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弃妻
作者:优米佳
主角:婉娘李轩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5-09-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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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网文写手“优米佳”带着书名为《状元弃妻》的短篇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背景设定和出色的剧情展开,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婉娘把一件新缝的棉袍递给李轩,棉袍里缝了个小口袋,里面放着几张她绣的平安符。“路上冷,多穿点。到了京城,别舍不得花钱,好……

章节预览

第一章寒门岁月江南的雨,总带着一股子缠绵的湿意。清明刚过,

雾蒙蒙的水汽裹着田埂上的新绿,把李家村浸得像幅晕开了墨的水墨画。

村东头那间矮矮的土坯房里,李轩正趴在吱呀作响的旧木桌上,借着窗棂透进来的天光念书。

桌上的油灯盏里只剩个底儿,灯芯焦黑地蜷着,显然是昨夜又读到了后半夜。“李轩,

歇会儿吧,眼睛该熬坏了。”门外传来轻细的脚步声,苏婉娘端着个粗瓷碗走进来,

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玉米糊糊,上面还卧着个金黄的荷包蛋。她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

袖口磨出了毛边,可梳得整齐的发髻上,别着支素雅的木簪,衬得那张圆脸愈发秀气。

李轩抬起头,眼里还带着书卷气的迷蒙。他今年十六,眉眼已经长开了,鼻梁挺直,

嘴唇薄而抿紧,透着股寒门学子特有的执拗。“婉娘姐,你怎么又来了?

”他放下手里的《论语》,指尖在泛黄的纸页上留下淡淡的汗渍。婉娘把碗往他跟前推了推,

指尖不经意触到他的手背,像被烫着似的缩了回去。“看你娘在河边捶衣裳,

说你早饭都没吃。”她垂着眼帘,声音低低的,“我娘蒸了玉米饼,给你捎了块。

”说着从布兜里掏出个用油纸包着的饼子,还热乎着。李轩的喉结动了动。他知道,

婉娘家里也不宽裕。她爹是个瘸腿的货郎,靠走村串户卖些针线维持生计,娘常年卧病在床。

这荷包蛋,怕是她攒了好几天的鸡蛋换的。“我不饿,你拿回去给婶子补补身子。

”他把碗往回推,语气里带着少年人的倔强。婉娘却按住了他的手,这回落得很稳。

“让你吃你就吃。”她抬眼瞪他,眼里却没什么火气,反倒像含着水,“你是要考功名的人,

饿坏了肚子怎么行?将来你成了状元,我还等着沾光呢。”李轩的心猛地一跳。

这话他们从小就说,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再从她嘴里说出来,他就会觉得耳根发烫。

他低下头,扒拉着碗里的糊糊,蛋香混着玉米的清甜,在舌尖上漫开来。“婉娘姐,

”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闷,“等我中了举,就请媒人去你家提亲。

”碗沿的热气模糊了婉娘的脸,她半天没说话,只轻轻“嗯”了一声。李轩抬头时,

正看见她用袖子偷偷抹眼角,阳光透过窗棂落在她发梢,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这时,

门外传来咳嗽声,李老实扛着锄头回来了。他黝黑的脸上刻着风霜,脊梁有些佝偻,

看见婉娘,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婉丫头又来了?快坐快坐。”“李伯。”婉娘站起身,

手不自觉地绞着衣角,“我来给李轩送点吃的。”李老实叹口气,

蹲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起旱烟:“又让你破费了。这孩子,真是拖累你们。

”他烟袋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映着他眼里的愧疚,“要不是为了供他读书,

家里也不至于……”李轩的脸沉了沉。他知道爹想说什么。去年秋收时,

爹为了给他凑束脩钱,去镇上扛活儿,被滚落的木头砸伤了腿,到现在阴雨天还隐隐作痛。

娘白天去帮地主家缝补,晚上还要在油灯下纺线,眼睛都熬红了。家里的几亩薄田,

全靠邻里帮衬着才没荒了。“爹,我不读了,我去给人当学徒,挣钱给娘治病。

”这话他憋了很久,今天终于说了出来。“你敢!”李老实猛地把烟袋往地上一磕,

震得烟灰四处飞,“我李家几辈子都是刨土的,就指望你能出人头地!你要是敢辍学,

我就没你这个儿子!”他气得浑身发抖,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婉娘赶紧打圆场:“李伯,

