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文觉醒后,哥哥们都爱假千金,我选了那个残疾反派》描绘了谢尘陆云林婉儿的一段异世界冒险之旅。他身世神秘,被认为是命运的守护者。极道无界巧妙地刻画了每个角色的性格和动机,小说中充满了紧张、悬疑和奇幻元素。精彩的情节将带领读者穿越时空,探索那些隐藏在黑暗背后的秘密,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无害:“我没有恶意。我叫陆清欢,我来带你走。”他死死地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一丝虚伪。我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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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跪在冰冷的泥地里,看着面前锦衣华服的一家人。为首的男人,镇北侯,我的亲生父亲,
用一种施舍般的眼神看着我:“清欢,跟我们回家吧。”他身后的七个哥哥,神色各异,
但眼中的嫌弃如出一辙。就在他们出现的前一刻,我觉醒了。脑子里多出了一本书的情节。
书里,我这个真千金被接回侯府,成了假千金林婉儿的对照组。我嫉妒她,陷害她,
最后被这七个爱护妹妹的好哥哥联手折磨,剜去双眼,断掉手筋,死在了一个大雪天。
而现在,情节才刚刚开始。我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回家?回到那个地狱吗?
我磕了三个响头,额头触及冰冷的地面,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生恩已还,从此,
我们两不相欠。”在他们震惊错愕的目光中,我转身,
毫不留恋地冲进了身后那片京城最肮脏、最混乱的贫民窟。我知道,
那个未来会打败皇权、亲手覆灭镇北侯府的男人,此刻正像一条狗一样,被人踩在脚下。
我要去找到他,对他说:“我养你啊。”1.贫民窟的恶臭瞬间包裹了我。腐烂的菜叶,
混杂着人畜的排泄物,气味熏得人头晕脑胀。身后传来我那大哥,
世子陆云舟气急败坏的吼声:“陆清欢!你疯了!马上给我回来!”我没有回头。疯了?不,
我清醒得很。脑海里那本书的情节像烙印一样滚烫。我记得我被带回侯府后,养母嫌我粗鄙,
父亲视我为污点。七个哥哥的眼里只有他们娇弱善良的妹妹林婉儿。
林婉儿摔碎了母亲最爱的玉镯,哭着说是我推的,大哥陆云舟便罚我跪在雪地里一天一夜,
膝盖差点废掉。林婉儿说喜欢我亲手绣的荷包,二哥陆云景,那位名满京城的才子,
便逼着我熬了三个通宵,为她赶制生辰贺礼,我的手指被针扎得血肉模糊。三哥陆云骁,
少年将军,因为林婉儿随口一句“姐姐好像不喜欢我骑马”,
便将我从小养到大的小马驹活活射杀。……桩桩件件,历历在目。
他们把我当成衬托林婉儿善良美好的工具人,最后,在我被林婉儿诬陷与人私通时,
他们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他们亲手将我送进了暗无天日的牢房,眼睁睁看着我被折磨致死。
重来一次,我怎么可能还往火坑里跳?我攥紧了怀里那块硌人的碎银子。这是我这十五年来,
靠着给人缝补浆洗,一点点攒下来的全部家当。不多,但足够买下一个人。
一个现在比我还惨,但未来会站上权力之巅的人。我凭着记忆,在迷宫般的小巷里穿梭,
终于在一个最肮脏的角落,找到了那个奴隶市场。“打!给我狠狠地打!不听话的东西!
”粗鄙的叫骂声传来,伴随着皮鞭抽在肉体上的闷响。我挤开人群,一眼就看到了他。
那个蜷缩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少年。他衣衫褴褛,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长长的黑发混着泥水和血污,遮住了他的脸。他的双腿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显然已经断了。奴隶主一脚踩在他的背上,还在不停地咒骂:“叫你跑!一个瘸子还想跑!
