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兄长位极人臣,却赐我一杯毒酒》,由著名作者汤隐梦呓倾心创作。故事围绕着主角谢芳菲映月泠泠展开,描述了一段令人心动的爱情故事。这本书充满热情和浪漫,让读者沉醉其中。要把人的魂都罩进去。我的五脏六腑都还在烧。抄家那天的大火,父亲被拖拽时砸在石阶上的闷响,母亲饮下毒酒前看我的最后一眼…………
章节预览
苏晚音死了。死在第九年,一个名字被夺走,一副骨血被烙上新印的瞬间。“从今往后,
你就叫泠泠。”那个叫华姨的女人,声音像是浸了蜜的刀子,甜,却能刮下一层皮肉来。
她的指甲上涂着顶艳的蔻丹,捏着我的下巴,力气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反抗的阴冷。
我被迫抬起头,从她那双精明到没有一丝暖意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一个穿着囚衣,
头发枯黄,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的鬼。一个九岁的,家破人亡的鬼。
血腥味和囚牢里腐烂的草腥味还黏在我的鼻腔里,可眼前,却是另一个世界。这里是绮梦楼,
京城最大的销金窟。空气里浮着一种更腻,更沉的香,是无数女人的脂粉,男人的酒气,
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欲望腐败后的味道,混在一起,织成一张无形的网,
要把人的魂都罩进去。我的五脏六腑都还在烧。抄家那天的大火,
父亲被拖拽时砸在石阶上的闷响,母亲饮下毒酒前看我的最后一眼……这些东西,
像一群饿疯了的野狗,在我身体里横冲直撞,把所有知觉都啃食得一干二净。我感觉不到疼,
也流不出泪。我就像一个被抽空了魂的木偶,被她们从一个地狱,
扔进了另一个更华丽的地狱。华姨松开我,用一方绣着鸳鸯的锦帕擦了擦手,
仿佛碰了什么脏东西。她斜睨着我,嘴角挂着一丝审度的笑,像是在打量一件货品。
“倒是个好底子,就是眼神死气沉沉的。”她轻哼一声,对身边的侍女吩咐,“小菱,
带她下去,洗干净,换上衣裳。再给她一碗饭。”最后一个“饭”字,她拖长了音调,
像是一种恩赐。小菱是个眉眼清秀的丫头,约莫十四五岁,看我的眼神里,
有一丝我读不懂的怜悯。她的手是温的,牵着我冰冷的手腕时,我像是被火炭烫了一下,
猛地一缩。她顿了顿,没说话,只是把力道放得更轻了些。我被带进一间小屋。
没有绮梦楼大堂那种令人窒息的奢靡,只有一张简单的木床和一张桌子。小菱为我端来热水,
沉默地帮我擦洗。热水触到皮肤,那些被忽略的伤口才迟钝地开始叫嚣。我一声不吭。
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细棉布衣裳,很软,却像针一样扎着我。苏家还在时,我穿的是云锦,
是贡缎。然后,一碗饭被放在了桌上。不是一碗,是一桶。一小桶还冒着滚滚热气的白米饭,
旁边配着一碟青菜,一小碗炖得烂熟的肉糜。米香,霸道地钻进我的鼻子,像一只手,
粗暴地把我身体里那些沉睡的,对“生”的渴望给硬生生拽了出来。
我忘了自己多久没见过这样干净的食物了。在天牢里,只有馊掉的窝头和浮着虫子的水。
“吃吧。”小菱轻声说,“华姨吩咐的,吃饱了,才有力气活下去。
”我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在那桶饭上。我的手在抖。不是因为害怕,是饿。
是一种要把自己都吞下去的,野兽般的饥饿。我扑了过去。没有用筷子,没有用勺。
我把脸直接埋进了饭桶里,像一头濒死的幼兽找到了救命的泉水。温热的米粒烫着我的脸颊,
我不管不顾,张开嘴,用最原始的方式,狼吞虎咽地把饭往嘴里扒。我忘了礼仪,
忘了我是谁,忘了我是前朝太史令的女儿苏晚音。我只知道,我要吃。我要活下去。
喉咙被噎得生疼,我咳了几声,抓起桌上的茶壶,也不管冷热,就往嘴里灌。
