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选救命恩人?我带她走上人生巅峰!
作者:要讲礼貌
主角:王来娣林薇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5-11-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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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心十足的短篇言情小说《开局选救命恩人?我带她走上人生巅峰! 》,讲述主角王来娣林薇的爱恨纠葛,作者“要讲礼貌”倾力创作而成,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如下:脸瞬间红了。我笑了:“饿了?等会儿第一个给你尝。”和面,揉面,醒面。王来娣力气是真大,揉面的活儿交给她,面团在她手下变得……

章节预览

选救命恩人当然要选最穷的那个。这话我说出来时,整个病房都安静了。

消毒水的味儿冲得人脑仁疼,我躺在白花花的床单上,

左边站着一个穿香奈儿套裙的年轻女人,手里挎着LV最新款,

右边是个穿着廉价T恤的女孩,袖口洗得发白,指甲缝里还留着点洗碗的油污。

病房里挤满了人,有穿着讲究的亲戚,也有闻风而来的记者,长枪短炮都快怼到我脸上了。

我被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撞飞,昏迷了两天,

醒来就面对这么个局面——两个自称是我救命恩人的女人。“招娣啊,你糊涂了吧?

”我大姨第一个跳出来,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差点戳到来娣脸上,“这可是林薇!

林氏集团的千金!人家好心好意送你来医院,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你不选她,选这个?

”她嫌弃地瞥了眼旁边局促不安的王来娣,“一个洗碗工?

”林薇适时地露出一个得体又略带委屈的微笑,声音柔得像裹了蜜:“招娣姐,

我知道你刚醒,可能还有点迷糊。当时情况紧急,我和这位…王**,都伸了把手。

我只是希望能帮到你。”她撩了下精心打理过的长发,手腕上的钻石手链晃得人眼花。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像探照灯。我知道他们期待什么。选林薇,攀上高枝,

从此人生开挂。这才是正常剧本。可我脑子里嗡嗡响,

全是昏迷时那些光怪陆离的画面——或者说,是“上辈子”的记忆碎片。

在那个“上辈子”里,我千恩万谢选了林薇。结果呢?救命之恩成了她手里最沉的枷锁。

我成了她随叫随到的免费保姆、情绪垃圾桶,甚至是她用来衬托自己善良的活道具。

我的时间、我的梦想、我的尊严,一点点被“报恩”两个字啃噬干净。最后,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我筋疲力尽地倒在租来的小屋里,再没醒来。

而那个同样在场、同样想救我的洗碗工王来娣呢?因为没人证明她的善意,

被林薇轻描淡写一句“当时太乱,可能记错了”就打发了。后来好像因为什么偷钱的嫌疑,

在打工的饭店里被羞辱,跳了楼……冰冷的寒意顺着脊椎爬上来。我打了个哆嗦。“招娣姐?

”林薇又温柔地唤了一声,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我闭上眼,用力吸了口气,再睁开时,

目光掠过林薇精心描画的眉眼,越过我大姨那张写满算计的脸,

直直落在角落那个恨不得把自己缩进墙里的女孩身上。她叫王来娣,跟我名字一样土得掉渣,

一看就知道家里盼儿子盼疯了。“你,”我的声音有点哑,但异常清晰,“王来娣,

是你把我从车轮子底下拖出来的?”王来娣猛地抬头,黑瘦的脸上那双眼睛很大,

此刻盛满了惊愕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她嘴唇嗫嚅着,看了看周围虎视眈眈的人,

又飞快低下头,声音跟蚊子哼似的:“…嗯。我…我当时在对面快餐店送外卖出来,

看到你被撞飞了,那车…那车跑了,你躺地上不动,流了好多血…旁边人都围着看,

没人敢动…我就…我就跑过去了…”“胡说八道!”林薇旁边一个打扮精致的妇人,

大概是林家的管家,尖声打断,“明明是我们**第一时间冲过去的!我们**心善,

看到车祸立刻就停车了!你一个洗碗的,别想趁机讹诈!”王来娣的脸瞬间惨白,

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但她没退缩,只是倔强地抬起头,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没撒谎。

