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当庭骂父皇老登,我凉了吗?》,是大到韩不住的代表之作。主人公李逸秦慕婉逍遥王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寂静的大殿里,只留下他那充满绝望的、细不可闻的嘟囔声:“我的头牌姑娘……我的美酒……我的躺平人生啊……”…………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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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登!你说话不算话!”
这一声嘶吼,石破天惊,震得整个太和殿的房梁都在嗡嗡作响。
满朝文武吓得魂飞魄散,刚才还在看戏的、同情的、轻视的,此刻全都“扑通通”跪倒一片,额头死死贴着冰凉的金砖,高声疾呼:“陛下息怒!陛下息怒啊!”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龙椅上的皇帝陛下,竟未龙颜大怒。
他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台下这个状若疯魔的儿子,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微不可察的笑意,似乎对“老登”这个大逆不道的称呼早已习以为常。
他用一种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语气,慢悠悠地说道:“混账东西,在宫里跟朕没大没小地叫叫也就算了,金殿之上,成何体统?”
一句话,让跪在地上的百官更加懵逼了。
紧接着,皇帝脸色一正,那股属于帝王的威严再次笼罩全场:“君无戏言。旨意已下,断无收回的道理。朕看你那逍遥王府,是该有个厉害的女主人帮你好好管管了。”
言下之意,此事板上钉钉,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李逸如遭雷击,浑身的力气瞬间被抽空,整个人都蔫了下去。
【完了,一切都完了!】
再闹下去,除了挨板子,不会有任何改变。
他失魂落魄地被两个小太监一左一右地搀扶着,像是被抽走了魂魄一般,踉踉跄跄地向殿外走去。
寂静的大殿里,只留下他那充满绝望的、细不可闻的嘟囔声:
“我的头牌姑娘……我的美酒……我的躺平人生啊……”
……
……
京城,万花楼
此地乃是天子脚下最负盛名的销金窟,是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一掷千金的温柔乡。
寻常人便是在门口探头探脑,都会被那股子奢靡的香风熏得自惭形秽。
天字一号雅间内,更是奢华到了极致。
一张巨大的紫檀木圆桌上,山珍海味摆了满满当当,什么“龙井虾仁”、“蟹粉狮子头”、“佛跳墙”……光是闻着味儿,就足以让普通人家馋掉大牙。
可桌子的主人,新晋的逍遥王李逸,却对此视若无睹。
他面前只摆着一壶酒,自顾自地一杯接着一杯,眼神空洞,面如死灰,周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熟人勿扰、本人已死、有事烧纸”的颓丧气息。
旁边几个奉命作陪的姑娘,乃是万花楼的头牌、二牌、三牌,平日里哪个不是眼高于顶、众星捧月的主儿?
可今天,她们连大气都不敢喘。
这位逍遥王殿下,往日里来此,向来是嬉皮笑脸,骚话连篇,最是会逗她们开心。
可今日这副死了亲爹……哦不,是被亲爹坑死的模样,着实吓人。
她们缩在角落,鹌鹑一般,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叫“鹌鹑”而叫“莺莺燕燕”。
“砰——!”
一声巨响,雅间的门板被人一脚踹开,整个门框都为之颤抖了一下。
一个身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来人身着一身孔雀蓝的锦袍,腰间挂着环佩玉坠,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他头上戴着一顶镶了宝石的帽子,脚下踩着一双缀了明珠的靴子,整个人就是个移动的显眼包。
此人正是魏国公府的小公爷,魏腾。
京城纨绔圈里扛把子级别的人物,也是李逸过去十年里,最好的狐朋狗友。
魏腾一进门,都没看清屋内景象,先是“嗷”地一嗓子,声情并茂地干嚎起来:
“逸哥!我的好哥哥!兄弟我来迟了!我听说了,你受苦了啊!你遭老罪了啊!”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桌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着,说到激动处还狠狠一拍大腿:“那天杀的……呃……那位高高在上的陛下,他怎么能这么对你!逸哥你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乃是京城纨绔界的一面旗帜!他给你赐婚那个秦慕婉,简直是,简直是往你这朵娇艳的鲜花上,硬插在了一坨牛粪上啊!”
他说完,看了一眼李逸那张比锅底还黑的脸,觉得这个比喻似乎不太对,连忙改口:
“不对!是我说错了!应该是,他把一头饥肠辘辘的母老虎,硬塞进了你这个温顺的小羊圈里啊!”
雅间内的姑娘们吓得花容失色,纷纷跪倒在地,头都不敢抬。
敢这么编排皇帝和定国公府嫡女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就眼前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魏小公爷和这位铁青着脸的逍遥王了。
李逸像是没听见一样,依旧面无表情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那双往日里总是带着几分戏谑的桃花眼,此刻黯淡无光,仿佛被全世界抛弃。
魏腾见状,也顾不得再嚎,挥了挥手,对那几个姑娘不耐烦地喝道:“去去去!都给小爷滚出去!没看见我逸哥心情不好吗?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姑娘们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待雅间内只剩下他们二人,魏腾才一**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愤愤不平地说道:“逸哥,你也别太难过了。这事儿,兄弟我给你分析分析,咱们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他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凑到李逸耳边,开始添油加醋地讲述他打听来的敌情。
“我跟你说啊逸哥,外面那些传闻都是收着说的!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刚从边关退下来的老兵油子那买的消息。说那秦慕婉,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跑马!”
李逸的眼角抽搐了一下。
“还有!据说她十五岁那年,在战场上被一头饿了三天的巨熊堵了,你猜怎么着?”魏腾说得唾沫横飞,“她不退反进,冲上去对着那熊的脑袋就是一拳!‘梆’的一声,熊的脑浆子都给打出来了!一拳!就一拳啊逸哥!”
李逸的脸色,已经从黑色,渐渐转向了绿色。
魏腾完全没察觉,越说越兴奋:“这还不算完!那老兵还说,秦慕婉的饭量奇大无比,寻常军中壮汉在她面前,都跟没断奶的娃娃似的。她一顿饭,能吃八个壮汉的量,外加一整只烤全羊!我的天,逸哥,这要是娶进了门,你那点俸禄,怕不是半个月就得被她吃垮了!”
李逸握着酒杯的手,开始微微颤抖,骨节泛白。
他脑海里那个手持长枪的女战神形象,此刻又多了几个细节:满嘴流油,嘴角还挂着羊肉的碎屑。
李逸的眼角和嘴角又不自觉的抽了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