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窗见月光》是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由酥酥小猫饼巧妙编织而成。故事中,程则齐茗经历了一系列惊险刺激的冒险,同时也面临着内心的挣扎和选择。通过与他人的相处和与自我对话,程则齐茗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和有责任感的人物。这部小说充满了情感与智慧,“我见过你几次。”程则突然有些尴尬,想起自己曾经把她当成变态的事。幸好齐茗没有读心术,只是小口喝着西瓜汁,嘴角沾了一点红……将给读者带来无尽的思考和独特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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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与楼的距离不过是隔着一条窄窄的路,夜色漫延模糊了边界。程则靠在冰凉的阳台栏杆上,
指尖猩红的点一闪,吸了一口后缓缓吐出缭绕的烟雾,今天的工作让他有点烦躁。
视线无意间扫过对面楼层时,目光顿了一下。有扇窗户没拉窗帘。是对面五楼的一户人家,
窗帘大敞,灯光明亮,照的室内景色一览无余。
一个寸头穿着白色及膝睡裙的高挑“男人”冒了出来。程则愣了一下随即皱眉,
心里掠过一丝难以言喻的怪异感。男的?穿裙子?变态?指尖蓦地一痛,垂眼一看,
竟是忘了弹掉的烟灰灼在了手背上。程则嘶了一声,甩甩了手,几乎是狼狈的掐灭了烟,
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窥视的变态,逃似的退回了屋里。第二天晚上,
他鬼使神差的又来到了阳台,但今晚对面的窗帘拉的很严实。
之后程则总会不自觉的留意着那个窗户。第三天,第四天...依旧没有再拉开。
直到过了好几天,久到程则都忘了。这晚程则拿着一罐啤酒来到阳台上,下意识一瞥,
对面那扇通常拉着的窗帘,今晚大敞着。灯光炽亮,将那个站在窗边的身影照的清晰无比,
是个清秀的“男孩子”,顶着炸毛的寸头靠在窗边吹着风玩着手机。程则看了一眼,
喝了一口啤酒后嘟囔了一声变态。对面的人似有所感一样,突然抬头,
目光跟程则撞了一个正着。对面的窗帘猛的被拉上了。“呵,变态。”程则嗤笑一声,
喃喃自语。程则的室友发现了他这个新习惯,打趣道“看什么呢?天天晚上搁这望眼欲穿的。
”“对面有个变态。”程则压低声音“男的,还经常穿裙子。”室友来了兴趣,
凑到旁边“哪个?哪个?”“就那个,窗帘还露了条缝的那家。”程则指了指“长得挺清秀,
就是癖好有点特殊。”室友眯眼看了一会儿,突然笑出声“程则,你什么眼神啊?
那明明就是女孩子。”程则愣住了“什么?怎么可能....”“你看她走路姿势和身影,
明显就是女孩子好吧。”说完室友拍了拍程则,“没想到你喜欢这一挂的,挺好挺好。
”程则再次望过去,意识到室友是对的。一股莫名的愧疚感涌上心头,
他竟然把一个女子认为是个变态,还.....暗中观察人家这么久。
然而这个发现并没有让程则停止关注对面的女孩,反而是更频繁的寻找女孩的身影,
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牵引着,室友也总说变态是程则自己才对。又过去了一周,
周五下班后的晚上,程则去小区门口买水果,他低头挑选时,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老板,
这个芒果怎么卖呀。”程则下意识抬头,看见一个高挑清瘦戴着鸭舌帽的女孩,
直觉告诉他是那个寸头女孩!她没有他想象的娇小,穿着简单的白色短袖和牛仔短裤,
小麦色的皮肤显得她清爽的像夏日里加冰的柠檬水。女孩挑了几个芒果,准备付钱时,
从口袋里带出来了一张纸币,轻飘飘的落在了程则的面前。程则弯腰捡起,
递回去时手指不经意间相触。“谢谢。”女孩笑着道谢,声音清脆。程则愣了一下才回应,
“不客气。”女孩付完钱走了,程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选好西瓜。
等他领着水果走出去一段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他急忙返回水果店,
在自己刚才的位置找了一遍,却一无所获。“老板,你刚刚有没有看到一个黑色手机。
”程则焦急问道。店老板摇头“没注意啊。”程则的心沉了,
手机里面有他所有联系人和资料,还很重要的数据,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时,
那清亮的声音又从他背后响起“请问,这是你的手机吗?”程则转身,
看见寸头女孩就站在店门口,手中举着他的手机。“我在门口捡到的,怕丢的人太着急,
回来看看的。”她说。程则长呼一口气,接过手机“太感谢你了,里面有很重要的资料,
如果真丢了,我就完蛋了。”女孩笑了笑“不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必须感谢你,
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或者喝杯咖啡?”程则急忙说着。女孩愣了一下,似乎有点意外,
然后点了点头“可以啊,但是吃饭就不用了,喝杯果汁就可以。”于是十分钟后,
他们坐在了果汁店的小桌前。程则得知她叫齐茗,二十四岁,在一家书店工作,
就住在何许对面那栋楼。“所以你就是那个经常在阳台抽烟的人。”齐茗眨眨眼,
“我见过你几次。”程则突然有些尴尬,想起自己曾经把她当成变态的事。
幸好齐茗没有读心术,只是小口喝着西瓜汁,嘴角沾了一点红色果肉。
程则发现自己很难把视线从她脸上移开。齐茗的寸头造型初看有些突兀,
但越看越觉得适合她的脸型和明亮的眼睛。她说话时手势很多,笑声清脆,