李轩哥不是那个意思。他是心疼你们。”她转向李轩,眼神里带着恳求,“李轩哥,

你别冲动。你要是不读书了,以前的苦不就白受了?”李轩看着爹佝偻的背影,

娘在油灯下纺线的侧影,还有婉娘眼里的期盼,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疼。

他猛地站起身,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油灯都晃了晃:“我读!我一定读出个名堂来!

”那天晚上,李轩把自己关在屋里,对着油灯枯坐到天明。窗外的虫鸣渐渐歇了,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他拿起笔,在纸上用力写下“不负”两个字。字里行间,

藏着对家人的承诺,也藏着对那个蓝布褂子姑娘的念想。春去秋来,转眼又是三年。

李轩的学问日渐精进,村里的老秀才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说他是“文曲星下凡”,

将来定能光耀门楣。可家里的日子却越发艰难了。李老实的腿疾越来越重,下不了地,

王氏的眼睛也快要看不清东西,家里的重担几乎全压在婉娘身上。

她每天天不亮就去山上采野菜,回来给李家做早饭,然后去地里干活,

中午还要回家伺候爹娘,晚上则帮人织布到深夜。她的手变得粗糙,指关节磨出了厚茧,

可每次给李轩送吃的,脸上总带着笑。有一回,李轩看见她在地里割稻子,

不小心被镰刀割破了手,血珠顺着指尖往下滴,她却只是用嘴吮了吮,继续埋头干活。

李轩跑过去,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镰刀,眼眶通红:“婉娘姐,你别再帮我们了,

你看你都累成什么样了!”婉娘看着他,忽然笑了,伸手拂去他脸上的尘土:“傻小子,

我不帮你帮谁?等你将来出息了,别忘了我就行。”她的手很凉,带着泥土的气息,

可触在他脸上,却像一团火,烫得他心头发颤。那天晚上,

李轩把自己攒了半年的笔墨钱拿出来,去镇上给婉娘买了盒冻疮膏。

她的手在冬天总是冻得通红,甚至裂开血口子。他把药膏递给她时,婉娘愣了半天,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李轩哥,”她哽咽着说,“你放心,不管多苦,

我都等你。”李轩用力点点头,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这年冬天,

县太爷亲自来到李家村,说要举荐李轩去参加乡试。消息传开,全村都轰动了。

李老实拄着拐杖,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嘴里不停地念叨:“祖宗显灵了,祖宗显灵了!

”王氏则拉着婉娘的手,抹着眼泪说:“婉丫头,委屈你了,等李轩中了举,

我一定让他风风光光地娶你。”婉娘红着脸,只是笑。出发去县城那天,天还没亮,

婉娘就把连夜缝制的棉衣塞到李轩手里。棉衣里絮着新棉花,针脚细密,

还带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路上冷,别冻着。”她从布兜里掏出个布包,

里面是十几个煮熟的鸡蛋,“饿了就吃点。”李轩接过棉衣和布包,心里像塞了团棉花,

暖暖的,又有些发堵。他看着婉娘冻得通红的鼻尖,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到了县城,好好考试,别惦记家里。”婉娘替他理了理衣襟,声音轻轻的,

“我和伯父伯母会等你回来。”李轩点点头,转身踏上了去县城的路。走了很远,

他回头望去,婉娘还站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像个小小的蓝布剪影,在寒风中微微晃动。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跑回去抱住她,告诉她自己一定会回来娶她。

可他终究还是忍住了,紧了紧手里的棉衣,大步向前走去。他知道,这条路,他必须走下去。

为了爹娘,为了婉娘,也为了自己多年的寒窗苦读。县城里的一切都让李轩感到新鲜又陌生。

高大的城楼,热闹的集市,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家子弟,都让他这个乡下少年有些手足无措。

