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捡来的书生偷鸡比我还溜!》是一部令人惊喜的短篇言情小说,由作家佚名创作。故事围绕着主角胡九朔光珠的成长和奇幻冒险展开,读者将被带入一个充满魔法和惊险的世界。一种混不吝的痞气就取代了错愕。他拎着鸡袋子晃了晃,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呵、呵呵……如果我说,是这鸡先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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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百年终于化形,下山第一天就捡到个绝色书生晕倒在路边。我假装纯朴农女把他拖回窝,
天天喂他我最爱的胡萝卜羹。他笑得温润无害:“姑娘手艺…独特。”直到那晚,
我看见他利落翻窗撬开邻居鸡舍,
叼着草嘀咕:“饿死小爷了…”我蹲在草丛里目瞪口呆:“兄弟,
你这病…是只有晚上才发作吗?”他僵住,随即痞气一笑,把偷来的鸡塞我怀里:“封口费,
烤了它?”后来我才知道,这看似柔弱的书生,腹黑手段比我的锅底还黑。1.淦!
整整一百年!知道这一百年我这只兔子是怎么过的吗?!
山洞里最后一点灵气终于被我榨得干干净净,石壁上凝结的百年灵髓化作齑粉,
纷纷扬扬落下。我,白软软,洞府最后一代兔精,猛地睁开眼,眼底精光一闪而过,
周身那层困了我足足百年的桎梏“咔嚓”一声,碎了。人形!是老娘梦寐以求的人形!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扑到山洞里那眼积满雨水的小洼地前,水面倒映出一张脸——尖俏的下巴,
水汪汪的红眼睛,头顶两只雪白的长耳……等等?!耳朵?!我猛地抬手一摸,毛茸茸,
软乎乎,还会随着我的心意抖一抖!淦!化形没化完全?!算了算了,先不管了!百年了,
外面的世界不知道怎么样了!百年道行一朝成,我顶着俩没藏好的兔耳朵,
连滚带爬冲出关了百年的山洞。人间!我来啦!山脚下,一个青衣书生面朝下倒在泥地里,
书箱散架,人事不省。我伸出脚尖,小心翼翼把人捅翻过来——嘶哈嘶哈!好帅!
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子!我冒着星星眼,
把这个俊俏的小郎君带回了我的藏宝洞——一个山脚的小木屋。煮上一锅美味的胡萝卜粥,
给昏迷的书生灌了几口,他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愣是没醒。连续三天,一日三顿胡萝卜,
花样翻新,书生却昏睡中脸色日渐菜绿。第三晚,我刚从山上觅食回来,路过柴房,
却见窗户大开!那本该昏睡的书生衣衫整齐,正利落地翻出窗,猫腰蹿向隔壁鸡舍,
摸出铁丝三下两下撬开锁,手法老练至极。他嘴里叼着根草,
小声抱怨:“饿死小爷了…装晕比打架还累…再躺下去嘴里真要淡出鸟了…”拎起一只肥鸡,
书生满意点头:“还是自个儿动手丰衣足食。”一回头,正对上蹲在草丛里、目瞪口呆的我,
书生动作一僵。我缓缓抬手指指他,又指指他手里的鸡,寂静的夜里,
响起我真诚的疑问:“兄弟,你这病…是只有晚上才发作吗?”“姑、姑娘,这么晚了,
你听我解释……”“解释啥?”我学着他白天的语气,慢悠悠地问,
“说你去给鸡舍看风水了?还是那鸡自己晕倒了求你把它带回家?
”他拎了拎手里那只还在扑腾的布口袋,眨了下眼,几乎是瞬间,
一种混不吝的痞气就取代了错愕。他拎着鸡袋子晃了晃,咧嘴一笑,
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呵、呵呵……如果我说,是这鸡先动的手,你…信吗?
”我:“……”我信你个兔子尾巴!没等我反驳,
他极其自然地把鸡往我怀里一塞:“见面分一半,封口费。烤了它,别说出去,怎么样?
