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短篇言情小说《锈迹里的暖阳》,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陈默周伯小满,也是作者叫啥好呢你说所写的,故事梗概:钢坯房的铁皮在风中发出呜咽般的声响,像是在挽留,又像是在送别。他最后看了一眼那堆陪他度过无数寒夜的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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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风,依旧带着刺骨的寒意,从钢坯房锈蚀的铁皮缝里钻着尖儿挤进来。
像无数根细碎的冰针,密密麻麻扎在陈默露在破棉絮外的手腕上。
他下意识往废旧钢管垒出的角落里缩了缩——那堆钢管锈迹斑斑,
却比这屋子的任何地方都更能抵挡寒风的侵袭。裹在身上的破棉絮像团揉烂的脏云,
纤维板结着灰垢,勉强裹住他干瘦的身子。他闭上眼,
九岁前的某个冬天总会清晰浮现:母亲的怀抱总带着皂角香,
能把深夜的寒气都焐得温热;父亲的手掌宽厚有力,裹着他的小手走在雪地里,
从不会让他受半分冻;还有客厅那盏橘黄色的灯,不管多晚回家,都亮着暖融融的光,
从没让他在夜里摸过黑。可三年前那场惨烈的车祸,把这一切都撞得粉碎。
舅舅是第三天来的,踩着父母还没撤去的遗像,轻描淡写地说“暂时照顾你”,
然后抓过陈默的几件衣物胡乱塞进磨破底的布包,
不耐烦地甩下一句“你先去我家旧仓库凑合几天”。谁也没想到,这“几天”,
一熬就成了看不到尽头的漫长岁月。钢坯房的夏天像焖在铁皮罐里,闷热难耐,
汗能把破棉絮泡透;冬天却冷得像冰窖,连呼出来的白气都能瞬间凝在眉梢。
父母走后的第三个月,陈默发了高烧,烧得迷迷糊糊时攥着墙根的裂缝喊“妈”,
声音细得像蛛丝,根本没人发觉。好不容易高烧自行退去,
他的喉咙却再也发不出一点声响——声带被高烧灼坏了,
耳朵也像被罩了一层厚厚的真空玻璃罩,四周静得可怕。世界突然陷入死寂,
静得能听见钢管上锈屑簌簌掉落的声音。从此,他便活在了这片永恒的寂静里。往后的日子,
陈默像提线木偶一般任由命运操控。白天揣着破麻袋,
在垃圾堆里翻找能换钱的塑料瓶、废铁丝,换两个馒头勉强果腹;晚上就蜷在钢管堆里,
找个能倚靠的角度缩成一团入睡。衣料遮不住胳膊上的冻裂伤口,
肚子总在夜里饿得咕咕直叫。
他在心里默默重复着“睡着就好了……很快就会熬过去了……”,熬过一个又一个寒夜。
直到第四个冬天,周伯的出现,才短暂结束了这场绝望的闹剧。最初,陈默对周伯充满戒备,
只记得这个老人浑身仿佛笼罩着一层微光,像从画里走来的天使,
却始终同他保持着安全距离。周伯住在附近的旧平房里,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棉袄,
脸上的皱纹里总沾着点灶灰。第一次见面时,陈默正蹲在垃圾堆里扒一个馊掉的馒头,
指尖冻得发紫,对周伯的话语毫无反应。周伯没再说话,转身回了家,
再出来时手里端着个粗瓷碗,碗里的热粥冒着白气,香气勾得陈默直咽口水。
他像受惊的兔子般蹭地往后缩,周伯便把碗放在离他两步远的地上,
后退几步靠在墙根静静看着他,既不催促,也不靠近。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天,
每天这个时候,周伯都会准时送来食物:刚出锅的肉包子,咬开滋滋冒油;腾着热气的面条,
外加一个金黄的荷包蛋;最难得的一次,周伯揣来一盒白菜猪肉饺,用外套紧紧裹着保温,
说那天是陈默的生日。陈默渐渐放下戒备,会等周伯走后,飞快地端起碗,
把热乎的食物往嘴里塞,哪怕被烫得直哈气,也舍不得停下。他想道谢,
就对着周伯比划“拱手”的动作,周伯总摆摆手,眼角的皱纹会随之舒展开来,
仿佛攥在陈默胸口那只无形的大手,松了两成力气。有天,周伯蹲在他旁边,
看着他咽下嘴里的包子,明知他听不见,却依旧慢慢说道:“心里的话堵在里头,
伤就好不了。”周伯想帮他,转身回家找来裁好的糙纸和半截铅笔,先教他写自己的名字。