但他很快就静下心来,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备考中。乡试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李轩深吸一口气,仿佛看到了爹娘期盼的眼神,

看到了婉娘在村口等待的身影。他握紧手中的笔,在试卷上写下工整的字迹。

那些日夜苦读的经书,那些烂熟于心的典故,此刻都化作了笔下的锦绣文章。考完试出来,

李轩觉得浑身都松了下来。他在县城里找了个活计,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等待放榜的日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心也越来越紧张。放榜那天,李轩挤在人群里,仰着头,

在密密麻麻的名字中寻找着自己的名字。一遍,两遍,三遍……他的心跳越来越快,

手心全是汗。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忽然看到了“李轩”两个字,赫然出现在榜单的前列!

他中了!他中举了!李轩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直到周围有人拍他的肩膀,恭喜他,

他才猛地回过神来,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他朝着家乡的方向,用力地喊了一声:“娘!爹!

婉娘姐!我中了!”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爹娘欣慰的笑容,看到了婉娘眼里闪烁的泪光。

他知道,自己离那个承诺,又近了一步。回到村里,迎接他的是敲锣打鼓的乡亲们。

李老实和王氏拉着他的手,笑得合不拢嘴。婉娘站在人群里,看着他胸前的红花,

眼里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那天晚上,李家摆了酒席,招待乡亲们。

李轩被大家围着敬酒,喝得有些醉了。他走到婉娘身边,借着酒劲,大声说:“婉娘姐,

等我明年考中进士,就娶你!”乡亲们都哄笑起来,王氏笑着拍了拍他的背:“傻小子,

喝酒了。”婉娘的脸像熟透的苹果,她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月光洒在她脸上,

温柔得像一场梦。李轩以为,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他却不知道,命运的齿轮,

早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然转动。一场关于功名与爱情,背叛与悔恨的大戏,

才刚刚拉开序幕。而那个站在月光下的蓝布身影,将会在未来的岁月里,

承受怎样的煎熬与伤痛。第二章金榜题名秋闱放榜后的李家村,像是被浸在了蜜里。

李轩中举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不仅传遍了十里八乡,连县城里都有人提着礼物来拜访。

