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落时重逢》是一部令人着迷的都市生活小说,由青椒同学精心打磨。故事中的主角陆承宇林晚通过勇气和智慧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挑战,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本小说以其深入人心的情感描写和紧张刺激的情节而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黑色的滑雪服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他手里还拿着一件粉色的滑雪服,看到她出来,笑着晃了晃:“醒啦?快穿上,我上周就订好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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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是被掌心的暖意烫醒的,那温度熟悉得让她心头一颤,像是寒冬里揣了个暖手宝,
熨帖得连指尖都泛着麻。她费力地掀开沉重的眼皮,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医院惨白的天花板,
也不是三年来早已看腻的出租屋墙皮,而是咖啡馆里带着木纹的原木桌,
桌角嵌着一小块浅黄的阳光,是冬日上午十点特有的、不那么炽烈却足够温柔的光。
空气中飘着浓郁的可可香,混着一丝甜腻的奶油气息,
是她和陆承宇常来的那家“时光角落”的味道。对面的男人正低头搅拌着杯子里的热可可,
银勺碰撞瓷杯发出清脆的“叮铃”声,节奏轻快。他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
领口随意地敞着,露出里面藏青色的衬衫领。阳光落在他的发顶,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
连他微微蹙起的眉峰,都透着几分慵懒的好看。最让林晚呼吸一滞的,
是他无名指上那枚素圈银戒,在光里泛着浅淡却坚定的光泽——那是她毕业第一年,
省吃俭用三个月,在他生日时送的情侣戒。后来陆承宇失忆,
把所有与她相关的东西都锁进了抽屉,这枚戒指,她也是在一次帮他整理旧物时才偶然发现,
当时它被压在一本专业书的夹层里,蒙了薄薄一层灰。睁开眼时,
冬日的阳光正透过咖啡馆的落地窗,在桌角投下菱形的光斑。
对面的男人正低头搅拌着热可可,
无名指上那枚素圈银戒在光里泛着浅淡的光泽——那是她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情侣戒,
后来在陆承宇失忆后,被他随手丢在了抽屉最深处。“发什么呆?
”陆承宇终于搅拌好了热可可,把杯子往她这边推了推,杯壁上凝着的水珠沾了他的指尖,
他浑然不觉,伸手就揉了揉她的头发,动作自然又亲昵,“刚跟你说,
街角那家‘甜心烘焙’新出了草莓蛋糕,你上周还跟我念叨说想尝,怎么转眼就走神了?
魂儿被哪个小蛋糕勾走了?”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微哑,却又裹着化不开的温柔,
像羽毛轻轻搔在林晚的心尖上。林晚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下来,“啪嗒”一声落在咖啡杯沿,
溅起细小的水花,又顺着杯壁滑进深色的咖啡里,晕开一小圈涟漪。她记得这个场景,
准确来说,是刻骨铭心。今天是12月17日,
距离陆承宇在城郊的雪山滑雪场摔下陡坡、丢失所有关于她的记忆,还有整整七天。
这个时间点,是她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反复咀嚼、痛彻心扉的节点。
林晚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咖啡杯沿,溅起细小的水花。她记得这个场景,准确来说,
是记得这个时间点——今天是12月17日,
距离陆承宇在雪山滑雪场摔下陡坡、丢失所有关于她的记忆,还有整整七天。半小时前,
她还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的走廊里崩溃大哭。陆承宇已经失忆三年了,这三年里,
她换了离医院更近的工作,租了他病房隔壁的单间,每天雷打不动地去给他送三餐,
给他读他们以前一起看过的书,给他讲他们大学时的趣事。
可他眼里始终是礼貌又疏离的陌生,偶尔还会因为她过于频繁的出现而露出为难的神色,
轻声说:“林**,谢谢你的照顾,但我真的不记得你了,这样太麻烦你了。”就在刚才,
她去医生办公室拿陆承宇的复查报告,医生皱着眉说:“他的海马体损伤比较严重,
恢复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林**,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那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
狠狠扎进她的心脏。她失魂落魄地走出来,蹲在走廊的墙角捡拾被风吹散的病历单,
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重重摔倒在地,额头磕在冰冷的台阶上,剧痛瞬间席卷了她。
眼前一黑的前一秒,她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
哪怕只有一次,她也要阻止他去那个滑雪场。再睁眼,就回到了这里,
回到了他还没出事、眼里还全是她的时候。“怎么哭了?