我…我身上没纸,用我的旧T恤按着你头上的伤口,那衣服…那衣服还在急诊室的垃圾桶里,

上面全是血…护士…护士可以作证!我还…还求旁边一个大哥帮我一起把你抬到路边,

等救护车…他…他应该记得我…”病房里响起嗡嗡的议论声。记者们兴奋地交换着眼色。

“嗤,”我大姨翻了个白眼,“就算你搭了把手又怎样?还不是穷疯了想赖上我们招娣?

医药费可是林**垫的!六千八呢!你掏得起吗?”这话像根针,狠狠扎在王来娣心上。

她眼眶瞬间红了,死死咬着下唇,那旧T恤下的肩膀微微发颤。六千八,对她来说,

可能真是天文数字。就是现在。我撑着还有点发晕的脑袋,努力坐直身体,

目光扫过一张张或惊诧、或鄙夷、或等着看笑话的脸,

最后定格在林薇那张已经有点挂不住的温柔面具上。“钱,我会还。”我声音不高,

但足够让每个人都听清,“林**,谢谢你的好意,垫付的钱,我会尽快还给你,一分不少,

连同利息。”林薇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我没再看她,

转头看向角落里那个像受惊小兔子一样的女孩,朝她伸出手,尽量放柔了声音:“来娣,

你过来。”王来娣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伸出的手,又看看周围,迟疑着不敢动。“过来啊,

”我扯出一个虚弱的笑,“我的命,是你从车轮子底下抢回来的。这恩情,我得认。

”在满病房不敢置信的抽气声和林薇骤然阴沉的目光中,王来娣像是鼓足了毕生的勇气,

一步步挪到我的床边,伸出那双带着薄茧、指甲缝还有点黑的手,小心翼翼地,

握住了我的指尖。她的手冰凉,还在发抖。

“医药费…我…我以后会还你的…”她声音带着哭腔,又急又快,

“我打两份工…我能还…”“不用你还。”我反手握住她冰冷粗糙的手,很用力,“以后,

我罩着你。”这话一出,病房彻底炸了锅。“秦招娣你疯了?!”“白眼狼!不识好歹!

”“林**,您别生气,她脑子撞坏了…”闪光灯噼里啪啦响成一片。林薇深吸一口气,

脸上最后一丝伪装也彻底剥落,眼神冷得像冰碴子,她没再看我,

只对着她的管家低声说了句“我们走”,转身踩着高跟鞋,咔哒咔哒地离开了病房,

背影僵硬。我大姨气得直跺脚,指着我鼻子骂:“好!好!你有种!放着金山不要,

捡个破烂当宝!我看你能翻出什么浪!以后别求到我们头上!”说完也气冲冲地走了。

病房里瞬间空了大半,只剩下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记者还在探头探脑。世界终于清静了点。

**在床头,感觉一阵虚脱。王来娣还握着我的手,呆呆地看着我,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砸在我手背上,滚烫。“哭什么?”我扯了张纸巾递给她。她接过,胡乱擦着脸,

哽咽着:“招娣姐…你…你为什么选我?林**…她…她那么好…”“她好?”我嗤笑一声,

想起“上辈子”那些窒息的“好”,胃里就一阵翻腾。“来娣,记住一句话,锦上添花易,

雪中送炭难。她林薇不缺我这声谢,她的‘好’,代价太高,我付不起。”王来娣似懂非懂,

但看我的眼神,却慢慢从惶恐变得坚定起来,带着一种豁出去的信任。“招娣姐,

我…我力气大,能吃苦,以后你说干啥,我就干啥!”“行。”我拍拍她的手背,

“那第一件事,帮我办出院。”“啊?”王来娣懵了,

“医生说你还得观察两天…”“观察啥,死不了。”我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住院一天好几百,烧钱呢。赶紧的,办手续去,剩下的钱拿回来。”王来娣拗不过我,

只好一步三回头地去办手续。等她拿着退回的几百块零钱回来,

我瞅着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袖口都磨毛了的旧外套,皱了皱眉。“走,先带你去买身衣裳。

”“不…不用!”王来娣吓得直摆手,“我有衣服穿!”“你这叫有衣服穿?