李老实的腰杆似乎都挺直了些,见人就咧着嘴笑,王氏则把李轩的举人榜单用浆糊裱了,

端端正正贴在堂屋最显眼的地方,逢人便要指着说:“这是我儿李轩的名字。

”婉娘来得更勤了。她帮着王氏收拾屋子、接待客人,手脚麻利地像李家的半个媳妇。

有好事的乡亲打趣她:“婉丫头,这下可盼出头了,将来就是举人娘子,再过两年,

说不定就是状元夫人呢!”婉娘总是红着脸低下头,手里的活计却不停,

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李轩没有沉浸在中举的喜悦里。他知道,举人只是起点,

要想真正改变命运,还得去京城考进士,甚至——他不敢想那最高处,

但心里总有个声音在催着他往前走。老秀才找到他,捻着花白的胡子说:“李轩,

你的学问已非我能教,明年春闱,你该去京城闯一闯。”去京城,谈何容易。

盘缠、路费、在京城的食宿,对这个刚刚喘过气的家来说,仍是天文数字。

李老实蹲在门槛上抽了三天旱烟,最后把家里仅有的几亩薄田找地主做了抵押,

换了二十两银子。王氏则把陪嫁的银镯子偷偷当了,凑了五两。婉娘知道了,

悄悄把自己攒了多年的私房钱拿了出来——那是她一针一线绣帕子、织棉布换来的,

用布层层包着,里面是十几枚碎银子和一堆铜板,加起来竟有三两多。

她把钱塞到李轩手里时,手还在抖:“李轩哥,这些你拿着,路上用。

”李轩看着那包沉甸甸的钱,又看看婉娘磨出厚茧的手,喉咙像被堵住了。“婉娘姐,

这是你的血汗钱……”“钱没了可以再挣,你的前程不能耽误。”婉娘抬头看他,

眼里亮得像藏着星星,“我在家等着你,等你从京城回来。”出发那天,天还没亮。

婉娘和爹娘来送他,村口的老槐树下,寒风卷着落叶打着旋。

婉娘把一件新缝的棉袍递给李轩,棉袍里缝了个小口袋,里面放着几张她绣的平安符。

“路上冷,多穿点。到了京城,别舍不得花钱,好好吃饭,别熬坏了身子。

”她絮絮叨叨地叮嘱,像个送别丈夫的妻子。李轩点点头,把棉袍紧紧裹在身上,

暖意从布料渗进心里。他对着爹娘和婉娘深深作了个揖:“爹,娘,婉娘姐,等我回来。

”转身的那一刻,他没敢回头。他怕看到婉娘的眼睛,会忍不住流下来。去京城的路,

比想象中更难。李轩背着简单的行囊,先是步行到县城,再跟着商队的马车走陆路。

天寒地冻,他舍不得买客栈,就在破庙或车马店里凑合一晚,啃着干硬的窝头,

喝着路边的冷水。夜里冷得睡不着,他就把婉娘缝的棉袍裹得更紧些,摸着里面的平安符,

心里就有了劲。走了一个多月,才到京城。

繁华的京城让他这个乡下举子有些发懵——宽阔的街道,朱红的宫墙,往来的马车,

穿着绫罗的达官贵人,都和他格格不入。他找了个最便宜的客栈住下,

客栈在京城最偏僻的角落,房间狭小潮湿,隔壁就是马厩,夜里总能闻到马粪味。

他白天去贡院附近的书铺抄书挣钱,晚上就在油灯下温习功课。

同客栈住着几个来自各地的举子,有出身官宦的,

言谈间满是傲气;也有和他一样的寒门子弟,却多半自怨自艾。李轩不与他们多谈,

只是埋头苦读。他知道,自己没有退路。春闱的日子一天天近了。进考场那天,

他揣着婉娘绣的平安符,深吸一口气走进了那座决定命运的院落。考场里的号舍狭小如笼,

他在里面待了九天九夜,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天热起来,号舍里闷得像蒸笼,他却浑然不觉,

只想着把笔下的文章写得再好些,再透彻些。放榜那天,李轩挤在人群里,

心像要跳出嗓子眼。他从榜单末尾往前找,眼睛扫过一个个名字,腿肚子都在抖。忽然,

他在二甲的位置看到了“李轩”两个字!他考上了!考上进士了!周围有人欢呼,有人哭泣,

李轩却站在原地,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他想起爹娘佝偻的背,想起婉娘冻红的手,

想起一路的艰辛,此刻都化作了滚烫的泪水。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的殿试,

他竟被皇上看中,点了状元!当传胪官喊出“第一甲第一名李轩”时,

他穿着崭新的状元红袍,跪在金銮殿上,听着皇上的嘉许,看着满朝文武的目光,

恍惚像在梦里。他成了新科状元,是天子门生,是天下读书人艳羡的对象。

授官、赐宴、游街夸官……京城的繁华一下子涌到他面前。红袍玉带,骏马高头,

沿街的百姓欢呼着“状元郎”,抛来的鲜花和绸缎落在他身上。他骑在马上,

看着两旁金碧辉煌的店铺,看着那些锦衣华服的公子**,心里忽然有些发飘。

他住进了官府安排的状元府,虽不算奢华,却也是青砖瓦房,有仆役伺候。每天有同僚宴请,

有前辈指点,他渐渐学会了官场的礼仪,学会了说客套话,学会了在觥筹交错间保持微笑。

他不再是那个穿着补丁衣服的乡下举子,他是李轩,是新科状元。只是,夜深人静时,

他会想起李家村的土坯房,想起爹娘的笑容,想起婉娘在村口的身影。

他摸出贴身藏着的平安符,上面的丝线已被汗水浸得有些褪色,

就像他心里那个越来越模糊的影子。这天,丞相府派人送来帖子,请他过府赴宴。

丞相是当朝重臣,权势滔天,能被他宴请,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事。李轩精心打扮了一番,

