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单快乐88”的最新原创作品,短篇言情小说《室友偷我身份证结婚我重生了》,讲述主角苏雨薇王志强晚星身边发生的精彩故事,作者文笔不俗,精彩剧情不容错过!主要讲述的是:苏雨薇见状越来越慌:"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想那么多...""没想那么多?"我冷笑,"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昨天还专门去……
章节预览
二十分钟后,两名民警来到了我们宿舍。
"哪位是报警人?"其中一名年轻的男警官问道。
"我是。"我站起身,"我叫林晚星,我要举报我的室友苏雨薇企图盗用我的身份证进行诈骗。"
另一名女警官看了看瘫坐在地上的苏雨薇:"这位就是苏雨薇?"
"是的。"我点头,然后把刚才录制的音频和相关证据都提供给了警察。
男警官听完录音,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苏雨薇,你对刚才录音中的内容有什么要说的吗?"
苏雨薇颤抖着声音说:"警察同志,我...我没有真的偷她身份证,我只是想借用一下..."
"借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婚姻登记,这是违法行为。"女警官严肃地说,"而且根据录音,你还涉嫌诈骗。"
"我没有诈骗!"苏雨薇急忙辩解。
我掏出手机,调出通话记录:"警察同志,这是她和王志强的通话记录。昨天晚上11点47分,通话时长23分钟。如果只是想借身份证,为什么要和对方通话这么久?"
男警官接过我的手机查看:"苏雨薇,你能解释一下这个通话记录吗?"
苏雨薇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女警官继续问道:"林晚星同学,你还有其他证据吗?"
"有的。"我拿出另一部手机,"这是我室友张美美的手机,里面有苏雨薇之前发的朋友圈动态。"
我点开张美美的微信,找到苏雨薇三天前发的一条朋友圈:"为了好朋友,我愿意牺牲一切。真正的友谊就是这样,彼此照顾,互相扶持。"
下面还配了一张她和我的合照,看起来非常和谐。
"这条朋友圈发布时间是三天前,正好是她联系王志强的第二天。"我解释道,"她想提前营造一个为朋友牺牲的人设。"
男警官皱眉:"这个朋友圈是什么意思?"
我继续解释:"苏雨薇的真正目的是想接近我们班的江天浩同学。她听说江天浩喜欢重情重义的女孩,所以想通过冒用我的身份结婚,然后告诉江天浩她是为了帮助朋友才这么做的。"
"原来如此。"女警官点头,"这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
苏雨薇见状越来越慌:"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想那么多..."
"没想那么多?"我冷笑,"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昨天还专门去理发店做了头发?为什么你今天早上化了妆?如果只是借身份证,你需要这么精心准备吗?"
这些细节都是我重生后观察到的。上一世我根本没注意这些,但现在回想起来,苏雨薇确实是有备而来。
张美美在旁边补充:"对,昨天她确实去做头发了,还买了新衣服,说是为了今天的重要活动做准备。"
李小雨也说:"她前天晚上还在研究化妆教程,说要学会画自然妆。"
这些证据让苏雨薇彻底无法狡辩了。
男警官合上笔记本:"苏雨薇,现在证据确凿,你涉嫌身份证件诈骗和婚姻诈骗,请跟我们走一趟。"
"不要!"苏雨薇突然抓住我的手,"晚星,求求你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
我甩开她的手:"苏雨薇,这不是我原谅不原谅的问题。你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后果。"
"可是...可是我们是室友啊!"她哭得更凶了,"我们认识两年了,难道一点情面都不讲吗?"
"情面?"我冷笑,"当你设计陷害我的时候,考虑过我们的室友情分吗?"
女警官看不下去了:"苏雨薇同学,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你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就在这时,苏雨薇突然从地上弹起来,朝我扑过来:"都是你害的!如果你乖乖配合,什么事都不会有!"
她想要抓我的脸,但被男警官及时拦住了。
"冷静!"男警官用力按住她,"苏雨薇,你现在的行为是暴力袭击,会加重你的罪名!"
"我不管!"她歇斯底里地叫喊,"林晚星,你毁了我的一切!我不会放过你的!"
她的威胁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震惊。
女警官摇头:"苏雨薇,到了这个时候,你还在威胁受害者。看来你一点悔改之意都没有。"
我平静地看着发疯的苏雨薇:"苏雨薇,你记住,不是我毁了你,是你自己毁了自己。"
男警官给苏雨薇戴上手铐:"苏雨薇,你涉嫌身份证件诈骗、婚姻诈骗和暴力威胁,现在正式逮捕你。"
苏雨薇被带走时,还在不停地回头瞪我,眼神恶毒得像毒蛇。
宿舍终于安静下来。
张美美长出一口气:"天哪,我们居然和这样的人住了两年。"
李小雨也心有余悸:"太可怕了,她居然想用这种方式害晚星。"
我看着苏雨薇被带走的方向,心里五味杂陈。
上一世,我就是太善良,太容易相信别人,才会被她害死。
这一世,我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
我知道,王志强很快就会找上门来。毕竟他已经给了苏雨薇十万块钱,现在人被抓了,他肯定会来找我要说法。
还有江天浩,他会怎么看待这件事?
我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苏雨薇被带走后的第二天,我正在图书馆复习,突然感觉有人在盯着我。
抬头一看,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中年男人站在我桌子对面,正恶狠狠地瞪着我。
从他的长相和穿着来看,这应该就是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