”我拉着她往外走,“跟**活,门面不能太差。放心,钱算借你的,以后从你工资里扣。

”我身上就几百块,全花了。王来娣被我半拖半拽地拉进了医院附近一家平价服装市场。

挑了半天,给她买了件打折的厚棉服,一条耐脏的牛仔裤,一双结实的运动鞋。

总共花了三百多。她抱着新衣服,眼圈又红了。“招娣姐…”“打住,眼泪收回去。

”我打断她,“回家。”我所谓的“家”,是城郊一个老旧小区的出租屋,不到十平米,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简易衣柜,连厨房都没有,上厕所都得去楼道里的公厕。

王来娣看着这比她那城中村隔断间好不了多少的地方,一点没嫌弃,反而松了口气似的。

“招娣姐,你歇着,我去弄点吃的。”她放下东西就钻进狭窄的过道,那里有个公用水池。

我听着外面哗啦啦的水声,还有她笨拙却努力放轻的脚步声,靠在硬邦邦的床板上,

盘算着未来。启动资金为零,还欠着林薇六千八。王来娣除了力气,暂时也看不出别的技能。

想翻身,难。但“上辈子”的记忆,是我唯一的金手指。我记得几年后,

一种街头小吃会突然爆火,风靡全国。成本低,技术简单,关键是配方独特。那配方,

我“上辈子”给林薇当保姆时,在她家无聊看电视美食节目,恰好记住了改良版!“招娣姐,

吃饭了。”王来娣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面进来。清汤寡水,飘着几片蔫黄的菜叶,

上面卧着个荷包蛋,蛋是完整的。她把那碗有蛋的推到我面前。“你吃。”我把碗推回去。

“你受伤了,得补补…”“少啰嗦,一人一半。”我拿起筷子,把蛋夹开,

分了一半到她碗里,“以后有我一口,就有你半口。”王来娣捧着碗,低着头,

肩膀又开始抖。“再哭就把面倒了。”我故意板起脸。她用力吸了下鼻子,赶紧扒拉面条。

我边吃边说:“来娣,想不想赚钱?赚大钱。”她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想!

做梦都想!”“那行。”我放下碗,“洗碗工的活儿,辞了。明天开始,跟**。”第二天,

我揣着仅剩的一百多块钱,带着王来娣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一大袋面粉,几斤五花肉,

各种便宜的香料,一大包红彤彤的辣椒粉,

还有一小袋价格不菲的、让王来娣直咂舌的秘制香料粉——那是记忆里改良版的关键。

最后买了口大号的二手平底锅。钱花得精光。回到出租屋,小小的空间立刻被挤得满满当当。

我把床推到墙边,空出中间一小块地方。王来娣全程没多问一句,只是我让她干啥她就干啥,

搬东西,洗锅,擦地,手脚麻利得很。“招娣姐,我们这是…要摆摊?”她看着那口大锅,

终于忍不住问。“嗯。”我把买来的香料按记忆里的配比一样样称重,混合。

红艳艳的辣椒粉倒进去,香气立刻窜了出来。“卖肉夹馍。但和别人的不一样。

”王来娣瞪大眼睛:“肉夹馍?那…那能行吗?满大街都是啊。”“你等着瞧。

”我把剁碎的五花肉用我特调的酱料腌上。那酱料加了点秘密香料粉,

一股奇特的、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复合香味弥漫开来。王来娣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脸瞬间红了。我笑了:“饿了?等会儿第一个给你尝。”和面,揉面,醒面。