带着礼物去了丞相府。丞相府雕梁画栋,气派非凡。宴席上,山珍海味,歌舞升平。

丞相对他极为客气,连连称赞他年轻有为。酒过三巡,丞相忽然笑着说:“李状元,

老夫有一小女,年方十六,貌尚可,性温婉,愿许配给状元郎为妻,不知你意下如何?

”李轩手里的酒杯“哐当”一声落在桌上,酒洒了一身。他懵了。娶丞相的女儿?

这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有了丞相做靠山,他的仕途会一帆风顺,平步青云。

可婉娘呢?那个在李家村等着他的婉娘,那个把血汗钱塞给他的婉娘,

那个说“我等你回来”的婉娘……他的脑子里像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说:“李轩,

你忘了自己的承诺吗?忘了婉娘的恩情吗?”另一个却说:“你是状元了,将来要做大官的,

婉娘一个乡下女子,如何配得上你?丞相的女儿,才是你最好的选择!

”丞相看着他犹豫的神色,端起酒杯,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李状元,

老夫是真心赏识你。你若成了我的女婿,将来的前程,不可**啊。

”周围的宾客也纷纷附和:“是啊,状元郎,这是天大的福气!”“丞相大人的千金,

与状元郎正是天作之合!”李轩看着眼前的荣华富贵,想着自己寒窗苦读的岁月,

想着爹娘期盼的眼神,心里的天平一点点倾斜。他想起婉娘粗糙的手,

想起她乡下女子的身份,忽然觉得,他们之间,好像真的隔着万水千山。

“我……”他张了张嘴,声音干涩,“承蒙丞相大人厚爱,晚生……遵旨。”说完这句话,

他觉得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生生剜去了一块,空落落的,疼得厉害。

可他看着丞相满意的笑容,看着周围人羡慕的目光,又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他是状元了,他不能再回到那个小村庄了。婉娘,对不起。他在心里默念着,

把那个蓝布身影,狠狠压进了心底最深的角落。宴席散后,他醉醺醺地回到状元府。

仆役端来醒酒汤,他却挥手让他们都退下。他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看着墙上崭新的功名匾额,忽然觉得无比陌生。他摸出婉娘绣的平安符,上面的针脚细密,

还带着淡淡的皂角香。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第三章初心动摇与丞相定下婚约的消息,像长了翅膀般传遍京城。

昔日对李轩仅是客套的官员们,态度愈发殷勤,递帖子的、送贺礼的踏破了状元府的门槛。

连街上卖花的姑娘见了他,都会笑着福一福:“状元郎,恭喜呀。”李轩起初还有些惶惶然,

总觉得心里像压着块石头。可日子一久,听多了“天作之合”“前程似锦”的恭维,

看惯了丞相府送来的绫罗绸缎、古玩玉器,那份不安竟渐渐淡了。

他开始学着穿锦袍、戴玉带,学着在宴席上与同僚吟诗作对,学着用官场的口吻谈论时政。

镜子里的人,眉眼间褪去了乡野的青涩,添了几分从容与傲气,连他自己都快认不出了。

这天,他随几位同僚去逛京城最有名的绸缎庄。店里的布料琳琅满目,云锦、苏绣、杭绸,

每一匹都流光溢彩。同僚们笑着打趣:“李状元,该给未来的状元夫人挑些料子了。

”李轩的手指拂过一匹石榴红的云锦,上面绣着缠枝莲纹,针脚精致得像活物。

他忽然想起婉娘的绣活——她绣的帕子,针脚虽匀,却终究是乡野的手艺,

哪比得上这宫廷样式的华美?他摇摇头,把那点不合时宜的念头甩开,

对掌柜说:“把这匹云锦包起来,再挑几匹素雅些的,送到丞相府去。”走出绸缎庄,

街上正有杂耍班子表演。围看的人群里,有个穿蓝布褂子的姑娘,梳着双丫髻,

手里攥着个布包,踮着脚往里瞧,侧脸的轮廓竟有几分像婉娘。李轩的心猛地一缩,

快步走过去,可那姑娘转过身来,眉眼却是陌生的。“怎么了,李状元?

