪,不是我想象中的豪车。他拉开副驾驶的门,

手挡在上沿,等我钻进去才关上门。车里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中控台上放着一本书——是一本繁体竖排的线装书,封面已经磨得看不清字了。

“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在椅背上,眯着眼看他发动车子。“做点小生意。

”“什么生意?”“文化方面的。”“开书店的?”他想了想,嘴角弯了一下:“差不多。

”车驶出巷子,汇入夜色里。街灯一盏一盏从窗外掠过,明明暗暗地打在他侧脸上。

我歪着头看他开车的样子——双手握方向盘,背挺得很直,不时扫一眼后视镜,

每个动作都带着一种被教养刻进骨子里的从容。“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你叫什么?

”“陆怀瑾。”“哪个怀瑾?”“怀瑾握瑜的怀瑾。”我在脑子里翻了一遍这两个字怎么写,

翻到一半酒精占了上风,头一歪,靠在车窗上睡着了。第二章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我站在民政局门口,手里拿着户口本,看着身边这个昨晚刚认识的男人。

“你户口本是随身带的?”我问他。“车上放的。”“你平时把户口本放车上?

”“以备不时之需。”我盯着他看了三秒,试图从他脸上找到一丝开玩笑的痕迹。没有。

他的表情认真得像是去签一份商业合同。“陆怀瑾,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昨晚说了,

开书店的。”“开书店随身带户口本?”“开书店的也可能随时遇到想结婚的人。

”民政局的大门开了。一对小情侣手拉手跑进去,女孩子穿了一条白裙子,

男孩子举着手机给她拍照。我看着他们,又转头看了看自己——昨晚喝醉了没换衣服,

还穿着那条无袖裙,头发的鸟窝状态比昨天更严重。“我现在这个样子拍照,会不会太丑了?

”我问。陆怀瑾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梳子。是一把正经的木梳。梳齿细密,梳背光滑,

像是用了很多年的老物件。“你随身带梳子?”他顿了顿:“以备不时之需。

”一个随身带户口本、带木梳、带金丝眼镜的男人。在酒吧被陌生女人求婚之后,

居然说“好”。我觉得这个世界可能出了问题,或者是我出了问题。但户口本都带了,

总不能打退堂鼓。我在民政局的卫生间里用那把木梳把头发勉强梳顺了,

又在水龙头底下洗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比昨晚清醒了不少,眼眶下面有一圈青色,

但眼睛还算亮。拍照的时候,摄影师让我们笑。我咧开嘴,露出一个标准的营业微笑。

旁边快门摁下去。“新郎也笑一下嘛。”摄影师说。我看了一眼陆怀瑾。他站在我左边,

嘴唇微微抿着,嘴角往上弯了一点点弧度。那大概是他理解的“笑”,

含蓄得像个民国老照片里的教书先生。照片出来之后,红底,两个人。

我笑得像个刚转正的实习生,他笑得像个来视察的领导。结婚证到手的时候,

我翻来覆去看了三遍。上面写着我俩的名字,盖着民政局的钢印。红色封皮,烫金字体,

拿在手里有一种不真实的分量。我结婚了。嫁给了一个认识了不到十二个小时的男人。

我坐在民政局门口的台阶上,翻看着结婚证,翻到了陆怀瑾那一页。然后我愣住了。

他的出生年份——比我大八岁。籍贯——写的不是京城,是江南一个我没听说过的小县城。

然后是学历:博士。专业:古典文献学。职业那一栏写着:经商。

一个古典文献学博士去经商。开书店。“陆怀瑾。”“嗯。”“你是学古典文献的?”“是。

”“博士?”“是。”“然后你开了个书店?”“家族生意。总要有人接手。

”我把结婚证合上,感觉自己像是抽盲盒抽到了隐藏款。昨晚醉酒之后随便拉了个陌生人,

结果这个男人有博士学位,有家族生意,长得像大学教授,脾气好得离谱,

随身带梳子和户口本。这种配置怎么可能单身到现在?“你以前结过婚吗?”我问。“没有。

”“谈过恋爱吗?”“谈过一次。很久以前。”“为什么分手?