”半个时辰后,木屋后院升起一小簇篝火。书生挽起袖子,手法熟练地处理肥鸡,
抹盐上架,翻转烤制,动作行云流水,看得我眼花缭乱。油脂滴落火堆,发出“滋滋”声响,
香气弥漫开来,勾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咕咕叫。我啃了三天胡萝卜的胃,终于得到了救赎!
“喏,兔…咳咳,姑娘,尝尝。”书生撕下一条金黄油亮的鸡腿,递过来,
眼睛在火光下亮晶晶的,带着点戏谑。我也顾不上他那可疑的停顿了,接过来咬了一大口。
外皮焦香,内里鲜嫩!“呜…好吃!”我幸福得眼睛眯起,头顶的布巾底下,
那对不争气的长耳朵激动地抖了抖,差点把布巾掀开。书生看着我的吃相,笑得更深了些,
自己也撕了块肉,吃得毫无形象,哪还有半分书生的斯文。“我叫胡九,”他边嚼边说,
“胡说的胡,八九不离十的九。姑娘怎么称呼?”“白软软。”我含糊不清地答,满嘴油光。
“白姑娘,”胡九点点头,很是自来熟地又给我撕了块鸡翅膀,
“多谢你这几日…呃…独具匠心的胡萝卜款待。”我有点脸红,
小声嘟囔:“我…我就觉得胡萝卜是最好吃的…”胡九哈哈大笑:“理解理解,各有所好嘛。
就像我,无肉不欢,一顿没肉,浑身难受。”他拍拍手上的灰,
很是感慨:“那天要不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我也不至于晕在路边。
”我啃鸡翅的动作慢了下来。原来他不是病,是饿的?我偷偷瞄他,
火光勾勒出他带笑的侧脸,比白天那副虚弱样子顺眼多了,也…好看多了。心里莫名有点软,
还有点涩。“你…你家很远吗?怎么饿成这样?”我问。胡九动作顿了一下,
随即无所谓地耸耸肩:“家?就山那边一个小破村子,早没人了。就我一个,家徒四壁,
耗子去了都得哭着出来。”他拿起一根树枝拨了拨火堆,
语气轻松得像在说别人的事:“那天上山,本来是听说县令千金要去山顶寺庙祈福,
想着能不能来个‘偶遇’,蹭点盘缠或者干脆入赘混口饭吃,结果没算好时间,
饿晕在半道了。幸亏遇上姑娘你…的胡萝卜。”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入赘?混饭吃?
这人怎么把吃软饭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可看着他被火光映照的、带着点漫不经心笑意的脸,
我又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活着嘛,不寒碜。
比我们兔子为了口萝卜挖洞三千里强点有限。“那你…接下来去哪?”我心里有点打鼓。
胡九扔掉树枝,拍了拍手,站起身,火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明天一早就走。
”他说得干脆。我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鸡翅膀突然不香了,“去…去哪?”“去县城啊!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胡九的影子被拉的老长,我的心空荡荡的。
2.胡九最终还是走了,就在那个烤鸡香味还没完全散尽的清晨。他没提带我一起,
我也没好意思死皮赖脸地跟着,虽然我那颗兔子心揪得跟被揉皱的胡萝卜叶子似的。
他潇洒地挥挥手,背影消失在晨雾里,说是要去县城闯荡,挣大钱,天天吃肉。
我在那破木屋里对着几根剩萝卜发了两天呆,心里空落落的。最后我心一横!不就是县城吗?
本兔精一百年的道行是白修的?我也去!美其名曰:监督他还我胡萝卜钱和鸡钱!对,
就是这个借口,完美!县城可真大啊,人挤人,吵得我耳朵嗡嗡的,虽然缠着布巾,
但还是觉得闹心。我费了好大劲,才在一个吵吵嚷嚷的酒楼后巷找到了胡九。
他正蹲在油腻腻的水沟边,对着堆积如山的脏碗盘运气,
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青衫沾满了油渍,额头上都是汗。“喂!”我喊了他一声。他吓了一跳,
猛地抬头,看见是我,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又挂上那副痞痞的笑:“哟,白姑娘?
