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藏心,职场重逢》是予缪染山川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林默苏晓主要讲述的是:苏晓总在午餐时把饭盒里的排骨夹给同桌,说自己不爱吃甜口,可后来他偶然看见,苏晓在小卖部买过糖醋味的饼干,吃得很开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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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月的江南区,秋老虎还没褪尽余温,早晚的风却已带了点凉意。
林默攥着工牌走进“创科电子”的玻璃门时,前台小姑娘正低头核对实习生名单,
打印机嗡嗡吐出新纸,空气中飘着咖啡和电路板焊接的淡淡味道。他刚走到研发部工位,
组长老张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林,今天给你带个徒弟,新来的实习生,你多带带。
”林默点头应着,指尖无意识摩挲着鼠标垫边缘——那是他大专实习时攒钱买的,用了三年,
边角已经磨得发毛。他抬头看向门口,下一秒,呼吸却骤然顿住。
走进来的女孩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马尾辫垂在肩头,手里抱着一摞资料,
正有些局促地跟着老张走过来。阳光透过百叶窗落在她脸上,勾勒出熟悉的侧脸轮廓,
连低头时睫毛轻颤的弧度,都和七年前初中课堂上那个认真做题的身影,重合得丝毫不差。
是苏晓。林默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攥紧了,连带着指尖都泛起微麻。
他几乎是本能地往后靠了靠,目光快速移开,落在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代码里,
可那些字符像是活过来一样,乱成一团。“苏晓,这是林默,咱们部门的技术骨干,
接下来三个月你就跟着他学。”老张笑着介绍,“小林,苏晓刚从学校出来,基础还行,
你多耐心点。”“林师傅,以后麻烦您了。”苏晓抬头,声音清甜,
带着刚入职场的礼貌和青涩。她看着林默,眼神干净,没有丝毫波澜——显然,
她完全不认识他。林默喉结滚了滚,强迫自己扯出一个还算自然的笑:“不用叫师傅,
叫我林默就行。先坐那边工位,我把入门的资料发你。”苏晓说了声“谢谢”,
抱着资料转身去了旁边的空位。林默看着她的背影,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半天,
才慢慢敲下文件传输的指令。七年了。从初中时在日记本里偷偷写下“苏晓”两个字,
到职高时在实操大赛领奖台上,他下意识地在台下人群里找过她的身影,
再到大专时对着空荡的自习室,告诉自己“该放下了”,他以为这份藏了七年的心思,
早就被时间磨成了模糊的影子。可直到此刻,她就坐在离他不到两米的地方,
甚至要跟着他学习三个月,林默才发现,那些他以为已经消失的心动,
不过是被他小心翼翼地埋在了心底最深处,只需要一个重逢的契机,就会重新翻涌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冰凉的水滑过喉咙,却压不住心底的燥热。
电脑屏幕右下角弹出时间提示:09:00。林默盯着那个数字,
在心里无声地对自己说:林默,只是带个实习生而已,别想多了。可眼角的余光,
还是忍不住一次次飘向旁边那个低头整理资料的身影。2上午的培训过得很快,
林默把整理好的电路设计基础资料发给苏晓,又对着白板讲了一遍常用软件的操作逻辑。
他刻意让语气保持平稳,尽量避免和苏晓有过多眼神接触,
可每当苏晓凑近屏幕问“这里是不是要选串联模式”时,他总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栀子花香,
和记忆里初中走廊里的味道一模一样。“中午去楼下食堂吃吧,公司补贴后很便宜。
”快到十二点时,林默收拾好笔记本,尽量让邀请听起来像普通同事间的关照。
苏晓眼睛亮了亮,点头应道:“好啊,我还怕找不到地方呢。”食堂里人不少,
林默帮苏晓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又去窗口打了两份糖醋排骨——他记得初中时,
苏晓总在午餐时把饭盒里的排骨夹给同桌,说自己不爱吃甜口,可后来他偶然看见,
苏晓在小卖部买过糖醋味的饼干,吃得很开心。“林默,你怎么知道我爱吃糖醋排骨?