王来娣力气是真大,揉面的活儿交给她,面团在她手下变得异常光滑柔韧。

我则专心处理肉馅,反复煸炒,让油脂和香料的味道充分融合。那霸道的香气,

硬是从我们这破旧的小屋门缝钻出去,飘满了半层楼。傍晚,我指挥王来娣搬着家伙什,

直奔离我们这片城中村不远的一个新建小区门口。那里晚上人流量不小,

但还没形成固定摊位。我们来得早,抢了个靠路口的位置。第一次出摊,

王来娣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我倒是镇定,把炉子支好,大锅架上。火一点,

锅里剩下的肉馅一加热,那勾魂摄魄的浓香“轰”地一下炸开,像长了手似的,

把路过的行人一个个拽住。“啥味儿啊?这么香?”“新开的?卖啥的?”“肉夹馍?

闻着是不一样嘿…”很快,摊子前就围了几个人。王来娣更紧张了,手都在抖。“老板,

怎么卖?”一个穿着工装的大哥吸着鼻子问。“八块一个,加肉十块。”我报了价,

比普通肉夹馍贵两块。“嚯,不便宜啊。”有人嘀咕。“贵有贵的道理。”我掀开锅盖,

用特制的长夹子翻了翻锅里油亮喷香的肉馅,香气更是扑鼻,“肉是新鲜五花,酱料秘方,

馍是现烤,保证吃了还想来。”我拿起王来娣刚在边上小炉子烤好的馍,用刀剖开,

动作麻利地夹上满满一勺肉馅,肉汁瞬间浸透了馍的内壁。我递给王来娣:“来娣,尝尝。

”王来娣接过,在众人注视下咬了一大口。酥脆的馍,软烂入味的肉,

浓香滚烫的肉汁…她眼睛猛地瞪圆了,腮帮子鼓鼓的,烫得直哈气也舍不得吐出来,

拼命点头,含糊不清地喊:“好…好吃!太好吃了!”她这反应太真实了,

比什么广告词都管用。“给我来一个!十块的!”工装大哥忍不住了。“我也要一个!

加肉的!”“来两个!”开张了!王来娣立刻忘了紧张,手忙脚乱地开始收钱、递馍。

我则负责核心的夹馍环节,速度快得像练过。炉火映着我们俩的脸,汗顺着额头往下淌,

但心里那点忐忑,被顾客们满足的赞叹声一点点冲散了。“老板,这味儿绝了!哪学的?

”“明天还来不?我带我媳妇来尝尝!”“再给我加一个带走!”不到两小时,

我们准备的几十个馍,一大锅肉馅,竟然卖得干干净净!最后两个还是从别人手里匀出来的。

收摊回家,王来娣抱着装钱的铁盒子,走路都同手同脚了。回到出租屋,锁上门,

哗啦一声把钱全倒在床上。红的绿的票子,还有一堆硬币。我俩埋头数钱。除去成本,

净赚了三百多!王来娣捏着那叠钱,手指都在抖,

声音带着哭腔:“招娣姐…一天…一天就三百多?这…这顶我洗半个月碗了!

”“这才刚开始。”我把钱收好,留出明天的成本,“明天多准备一倍。”接下来几天,

我们的小摊彻底火了。香气就是最好的广告,口碑一传十十传百。我们每天下午出摊,

天不黑就能卖光。队伍排得老长,有人甚至从别的区开车过来买。

王来娣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收钱找零麻利无比,招呼客人也大方多了。

她身上那点畏缩和卑微,在一天天忙碌的充实和收获的喜悦中,渐渐褪去。半个月下来,

我们不仅还清了林薇的六千八(我让王来娣去银行汇款,没露面),手里还攒下了一小笔钱。

我们换了间稍大点、带小厨房的出租屋。日子像上了发条,忙碌但充满希望。

王来娣脸上有了血色,眼神也亮了。她闲下来就抱着我买的旧字典识字,

一笔一划认真得像个孩子。我知道,生意太好,必然招人眼红。果然,麻烦很快找上门。

那天傍晚,我们刚出摊不久,队伍排得正长。突然,三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晃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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