“陈”字的左耳旁,周伯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笔耐心描摹。后来,
周伯又牵他绕到以前家的巷口,指给他看窗台上摆着的盆栽——那是陈默母亲以前种的,
如今换了人养,依旧开着细碎的小花。周伯还去找过陈默的舅舅,敲开那扇熟悉的门,
可没说两句话就被推了出来,门在背后“哐当”一声撞上,震得周伯耳朵发疼。回来后,
周伯把陈默拉到跟前,紧紧攥着他的手,掌心的老茧蹭得陈默有点疼,可他没动,
任由那只温暖的手包裹着自己。“他不养你,我养。”周伯眼里的光,
比夜里钢坯房外的月光还要明亮。一老一少就这么相依为命了三年。
陈默学会了写“粥”“包子”“周伯”,会在纸上画歪歪扭扭的太阳举给周伯看。
周伯给他买了第一件新衣服,藏青色的外套,大小正合适,他穿在身上舍不得脱。晚上,
周伯会坐在钢管堆旁给他讲过去的事,讲山那边的城市,讲春天会开的花。
陈默看着他嘴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心里却满是欢喜,那些积攒多年的寒气,
好像被这些无声的话语烘得淡了些。可第七个冬天,周伯病倒了。
陈默看着他的脸一天天变得灰暗,原本洪亮的声音渐渐微弱,夜里的咳嗽声越来越密,
有时能咳得整间小屋都发颤。他坐在周伯的床边上,听着那揪心的咳嗽声,
想递水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周伯总摆摆手,嘴角勉强扯着笑,说“小毛病,
过两天就好”,可他递过来的手越来越凉,笑容也没了力气,到后来连教陈默认字时,
铅笔都握不稳了。陈默知道那不是小毛病,小时候他见过邻居家有人得重病,
也是这样的脸色,最后被抬走就再也没回来。可他一无所有,连买药的钱都凑不齐。
周伯走的那天早晨,天还没亮。他把陈默叫到床边,
从枕头底下摸出个叠得整整齐齐的蓝布包,颤巍巍地递过去。
“拿着……不多……”他的声音轻得像羽毛,“应急用……”陈默打开布包,
里面是几百块皱巴巴的零钱,最大的面额是二十,还有一枚磨得发亮的小金戒指,
戒指圈里刻着个模糊的“周”字——那是周伯唯一的念想。
陈默“扑通”一声跪到床前,张大嘴巴想喊“周伯”,
喉咙里却只有“嗬嗬”的气音,眼泪砸在床板上,湿了一大片。他攥着周伯的手,
感受着那双手的温度逐渐流逝,知道这温暖以后再也不会有了。葬礼是邻居们凑钱办的,
简单而仓促。众人走后,陈默静静站在墓前,风刮得他脸疼,可他却毫无知觉,
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骨头,连哭都没了力气。回到钢坯房,他再次打开那个蓝布包,
金戒指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着微弱的光,布包最底下压着一张照片——是周伯偷**的。
照片上,十三岁的他坐在钢管堆上,手里拿着周伯给的糖,嘴角翘着,眼睛弯成了月牙。
那是他父母走后,第一次笑。陈默把戒指握在手心,尖利的边缘扎进肉里,疼得他打了个颤。
他躺回钢管堆的角落,裹上周伯留给他的那件灰布棉袄,衣服上还残留着周伯身上的灶灰味,
仿佛老人还在身边。无声的泪水又涌了出来,顺着眼角滑进头发里。他张开嘴,
用尽全身力气想发出一点声音,哪怕是一声哭嚎,
可喉咙里只有空气穿过受损声带的微弱震动,什么都没有。寂静中,
他好像听见了周伯的声音,依旧那么轻柔,却异常坚定:“孩子,你得活下去。
”可他不想活了,爸妈走了,周伯也走了,这世界上再也没人会给她端热粥,
再也没人会教他写字,再也没人会握着他的手说“我养你”了。陈默闭上眼睛,
把戒指攥得更紧,指缝里渗出了血。钢坯房外的风又呼啸起来,呜呜地像在哭泣。这个冬天,
比他熬过的任何一个都冷,冷得直钻骨头,冷得连周伯留下的棉袄,都好像慢慢失去了温度。
周伯就像烟花一样短暂出现,又彻底消失。不出意外的意外发生了,陈默再度迎来了高烧。
或许是身体在绝境中生出了顽强的韧性,这一次,他竟硬生生扛了过来,整整昏睡了五日。
这五日里,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拼了命地奔跑,却不知道为何而跑。