老子今天不打死你!”周围的人麻木地看着,甚至有人在起哄叫好。我却知道,
这张狼狈的皮囊下,藏着一个何等强大的灵魂。他叫谢尘,前朝太子,王朝覆灭后流落民间,
受尽欺凌。但他隐忍蛰伏,最终会以雷霆之势,掀翻这个腐朽的王朝,建立一个新的帝国。
而镇北侯府,就是他登基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最后被他毫不留情地碾碎。
我就是要投资他,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笔投资。我走上前,将怀里所有的碎银子都掏了出来,
递到那个满脸横肉的奴隶主面前。“他,我买了。”我的声音有些发颤,但眼神却无比坚定。
奴隶主愣了一下,掂了掂我手里的银子,脸上露出贪婪的笑:“小姑娘,这小子是个瘸子,
买回去也干不了活,你确定?”“我确定。”“好嘞!”奴隶主收了钱,
嫌恶地踢了一脚地上的谢尘,“算你小子走运!滚吧!”我蹲下身,试图扶起他。
他却猛地抬起头,那双隐藏在乱发下的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又黑又亮,
充满了警惕和恨意。“别碰我。”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破锣。我没有被吓到,反而笑了。很好,
这才是那个未来杀伐果断的帝王该有的眼神。我放缓了动作,
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无害:“我没有恶意。我叫陆清欢,我来带你走。
”他死死地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一丝虚伪。我坦然地回视他,然后,一字一句,
清晰地说道:“我知道你是谁,谢尘。我不是在同情你,我是在投资你。”“相信我,
总有一天,你会站在万人之上。”他的瞳孔骤然收缩。
2.我把谢尘带回了我那个勉强能遮风避雨的破屋。屋子很小,
只有一张硬板床和一个小灶台,但被我收拾得很干净。他一路上一言不发,
任由我半拖半扶地将他弄回来。他的身体很轻,骨头硌得我生疼,
但他身上那种死寂般的沉默,却比千斤巨石还要沉重。我把他安置在床上,然后去烧水,
想给他擦拭一下伤口。等我端着热水回来,却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坐了起来,
手里攥着一块我用来切菜的破瓷片,警惕地对着我。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
全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你到底想干什么?”他问,声音里充满了戒备。
我把水盆放在地上,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威胁:“说了,投资你。你现在这个样子,
连自保都难,不如先信我一次。”“信你?”他嗤笑一声,那笑声里带着浓浓的自嘲和不屑,
“这世上最不可信的,就是人心。”我理解他的多疑。从云端跌落泥潭,
遭受了无数的背叛和折磨,他不再相信任何人是理所当然的。但我没时间慢慢感化他。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语气平静却有力:“你信不信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不想报仇?
想不想拿回属于你的一切?想不想让那些曾经欺辱你、践踏你的人,都跪在你脚下?
”我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锤子,重重地敲在他的心上。他握着瓷片的手,
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那双死寂的眼睛里,终于燃起了一簇微弱却炽热的火焰。是恨。
滔天的恨意。“我凭什么信你一个小丫头能帮我?”他哑声问。“就凭我知道你的腿能治好,
也知道谁能治好你的腿。”我抛出了我的筹码。书里,谢尘的腿后来被一位隐世神医治好,
这也是他能够起势的关键。而那位神医,此刻就在京城南边的一个小药庐里。
谢尘的身体僵住了。他的腿,是他最大的心病。他以为这辈子都只能是个废人了。见他动摇,
我趁热打铁:“你现在一无所有,烂命一条,赌一次,又有什么损失?”他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最终,他手里的瓷片“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我叫谢尘。
”他低声说,算是接受了我的“投资”。我松了口气,走上前,拿起布巾,
开始小心翼翼地帮他清理伤口。他的伤很重,新伤旧伤叠在一起,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我动作再轻,也难免碰到他的痛处。但他始终咬着牙,一声不吭,
只是身体会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擦到他那双变形的腿时,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揪了一下。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却被人打断了双腿。“会好的。”我轻声说,像是在安慰他,
也像是在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没有回应,只是把脸埋进了阴影里。
3.安顿好谢尘,我面临着一个最现实的问题:钱。请神医需要钱,抓药需要钱,
我们两个人每天的吃穿用度,都需要钱。我那点积蓄,在买下谢尘后,已经所剩无几。
我坐在门槛上,看着灰蒙蒙的天,开始盘算生计。给人浆洗缝补,来钱太慢了。
我必须想个别的法子。我那七个所谓的哥哥,倒是各个都有钱。大哥是世子,
掌管侯府庶务;二哥是才子,诗画千金难求;三哥是将军,军功赏赐无数……只要我肯低头,
回去做那个衬托林婉儿的假货,荣华富贵唾手可得。但那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就被我掐灭了。我宁愿在泥地里挣扎,也不愿再回去受那份屈辱。**着自己,一样能活。
我前世在被侯府找到前,跟着养母在街边卖过吃食。养母的手艺一般,但她有个秘方,
是做一种独特的辣酱,香辣开胃,很受欢迎。后来养母去世,秘方就留给了我。
这或许是个不错的营生。说干就干。我翻出仅剩的几个铜板,
去集市上买了最便宜的辣椒和一些基础的香料。谢尘靠在床上,冷眼看着我忙进忙出。
“你在做什么?”他终于忍不住问。“赚钱,给你治腿。”我头也不抬地回答,
专心处理着手里的辣椒。呛人的辣味弥漫在小屋里,我被熏得眼泪直流。他沉默了。
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做出了一小罐辣酱。红亮的颜色,浓郁的香气,
让我自己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第二天一早,我蒸了一大锅馒头,带着我的辣酱,
去了人流量最大的码头。“卖馒头咯!刚出锅的热馒头!配上独家秘制辣酱,不好吃不要钱!