”苏晓咬着排骨,抬头看向林默,眼里带着惊讶。林默心里咯噔一下,
连忙掩饰:“啊……看你刚才看菜单时盯着糖醋区,猜的。”苏晓笑了笑,没再多问,
可林默的指尖却悄悄攥紧了筷子,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原来七年前记住的小事,
到现在还没忘。下午刚上班,苏晓就遇到了麻烦——她按照教程画的电路图,
无论怎么检查都报错。她对着屏幕皱着眉,手指反复点着鼠标,额头上都渗出了细汗。
林默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终是忍不住走过去,弯腰靠近屏幕:“这里的接地符号错了,
应该用三角形那个。”他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苏晓的肩膀,两人同时顿了一下。
苏晓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林默也迅速直起身,可指尖却还残留着她衣服布料的柔软触感,
比键盘上冰凉的按键烫多了。“我重新改改试试。”苏晓的声音比上午低了些,
耳朵尖微微泛红。林默“嗯”了一声,退回自己的工位,可目光却总忍不住往苏晓那边飘。
看着她认真修改代码的侧脸,他忽然想起初中时,苏晓也是这样,遇到难题时会皱着眉,
嘴角微微抿起,连握笔的姿势都和现在握鼠标的样子很像。快下班时,林默的手机震了一下,
是发小周宇发来的消息:“晚上出来喝酒?我刚调回江南区,正好找你聊聊。
”林默本来想拒绝,可看到苏晓收拾东西准备走,忽然鬼使神差地回了句:“好,老地方见。
”他想找个人说说,说说他今天遇到了苏晓,说说七年的暗恋突然有了具象的模样,
说说他现在乱得像团毛线的心。苏晓走的时候跟他说了声“再见”,林默抬头笑着点头,
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电梯口,才拿起手机,点开和周宇的聊天框。指尖在屏幕上敲了又删,
最后只发了一句:“今晚多带两瓶啤酒。”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
办公室里的灯一盏盏熄灭,林默坐在工位上,盯着苏晓刚才用过的电脑屏幕,
上面还残留着她没关的电路图。他忽然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屏幕上苏晓画错的地方,
像是在触碰一段被时光封存的心事。3老地方是离公司两条街的烧烤摊,
塑料棚子挡住了傍晚的风,炭烤五花肉的香气混着啤酒泡沫的味道,飘得满街都是。
林默到的时候,周宇已经占了个角落的桌子,面前摆着两串烤得滋滋冒油的鸡翅,
手里还晃着半瓶冰啤酒。“哟,稀客啊,你不是说下班要宅家改代码吗?
”周宇笑着把一瓶啤酒推到林默面前,“怎么突然想出来喝酒了?”林默拉开拉环,
仰头灌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却没压下心里的燥热。他盯着烤盘上跳动的炭火,
沉默了半天,才低声开口:“我今天遇到苏晓了。”“苏晓?”周宇手里的烤串顿了一下,
眼睛瞬间睁大,“就是你初中偷偷写在日记本里,还不让我看的那个苏晓?”林默没说话,
只是又灌了一口啤酒,耳尖却悄悄红了。周宇这才反应过来,拍着桌子笑:“我去!
七年了兄弟,你居然还没忘?不对,她怎么会出现在你公司?