追债追到这儿来了?放心,欠你的萝卜,等我发达了……”“少废话!”我打断他,
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凶巴巴的,“我是来监督你打工还钱的!看你这样,
别钱没挣到先饿死街头,我的账不就黄了?”我指了指那堆脏碗:“你这……行不行啊?
”胡九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地拿起一个碗唰唰开洗,水花四溅:“小意思!
不就是洗碗吗?总比抄书强,那书店老板居然嫌我字丑!简直有眼无珠!”原来他说的闯荡,
就是来找活儿干,结果文化不够,只能干这最累最油的活儿。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说好的闯荡江湖大吃大喝呢?怎么就混成这样了?“你……你这得洗到什么时候去?
”我看着那山一样的碗碟,感觉自己的兔爪子都在隐隐作痛。“快了快了!”他嘴硬,
但动作明显有点跟不上趟,被管事的吼了两句,缩了缩脖子,洗得更卖力了,
侧脸看着有点狼狈,又有点倔强。鬼使神差地,我撸起袖子就走进了酒楼后院,
找到那个一脸凶相的管事。“老板,招人洗碗不?我力气大,干活利索!”我挺直腰板,
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管事上下打量我,大概看我个子小,有点怀疑。“她跟我一起的!
”胡九突然在后面喊了一嗓子,“我俩搭伙,洗得快!工钱算一份就行!
”管事狐疑地看看我们,大概是真缺人,又省一份工钱,最终挥挥手:“行吧行吧,
赶紧干活!洗不完扣工钱!”于是,我就这么“名正言顺”地留了下来,
和胡九成了洗碗搭子。天知道洗碗这活儿有多折磨兔!油腻腻、滑溜溜,
那些剩菜残羹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熏得我头晕眼花。我都不敢用清洁术,
怕灵力波动被什么路过的道士或者厉害家伙察觉到,给我当妖怪收了去。只能老老实实,
徒手洗!热水烫得我手指发红,一天下来,腰酸背痛,感觉兔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艰辛顶峰。
胡九那家伙,倒是适应得挺快,一边洗一边还能跟我插科打诨。“软软姑娘,你看这个盘子,
像不像你上次烤糊的那个胡萝卜饼?”“软软,动作快点儿,那边又送来一筐!”“哎,
小心点别摔了,摔了可得从工钱里扣,你的萝卜钱就更遥遥无期了哈!”我累得不想说话,
只能飞起手里的盘子表示**!洗!我洗!我洗洗洗!为了……为了盯住我的债务人不跑路!
对,就是这样!可是,看着他在我旁边,挽着袖子,额发被汗水打湿,
侧脸专注(虽然偶尔偷懒),时不时冲我挤眉弄眼一下……我这颗兔子心,
怎么就扑通扑通越跳越快了呢?甚至觉得,这糟糕的洗碗工作,好像也没那么难熬了。
他手笨,有时候打碎盘子,我总会下意识地、偷偷用身体挡一下,或者赶紧扫到一边,
假装没发生,怕他被骂。他喊累偷懒的时候,我会默默把他那筐碗挪过来一点,
帮他多洗几个。吃饭的时候,酒楼管一顿糙米饭和一点清汤寡水的素菜,他总会唉声叹气,
念叨着肉啊肉。我会假装自己不饿,把我碗里那点少得可怜的油星子拨到他碗里,
嘴上还嫌弃:“快吃你的吧,吃饱了才有力气还我钱!”他会愣了一下,然后笑嘻嘻地接受,
一点也不客气:“还是软软姑娘心疼我!”我心里又甜又酸。这个笨蛋,
他好像真的只觉得我是来讨债的,是个一起打工的、还挺够意思的穷哥们儿。
他跟我勾肩搭背,分享哪条巷子的馒头最便宜,吐槽管事的多抠门,
畅想以后有钱了要去吃遍天下所有美食……唯独看不出,我看他时,越来越藏不住的眼神。
他看起来没心没肺,好像洗碗的艰辛和未来的渺茫都不算什么事,整天乐呵呵的。
可我有时候半夜醒来,会看到他在院子角落里,对着月亮发呆,那副落寞的样子,
和白天判若两人。但天一亮,他又会是那个嬉皮笑脸、喊着“软软开工了”的胡九。我的心,
就在他这种没心没肺和偶尔流露的沉默里,越陷越深。这债,怕是真要讨不回来了。
不仅讨不回来,好像还得把自己也搭进去。唉,兔生艰难,情路更艰难。还得继续洗盘子。
3.就在我以为我要靠洗盘子打动我的小郎君时,一个噩耗突然传来。胡九冲我眨眨眼,
带着点狡黠和势在必得:“刚得的消息,县令老爷摆擂台比武招亲!