水顺着我的嘴角流下来,打湿了前襟。肉糜的咸香,青菜的清甜,
白米的甘醇……这些久违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炸开,像一场盛大的烟火,而我,
却只想在这场虚假的绚烂里放声大哭。可我没有。眼泪,是这个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我吃得很快,快到小菱都来不及反应。一桶饭,很快见了底。我甚至伸出舌头,
把黏在嘴边的最后一粒米都卷了进去,然后抬起头,用那双死寂的眼睛,望向她。
小菱被我看得一愣,那眼神里有一丝惊惧。我听见自己用一种沙哑得不像九岁孩童的声音,
对她说了进入绮梦楼之后的第一句话。“还有吗?”那一刻,我知道,苏晚音,真的死了。
活下来的,只是一个叫泠泠的,只想吃饱饭的饿鬼。而这份温暖的饱足背后,
是深不见底的寒渊。我用一顿饭,把自己卖给了这座楼,卖给了这个活色生香的人间炼狱。
第二章:弦上风霜“啪!”一声脆响,像上好的瓷器被砸碎在地上。紧接着,
是一个淬了冰的声音,又冷又硬,带着玉石俱焚的决绝。“华姨,
你让我学这些取悦男人的东西?我父亲在世时,教我的是辨是非,知黑白,不是摇尾乞怜,
媚骨惑主!”我练筝的指尖一顿,琴弦发出一声短促而压抑的“嗡”鸣。又是谢芳菲。
五年了。我从一个九岁的饿鬼,长成了一个十四岁的,没有表情的木偶。
绮梦楼里的姑娘换了一茬又一茬,只有谢芳菲,像一株长错了地方的松柏,
浑身的枝桠都带着宁折不弯的尖刺。我透过窗格的缝隙看过去。华姨脸上没什么表情,
只是慢条斯理地揉着自己刚刚打人的那只手,仿佛沾了什么晦气。而谢芳菲,
半边脸颊高高肿起,嘴角渗出一丝血,可那双眼睛,亮得像有火在烧。“是非黑白?
”华姨轻笑一声,那笑声里没有半分温度,“谢大**,你父亲的是非黑白,
把他自己送上了断头台,把你送进了我这绮梦楼。你现在跟我谈这个,不觉得可笑吗?
”“你!”谢芳菲气得浑身发抖。“在这里,我就是你的黑白,银子就是你的道理。
”华姨走近一步,声音压得极低,像蛇信子一样嘶嘶作响,“我再教你一个乖。
男人的确喜欢媚骨,但更喜欢亲手把傲骨一寸寸打断的声音。你越是刚烈,他们就越是兴奋。
”角落里传来一声嗤笑。我不用看也知道,是织云。她正对着菱花镜,
用指尖细细描摹着自己的眉,镜子里的美人眼波流转,风情万种。她是绮梦楼的头牌舞妓,
腰肢软得像没有骨头,性子却泼辣得像一瓶烈酒。“骨头硬有什么用?能当饭吃?
”织云懒懒地开口,话却是对着谢芳菲说的,“妹妹,听姐姐一句劝,咱们这种地方,
脸蛋和身段才是真金白银。你那点骨气,一文不值。”谢芳菲猛地转头,怒视着她。
“道不同,不相为谋!”“呵,还道不同。”织云放下眉笔,站起身,
一身火红的舞衣像流动的火焰,“进了这道门,咱们的道就只有一条,
那就是从男人的钱袋里,给自己铺出一条活路来。不然,就是死路一条。”“我的活路,
我自己挣。”一个清冷的声音插了进来。是映月。她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捡拾着什么。
我定睛一看,是半截摔断的玉簪。那玉色很差,是最低等的货色,可映月却把它当成宝贝。
她是楼里最贪财的姑娘,一文钱都要掰成两半花,谁要是弄坏了她一点东西,
她能跟人吵上半天。映月把断簪收进怀里,站起来,看了华姨一眼:“华姨,
我今天的曲子练完了,可以去客房弹了吗?张员外说了,加一刻钟,多给二两银子。
”华姨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些,点了点头。映月目不斜视地从谢芳菲身边走过,
仿佛刚才那场激烈的冲突只是一阵风。我知道,她的钱不是为自己攒的。
我曾无意中见过一次,她将攒了许久的碎银子,偷偷递给一个来送菜的婆子,眼圈红着,
嘴里念叨着“给弟弟买些笔墨”。那一瞬间的温柔,和她平日里斤斤计较的模样,判若两人。
这就是绮梦楼。每个人都戴着面具,面具下是咬着牙的挣扎。而我,我的面具是一方纱帘,
