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珩北朔城作为《太子嫌我出身低,我反手成了他皇嫂》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黄药师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小说了,讲述了:有我自己的规矩。我的地盘,谁都不能撒野。我们赶到王麻子的地盘时,他正搂着两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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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宫当了十五年舔狗,从陪读丫鬟到他最锋利的一把刀,
就为了等太子赵珩一句“娶你”。可我等来的,却是他亲手把我脱离奴籍的名额,
让给了一个刚来三天、上围傲人的洗衣婢。他当着满朝文武的面,
云淡风轻地说:“一个玩意儿,给她脸了。让她闹,闹死了正好给本宫清静。”行,
太子爷金口玉言,我怎敢不从。当晚,我“死”了,死前给他留了份大礼。再睁眼,
我已在千里之外的边关,成了让三国帝王都得客客气气叫一声“花爷”的活阎王。
---01“花如琅这个名字,划掉。”清冷又熟悉的嗓音,像淬了冰的刀子,
精准地扎进我的心脏。我趴在东宫正殿的房梁上,手里还攥着刚从敌国使臣那里偷来的密函,
身体却僵住了。下面,是我豁出性命守护了十五年的太子,赵珩。他指尖捏着一支狼毫笔,
轻轻一划,就划掉了我十五年的痴心妄想。旁边的小太监尖着嗓子问:“殿下,
这可是您亲口许诺给如琅姑娘的恩典,就这么给了柳莺莺,怕是不妥吧?”赵珩轻笑一声,
那笑声里淬着的毒,比我见过的任何毒药都烈。“一个见不得光的暗卫,
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整天追着问我何时娶她,本宫听着都嫌烦。”他顿了顿,
似乎觉得不够,又补了一刀,“如今本宫贵为储君,未来天子,
怎可娶一个手上沾满血腥的奴婢。那柳莺莺就不一样了,身子干净,人也听话。
”我浑身的血都凉了。为了他一句“等我”,我从八岁起为他卖命。他说东,我绝不往西。
他让我杀人,我手上绝不留活口。我身上的九道疤,每一道都是为他挡刀留下的。
可在他眼里,我只是个“玩意儿”。甚至,比不上一个刚来三天,只会嘤嘤嘤的柳莺莺。
真是天大的笑话。我看着他将那份象征着自由和新生的“脱奴籍文书”递给了柳莺莺,
那个女人娇滴滴地跪下,用我教她的法子,不动声色地蹭了蹭赵珩的裤腿。很好,学得很快。
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我捏紧了手里的密函,
悄无声息地从房梁上退了出去。回到我的暗卫营,我召集了我所有的心腹。“姐妹们,
准备一下,咱们换个地方上班。”所有人面面相觑。我扬起脸,
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太子爷给咱们结清了十五年的工钱,一笔‘巨款’,
够咱们下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了。”我指了指胸口,那里本来应该有一颗温暖的心,
现在却只剩下一个血窟窿。这,就是他付的“遣散费”。临走前,
我精心准备了一场盛大的“死亡”。我服下了龟息丹,伪装成中毒的样子,
直挺挺地躺在了赵珩的寝殿门口。混乱中,我听见他惊怒交加的声音:“谁干的?给本宫查!
”我心里冷笑,查?等你查出来,老娘已经在边关当上土皇帝了。弥留之际,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了他的衣角,
“殿下……我……终于……可以……永远……陪着……您了……”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僵硬。
很好,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求你爱我,但求你这辈子都忘不掉我,夜夜想起我,
都得从噩梦里惊醒。我抓着他衣角的手,指甲里藏着我特制的痒痒粉,无色无味,遇水则发,
能让人足足痒上三个月,挠破皮都解不了那种。赵珩,这是我送你的,最后一份大礼。
祝你在没有我的日子里,痒入骨髓,夜不能寐。02再次“醒来”,
我已经躺在了一辆颠簸的马车上。给我喂解药的是我的副手,阿雀。她一边给我顺气,
一边骂骂咧咧:“姐,你这戏也太真了,刚才我都以为你真挂了。还有,
你给太子下的那痒痒粉,是不是剂量太猛了点?我听说你‘下葬’那天,
他把自己从龙床上挠了下来,差点以为中了什么奇毒,太医都快把太医院搬空了。
”我虚弱地摆摆手,嘴角却忍不住上扬:“猛吗?这才哪到哪。这才叫情绪价值,懂不懂?