直到画面一闪,尽头出现一扇泛着刺眼白光的门,门后站着久违的身影。
就在即将触碰到那身影的一刻,他被重重推了出去,门也随之关上。
“只差一点……我就能一起走了。”梦醒时,只剩被泪水打湿的棉袄。
陈默把周伯留下的金戒指捏在手心,指尖反复摩挲着那圈模糊的“周”字。
戒指边缘还留着当初扎破掌心的尖利,此刻却像有了温度,贴着皮肤暖得发烫。
他拿出从垃圾堆里找了好久才寻到的红绳,笨拙地将戒指串起,绕着脖颈系了三道死结,
塞进衣服最里面。这样它就不会掉了,就像周伯的气息,能一直贴着他的心脏。收拾行李时,
他只带走了三样东西:周伯的灰布棉袄、那个装着零钱和照片的蓝布包,还有这枚戒指。
钢坯房的铁皮在风中发出呜咽般的声响,像是在挽留,又像是在送别。
他最后看了一眼那堆陪他度过无数寒夜的钢管,锈迹斑斑的表面映出他瘦高的影子,
眼神里没有留恋,只有一片沉寂。
火车站的人流裹挟着各种气味——汗味、泡面味、劣质烟草味,呛得陈默忍不住咳嗽。
他攥着用捡破烂攒下的钱买的站票,缩在车厢连接处的角落,
看着窗外的风景一点点向后倒退。北方的冬天还残留着萧瑟,
枯树的枝桠像爪子一样抓着灰蒙蒙的天。直到火车越往南走,景色才渐渐染上绿意,
空气也变得黏稠起来。三十多个小时的颠簸后,他在一个陌生的工业城镇下了车。
刚走出火车站,一股湿热的气息就扑面而来,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瞬间裹住了他。
这里的风没有北方的凛冽,却带着一股铁锈和污水混合的味道,黏在皮肤上,
让他浑身不自在。他身上还穿着周伯的灰布棉袄,厚重的布料闷得他后背很快渗出了汗,
与身上的灰尘混在一起,结成了硬邦邦的泥痂。最初的半年,陈默睡在城郊的桥洞下。
桥洞很高,能挡住雨水,却挡不住无处不在的蚊虫和潮湿。每到夜里,
蚊子像小轰炸机一样围着他转,叮咬得他浑身是包,挠破了就化脓,脓血和破棉絮粘在一起,
揭下来时疼得他浑身发抖。他依旧靠捡破烂为生,可这里的垃圾桶比北方的更“干净”,
能换钱的塑料瓶和废铁早就被人捷足先登,他常常翻一整天,
也只能找到些别人丢弃的残羹冷炙。有一次,他在街边垃圾桶里发现了半个没馊的面包,
刚抓在手里,就被三条野狗盯上了。那三条狗瘦得皮包骨头,眼睛里闪着饥饿的绿光,
围着他低吼。陈默本能地后退,可桥洞是他唯一的退路,他只能捡起地上的砖头,
死死攥在手里。野狗扑上来的瞬间,他闭着眼砸了下去,不知道砸中了哪条狗,
只听见一声惨叫,剩下的两条狗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夹着尾巴跑了。他瘫坐在地上,
手里还攥着那半个沾满尘土的面包,后背的冷汗把衣服都浸透了。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反抗,
不是为了尊严,只是为了一口能活下去的食物。比野狗更可怕的是人。
他偶尔会去工地附近捡些散落的钢筋头,那里的搬运工大多是常年在外漂泊的壮汉,
见他瘦小又沉默,便总爱拿他出气。有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总喜欢在他捡完东西准备离开时,
突然伸出脚把他绊倒。陈默摔在满是碎石的地上,膝盖和手掌被磨得鲜血淋漓,
钢筋头撒了一地,那人就和其他工友一起哈哈大笑,像看一场有趣的戏。有一次,
那人得寸进尺,抢走了他刚换的五个硬币,还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陈默蜷缩在地上,
疼得缩成一团,嘴里想喊,却只能发出微弱的气音。他看着那人把硬币抛得叮当响,
看着周围人麻木的笑容,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慌。他没有反抗,
只是等他们笑够了,默默爬起来,捡起散落的东西,一瘸一拐地离开。他知道,
反抗只会招来更凶狠的殴打。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他像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