和一张没有感情的脸。华姨没再理会将嘴唇咬出血的谢芳菲,转身看向我,
声音又恢复了那种蜜里藏刀的柔和:“泠泠,准备一下,今晚有贵客,
点名要听你的《将军令》。”我垂下眼,没有回答,只是将手指重新搭在了筝弦上。
这是我唯一的回答。我的手,早已不是闺阁**的纤纤玉指。指腹上结着一层薄茧,
那是无数个日夜,被筝弦磨砺出的烙印。血泡破了又生,生了又破,直到皮肉麻木。
华姨说得对,我有张好脸蛋,但在这绮梦楼,最不缺的就是好脸蛋。所以她另辟蹊径,
将我藏在纱帘之后,营造出一种“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神秘。客人们只能透过朦胧的纱,
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却能听到最铮铮作响的筝声。我的筝声里,没有风花雪月,
没有靡靡之音。有的是北境的风雪,是长河的落日,是千军万马的奔袭,是城破家亡的悲鸣。
那些王孙公子,富商巨贾,听不懂我的故事,但他们能听出那份与众不同。
他们称我的筝声“杀气重”,却又为此一掷千金。夜幕降临,我坐在那方熟悉的纱帘后。
空气中,酒气和熏香混合的味道浓得化不开。外面人声鼎沸,笑语喧哗,都与我无关。
我的世界里,只有眼前这张桐木古筝。当我的指尖落下,第一个音符如利刃般划破喧嚣时,
满堂瞬间死寂。我弹的是《将军令》。我想象着父亲教我读史书时,
说到的那些金戈铁马的战场。我想象着兄长苏文清,他曾说,愿为朝廷镇守边疆,马革裹尸。
那些曾经的骄傲,家族的荣光,如今都成了我弦上的亡魂。一曲终了,
外面是雷鸣般的叫好声。我却置若罔闻。小菱端着赏赐的银盘进来,压低声音,
语气里带着一丝兴奋:“泠泠姐,你听说了吗?今晚来的贵客,是新科的探花郎!
听说圣上十分器重,特意派他去安抚流放北境的那些罪臣家属呢!”我的心,猛地一跳。
只听隔着帘子,一个文雅的声音含笑问道:“早就听闻绮梦楼泠泠姑娘一曲惊天下,
今日一闻,果然名不虚传。只是不知,那性如烈火的谢家**,今晚可愿出来一见?
”另一个声音立刻接道:“探花郎有所不知,那谢芳菲可是个硬骨头,
当年她父亲谢御史当庭弹劾,也是这般风骨。可惜啊,她那未婚夫,太史令家的长子苏文清,
如今还不知在哪儿流放呢……”轰的一声。我脑子里所有的弦,都断了。
谢芳菲……谢御史之女……苏文清的未婚妻。那个浑身是刺,宁折不弯的女子,
是我素未谋面,却早已定下婚约的……嫂嫂?而苏文清,是我的兄长。我曾以为,在这世上,
我只剩孤身一人。指尖下的筝弦,因我骤然收紧的力道,发出不堪重负的哀鸣。
“铮——”一声刺耳的断裂声。弦断了。一滴血珠,从我被割破的指尖,缓缓渗出,
落在洁白的弦枕上,像一朵开在坟前的,血色小花。第三章:玉碎花折血腥味,
是从谢芳菲的腕子上先散开来的。她用一支碎裂的珠钗,在自己雪白的皓腕上划了下去。
动作那么急,那么狠,仿佛那不是她的手,而是仇人的脖颈。但她失败了。被发现的时候,
她已经倒在血泊里,气息微弱,可那双眼睛,在看到华姨的时候,
却迸发出一股几乎能将人灼伤的,快意的光。她在用自己的命,向华姨宣战。华姨的脸,
第一次那么难看。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被冒犯的,冰冷的威严。她像是被人当众抽了一耳光,
那耳光打掉的不是她的脸面,而是她在这绮梦楼里,说一不二的规矩。“想死?”华姨笑了,
她俯下身,用那方永远绣着鸳鸯的锦帕,轻轻擦掉谢芳菲脸颊上的一点血污,
动作温柔得像是在抚摸一件珍宝。“好孩子,死,是这世上最容易的事。可我偏偏,
不如你的意。”她站起身,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到了楼里每一个姑娘的耳朵里。
“在这绮梦楼,我说了算。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想当贞洁烈女?