”陆承宇被她突如其来的眼泪吓了一跳,慌忙抽了几张纸巾递过来,指尖触到她的脸颊时,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是不是我刚才说话太冲了?还是热可可太烫了?我看看。
”他说着就要去碰她的杯子,那副手忙脚乱的样子,
和记忆里那个总是沉着冷静的陆承宇判若两人,却又让林晚的心揪得更紧。
林晚猛地抓住他的手,指腹用力摩挲着那枚冰凉的银戒,
仿佛要把这三年的思念和委屈都揉进这触感里。她哽咽着摇头,眼泪却流得更凶了:“没有,
就是……突然觉得好幸福。”林晚猛地抓住他的手,指腹摩挲着那枚银戒,
哽咽着摇头:“没有,就是……突然觉得好幸福。”她知道医学上有“记忆巩固理论”,
这是她陪失忆的陆承宇看了无数本神经科书籍、听了上百个医学讲座后,刻进骨子里的知识。
海马体作为大脑中负责记忆形成和储存的关键区域,
对新形成的记忆会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持续的加工和巩固,这个过程被称为“记忆固化”。
而强烈的情绪体验,比如极致的快乐、深刻的感动,或是独特的感官**,
比如特定的味道、声音、触感,都能让记忆痕迹在大脑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记,
形成所谓的“强记忆点”。即便日后因为创伤导致记忆提取障碍,
这些深埋在大脑皮层下的记忆碎片,也可能在遇到相似的**时被重新激活,
成为唤醒记忆的钥匙。这三年来,她就是靠着这个理论支撑着,
一遍遍地给陆承宇讲他们的过往,带他去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可那时的记忆已经受损,
再强烈的**也收效甚微。现在不一样了,她回到了记忆形成之前,
她有机会亲手为他打造这些“钥匙”,一把不够,就十把、一百把,
她不信打不开那扇被遗忘锁住的门。从咖啡馆出来,林晚拉着陆承宇绕了远路,
执意要去巷口那家开了二十年的老面店。“老板,两碗牛肉面,多加香菜和醋!
”她熟门熟路地跟柜台后的老板打招呼,转头看向陆承宇时,眼睛亮晶晶的,
“你第一次带我来这儿的时候,还装模作样地跟我说这家面汤熬了八个小时,
是‘祖传秘方’,结果你自己吃了两口就嫌太咸,趁我不注意就抢了我半碗清汤的,
害我那天没吃饱,回家还跟你闹了小脾气。”陆承宇被她的话逗得失笑,
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力道轻得像羽毛:“就你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最清楚。
”嘴上这么说,他却悄悄走到老板身边,低声补了一句:“老板,其中一碗少放盐,谢谢。
”林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侧脸,阳光穿过巷口的梧桐枝桠,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她偷偷拿出手机,对着他的背影拍了张照片,又赶紧藏好,生怕被他发现。面端上来的时候,
热气腾腾的,裹着牛肉的香气和香菜的清新。林晚拿起筷子,
偷偷把自己的筷子和陆承宇的交叉放在碗沿——这是他们之间的小暗号,
是她当年在一本漫画书里看到的,说这样放筷子代表“我超喜欢你,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
陆承宇低头吃面时瞥见了,嘴角不自觉地向上弯了弯,也没说什么,
只是默默把自己碗里的牛肉都夹到了她的碗里。“哎,你自己吃啊!”林晚推回去,
“我碗里够多了。”“你最近不是总说想吃肉吗?多吃点。”陆承宇又给她夹了一筷子,
语气不容置疑,“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林晚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牛肉,
眼眶又有些发热,她赶紧低下头吃面,把眼泪和着面条咽进肚子里。这碗面的味道,
和三年前一模一样,咸淡适中,香气扑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味道。陆承宇失笑,
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就你记这些鸡毛蒜皮的清楚。”可他还是悄悄跟老板说,
其中一碗少放盐。林晚看着他的侧脸,
偷偷把两人的筷子交叉放在碗沿——这是他们之间的小暗号,代表“我超喜欢你”。
接下来的几天,林晚像个贪心的收藏家,拼命给陆承宇制造各种独一无二的记忆点。
她拉着他去看了他们第一次约会时看的那部老电影——一部早已下映,
只有老影院才会偶尔重映的爱情片。进影院前,她特意买了两桶爆米花,
一桶是她喜欢的奶油味,一桶是陆承宇喜欢的焦糖味,就像当年一样。在影院最后一排,
她趁着黑暗偷偷亲了亲他的侧脸,陆承宇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反手握住她的手,十指紧扣,
掌心的温度烫得她心尖发颤。电影散场后,她把电影票根小心翼翼地收进钱包,