”同僚见他愣在原地,好奇地问。“没什么。”李轩勉强笑了笑,“认错人了。”回到府里,

他坐在书房里,对着一盏孤灯发呆。桌上放着一封家书,是几天前收到的,爹娘在信里说,

家里一切都好,让他在京城安心,还特意提了句“婉丫头常来家里帮忙,

把你爹娘照顾得很好”。看到“婉丫头”三个字,他的手指微微发颤。他提笔想回信,

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终究只写下“勿念,一切安好”几个字。他不敢提婚事,

甚至不敢多问一句婉娘的近况。他怕,怕那三个字会像烙铁一样烫着他的良心。夜里,

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李家村,还是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的穷书生。

婉娘端着玉米糊糊走进来,笑着说:“李轩哥,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他想去拉她的手,

可她却忽然往后退,脸上的笑容变成了泪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他急得大喊,

却怎么也喊不出声,一睁眼,窗外已是天光大亮。他披衣起身,走到院里。

墙角的石榴树是他亲手栽的,如今刚抽出新叶。他想起临走时,

婉娘在他的行囊里塞了一包花籽,说那是她在山上采的野菊,好养活,让他种在京城,

想家了就看看。可他到了京城,忙着应酬,忙着适应新身份,那包花籽早不知丢到了哪里。

“大人,丞相府派人来了。”仆役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来的是丞相府的管家,

手里捧着个锦盒。“李状元,这是我家**亲手做的香囊,让小的送来。

”管家笑得满脸褶子,“我家**说,知道状元公近日忙于公务,用这香囊提神。

”李轩打开锦盒,里面是个鸳鸯戏水的香囊,用的是上好的丝线,香料是名贵的龙涎香。

他捏着香囊,指尖却冰凉——婉娘也给过他香囊,是用碎布拼的,里面装的是晒干的艾草,

气味淡淡的,却带着阳光的味道。“替我谢过**。”他把香囊放进袖袋,

语气平静得像一潭死水。管家走后,他拿着香囊,在院里站了很久。风卷起地上的落叶,

打着旋儿飘过他的脚边。他忽然问自己:李轩,你真的要这样吗?你忘了当初的承诺了吗?

忘了婉娘为你吃的苦了吗?可另一个声音立刻反驳:承诺?在功名前程面前,承诺算什么?

婉娘再好,也只是个乡下女子,她能给你带来什么?丞相的女儿,才能助你平步青云,

才能让你爹娘过上好日子,才能让你成为人上人!他想起爹娘在信里说的“家里一切都好”,

想起他们对他的期盼。他想,等他将来做了大官,衣锦还乡,给婉娘置些田产,

让她嫁个好人家,也算对得起她了。至于承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她会懂的吧。

这样想着,心里的愧疚竟真的少了些。他开始主动去丞相府走动,陪未来的岳父下棋,

听未来的岳母讲些家常。那位丞相千金,名叫柳如烟,生得确实美貌,

眉眼间带着大家闺秀的端庄,虽有些娇贵,却也知书达理。她会弹琴,会作画,会吟诗作对,

和她在一起,李轩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文人雅士,而不是那个需要婉娘送玉米饼的穷书生。

有一次,柳如烟指着他书房里挂的一幅山水画,笑着说:“李郎这幅画,笔力虽劲,

却少了几分灵气。不如我为你画一幅?”说着,她提笔蘸墨,在宣纸上勾勒起来。

她的手指纤细白皙,握着画笔的样子优雅极了。李轩看着她,忽然想起婉娘的手——那双手,

粗糙,带着薄茧,却能绣出最温暖的帕子,能做出最香甜的玉米饼,能在他最苦的时候,

递过一碗热粥。他的心又开始疼,像被针扎似的。“怎么了,李郎?

