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短篇言情小说《人间至味是心安》,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陆二味丫丫李淳风,也是作者木木一月生所写的,故事梗概:今天有什么好吃的?”“还是老样子。”“好嘞!老样子给我们每人来一份!”我的菜单很简单,每天只有一道菜。可能是醋溜白菜,可……
章节预览
“哐当!”汤碗在我脚下碎裂,滚烫的汤汁溅湿了我的裤脚。未婚妻柳媚尖叫一声,
可我却什么都听不清了。我的舌头麻了。像一块死肉,横在嘴里,尝不到一丝一毫的味道。
那碗为我“加油鼓劲”的汤里,下的不是补药,是能废掉一个厨子的毒!我踉跄着冲回房间,
那只存放着陆家百年祖传菜谱的紫檀木盒,正大敞着。里面空空如也!暗影里,
我最疼爱的师弟陆二味走了出来,手里拿着的,正是我的菜谱。他身旁,
站着本该是我的新娘的柳媚。天,塌了。01第二天,御厨争霸赛。我就像个游魂,
站在万众瞩目的赛场下,嘴里全是挥之不去的麻木和苦涩。高台上,聚光灯下,
陆二味意气风发。他做的,是我的成名绝技——“游龙戏凤”。那是我的菜。
用的是我的方子。台下,柳媚踮着脚,满眼痴迷地为他欢呼,为那个偷走我一切的窃贼欢呼。
“绝了!此菜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评委们品尝后,赞不绝口,
当场给出了最高分。全场雷动。轮到我了。我尝不到任何味道,盐是涩的,糖是涩的,
醋也是涩的。世界在我嘴里,只剩下一种味道——绝望。那双曾被誉为“京城第一稳”的手,
此刻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我胡乱地抓起一把食材,扔进锅里,铲子在锅里划拉的声音,
刺耳又慌乱。一盘不知所谓的东西被我端了上去。评委只尝了一口,
就“呸”地一声全吐了出来,脸色铁青。“这是什么垃圾?你在羞辱我们吗!
”“把这个孽障给我赶出去!”我的师父,也是柳媚的父亲,气得浑身发抖,
指着我的鼻子怒吼,“他玷污了‘陆家楼’的百年声誉!从今天起,他不再是我陆家楼的人!
”“轰”的一声,全场炸开了锅。嘲笑声,鄙夷的目光,像无数根钢针,
狠狠地扎进我的身体里。我抬起头,死死地盯着台上。陆二味搂着柳媚,
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嘲讽。他们像看一条狗一样看着我。
看着这个被他们联手推进深渊的,曾经的天才。喉头一甜,一口血猛地涌了上来。我没有擦。
任由那抹刺眼的红,顺着嘴角流下。“哈。”“哈哈。”“哈哈哈!”我仰天大笑,
笑声嘶哑,充满了不甘和疯狂。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我转过身,一步一步,
走出了这个曾经给予我无上荣耀,此刻却让我受尽屈辱的地方。身后,是京城的繁华。身前,
是无尽的黑暗。我的厨师生涯,彻底完了。我叫陆一味,从今天起,
成了一个没有味觉的废物。02离开京城后,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像个孤魂野鬼,
从繁华的江南,走到荒芜的塞北。身上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
我开始变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最后只剩下一身破烂的衣裳。我当过乞丐,
在破庙里和野狗抢过食。也当过苦力,在码头上扛过三百斤的麻袋,只为换一个冷硬的馒头。
曾经那双颠勺稳如泰山,切菜薄如蝉翼的手,如今布满了伤痕和老茧。无数个深夜,
我都会从噩梦中惊醒。梦里,是陆二味和柳媚那两张得意洋洋的脸。他们踩着我的尸骨,
享受着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恨意像毒蛇,日日夜夜啃噬着我的心脏。我好几次都想过,
干脆买把刀,潜回京城,和那对狗男女同归于尽。可我又不甘心。我陆一味,
凭什么要为了两个小人,赔上自己的一切?他们夺走了我的味觉,我的菜谱,我的荣耀。
但我脑子里的东西,他们夺不走。我对自己手艺的记忆,对火候的掌控,对食材纹理的理解,
全都刻在我的骨子里,融进了我的血液里。就算没有味觉,我难道就真的只能当个废物吗?