为他那个据说力能扛鼎的宝贝闺女选婿!”我:“你不会要去吧???”胡九挽起袖子,
露出看上去并不算魁梧,但线条流畅的小臂:“别看小爷我这样,
小时候也是跟庙里武僧混过的,三脚猫功夫对付几个绣花枕头绰绰有余。”他眼里闪着光,
不是温润的,而是野勃勃的的光:“重点是,赢了的人,不仅能娶千金,
还能得到县令家祖传的一块宝玉!听说价值连城!”“等小爷拿到那宝玉,
换了钱…”他大手一挥,意气风发,“天天吃肉!吃一碗倒一碗!”我张着嘴,彻底傻了。
不是因为比武招亲,也不是因为力能扛鼎的千金,更不是因为那价值连城的宝玉。
而是…他要去招亲?一股莫名的、酸溜溜的情绪猛地冲上头顶,
比啃了八十个酸果子还涩。心里堵得慌,又空落落的。我猛地站起来,
声音都有点变调:“你…你要去娶那个力能扛鼎的?就为了一块破石头?
”胡九被我突然的激动弄得一愣,随即失笑:“哎哟,我的傻丫头,什么叫破石头,那是钱!
是肉!是逍遥快活的日子!”他凑近一点,压低声音,像是分享什么秘密:“再说了,
成了亲,拿了宝贝,到时候天高海阔,我还不能溜吗?
谁要真跟那母夜叉过一辈子…”“不行!”我脱口而出,声音又尖又细,
把自己都吓了一跳。胡九彻底愣住,疑惑地看着我。我脸腾地一下全红了,
头顶的布巾都快要盖不住发烫的耳朵。我心跳如鼓,又慌又急,脑子里一团乱麻。
我不想让他去。不想他去招惹什么县令千金。不想他拿着那劳什子宝玉远走高飞。
“反正…反正就是不行!”我语无伦次,干脆耍赖,“你那三脚猫功夫…去打擂就是送死!
被打死了怎么办?”胡九抱着胳膊,好笑地看着我:“哟,白姑娘这是…担心我?
”“谁、谁担心你了!”我炸毛,差点跳起来,“我是…我是怕你死了,
没人赔我这些天的胡萝卜钱!还有鸡!对!鸡钱!还有我这么多天洗盘子的钱!
”我才不是贪图美色之人,不对,之兔呢!胡九看着我红扑扑的脸和闪烁的眼神,
嘴角慢慢勾起一个玩味的弧度,拖长了调子:“哦——这样啊——”他忽然俯身,
那张俊脸猛地凑到我面前,近得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可是,”他声音压低,带着点蛊惑,
“我要是赢了,就有钱了,不仅能还你萝卜钱,鸡钱,还能分你一点哦。见者有份嘛。
”“谁稀罕你的臭钱!”我气得想踹他,又有点腿软。“那你要什么?”胡九不退反进,
眼睛眯起,像只发现了有趣猎物的狐狸。我被问住了。我要什么?我要他别去。
要他还像这几天一样,待在…待在能看见的地方。
要…要他…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他带着笑意的嘴唇上,
心跳快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我…”我憋了半天,眼睛一闭,心一横,
几乎是吼出来的——“我要你个头!”3.胡九辞掉洗碗活计的那天,阳光刺眼得很,
晃得我眼睛发酸。他把那块破抹布往水槽里一扔,溅起一串油腻的水花,
动作潇洒得像是扔掉什么破烂,而不是我们俩吭哧吭哧洗了两个月才勉强保住的工作。
“走了,软软!”他咧嘴一笑,露出那两颗标志性的小虎牙,阳光落在他脸上,
明明是该死的好看,我却只想把手里的盘子扣他头上。“走去哪儿?
