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小萧千珏是一位身怀绝技的年轻剑客,他在来财君的小说《王爷,裤衩留下命拿走》中,踏上了一段以复仇为目标的惊险之旅。被背叛和家族血仇所驱使,苗小萧千珏不断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迷失的自我。这部古代言情小说带有浓厚的武侠风格,情节扣人心弦,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和力量的较量,“抓紧了,病秧子。”她没好气地打断他,手上却加了把劲,将他牢牢扶住。他的胳膊很瘦,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那突出的骨骼。一点也……必将让读者沉浸其中,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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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是金丝楠木的。
苗小刀蹲在旁边,伸手敲了敲,声音很闷。书上说,这玩意儿一寸木一寸金,整个棺材,够她在外面买一百座大宅子。
地宫里很安静,长明灯的火苗一动不动。她旁边的地上,还跪着几个和她一样来殉葬的女人,都已经哭晕过去。
苗小刀没哭。她只是饿。
她的目光落在棺材里躺着的那个人身上。靖安王萧千珏,死得挺好看。脸还是白的,嘴唇有点乌。他身上那件黑色的寿衣,领口和袖口用金线绣着复杂的纹路,上面还缝着几颗鸽子蛋大的夜明珠,在昏暗的光线下,幽幽地发着光。
苗小刀的喉咙动了一下。
她伸手,先是碰了碰离她最近的一颗夜明珠。凉的。她用力一拽,珠子连着线头被扯了下来。她快速把珠子塞进自己破旧的袖口里。
然后是第二颗,第三颗。
她的动作越来越快,最后干脆整个人半趴在棺材边上,双手并用去解萧千珏的腰带。腰带上挂着一块玉佩,通体温润,一看就不是凡品。
就在她的手碰到那条传闻中价值三千两的金丝**的边缘时,一只手从寿衣下伸了出来,抓住了她的手腕。
力气不大,但很凉。
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爱妃,本王的金丝**值三千两,分你三成当跑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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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导语】
在这座为死者建造的城池里,黄金与白骨是唯一的货币。长明灯的微光,照不亮皇陵深处盘根错节的欲望,也驱不散地宫中萦绕不散的腐朽气息。对那些被选中殉葬的女人而言,这里是她们人生的终点,是通往黄泉的最后一站。但对于苗小刀来说,这里不是坟墓,而是一座尚未开采的宝库。她生于阴沟,长于泥泞,信奉的唯一准则是活下去。当所有人都向死亡低头时,她却抬起头,用一双饿狼般的眼睛,死死盯住了那口代表着无上权力和财富的金丝楠木棺。她不知道,她即将撬开的,不只是一口棺材,更是一个尊贵灵魂的牢笼,和一个早已注定的、无法逃脱的悲剧宿命。这一次,她赌上的是自己的命,而她想赢回的,是整个世界。
棺材是金丝楠木的。
苗小刀蹲在旁边,伸手敲了敲,声音沉闷厚重。书上说,这玩意儿一寸木一寸金,整个棺材,够她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买一百座大宅子,天天换着住。
地宫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长明灯的火苗凝固在空气里,一动不动,将石壁上狰狞的浮雕拖出长长的影子。
她旁边的地上,还跪着几个和她一样来殉葬的女人,都已经哭晕过去,像一滩滩被雨水打湿的烂泥。
苗小刀没哭。她只是饿。
胃里像有只爪子在挠,一阵阵地抽痛。被选为贡女送进宫里三天,除了几口清可见底的稀粥,她什么都没吃过。
她的目光落在棺材里躺着的那个人身上。靖安王,萧千珏。当今皇帝的第七子,战功赫赫,却英年早逝。
死得挺好看。脸还是白的,嘴唇有点乌,闭着眼睛的样子,倒像个睡着了的玉面书生。
他身上那件黑色的寿衣,领口和袖口用金线绣着复杂的云纹,上面还缝着几颗鸽子蛋大的夜明珠。在昏暗的光线下,幽幽地发着光,像一只只窥探人心的眼睛。
苗小刀的喉咙动了一下,咽了口唾沫。
她环顾四周,守陵的侍卫都在地宫外面,下一次进来换岗要等到天亮。而那些哭晕的女人,根本构不成威胁。
天赐良机。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与其在这里饿死,或者等天亮了被活埋,不如捞一笔就跑。
她伸手,先是碰了碰离她最近的一颗夜明珠。凉的,触感坚硬。她用力一拽,丝线应声而断,珠子连着一小撮线头被扯了下来。
她快速把珠子塞进自己破旧的袖口里。冰凉的珠子贴着皮肤,心里却腾起一股火热。
然后是第二颗,第三颗。
她的动作越来越快,胆子也越来越大。最后干脆整个人半趴在棺材边上,双手并用去解萧千珏腰间那条镶玉的腰带。玉佩通体温润,一看就不是凡品,肯定能换不少银子。
解下腰带,她的目光继续向下。
传闻中,靖安王有一条金丝软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价值三千两黄金。
三千两……黄金。
苗小刀的眼睛亮了。那得换多少个白面馒头啊。
她的手有些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就在她的指尖即将碰到那传说中的金丝边缘时,一只手,一只冰冷得像从地府里伸出来的手,猛地从寿衣下探出,紧紧抓住了她的手腕。
力气不大,但那股寒意,瞬间从手腕窜遍了她的全身。
苗小刀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她猛地抬头,对上了一双睁开的眼睛。
那双眼睛,漆黑如墨,深不见底。里面没有死人的浑浊,反而带着一丝清醒的、戏谑的笑意。
一个虚弱却清晰的声音,在地宫里响了起来。
“爱妃,本王的金丝**,的确值三千两。”
“分你三成当跑腿费,带本王一起走,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