那是她计划中的第一把“钥匙”。她陪他去买新的游戏键盘,
故意选了他最喜欢的黑色机械款,在付款后,趁着他去拿赠品的间隙,
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便利贴,用她最熟悉的字迹写下“陆承宇是大笨蛋,
只许对林晚好”,然后飞快地贴在键盘底部的缝隙里。这是第二把“钥匙”,
藏在他每天都会用到的东西里。她翻出了压在衣柜最底层的大学情侣卫衣,
那是他们当年一起在学校门口的地摊上买的,印着幼稚的卡通图案,
洗了很多次后颜色都有些发白了。她拉着他回了一趟母校,
在当年他们告白的香樟树下拍了张合照。拍照时,她故意扑进他怀里,
像当年那样笑着说:“陆承宇,你要永远对我好!”陆承宇抱着她,
在她耳边低声回应:“好,永远都对你好。”阳光穿过香樟树叶,
在他们身上投下细碎的光斑,照片里的两个人,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这是第三把“钥匙”,
藏在青春的回忆里。她甚至还学了一道新菜——可乐鸡翅。那是陆承宇以前最想让她学的菜,
说别的女生都会做给男朋友吃。三年前她总是以“太麻烦”为借口推脱,直到他失忆后,
她才对着菜谱练了无数次,可他再也尝不出她做的味道了。这一次,她在厨房里忙了一下午,
油烟呛得她直咳嗽,陆承宇站在门口看着她,眼里满是心疼,却被她赶了出去:“不许看,
等我做好给你惊喜!”当一盘色泽鲜亮的可乐鸡翅端上桌时,陆承宇尝了一口,
眼睛都亮了:“好吃!我家晚晚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林晚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偷偷把菜谱叠好,放进了他的书桌上。这是第四把“钥匙”,藏在食物的香气里。
陆承宇虽然觉得最近的林晚有些反常,总爱拉着他做些“复古”的事情,
翻来覆去地提以前的小事,却也乐得配合。
他会在她指着学校附近的小吃摊说“我们以前常来这儿买烤串”时,认真记下店名,
说下次带她来;会在她哼起那首老电影的主题曲时,默默用手机录下来,
设成自己的手机**;会在她半夜突然说想吃城南的糖炒栗子时,裹着厚厚的外套就往外跑,
三条街的距离,回来时冻得鼻尖和耳朵都通红,却笑着把还温热的栗子剥好,
一颗一颗放进她的嘴里;会在她做可乐鸡翅被油烟呛到时,从背后轻轻抱住她,
接过她手里的锅铲,说“以后我来做,你负责吃就好”。那些天的每一个瞬间,
林晚都小心翼翼地珍藏着。她买了一个崭新的笔记本,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记下来,
还贴上了电影票根、小吃摊的收据、两人的合照。她想,就算真的阻止不了意外,
就算这些记忆点都没能唤醒他,她至少还有这本日记,能证明他们曾经那么相爱过。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12月24日很快就到了。那天早上,林晚是被窗外的雪惊醒的。
雪花大片大片地飘落,很快就把整个世界都染成了白色,天地间一片苍茫。她趴在窗户上,
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雪,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就是今天,三年前的今天,陆承宇为了给她捡被风吹走的红色围巾,
在滑雪场的陡坡上失去了平衡,摔了下去。那抹红色,成了她三年来最不敢触碰的颜色。
她几乎是手脚冰凉地爬下床,走到客厅时,看到陆承宇正对着镜子系滑雪服的带子,
黑色的滑雪服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他手里还拿着一件粉色的滑雪服,看到她出来,
笑着晃了晃:“醒啦?快穿上,我上周就订好场地了,还租了你最喜欢的粉色雪板,
今天带你去玩个够!”那粉色的滑雪服,和三年前她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林晚的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她冲过去,一把抱住陆承宇的胳膊,
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承宇,我们今天别去滑雪场了好不好?我查了天气预报,
今天雪太大了,能见度低,不安全。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或者在家煮火锅,
我给你做可乐鸡翅吃,好不好?”“承宇,我们今天别去滑雪场了好不好?
”林晚抱着他的胳膊,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我查了天气预报,今天雪太大,不安全。
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或者在家煮火锅?”陆承宇被她突如其来的激动吓了一跳,
他放下滑雪服,伸手想摸她的头,却被她躲开了。“晚晚,怎么了?”他皱起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