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自由自在的气息。“你是学生吗?”齐茗问。程则点头:“嗯,在实习了,
马上毕业。”“真厉害。”齐茗的眼神里流露出羡慕,“我都没上过大学。
”程则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换了个话题:“你的发型很酷。”齐茗笑了,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寸头:“夏天凉快,省水省洗发露,还不用打理。
唯一的缺点就是经常被误认为是男生。”程则感到耳根发热,庆幸夜色已深,灯光昏暗。
那次偶然的相遇后,程则和齐茗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
他们发现彼此有着惊人的共同点:都喜欢爬山,都爱看科幻电影和纪录片,
都对城市里隐藏的小吃店了如指掌。程则开始约齐茗一起吃晚饭。
他们最喜欢去一家巷子深处的面馆,老板是个北方人,做的油泼面香辣劲道。
程则总是惊讶于齐茗的食量,她能吃下一大碗面再加个肉夹馍,却依然瘦得像根竹竿。
“你的胃口真好。”有一次何许忍不住感叹道。齐茗嘴里塞满了面条,
含糊不清地说:“能吃是福。”下班后她也常在他公司楼下那棵老槐树下等他,
一起去吃巷子深处的小料超多的螺蛳粉,她总能多加个煎蛋。雨夜,
他们挤进街角便利店屋檐下躲雨。雨水汇成帘幕,将世界隔在外头。她捧着纸杯,
小口咬着热气腾腾的关东煮,鼻尖冻得有点红。他看着她,鬼使神差地伸出手,
用指尖轻轻擦掉她脸颊溅上的一点雨珠。她猛地顿住,没躲开,只是抬眼看他,
眼睛里蒙着一层水汽,亮得惊人。末班地铁空空荡荡,他们并排坐着,车身摇晃。
他的手看似随意地搭在座椅上,她的手指放在旁边,随着每一次晃动,
指尖若有似无地碰一下。没人说话,没人转头,只有碰触的地方像有细小的电流窜过,
麻了一片。他屏住呼吸,心跳声大得恐怕整个车厢都能听见。齐茗的体力好得惊人,
她每周都要去爬山,有时是近郊的小山丘,有时是远一点的森林公园。
程则被拉着一起去过几次,发现自己竟然跟不上齐茗轻快的步伐。
“大城市长大的孩子就是缺乏锻炼。”齐茗站在高处,向下望着气喘吁吁的程则,
脸上带着得意的笑。程则不服气,硬是拖着酸软的双腿追了上去:“谁说的?
我只是昨天熬夜看书了。”齐茗大笑,伸出手拉了他一把。她的手掌有些粗糙,却温暖有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程则发现自己越来越期待与齐茗见面。
他喜欢看她大笑时眼睛眯成缝的样子,喜欢她说话时手舞足蹈的姿势,
甚至喜欢她肚子饿时不耐烦地用手指敲桌面的小动作。有一天晚上,当他在阳台上抽烟,
看见对面窗内齐茗正在做饭的身影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喜欢上这个寸头女孩了。
这个发现让程则惊喜,原来心动的感觉如此美好,像是心里炸开了一朵朵小小的烟花。
程则开始更频繁地约齐茗出去,有时是看电影,有时是探索城市里的新书店,
更多时候只是漫无目的地压马路,聊着漫无边际的话题。
齐茗似乎也很享受与程则在一起的时光。她会下班后特地为程则带一本她觉得他会喜欢的书,
会记得程则提到过想吃的甜品然后买来给他惊喜,
会在走过狭窄街道时自然地拉住程则的手臂。一个凉风习习的秋夜,他们并肩走在河滨路上。
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周杰伦的《七里香》从路边的音像店飘出,
空气中混杂着糖炒栗子的甜香。程则正讲着一个笑话,齐茗笑得前仰后合,
不小心撞到了迎面走来的行人。“对不起对不起!”齐茗连忙道歉,
程则下意识地将她护在身后。等行人走远后,他们相视一笑。
程则的手仍然轻轻搭在齐茗的肩上,齐茗也没有移开的意思。那一刻,程则几乎要告白,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告诉自己,要选一个特别的时机。机会很快来了。
齐茗提议周末想去爬武功山,想看日落日出和云海。程则立即同意了,计划着在山顶告白。
爬山那天,天气晴朗得不像话。天空是湛蓝色的,几朵白云悠悠飘过。阶梯起初平缓,
渐渐变得陡峭。齐茗如履平地,程则却渐渐感到吃力。“要不要休息一下?”齐茗回头问,
脸上带着关切的表情。程则摇头:“不用,我能行。”他可不想在喜欢的女孩面前示弱。
齐茗狡黠一笑:“那我们来比赛吧,看谁先到那个转弯处!”说完不等程则回应,
就一溜烟跑了上去。“喂!耍赖啊!”程则急忙追赶,两人一前一后在山上奔跑,
笑声惊起了林中的飞鸟。最终程则还是输给了齐茗。他气喘吁吁地靠在栏杆上,
看着面不改色的齐茗,无奈地摇头:“你肯定是山里长大的孩子。
”齐茗的笑容微微凝固:“我确实是在山里长大的。”她望向远方,“我老家就在山区,
小时候每天都要走很远的山路去上学。”程则突然想起齐茗说过没上过大学的事,
轻声问:“能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吗?”齐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讲述。
她讲述着山区的生活,贫困但自由的童年,渴望看更大世界的心情。她讲到为了供弟弟上学,
自己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做过服务员、售货员,最后在书店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
“但我还是很喜欢学习,”齐茗说,眼睛闪着光,“我报了成人教育,正在读大专。
虽然比不上你们正规大学,但至少是在进步,对吧?”程则被深深打动了。
他看着齐茗被汗水微微浸湿的鬓角,看着她明亮坚定的眼睛,心中的情感几乎要满溢出来。
“齐茗,”他轻声说,“我觉得你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人。”齐茗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