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荆轲刺秦王
作者:神风之涯
主角:荆轲秦王高渐离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5-11-0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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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言情文《忆荆轲刺秦王》是各位书虫的必看良品,主角荆轲秦王高渐离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神风之涯”大大文笔细腻,剧情十分好看,概述为:必能一击得手。”荆轲伸手拿起匕首,指尖刚触到冰凉的剑身,便觉得一股寒意顺着指尖蔓延全身。他想起在卫国时,老匠人把“守义”……

章节预览

一匕首邯郸城的贫民窟像块浸了霉的破布,贴在漳河边上,风一吹就簌簌掉渣。

徐夫人的铁匠铺藏在最里头,门是半截烂木,挡不住风,也挡不住秦军马蹄扬起的尘土。

铁炉烧得正旺,红得像要吞人的兽眼。徐夫人光着膀子,脊梁上的汗珠子滚到腰眼,

砸在铁板上“滋”一声,瞬间没了影。他不是娘们,是个满脸胡茬的糙汉子,祖上是铸剑的,

传下“徐夫人”这个名号,跟玩笑似的,一叫就是几十年。“师父,这刀真要淬毒?

”徒弟小三子蹲在风箱旁,手拽着木杆,脸憋得通红,声音发颤。徐夫人没应声,

铁锤“哐当”一声砸在烧红的铁块上,火星子溅出来,烫得小三子赶紧缩脖子。

铁块在砧子上慢慢变样,成了三寸长的匕首,刃口薄得像纸,透着寒气。“凉水里过过。

”徐夫人把匕首扔进水桶,“刺啦”一声,白汽往上冲,呛得小三子直咳嗽。

桶里的水结了层薄冰,这是祖传的法子,能让刀子利得吹毛可断——断头发,也断人命。

墙角的陶罐里,黑粉末透着腥气,是十几种毒草熬的,据说见血就死。徐夫人用鹿血拌了,

细细抹在匕首上,刀子瞬间变成暗紫色,像块烂茄子,却比任何利器都吓人。“师父,

燕国太子给的金子够多,咱为啥不跑?”小三子看着匕首,浑身发毛,“这活儿干了,

秦国官府能饶了咱?”徐夫人摸了摸腰间的旧剑,剑鞘上的“守义”二字磨得快没了。“跑?

跑哪儿去?”他声音沙哑,像被砂纸磨过,“赵国没了,爹妈死在秦军刀下,我这双手,

除了铸剑,只会杀人。”他把匕首用黑布裹了,塞进桐木匣,沉甸甸的,压得手脖子发酸。

“燕国太子要杀嬴政,我要报仇,各取所需。”小三子接过木匣,手心冒汗。“师父,

这匕首……会不会遭报应?”徐夫人笑了,露出黄牙,比匕首还寒碜。“这年头,

活人都活不成了,还怕报应?”他抡起铁锤,又砸向一块铁块,“你把它送到蓟城,

告诉太子丹,刀子够快,毒够烈,能不能成,看他的造化,也看这天下的造化。

”铁炉的火光映着徐夫人的脸,一半明,一半暗。风从烂木门缝里钻进来,

吹得火光摇摇晃晃,像个苟延残喘的魂。小三子揣着木匣,踩着月光出门,身后的铁锤声,

一声比一声沉,砸在邯郸城的黑夜里,也砸在乱世的骨头上。

二酒与信蓟城的贫民窟比邯郸更破,土坯房歪歪扭扭,像醉汉扎堆。荆轲蹲在自家门槛上,

用豁口陶碗喝着劣酒,酒里掺着沙土,咽下去像吞了把碎玻璃。“荆卿!荆卿!

”太子丹的侍从跑得气喘吁吁,锦袍被泥点溅得斑斑点点,活像块花补丁,“太子爷有请,

说有天大的事找你!”荆轲眼皮都没抬:“天大的事?能大过我这碗酒?”他晃了晃陶碗,

酒洒出来,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深色,“太子爷的事,无非是秦军压境,睡不着觉罢了。

”侍从急得直跺脚:“荆卿说笑了!太子爷备了鹿肉、好酒,还有黄金,就等你去呢!

”“黄金?”荆轲眼睛亮了亮,放下陶碗,拍了拍身上的土,“早说嘛,我这人,别的不爱,

就爱听‘黄金’二字。”荆轲起身时,长袍扫过满地的枯草,他顺手捡起墙角的一根木杖,

慢悠悠地跟着侍从走。路过集市时,恰逢秦国使者的车驾经过,马蹄踏得石板路咚咚作响,

百姓们纷纷跪地避让,唯有荆轲站着不动,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车驾上“秦”字大旗,

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嘲弄。东宫的奢华让荆轲眯起了眼。雕梁画栋,

金砖铺地,青铜鼎里煮着鹿肉,香气直钻鼻子。太子丹亲自迎上来,脸上堆着笑,

比荆轲喝的劣酒还甜:“荆卿,久仰大名!今日请你前来,

是想托你一件关乎燕国存亡的大事。”荆轲毫不客气,抓起一块鹿肉塞进嘴里,

含糊不清地问:“杀嬴政?”太子丹愣了一下,随即连连点头:“荆卿果然聪慧!