”他沉默了一下:“她嫌我太无聊。

”一个在酒吧被陌生女人求婚、当场答应、第二天早上八点准时到民政局门口的男人,

被前任评价为“太无聊”。

一下他平时的生活状态——大概就是看书、喝茶、打理生意、偶尔去酒吧一个人喝杯威士忌。

确实挺无聊的。

越那种每天换一辆跑车、朋友圈全是酒局合影、半夜三更还要回“工作消息”的忙人比起来,

无聊好像也不是什么缺点。手机响了。是苏荷。“温颜!!你昨晚跟谁走了!!

我醒来的时候你人没了!!”她的声音大得我不得不把手机拿远。“我去结婚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整整五秒。“你什么???”“结婚。领证。合法夫妻。

”我把结婚证拍了张照片发过去,“给你看我老公。

”苏荷在电话那头发出了一声接近海豚音的尖叫,然后电话断了。三秒后她又打过来,

声音已经哑了:“温颜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被什么组织洗脑了?”“没有。

”“那个男的是谁?干什么的?家里几口人?年收入多少?房车情况——”“开书店的。

古典文献学博士。”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温颜,你是不是找了个神仙?

”“大概吧。”我看了一眼站在台阶下打电话的陆怀瑾,他正背对着我,声音压得很低,

只偶尔飘过来几个词——“嗯”“知道”“不必”。挂了电话,他转过身,对上我的目光。

“走吧。带你去吃饭。”“早餐?”“算是。顺便见几个人。”“什么人?”“家里人。

”---沈家的家宴订在翡翠阁,京城最有名的一家中式私房菜馆。

据说提前三个月预约都未必排得上,能订到当天包间的,都是和老板有私交的人物。

我跟着陆怀瑾走进包间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五六个人。方桌,红木椅,

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桌上菜已经上了一半,精致得像是不舍得下筷子。然后我看见了沈越。

他坐在主位旁边,旁边是林知意——他的未婚妻——穿着一条墨绿色的旗袍,正优雅地夹菜。

看到我进来的一瞬间,筷子顿了一下。紧接着她微微笑了,那种笑容很淡,但是写在眼睛里。

是一种看热闹的表情。包间里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我们。

沈越的模样和他的气场我突然再熟悉不过了,他此时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定制西装,

头发用发蜡抓得很精神。看到我,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温颜?”“沈少爷。

”我的声音比自己预想的平静,“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里?”他上下打量我,

目光在我的旧裙子和帆布鞋上停留了两秒,嘴角微微下沉,“这里今天有家宴,

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昨天不是给了你补偿吗?还想怎样?”“没想怎样。

”我挽住了陆怀瑾的手臂,“只是陪老公来吃饭。”沈越的表情僵了零点几秒,然后笑了。

那个笑带着毫不掩饰的嘲弄,他靠在椅背上,用手指敲了敲桌面。“老公?温颜,

你为了气我,随便拉了个人就结婚?”他看了一眼陆怀瑾,目光里的轻视连藏都懒得藏,

“这位先生,你知不知道她刚被我甩了?你捡的是我不要的——”他旁边的林知意也在笑,

手指掩着嘴,笑得岁月静好。就在这时,主位上的人站了起来。

那是一位看起来七十岁上下的老太太,满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旗袍,

手里拄着一根紫檀木的拐杖。她刚才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喝茶,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她。

她是沈越的外婆。沈家老太太。林家今天这场家宴的主角。“怀瑾来了。”她的声音不大,

但整个包间瞬间安静下来。陆怀瑾微微欠身:“姨妈,好久不见。给您带了点茶叶。

”他走过去,把手里一直拎着的那个纸袋放在老太太身边。老太太拍了拍他的手,

然后抬起头,看向沈越,眼神淡了下去。“沈越。”她问,“你刚才说,他捡了什么?

”沈越的笑容还挂在脸上,但已经开始发僵。“——小舅舅?!”他的声音变了个调。

那三个字像是被硬生生从喉咙里拽出来的,带着一种不敢置信的、发颤的尾音。

整个包间的空气像是被抽空了。林知意手里的茶杯差点滑落,她慌忙把杯子按在桌面上,

瓷器磕出清脆的一声响。她瞪大眼睛,视线在陆怀瑾和我之间来回扫。

沈越的父亲沈明远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刮过地板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