”我捏着个滴着泡沫的碗,手指关节有些发白,“又去找个新馆子洗碗?”“洗什么碗!
”他大手一挥,意气风发,好像这半个月被管事骂得狗血淋头的人不是他,
“小爷我打听到了,县太爷家的比武招亲,就在今天!擂台都搭好了!”我心头猛地一沉,
碗差点滑脱手。“你……你真要去?”“那当然!”他眼睛亮得惊人,像是饿狼看见了肉,
“多好的买卖!打赢了,人财两得,走上人生巅峰!打输了也没啥,
听说伤残都有抚恤银钱拿,够躺平好一阵子了!怎么算都不亏!”买卖?他管这叫买卖?
我的心像是被胡萝卜狠狠戳了一下,又涩又疼。所以他这些天跟我一起洗盘子,
心里盘算的一直是这个?那些勾肩搭背,那些插科打诨,
那些半夜偷来的馒头……难道都是假的?“你……”我嗓子发干,声音有点抖,
“你就为了点银钱,要去挨揍?甚至……甚至可能……”可能被打死。
可能真的去娶那个力能扛鼎的千金。后面的话我说不出口,喉咙堵得厉害。“哎哟,
我的傻兔子,”他忽然凑近,手指飞快地在我鼻尖上刮了一下,
带着洗碗水的凉意和一丝若有似无的油腻,“放心,小爷我心里有数。打不过我还不会跑吗?
再说了……”他冲我眨眨眼,压低声音,
像是在分享什么了不起的秘密:“万一小爷我走了狗屎运,真赢了呢?
到时候带着宝贝来找你,分你一半!咱们就不用在这破地方洗一辈子碗了!”谁要你的宝贝!
谁要你分我一半!我想大声吼他,想告诉他别去,想问他那我怎么办?
我们这半个月算怎么回事?可看着他那张写满“要去干票大的”的兴奋脸庞,
所有的话都卡在了喉咙里,变成一种尖锐的酸楚,直冲眼眶。他根本不懂。
他眼里只有他的“买卖”,他的“不亏”,他的肉和逍遥日子。而我,
大概只是他落魄时偶然遇到的一个……还算不错的洗碗工友兼债主?“随你便!
”我猛地转过身,抓起一个脏盘子用力刷洗,泡沫溅了一身,“被打残了别来找我!
”声音凶巴巴的,带着我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哽咽。胡九在我身后嘿嘿笑了两声:“走了!
等小爷好消息!”脚步声渐行渐远。我僵着背,手里的盘子越刷越快,越刷越用力,
直到指节通红,几乎要磨破皮。周围嘈杂的人声、碗碟碰撞声好像都离我很远,
脑子里反复回响着他那句“走了,等小爷好消息”。好消息?什么好消息?
他赢了娶别人的好消息?还是他被打得半死拿到抚恤银的好消息?无论哪个,
都让我难受得喘不过气。眼泪终于不争气地砸下来,混进油腻的洗碗水里,消失不见。
笨蛋胡九!蠢书生!大**!洗你的盘子不好吗?虽然累,虽然穷,
可是……可是……可是我每天都能看到你啊。现在呢?他要去擂台了,
要去为另一个女人打架了。胸口闷得发疼,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了。我不能待在这里了。
一刻也待不下去。我也把抹布一扔,甚至没跟管事的说一声,失魂落魄地跑出了酒楼后巷。
街上人声鼎沸,比往日更热闹,所有人都在兴高采烈地往城中心涌,
讨论着县令千金的比武招亲。“听说那擂台气派得很!”“可不是嘛,奖励也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