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疫之歌:溶解,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作品,由洛逍林倾力打造。故事中,王雄陈娟周静经历了一系列曲折离奇的遭遇,展现出勇气、智慧和坚韧的品质。王雄陈娟周静面对着挑战和困难,通过努力与毅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那个天真的刘丽已经死了。被她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亲手杀死了。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想复仇的鬼。接下来几天,我不再乱逛了。我开……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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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一种叫做血疫的病毒摧毁了人类的文明。
我每天冒着危险外出为男友和闺蜜寻找物资。没想到却得到了他们的背叛。我要复仇!
第1章:去死吧,我的好闺蜜!空气里有股灰尘和东西烂掉的臭味。我叫刘丽,
在末世里勉强活着。此刻我蹲在废弃超市的货架前,小心地擦掉罐头上的灰。罐头摸着冰凉,
标签都花了,我还是仔细检查罐身有没有鼓包。很好,没有鼓包。我松了口气,
把几个金枪鱼罐头塞进破背包。在另一个角落,我又找到一包压缩饼干。
每次出来找东西都是在赌命。今天我运气不错。这些食物,
足够我和王雄、陈娟撑上好几天了。一想到他们俩,我心里就暖和了些。
他们是我活下去的动力。血疫爆发已经整整三年。这场灾难,让活人从里到外化成一滩臭血。
城市成了空壳,只有死寂建筑和到处乱晃的感染体。秩序和文明都没了。而我,
天生对血疫免疫。这是我最大的秘密,谁也没告诉过。
我不想被幸存者基地那帮穿白大褂的当成怪物,绑在手术台上天天抽血切片研究。
我只想和最亲近的王雄、陈娟在一起,像个普通人一样活下去,再难也行。
我把最后一瓶水塞进背包,正准备走,后脑勺突然一阵剧痛。我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我一头栽倒,脸狠狠撞在水泥地上,牙都酸了。我被人偷袭了。我脑子嗡嗡响,
意识一片混乱。是谁?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一个尖利的笑声就在我耳边炸开。
“哈哈哈哈……刘丽,你这个蠢货,没想到吧?是我!”这个声音……我用尽力气,
挣扎着转身,想看清是谁。视线模糊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陈娟。我的好闺蜜,
我的亲姐妹。她手里攥着一根沾着我头发和血的钢管,脸上满是得意。“为……为什么?
”我感觉有热乎乎的液体从后脑勺流下来,糊住了我的脖子和后背。我疼得喘不过气,
心口也像堵住了一样。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三年前,血疫刚爆发,城里一团乱。
我和男朋友王雄逃亡的时候,看见陈娟被几个感染者困在便利店,她发着高烧,快不行了。
那时的王雄拉着我说:“丽丽,别管了!她可能已经被感染了!我们会被拖累死的!
”可我看着陈娟的脸,走不动道。我甩开王雄的手,吼道:“那是我最好的朋友!
”然后抄起撬棍冲进去,硬是把她背了出来。后来我们找到了一个医院,里面有两套防护服。
我们刚想喘口气,一只异变体就砸开了门。它比普通感染体快得多,力气也大得多。
我和王雄一人一件防护服,这样最安全。可我看着吓得发抖的陈娟,想都没想,
就把自己的防护服脱下来给她穿上。“丽丽你疯了!”王雄的吼声被我抛在身后。
我只穿着冲锋衣,抄起消防斧冲上去引开异变体,让他们俩先跑。就是那次,为了掩护他们,
我的胳膊被异变体的血溅到了。我以为死定了。我一个人跑到楼顶,写好遗书,
告诉他们物资藏在哪,让他们别来找我,好好活下去。然后,我坐在天台边上,
等着自己变成一滩血水。可我等了两天,除了饿,什么事都没有。那时候我才发现,
我竟然对血疫免疫!我把她当亲姐妹,有好吃的、好用的都先给她,因为她总说自己身体弱。
我甚至为了她和王雄吵架。王雄总说我圣母,说我把一个拖油瓶看得比他还重。可现在,
我拼命保护的人,却用一根钢管砸我。“为什么?咯咯咯……”陈娟的笑声像夜枭一样难听,
她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刘丽啊刘丽,你真是单纯得像个**!
你那个宝贝男朋友王雄,早就想玩点**的,搞个末世三人行,让我们一起陪他睡。可你呢?
天天在我面前装什么冰清玉洁的烈女,死活不同意。你说,你是不是活该?是不是犯贱?
”“你胡说!”我用尽力气吼道,心一点点冷下去,“王雄不是那样的人!”“哟,
都这时候了,还护着他呢?”陈娟嘲弄的看着我,用脚尖踢了踢我的脸,“你当他是宝,
他早就在背后跟我滚到一张床上了!实话告诉你吧,
每次你累得像条狗一样出去找物资的时候,我们俩就在家里快活呢!你还真以为他爱你啊?