他不是喜欢清静吗,我让他好好‘静静’。”马车外,是我们暗卫营仅剩的十二个姐妹。
我们带走了东宫暗卫营所有的精锐和积蓄,给赵珩留下了一个空壳子。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
他最信任的刀,会反过来捅他最狠的一刀。“花姐,咱们去哪?”阿雀问。我掀开车帘,
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象,京城的繁华已经模糊。我想了想,
指向地图上最偏远、最混乱的西北角。“去北朔城。我听说那里三不管,
正是咱们大展拳脚的好地方。”京城容不下我,天下之大,总有我花如琅的立足之地。赵珩,
你最好祈祷我们这辈子都不要再见面。否则,我一定让你知道,什么叫高攀不起。
抵达北朔城的过程并不顺利。我们刚出京城地界,就被一队禁军拦了下来。领头的人,
是赵珩的贴身侍卫,周放。他看见我这张脸,瞳孔猛地一缩:“花……花姑娘?
你不是……”我懒洋洋地靠在车壁上,学着柳莺莺的腔调,夹着嗓子说:“哎呀,
周大人认错人了吧。小女子名叫翠花,和姐妹们一起回乡探亲呢。
”阿雀在旁边差点笑出猪叫。周放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当然知道我是谁。
他手里的长刀握了又松,松了又握,显然是接到了死命令。“殿下有令,全城**,
搜捕叛逃的暗卫。花姑娘,你还是跟我回去吧,殿下他……很想你。”最后三个字,
他说得极其艰难。我想你?我想你个大头鬼。是痒得受不了,想抓我回去要解药吧?
我掀开车帘,站直了身体。北风吹起我的长发,
我露出了手腕上那道为赵珩挡箭时留下的月牙形疤痕,这是他亲手为我包扎的。“周放,
你看清楚,这是什么。”周放的目光落在伤疤上,眼神复杂。“回去告诉赵珩,
”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冰珠子砸在地上,“他欠我的,我会一笔一笔,亲自讨回来。
至于现在,好狗不挡道。”说完,我没再看他一眼,马车从他身边驶过。我知道他不敢动手,
因为整个暗卫营都是我的人,真打起来,他这点禁军,不够我们塞牙缝的。车轮滚滚,
我头也不回。再见了,赵珩。再见了,我那喂了狗的十五年青春。03三年后,北朔城。
“花爷,城东的王麻子又在咱们的地盘上收保护费,还打伤了我们两个兄弟。
您看这事……”我坐在北朔城最大的酒楼“同福客栈”的二楼雅间里,
一边慢悠悠地品着新到的雨前龙井,一边听着手下的汇报。三年前,
我和姐妹们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靠着从东宫带出来的金银和一身本事,
硬生生在这片混乱的土地上撕开了一道口子。我们开了北朔城最大的镖局,
建了最豪华的酒楼,甚至垄断了与西域通商的丝绸和茶叶生意。如今,整个北朔城,
无人不知我“花爷”的名号。我放下茶杯,抬了抬眼皮:“王麻子?
那个号称‘北朔一霸’的蠢货?”手下连连点头。“行,我知道了。”我站起身,
活动了一下手腕,“阿雀,点齐人马,跟我去会会这位‘一霸’。”在北朔城,
有我自己的规矩。我的地盘,谁都不能撒野。我们赶到王麻子的地盘时,他正搂着两个姑娘,
喝得满脸通红。看到我带着人进来,他醉醺醺地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你个娘们,
来干什么?不知道这是老子的地盘吗?”我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阿雀在我身后,
手里把玩着两把锋利的匕首,刀刃上反射着冷光,就像她此刻的眼神。
王麻子被我看得有些发毛,但仗着人多,还是壮着胆子说:“看什么看?