”林默把上午重逢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从苏晓成了他的实习生,到中午一起吃糖醋排骨,
再到下午不小心碰到她的肩膀,连自己攥紧筷子的细节都没落下。周宇听得津津有味,
时不时插一句“然后呢”,等林默说完,他才拿起烤鸡翅,
咬了一大口:“所以你现在又心动了?”“没有。”林默立刻否认,可语气却没什么底气,
“我就是……觉得太巧了。而且我大专的时候就告诉自己,都过去了。”周宇挑眉,
显然不信:“过去了?那你刚才说她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林默,你别自欺欺人了,
七年都没忘的人,哪能说放下就放下?”林默没反驳,只是低头戳着盘子里的土豆。
他想起下午苏晓改电路图时,认真的侧脸映在屏幕光里,想起她问“这里是不是错了”时,
声音里的疑惑和依赖,想起她耳朵尖泛红时,可爱的模样。
这些画面像电影片段一样在他脑子里转,让他连呼吸都变得不平稳。“对了,
”周宇忽然放下啤酒,凑近林默,压低声音,“我上周跟我女朋友逛街,碰到她闺蜜了,
就是那个叫唐曦的,你还记得吗?”林默愣了一下,点头——他当然记得,
初中时唐曦总跟在苏晓身边,是苏晓最好的朋友。“唐曦跟我女朋友聊了会儿天,
说苏晓最近总做奇怪的梦。”周宇的声音压得更低,“说苏晓梦到一个男生,看不清脸,
就记得男生校服袖口有个破洞,还总在课堂上偷偷看她。苏晓还跟唐曦说,
总觉得那个人会再出现,问是不是自己的对象要来了。
”林默手里的啤酒瓶“哐当”一声撞在桌子上,溅出几滴酒。他猛地抬头看向周宇,
眼睛里满是震惊:“你说什么?校服袖口有破洞?”周宇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
点头:“是啊,唐曦是这么说的。怎么了?”林默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密密麻麻的疼和惊喜涌上来,让他几乎说不出话。他想起初中时,自己有件蓝色校服,
袖口被自行车链条勾破了个洞,他没钱买新的,就自己用针线缝了两针,歪歪扭扭的,
特别显眼。那时候他总坐在苏晓斜后方,上课的时候,
眼睛总是忍不住往她的方向瞟……原来,她不是完全没印象。原来,他藏了七年的心事,
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记得。“林默?你没事吧?”周宇看着林默脸色发白,又突然红了眼眶,
连忙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反应也太大了,不会……”“是我。”林默的声音带着颤抖,
他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唐曦说的那个男生,是我。”周宇愣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爆粗口:“**!这么狗血?那你还等什么?赶紧跟她表白啊!”“不行。
”林默摇了摇头,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她现在还不认识我,
而且我不想太急。七年都等了,我想慢慢跟她相处,让她重新认识我,
不是以‘初中那个偷偷看她的男生’的身份,是以林默的身份。”周宇看着他认真的样子,
笑了笑,拿起啤酒跟他碰了一下:“行,兄弟支持你。不过你可得抓紧,别让别人抢跑了。
”林默点头,仰头又喝了一口啤酒,这次的味道里,好像多了点甜。烧烤摊的灯亮到很晚,
林默和周宇聊到快十点才分开。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江南区的风带着凉意吹在脸上,
林默却觉得心里暖暖的。他拿出手机,点开和苏晓的工作群,
看着她下午发的“谢谢林默哥的指导”,嘴角忍不住上扬。4第二天上班,林默走到工位时,
发现苏晓已经到了。她正趴在桌子上,对着电脑屏幕写写画画,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的发梢,
镀上一层浅金色。听到脚步声,苏晓抬头看过来,笑着挥了挥手:“林默哥,早啊。”“早。
”林默的心跳漏了一拍,连忙移开目光,把手里的热豆浆放在她桌上,“楼下便利店买的,
看你昨天没吃早餐。”苏晓愣了一下,接过豆浆时指尖碰到了杯壁,
温热的触感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她弯了弯眼睛:“谢谢林默哥,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餐?
”“猜的。”林默转身回到自己工位,耳尖悄悄发烫——其实是昨天中午吃饭时,
他注意到苏晓只喝了粥,没吃主食,想着她可能早上没时间准备。他打开电脑,
却没立刻进入工作状态,目光总忍不住往苏晓那边飘,看她小心翼翼地撕开豆浆封口,
看她低头写笔记时嘴角的弧度,连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都觉得比平时好听。
上午的工作很顺利,苏晓跟着林默学习画电路图,遇到不懂的地方就主动提问,
偶尔还会拿着笔记本凑到林默身边,指着屏幕上的细节问:“林默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