他爱的,是你这个能提供物资的免费奴隶!一个上赶着送吃送喝的长期饭票!”我不信,
我一个字都不信。我浑身发抖,不知道是冷,还是因为她说的这些话。就在这时,
超市那扇吱呀作响的破门被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逆着光走了进来。是王雄。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没看我,一眼都没看,直接走到陈娟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腰,
在她嘴上亲了一口。“王雄!”我用尽力气喊道,“你看着我!你告诉我,她说的都是假的!
都是假的对不对!”王雄的身体僵了一下。他终于缓缓转过头,那张我曾无比迷恋的脸上,
此刻却满是不耐烦和恼怒。“看什么看?吵什么吵?**晦气!”他啐了一口唾沫,
“别的男人在末世里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夜夜笙歌?就我他妈的倒霉,
还得守着你一个黄脸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天天灰头土脸的,身上一股馊味,
老子碰你一下都觉得恶心!”“那你为什么还要靠我找的物资活着?!”我声音都变了调。
“靠你?呵,”王雄嗤笑一声,那笑声比刀子还刮人,“你本来就是个傻子,不用白不用。
现在你没用了,就去死吧。正好给我们俩腾地方。”他说着,
从陈娟手里接过那根沾着我血的钢管,一步步朝我走来。他举起手臂,脸上毫无表情,
眼露杀机。一滴眼泪从我眼角滑落,掉进地上的灰尘和血里。我恨。我恨我瞎了眼,
爱上这样的畜生。我恨我引狼入室,把毒蛇当姐妹。我更恨我自己的天真和愚蠢!
钢管带着风声落下,我眼前彻底黑了。眼前只剩下黑暗。第2章:仓库到手,
坐看狗男女内讧!我昏了很久,才被一阵阵头痛弄醒。我……没死。我撑起身体,
后脑勺的伤口结了痂,一动就疼得厉害。我伸手一摸,满手干掉的血块和打结的头发。
超市里空了,王雄和陈娟不见了。我辛辛苦苦找的物资,也被他们拿走了。这两个狗男女,
连最后一丝活路都不给我留。我扶着生锈的货架,晃晃悠悠站起来。身体很虚弱,
走路像踩在棉花上。但我的脑子很清醒。仇恨烧掉了我最后一点软弱和天真。我在货架底下,
找到一瓶落满灰的矿泉水。我没看生产日期,直接拧开瓶盖,把半瓶水浇在脸上,
冲掉血和泪。冰冷的水让我打了个哆嗦,也让我彻底冷静下来。从现在开始,
那个天真的刘丽已经死了。被她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亲手杀死了。活下来的,
只有一个想复仇的鬼。接下来几天,我不再乱逛了。我开始有计划的探索这座城。
我什么都不怕了,最可怕的背叛我都经历过了,我的心早就冷了。一个星期后,
在我快饿晕的时候,我找到了我的“天堂”。那是一家大型仓储超市,
外面的店铺早就被人搜刮得比我脸还干净。但我知道,这种超市,
通常都有一个巨大的地下仓库。我没日没夜的砸那扇防火门。手磨出了血泡,又磨破了,
但我感觉不到疼。“哐当——”门锁终于被我砸坏,门开了一条缝,我差点哭出来。门一开,
一股干燥、混着纸箱味的空气扑面而来。没有腐烂的臭味。我打开手电筒,
光照亮了眼前的景象,我呆住了。仓库里堆满了物资。
食物、水、药品、生活用品……什么都有,整齐码在货架上,好像时间在这里停住了。
最关键的是,我随手拿起一箱方便面,看了眼生产日期——血疫爆发之后两个星期。
对别人来说,这里是剧毒的坟墓。但对我来说,这里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宝库!
是上帝给我的神国!这些物资,够我一个人像女王一样,活一百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忍不住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王雄,陈娟,
你们想不到吧?你们为了几罐罐头、几瓶水就杀我,却不知道,我拥有了一座金山!
我没有立刻享受。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忍着饿把仓库门从里面封死,用钢筋和货架顶住,
只留一个只有我知道的通风口当出入口。然后,我开始了我的新生。我脱掉发馊的衣服,
把它扔到仓库最远的角落。我在货架上找到全新的毛巾、香皂和洗发水。
用一个大铁桶接满干净的瓶装水,痛快洗了三年来的第一个热水澡。脏水从我身上流下,
好像也把过去的一切都冲走了。我换上服装区里崭新的连衣裙,丝滑的面料贴着皮肤,
是一种久违的触感。我对着一面落满灰的镜子,擦干净镜面,开始化妆。我画上上挑的眼线,
涂上大红色口红。镜子里的女人,脸有些苍白,但眼神冰冷,充满恨意。这不是为了取悦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