可以啊,去乱葬岗里当,那里多的是!”她拍了拍手。两个粗壮的婆子走上前来,
手里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一股诡异的甜香,瞬间弥漫开来。“你们看清楚了,
”华姨的目光缓缓扫过我们每一个人,织云,映月,还有那些瑟瑟发抖的,更年轻的姑娘,
“这就是骨头硬的下场。”婆子们捏开谢芳菲的嘴,粗暴地将那碗药灌了下去。
谢芳菲剧烈地挣扎,呛咳着,黑色的药汁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像一道道丑陋的印记。很快,
她的挣扎变弱了。那双原本燃着烈火的眼睛,一点点,一点点地涣散,最后,
变成了一口了无生气的,枯井。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攥得我喘不过气。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在自家后院的桃花树下,兄长苏文清曾笑着对我说:“音音,快来看,
这是谢家姐姐给你做的风筝,漂不漂亮?”那时的谢芳菲,穿着一身鹅黄色的长裙,
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会摸着我的头,温柔地说:“我们音音,以后也要像哥哥一样,
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那些明亮的,温暖的记忆,此刻,却像一把把烧红的烙铁,
狠狠地烫在我的心上。“把她带到院子里去。”华姨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残忍的**。
她要杀鸡儆猴。她要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亲手折断这根最硬的骨头。“华姨,
不要……”有胆小的姑娘已经哭出声来。织云的脸色也白了,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袖。
映月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看到她放在膝上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根根发白。
华姨像是没听到一样。两个专做粗活的杂役被叫了进来,他们看着失了魂的谢芳菲,
眼里是毫不掩饰的,贪婪的浑浊目光。“华姨赏你们的。”那一刻,我听见了自己身体里,
某种东西碎裂的声音。我没有看。我死死地盯着地面上的一块青砖,
用指甲在掌心里掐出一道道血痕。我强迫自己去听,去记。记住那撕裂布帛的声音,
记住那两个男人粗重的喘息,记住姑娘们压抑的哭泣,记住华姨那仿佛淬了毒的,
满意的轻笑。更要记住谢芳菲那如同濒死小兽般,从喉咙深处发出的,破碎的,
不成调的呜咽。不知过了多久,一切才归于沉寂。院子里,只剩下一个蜷缩在地上的,
破碎的“东西”。那不是谢芳菲了。她活着,却比死了,更像一具尸体。那之后的三天,
谢芳菲变得无比顺从。华姨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让她学着如何伺候男人,她就学。
让她笑,她就笑。只是那笑,比哭还难看。所有人都以为,她被驯服了。只有我知道,
当一根弦被绷到极致时,它在断裂前,会有一瞬间的,死寂。三天后,
华姨为她安排了第一个客人。是个脑满肠肥的盐商。谢芳菲穿上了一身大红的衣裳,
自己坐在镜子前,仔仔细细地描了眉,点了唇。那红色,刺得我眼睛生疼。
小菱在旁边看得心惊胆战,小声对我说:“泠泠姐,她……她好像变了个人。”我没说话。
我只是看着她,看着她走进那间挂着红灯笼的屋子,像是在走向自己的刑场。那一夜,
我没睡。我抱着我的筝,坐在窗前,看着那间屋子。子时刚过。一声惊恐到变了调的尖叫,
划破了绮梦楼虚伪的宁静。“死人啦——!”盐商连滚带爬地从房间里冲出来,
裤子都没提好,脸上是见了鬼的表情。我和小菱冲了过去。门大开着。屋里,酒菜翻了一地。
谢芳菲,我未来的嫂嫂,一身红衣,靠坐在床头。她的手里,还捏着半块碎裂的酒杯,
锋利的边缘,嵌在她的脖颈里。血,从那道狰狞的伤口里涌出来,染红了她胸前的大片衣襟,
像一朵开到极致,瞬间凋零的,血色牡丹。她的眼睛,是睁着的。
那双曾经盛满烈火与傲骨的眼睛,此刻,正静静地,带着一丝解脱的,嘲讽的笑意,
望着这肮脏的人间。她终究,还是用自己的方式,赢了。她保全了谢御史女儿的,
最后一点风骨。华姨赶来时,气得浑身发抖。客人死在房里,是天大的晦气。她一边咒骂着,
一边却又不得不捏着鼻子,赔了大笔的银子给那个吓破了胆的盐商。她输了。
输给了一个死人。我站在人群后面,看着那具慢慢变冷的尸体。我没哭。我只是慢慢地,
将指尖搭在了怀中古筝的弦上。轻轻一拨。那一声筝鸣,冷得像刀,也利得像刀。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我的筝,不再只为奏乐。它要奏的,是这楼里每一个冤魂的悲鸣,
是这世道不公的丧钟。更是我苏晚音,复仇的序曲。第四章:冷月痴心谢芳菲下葬那天,
天阴得像一块忘了擦的旧铁。我当掉了唯一一支还算值钱的珠钗,
又凑上了自己攒下的所有月钱,才勉强买通了后门的两个杂役,让他们用一卷破草席,
将她带去了城外的乱葬岗。没有棺木,没有墓碑。这个曾经名满京华的御史之女,
兄长的未婚妻,最后留在这世间的,只有我心底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血窟窿。
就在她头七那天,京城炸了。新科放榜,寒门学子裴文远,一举夺魁,高中状元。一时间,
“裴郎”之名,传遍大街小巷。敲锣打鼓的声音,从清晨响到日暮,全城的百姓都涌上街头,
想一睹那“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风采。绮梦楼里,姑娘们也疯了。
“听说了吗?那裴状元生得俊朗不凡,比画里的人儿还好看!”“何止是好看!