秦军灭韩破赵,下一个就是燕国。我愿以举国之力,托你刺杀秦王,只要他一死,秦国必乱,

燕国可保!不过嬴政戒备森严,身边猛将如云,要接近他难于上青天。

我已备下樊於期的首级,还有一把绝世匕首——”他转身从内室取出一个桐木匣,打开黑布,

暗紫色的匕首赫然在目,腥气扑面而来。“这是赵国名匠徐夫人所铸,淬了剧毒,见血封喉。

”太子丹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我已让人把它卷在地图最里面,到时候图穷匕见,

必能一击得手。”荆轲伸手拿起匕首,指尖刚触到冰凉的剑身,

便觉得一股寒意顺着指尖蔓延全身。他想起在卫国时,老匠人把“守义”剑塞给他,

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而这把匕首,却藏着最阴毒的杀意。“我不去。

”荆轲把匕首放回木匣,放下手中的肉,端起白玉杯一饮而尽,“我是侠士,不是刺客。

杀人容易,成事难。嬴政一死,秦国必会大乱,到时候六国互相攻伐,百姓又要遭殃。

”太子丹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个传说中豪爽好杀的侠士,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他沉默片刻,

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递给荆轲:“这是邯郸城破时,我派人事先救出的赵国百姓的求救信。

秦军屠城三日,血流成河,孤儿寡母无家可归。荆卿,你游历各国,见惯了战乱之苦,

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燕国重蹈赵国覆辙?”荆轲展开书信,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

有的字还被泪水晕开。最末一行,是个孩童写的“求活”二字,笔画稚嫩,

却透着撕心裂肺的绝望。他突然想起卫亡国时,老匠人把剑塞给他后,转身冲向秦军的背影,

想起自己这些年游历各国,所见的残破城池、流离失所的百姓——原来“为国为民”,

从来不是句空话,是无数人想活却活不成的绝望。嘴里的鹿肉突然变得苦涩,荆轲放下书信,

眼神从先前的戏谑变得凝重,又渐渐燃起决绝。他的手微微颤抖,杯中剩下的酒洒在案上,

晕开一片深色的痕迹,像极了匕首上的毒。“太子,”荆轲放下书信,眼神变得坚定,

“这活儿,我接了。但我有个条件。”太子丹喜出望外:“荆卿但说无妨!

”“我要喝最好的酒,吃最肥的肉,还要高渐离的筑声壮行。”荆轲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

“另外,黄金可不能少,我要是死了,也得给地下的老匠人带点‘酒钱’。

”太子丹连忙答应:“都依你!都依你!”荆轲又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这东宫的好酒,

却不如贫民窟的劣酒喝着痛快。他知道,从接下这活儿的那一刻起,

他就不再是那个游手好闲的侠士,而是要踏上一条不归路。离开东宫时,天依旧是铅灰色的。

荆轲揣着太子丹给的黄金,直奔燕市找高渐离。刚到市口,就见那汉子抱着筑蹲在墙角,

正用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什么。“渐离,”荆轲把酒囊扔过去,“收拾收拾,三日后易水畔,

给我弹一曲壮行。”高渐离接住酒囊,抬头一笑:“早等着呢!你这趟差事,

我这筑不弹得惊天动地,都对不起你那口黄牙。”荆轲咧嘴一笑,转身往家走。

铅灰色的天压得更低了,仿佛要把这乱世的苦难,都压进易水的浪涛里。三易水寒三日后,

蓟城的风裹着沙,刮在脸上像刀子。易水畔的芦苇被吹得东倒西歪,秆子互相摩擦,

发出呜呜的声响,活像一群受了委屈的泼皮在哭嚎。荆轲揣着裹了徐夫人匕首的地图,

手里拎着樊於期的首级木匣,沉甸甸的,坠得胳膊发酸,却也让他心里格外踏实。

他刚走到河边,就见太子丹领着一群官吏站在土坡上,穿得绫罗绸缎,

在这荒郊野岭里显得格外扎眼,像一群插在泥地里的彩纸人。高渐离早已坐在一块石头上,

怀里抱着筑,指尖在弦上摩挲着,琴弦上沾的尘土被风一吹,簌簌往下掉。见荆轲来,

他咧嘴一笑:“荆卿,你可算来了,我这筑都快等凉了。”荆轲把木匣往地上一放,

“咚”的一声,惊飞了几只水鸟。他掏出怀里的酒囊,扔给高渐离:“东宫顺的,

比燕市的劣酒强点,配着这风喝正好。”高渐离拔开塞子,猛灌一口,辣得直咧嘴,

却还是点头:“够劲!等你走了,我可没这好酒喝了。”太子丹连忙凑上来,脸上堆着悲戚,

眼角却没半点湿意:“荆卿,此去凶险,燕国的存亡,就全托付给你了。

”他身后的官吏们也跟着附和,声音软绵绵的,像没吃饱饭。荆轲瞥了他们一眼,没接话。

他此刻心里,没有忐忑,没有畏惧,只有一片清明。他想起东宫那封晕着泪渍的书信,

想起徐夫人铁炉里跳跃的火光,想起老匠人“守义”二字的嘱托,

想起那些在战乱中苦苦求活的百姓。他弯腰捡起木匣,解开地图的丝线,

露出一角暗紫色的匕首,寒光一闪,惊得旁边的秦武阳往后缩了缩。

这十三岁就敢杀人的少年,此刻脸白得像张纸,双手紧紧攥着衣角,指节都泛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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