”柳如烟察觉到他的失神,停下笔问。“没什么。”李轩勉强笑了笑,“只是觉得,

**的画,真是妙极了。”柳如烟笑了,眉眼弯弯的,像新月。“李郎若是喜欢,

我以后常画给你看。”那天晚上,李轩喝了很多酒。他让仆役退下,

一个人在书房里喝得酩酊大醉。他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喃喃自语:“婉娘姐,

对不起……对不起……”可对不起三个字,轻飘飘的,像风一样,吹过就散了。他知道,

自己再也回不去了。那个在李家村许下的诺言,那个藏在心底的蓝布身影,

终究是被京城的繁华和仕途的诱惑,一点点淹没了。几天后,宫里传来消息,

皇上为新科状元和丞相千金赐婚,定在下月初六完婚。圣旨宣读的那一刻,李轩跪在地上,

山呼“谢主隆恩”,声音洪亮,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抬起头,

看着金碧辉煌的宫殿,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忽然觉得无比空旷。

他得到了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功名,前程,美人,权势。可为什么,

心里却像有个洞,怎么也填不满呢?他想起婉娘送他离开时,站在老槐树下的身影,那么小,

那么单薄,却像一根刺,深深扎进了他的心里。他知道,大婚的日子越近,

那根刺就会扎得越深,直到有一天,让他痛彻心扉。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他是新科状元,

是皇上钦点的女婿,他只能沿着这条路,一步步走下去,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只是,

他不知道,那封迟来的休书,会给那个在江南水乡苦苦等待的姑娘,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

而他亲手种下的因,终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结出苦涩的果。

第四章一纸休书京城的红绸还没挂满街,李家村的槐树已经落了半树花。

婉娘把晒好的草药收进竹筐,抬头望了望通往村口的路,指尖无意识地绞着围裙。算着日子,

李轩的殿试该结束了,怎么还没信来?王氏端着一碗刚熬好的药走出来,见她望着路出神,

忍不住笑:“傻丫头,急什么?京城远着呢,就算中了进士,写封信也得走个把月。

”她把药碗递给婉娘,“快给你李伯送去,今天的药得趁热喝。”婉娘接过药碗,

脚步轻快地往堂屋走。这些日子,她总做着同一个梦——梦见李轩穿着红袍,骑着高头大马,

笑着朝她伸出手。村里的婶子们见了她,总爱打趣:“婉娘,等将来当了状元夫人,

可别忘了咱李家村的老乡亲。”她每次都红着脸躲开,心里却像揣了颗甜枣,

甜得能漾出蜜来。她把家里的事打理得井井有条。李老实的腿疾需要常年吃药,

她就跟着采药人上山认药,省下请大夫的钱;王氏的眼睛看不太清,

她就把纺好的线绕成线团,再一针一线帮着纳鞋底;地里的活儿她也抢着干,春种秋收,

从不叫苦。村里人都说,李家是积了德,才摊上这么个好姑娘。这天傍晚,

婉娘刚把晒好的谷子收进仓,就见村口来了个穿青布长衫的陌生人,背着个包袱,

像是赶路的书生。那人径直走到李家门前,拱手问:“请问这里是李轩李状元的家吗?

”“状元?”婉娘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簸箕差点掉在地上,

“您说……李轩哥他中了状元?”“正是。”那书生笑着点头,“在下是李状元的随从,

奉状元之命,送家书回来。”王氏和李老实听到动静,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一听李轩中了状元,老两口激动得浑身发抖,王氏拉着书生的手,

眼泪直流:“我儿……我儿真的中了状元?”“千真万确。

”书生从包袱里取出一封烫金的帖子,递了过来,“这是状元府的帖子,夫人和老爷收好。

另外,这里还有一封信,是给……苏婉娘姑娘的。”婉娘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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