”我扯着嗓子叫卖。起初,没什么人理我。码头上的工人,都习惯了吃干粮。我也不气馁,
掰了一小块馒头,抹上辣酱,递给一个看起来很疲惫的工头:“大哥,尝尝吧,免费的。
”那工头将信将疑地接过去,咬了一口。瞬间,他的眼睛就亮了。“这……这酱是啥做的?
恁好吃!”“大哥要是喜欢,一文钱一个馒头,酱免费送。”我笑着说。有了第一个客人,
生意很快就来了。工人们干的是体力活,本就喜欢重口味的东西。我的辣酱又香又辣,
极其下饭,很快就卖光了一整笼馒头。我数着手里的铜板,虽然不多,
但这是**自己赚来的第一笔钱。我心里充满了干劲。回去的路上,我特意绕到肉铺,
割了一小块肉。等我回到家,推开门,却愣住了。谢尘不在床上。他坐在地上,
正试图用双手撑着身体站起来。他一次次地尝试,又一次次地摔倒。汗水浸湿了他的头发,
但他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只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执拗。听到我开门的声音,他动作一顿,
狼狈地抬起头。四目相对,他眼中闪过一丝被人窥破秘密的难堪。我没有说话,
只是默默地走过去,把手里的肉放在桌上,然后蹲下身,扶住他的胳膊。“我帮你。
”他挣扎了一下,但最终没有推开我。4.日子在忙碌中一天天过去。
我的辣酱馒头生意越来越好,从一个小摊,慢慢变成了码头工人们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餐。
我攒下了一些钱,第一时间就去城南的药庐请了那位老大夫。老大夫姓秦,脾气古怪,
但医术高超。他给谢尘检查了腿,捻着胡子,沉吟了半天。“难,难,难。
”他连说三个难字,“筋骨都断了,还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能保住腿就不错了,
想站起来,难于登天。”我的心一沉。谢尘的脸色也瞬间变得惨白,眼里的光芒黯淡了下去。
“秦大夫,”我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推到他面前,“这是我所有的积蓄。求您,
一定要治好他。不管用多名贵的药,不管花多少钱,我都会想办法凑齐。
”秦大夫看了看钱袋,又看了看我,最后把目光落在谢塵那双充满死气的眼睛上。
他叹了口气:“钱不钱的另说。老夫行医,只救想活的人。小子,你自己想站起来吗?
”谢尘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我急了,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冰冷得像一块铁。
“谢尘,你看着我。”我强迫他与我对视,“你说过要报仇的,你要是站不起来,怎么报仇?