再看信不信老子把你抓回去当压寨夫人!”话音刚落,一道银光闪过。
“啊——”王麻子发出一声惨叫,他捂着自己的手,鲜血从指缝里涌出。一根银针,
深深地扎进了他的手背。我缓缓走上前,捡起地上他掉落的酒杯,放在鼻尖闻了闻。
“酒是好酒,可惜,喝的人太脏。”我将酒杯狠狠地砸在他脚下,碎片四溅。“王麻子,
我给你两个选择。”我的声音很轻,却让整个嘈杂的**都安静了下来,“第一,跪下,
给我的人磕头道歉,然后把你这些年收的保护费,三倍吐出来。第二……”我停顿了一下,
弯下腰,凑到他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我废了你,
然后把你扔到城外的乱葬岗喂狼。”我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脖颈,他能感觉到那冰冷的触感,
像毒蛇的信子。王麻子吓得魂飞魄散,他毫不怀疑我话里的真实性。
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涕泪横流:“花爷饶命!花爷饶命!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我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记住,在北朔城,我花如琅,就是规矩。”这一战,
彻底奠定了我“北朔女王”的地位。再也无人敢在我的地盘上造次。
我给姐妹们提供了最好的生活,她们也不再是见不得光的暗卫,
而是可以光明正大走在阳光下的自由人。我以为,我和京城,和赵珩,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那天,一个风尘仆仆的商队,带来了京城的消息。据说,
太子赵珩因为三年前暗卫营叛逃,元气大伤,被几个兄弟联手打压,如今在朝中举步维艰。
更要命的是,北边的蛮族蠢蠢欲动,战争一触即发,可国库空虚,连军饷都快发不出来了。
赵珩焦头烂额,派了无数使臣前往富庶的北朔城,想向那位神秘的“花爷”借钱。可惜,
使臣们连我的面都没见到,就被阿雀打了出去。我坐在窗边,手里盘着一对温润的玉核桃,
听着阿雀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些使臣的狼狈模样,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借钱?可以啊。
拿他的命来换。我正想着,阿雀又递过来一封烫金的信函。“姐,这是最后一波使臣带来的,
说是太子亲笔。”我挑了挑眉,接了过来。信上是赵珩熟悉的字迹,龙飞凤舞,一如他的人,
傲慢张扬。信的内容很简单,先是追忆往昔,说什么“如琅,孤知错了,你回来吧”,
然后话锋一转,开始画大饼,说只要我肯借钱助他渡过难关,等他登基,必许我皇后之位。
我差点笑出声。都什么时候了,还跟我玩画饼充饥这一套?真当我是三年前那个傻姑娘?
我把信纸凑到烛火上,看着它一点点化为灰烬。“回信告诉他,”我对阿雀说,“想借钱,
可以。让他自己,亲自,滚到北朔城来,跪在我面前求我。”我倒要看看,
他那高贵的太子殿下,为了皇位,能把自己的尊严踩到什么地步。04我没想到,
赵珩真的会来。半个月后,一支低调但难掩皇家气派的车队,缓缓驶入了北朔城。
得到消息时,我正在我的后花园里悠闲地荡秋千。阿雀急匆匆地跑进来:“姐,他来了!
真的来了!现在就在同福客栈楼下,指名要见你。”我脚尖轻点地面,秋千稳稳地停住。
“慌什么。”我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拍了拍裙摆上不存在的灰尘,“让他等着。
先晾他一个时辰再说。”我要让他知道,如今的北朔城,是谁的地盘。一个时辰后,
我才换上一身张扬的红衣,踩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出现在了同福客栈的二楼。凭栏下望,
大堂里,那个曾经让我仰望的男人,正笔直地站着。三年不见,他清瘦了些,
但眉眼间的傲气却丝毫未减。他穿着一身玄色锦袍,即使风尘仆仆,
也难掩那一身的皇家贵气。他似乎感应到了我的目光,猛地抬头。四目相对的瞬间,
我看到他眼中的惊艳、错愕,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悔恨。他大概从未想过,
当年那个在他面前卑微如尘土的暗卫,如今会以这样一种光芒万丈的姿态,
重新出现在他面前。我勾起唇角,对他举了举手中的酒杯,然后一饮而尽。他愣住了,
随即迈开步子,想要上楼。“站住。”我身边的护卫伸出长刀,拦住了他的去路。
赵珩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放肆!你们知道孤是谁吗?”“在我们北朔城,只认花爷,
不认什么殿下。”护卫面无表情地回答。赵珩的拳头握得咯咯作响,他死死地盯着我,
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我笑了。“赵珩,想见我,就得守我的规矩。”**在栏杆上,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今天我乏了,你先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午时,还是在这里,我等你。
”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我知道,他会等。因为现在的他,除了我,
已经别无选择。当晚,阿雀兴奋地跑来告诉我,赵珩在客栈里大发雷霆,砸了满屋子的东西。
“姐,你没看到他那张脸,黑得跟锅底一样!太解气了!”我一边修剪着花枝,
一边淡淡地说:“这才只是个开始。”第二天午时,我准时出现在同福客栈。
赵珩已经等在那里了。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看起来冷静了不少,
但眼底的红血丝还是出卖了他的焦躁。我坐在他对面,亲自为他倒了一杯茶。“说吧,
太子殿下大驾光临,有何贵干?”他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像一张网:“如琅,你……这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