听说他至今尚未娶亲,这要是被哪家王公贵女看上了,可就是一步登天了!”织云倚在窗边,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嗤笑:“一群没见过世面的蹄子。男人金榜题名时,
就是他最薄情寡义日。你们还指望他能看上咱们这风尘地的女人?”这话,像一盆冷水,
浇灭了所有人的热情。只有映月,一言不发。她坐在角落里,背对着我们,
手里拿着一块半旧的帕子,一遍又一遍,擦拭着她那支从不离身的,音色平平的旧琴。
她擦得很慢,很用力,仿佛要将自己的魂,都擦进那木头里去。我看着她的背影,
心里莫名地一紧。那晚,等所有人都睡下了,我却听到了隔壁房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推开门,看见映月正对着一轮冷月,将她所有的家当,都摊在了床上。
那不是什么金银珠宝。那是一堆又一堆用粗布袋子装好的铜板,
还有几块碎得不成样子的银子,和几支早已过时的,廉价的银簪。叮叮当当,是她这许多年,
在一个又一个男人面前强颜欢笑,一文一文,硬生生从牙缝里省下来的血汗。她将那些钱,
分门别类,仔仔细细地装进一个大包袱里,然后,穿上了她唯一一身,还算体面的,
洗得发白的月白色长裙。做完这一切,她抱着那个沉甸甸的包袱,走向了华姨的房间。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我跟了过去,悄悄躲在门外。“华姨。”是映月的声音,
一贯的清冷,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孤注一掷的颤抖。“哟,这不是我们的钱串子吗?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华姨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慵懒的调侃。“我要赎身。”短短四个字,
像一块石头,砸进了死寂的潭水里。我听见华姨轻笑了一声。“赎身?映月,
你怕不是睡糊涂了?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价吗?”“我知道。”映月的声音很平静,
“我所有的钱,都在这里了。”“砰”的一声闷响,是那个沉重的包袱被放在桌上的声音。
屋里沉默了很久。久到我几乎以为时间都静止了。然后,
华姨才慢悠悠地开口:“为了那个新科状元,裴文远?”我的瞳孔猛地一缩。映月没有否认。
“我不要名分,也不求富贵,”她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近乎哀求的卑微,“华姨,
我从没指望他能八抬大轿来娶我。我只求……只求能离开这里,换个干净身份,
能远远地看他一眼,就够了。”我终于明白了。明白她为何那么吝啬,
明白她为何将钱财看得比命还重。原来,她不是贪财。她是在用这世上最脏的钱,
去守护她心中最干净的一个梦。她是在用自己的身子,为一个男人的青云之路,铺就台阶。
“真是感天动地。”华姨的语气里,充满了讥讽,“可惜啊,映月,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你当了这么多年绮梦楼的姑娘,难道不知道,这天底下的东西,
价钱都是会变的吗?”华姨的声音,陡然变得冰冷,“以前的你,不值钱。可你的相好,
现在是状元郎了。你说,你这状元夫人的身份,该值多少钱?”“你……你什么意思?
”映月的声音里,终于带上了一丝恐慌。“不多,”华姨轻描淡写地吐出一个数字,那数字,
像一把淬了毒的刀,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里。“黄金,五百两。”我捂住了自己的嘴,
才没让自己惊叫出声。五百两黄金!别说映月,就是把这绮梦楼里所有的姑娘都卖了,
也凑不出这个天文数字!这是要把她往死路上逼!“你……你……”映月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