难道你想一辈子当个瘸子,看着你的仇人逍遥法外吗?”“站起来!”我的声音不大,
却像一记重锤,砸醒了他。他眼中的死气一点点退去,重新被那种不甘和恨意取代。“我想。
”他看着秦大夫,一字一顿地说,“我想站起来。”秦大夫点了点头:“好。
有这句话就够了。不过我话说在前头,治疗的过程会非常痛苦,非人能忍。你要是撑不住,
随时可以放弃。”“我撑得住。”谢尘的回答没有丝毫犹豫。治疗开始了。秦大夫说的没错,
那过程简直是酷刑。他要先将谢尘错位的骨头重新打断,再接上。每一次敲击,
都伴随着谢尘压抑的闷哼。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衫,他却死死咬着牙,连一声痛呼都没有。
我在一旁看着,心都揪成了一团。有好几次,我几乎忍不住要冲上去让秦大夫停下。
但我不能。这是他唯一的希望。我只能握紧他的手,一遍遍地在他耳边说:“谢尘,撑住。
我在。”那段时间,是我最艰难的时候。白天,我要去码头卖馒头,赚取高昂的药费。晚上,
我要回来照顾谢尘,给他换药,**他那双渐渐失去知觉的腿。我每天只睡两三个时辰,
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但看着谢尘的腿一天天好转,从毫无知觉,到能轻微地动一下脚趾,
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的关系,也在这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悄然发生着变化。
他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浑身是刺。他会默默地看着我忙碌,在我累得趴在桌上睡着时,
为我披上一件衣服。他话很少,但他的眼神,不再是冰冷的,
而是多了一丝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就在我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时,侯府的人,
又找来了。5.来的人是三哥陆云骁和五哥陆云逸。陆云骁一身戎装,英气逼人,
此刻却满脸怒容。陆云逸则是一副风流才子的打扮,摇着扇子,眼中满是轻蔑。
他们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闯入者,与我这间破败的小屋格格不入。“陆清欢!
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陆云骁一脚踹开我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木门,看到屋里的情景,
气得脸都青了。“跟一个瘸子混在一起,你还要不要脸?镇北侯府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我正在给谢尘换药,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他。“我姓陆,
但跟镇北侯府,早就没关系了。”“你!”陆云骁被我气得说不出话。
一旁的陆云逸摇着扇子,凉凉地开口:“妹妹,何必说这种气话。跟我们回去吧,
父亲和大哥都想你了。婉儿妹妹也为你担心,都哭了好几回了。”又是林婉儿。
我心里一阵冷笑。她会为我担心?恐怕是巴不得我永远别回去,别跟她抢东西吧。“我说了,
我不回去。”我站起身,挡在谢尘面前,毫不畏惧地对上他们的目光,“你们走吧,
这里不欢迎你们。”“不回去?”陆云骁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就为了这个瘸子?
陆清欢,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他伸手就要来抓我。我还没来得及躲,
一直沉默的谢尘却动了。他抓起床边的一根木棍,用尽全身力气,
狠狠地朝着陆云骁的手臂砸了过去。“别碰她!”他的声音嘶哑,却带着一股狠戾之气。
陆云骁没料到他会反抗,被打了个正着,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你个残废,敢打我?
”他勃然大怒,拔出腰间的佩剑,就要朝谢尘砍去。我脸色一白,想也没想就张开双臂,
护在了谢尘身前。“陆云骁!你敢动他一下试试!”剑尖离我的喉咙只有一寸的距离。
锋利的剑气割得我皮肤生疼。但我没有退。我知道,陆云骁不敢真的杀我。他只是想吓唬我。
果然,他僵持了片刻,最终还是愤愤地收回了剑。“好,好得很!陆清欢,你真是长本事了!
”他气得浑身发抖,“为了一个野男人,连命都不要了!我今天就把话放这儿,
你要是再不跟我们回去,以后就别想再踏进侯府半步!我们侯府,
没有你这种不知廉耻的女儿!”“求之不得。”我淡淡地回了三个字。
陆云骁和陆云逸被我的态度彻底激怒了。他们大概从未想过,
那个在他们面前向来唯唯诺诺的我,会变得如此强硬。他们最终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前,
陆云逸还不忘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扫了谢尘一眼。门被重重地关上,屋里恢复了安静。
我腿一软,差点跌坐在地。刚才强撑着的一口气,终于泄了。一只冰冷的手,
却在这时握住了我的。是谢尘。他看着我,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里,情绪翻涌。“为什么?
”他问。“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护着我?”我看着他,忽然笑了:“你忘了?
你是我的投资。在收回成本之前,我可不能让你死了。”他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然后,
缓缓地,一字一句地说:“陆清欢,我谢尘此生,绝不负你。”这句誓言,比任何甜言蜜语,
都让我心安。我知道,我的投资,开始有回报了。6.三哥和五哥的到来,
像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虽然我把他们赶走了,但我知道,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
镇北侯府不会允许他们的血脉,流落在外,成为京城的笑柄。果然,没过几天,
新的麻烦就来了。我在码头的摊子,被人砸了。几个地痞流氓,
冲过来就把我的锅碗瓢盆全给掀了,还恶狠狠地警告我,不准再来这里摆摊。
周围的工人都敢怒不敢言。我看着一地的狼藉,心里跟明镜似的。这肯定是侯府的手笔。
他们以为断了我的生路,我就会走投无路,回去求他们。真是可笑。他们太不了解我了。
我陆清欢的骨头,比他们想象的要硬得多。我没有哭闹,也没有去报官。因为我知道,
这没用。我默默地收拾好还能用的东西,回了家。谢尘看到我空着手回来,
又见我衣服上沾了泥污,立刻就明白了什么。“他们做的?”他的声音很冷。我点了点头。
“欺人太甚。”他垂下眼,遮住了眼底的杀意。瘦削的手,紧紧地攥成了拳。
我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慰道:“没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一个摊子而已,
砸了就砸了,我再想别的办法就是。”嘴上说得轻松,但心里其实也有些发愁。
秦大夫的药费不能断,我们每天的开销也很大。没有了收入来源,我们撑不了多久。那几天,
我白天出去找活干,晚上回来继续照顾谢尘。我试过去酒楼当洗碗工,但人家嫌我瘦小。
试过去大户人家当丫鬟,可一问我出身,便都摇头拒绝。处处碰壁。
就在我快要山穷水尽的时候,谢尘递给了我一张纸。纸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样,
旁边还有密密麻麻的注解。“这是什么?”我有些不解。“肥皂。”他言简意赅地解释道,
“用猪油、草木灰和碱石,可以做成一种去污能力很强的东西,
比现在市面上的皂角好用得多。”我愣住了。肥皂?这是我闻所未闻的东西。
“你怎么会……”“以前在宫里,看过一些杂书。”他轻描淡写地带过。我却知道,
事情绝非这么简单。他懂得东西,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多。我看着手里的配方,
仿佛看到了希望。“好,我们就做这个!”我们把最后一点钱,都拿去买了材料。
**过程比想象中要复杂,我们失败了好几次。屋子里整天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但我们都没有放弃。终于,在第七天的时候,我们成功了。
一块淡黄色的、散发着淡淡清香的固体,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拿它去洗那件被地痞弄脏的衣服,只用了很小的力气,污渍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比用皂角洗得干净多了。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谢尘!我们成功了!
”他看着我兴奋的样子,嘴角也微微勾起,露出了一个极浅的笑容。那是我第一次,
看到他笑。7.有了肥皂,下一步就是怎么把它卖出去。我不想再像以前一样摆地摊了,
目标太小,也容易被人找麻烦。我需要一个更稳妥、更高效的销售渠道。
我想到了京城最大的杂货铺,百货堂。百货堂的掌柜姓王,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我带着一块肥皂,直接找上了门。“王掌柜,我有一桩生意,想跟您谈谈。”我开门见山。
王掌柜打量了我一眼,见我衣着朴素,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小姑娘,我这里忙得很,
没时间跟你谈什么生意。”我不卑不亢,将肥皂放在他面前:“王掌柜不妨先看看我的东西。
”他拿起肥皂,闻了闻,又用手搓了搓,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我解释了肥皂的用途,
并当场演示了一下它的去污效果。王掌柜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作为一个生意人,
他立刻就看到了这东西背后巨大的商机。“这东西,叫什么?”“香胰子。
”我随口取了个名字。“好!好一个香胰子!”王掌柜一拍大腿,“小姑娘,
这东西你有多少?我全要了!”“王掌柜,我不卖配方,也不零卖。”我摇了摇头,
“我希望,能跟百货堂合作。”“合作?”“对。我负责供货,百货堂负责销售,
利润我们三七分,我七,你三。”王掌柜的脸色沉了下来:“小姑娘,
你这胃口未免也太大了。七三?你这是狮子大开口!”“王掌柜,我这可是独门生意。
”我笑着说,“京城里,只有我能做出这香胰子。您想想,这东西要是卖开了,能赚多少钱?
三成利润,对您来说,已经是白捡的了。”王掌柜沉默了。他知道我说的是实话。半晌,
他才开口:“五五分。这是我的底线。”“四六。”我寸步不让,“我四,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