那天,大雪封山,我饿得头晕眼花,倒在了一个边陲小镇的镇口。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把一个烤得焦黑的土豆塞到了我手里。“大哥哥,你快吃吧,这是我阿娘给我留的。
”我看着她冻得通红的小脸,和那双清澈得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心脏猛地一抽。
我狼吞虎咽地吃下那个土豆。没有味道。甚至有些硌牙。可我却吃得泪流满面。那一刻,
我突然想通了。厨艺的真谛,或许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更是为了传递温暖,
慰藉人心。我扶着墙,挣扎着站起来,对着小女孩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谢谢你。等我好了,我给你做最好吃的菜。”我决定留下来。在这个鸟不拉屎的边陲小镇,
用我这双废了的手,和我这条废了的舌头,重新开始。我用身上最后一点碎银子,
在镇子最偏僻的角落,盘下了一间没人要的破铺子。我把它打扫干净,
又去捡了些别人不要的破木头,自己动手,叮叮当当敲出几套桌椅。饭馆开业那天,
我挂上了一块歪歪扭扭的牌匾。上面只有三个字——无味饭馆。是的,无味。我没有味觉,
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山珍海味。但我相信,食物最本真的力量,能超越味觉,直抵人心。
03“无味饭馆?这老板脑子有病吧?开饭馆不起个‘飘香居’‘悦来客’,
叫什么‘无味’?晦气!”“就是,没味道的饭菜,狗都不吃!”饭馆开张半个月,
一个客人都没有。每天都有人路过我的门口,对着那块牌匾指指点点,然后一脸嫌弃地走开。
我也不急,每天天不亮就去集市上,挑选最新鲜的食材。我买不起昂贵的肉类,
就只买些最普通的青菜、豆腐。回到饭馆,我就开始练刀工。没有了味觉,
我的其他感官变得异常敏锐。我能清晰地听到,刀锋划过不同蔬菜时,
那细微到极致的声音差异。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不同食材在不同火候下,
那转瞬即逝的质地变化。我把一块豆腐,切成了细如发丝的豆腐丝,在清水中根根分明,
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我把一根青笋,用滚刀法切成均匀的小块,
保证每一块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爽脆的口感。这天下午,一个满脸络腮胡,
腰间挎着钢刀的戍边军爷,大马金刀地走进了我的小店。他把钢刀“哐”地一声拍在桌上,
粗声粗气地吼道:“老板!有什么吃的,随便给老子来点,饿死了!”他是半个月来,
我的第一个客人。我精神一振,连忙迎上去:“军爷,小店只有一盘青椒炒肉丝,一碗白饭,
您看行吗?”“啰嗦什么,快上!”“好嘞!”我转身进了后厨,深吸一口气。我的手,
不能再抖了。这是我的第一战,只能赢,不能输。我闭上眼睛,
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青椒和猪肉最完美的形态。猪里脊顺着纹理切成细丝,
用最少的酱油和淀粉抓匀,锁住水分。青椒同样切成细丝,粗细必须和肉丝保持一致。热锅,
倒油。我听着油在锅里发出的“滋啦”声,当声音从沉闷变得清亮的那一刻,
我“唰”地一下,将肉丝滑入锅中。快速翻炒几下,肉丝变色的瞬间,立刻盛出。底油,
爆香蒜末,下青椒丝。当青椒的清香从锅里飘出的那一刹那,将肉丝倒回锅中,用最大的火,
颠勺翻炒!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过短短几十秒。没有味觉,我无法调味。
我只加了最基础的盐。但我知道,对于最新鲜的食材来说,这就够了。我将菜盛入盘中,
端了出去。那军爷看了一眼盘子里那普普通通的青椒肉丝,撇了撇嘴,一脸不屑。
他夹起一筷子,随意地塞进嘴里。下一秒,他整个人都僵住了。咀嚼的动作,越来越慢,
越来越慢。他那张粗犷的脸上,竟然流下了两行清泪。“啪嗒。”眼泪滴进饭碗里。
他猛地抬起头,红着眼睛看着我,声音都在颤抖。“老板……你这菜里,放了什么?
”我平静地回答:“军爷,只放了盐。”“不可能!”他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我……我吃出了我娘的味道!我离家十年,已经快忘了我娘长什么样了,可你这盘菜,
让我想起了她!就是这个味道!”我的心脏,猛地一跳。成了!我做到了!
我用最简单的烹饪方式,激发出了食材最本真的味道,唤醒了他深藏在记忆里的情感。
那军爷吃完一整盘菜,连盘底的汤汁都用米饭刮得干干净净。他放下碗,
从怀里掏出一大块碎银子,重重地拍在桌上。“老板!再给我来一碗!不!两碗!”那一刻,
我笑了。我的无味饭馆,终于有了第一位回头客。04那个戍边军爷,成了我饭馆的常客。
他叫王大力,嗓门大,性子直。每天操练结束,他都会带着一帮兄弟过来吃饭。“老板,
今天有什么好吃的?”“还是老样子。”“好嘞!老样子给我们每人来一份!
”我的菜单很简单,每天只有一道菜。可能是醋溜白菜,可能是麻婆豆腐,
也可能是鱼香茄子。全都是最家常的菜色。我不放任何花里胡哨的调料,只用最简单的油盐,
最大程度地还原食材本身的味道。奇怪的是,每个来吃饭的糙汉子,都会在饭桌上,
吃得泪流满面。有人说,在我的菜里吃到了家乡的味道。有人说,
吃出了小时候奶奶做的饭的感觉。还有人说,就是觉得好吃,吃完心里暖洋洋的,
一天的疲惫都没了。“无味饭馆”的名声,就这么在军营里传开了。大家都说,
镇上来了个神厨,做的菜没啥味道,却能让人吃哭。生意渐渐好了起来,我也攒了些钱。
我把铺子重新修葺了一下,添了新的桌椅。我还收留了当初给我土豆吃的那个小女孩,
她叫丫丫,无父无母,靠邻里接济过活。我让她在店里帮忙洗洗碗,端端盘子,
每个月给她开工钱。丫丫很懂事,也很聪明。她看我每天只卖一道菜,
就歪着脑袋问我:“一味哥哥,你为什么不多做几道菜呢?这样就能赚更多的钱了。
”我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因为我的舌头坏了,尝不出味道。每天只做一道菜,
我才能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上面,把它做到最好。”丫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有一天,
她神秘兮兮地跑到我面前,递给我一小包东西。“一味哥哥,这是我从山上采的‘神仙草’,
听村里的老人说,吃了能治百病,你快试试,说不定你的舌头就能好了。”我打开纸包,
里面是一些晒干的,叫不出名字的草叶。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治好我的舌头。我的味觉,
是被特制的毒药毁掉的,除非有解药,否则神仙难救。可我看着丫丫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
还是把那些草叶泡进了水里,喝了下去。水很苦。但我心里,却比蜜还甜。我开始尝试着,
将我的厨艺教给丫丫。“丫丫,你看这块猪肉,肥瘦相间,是做红烧肉最好的五花肉。
切的时候,要切成方方正正的小块,每一块都要带着皮。”“焯水的时候,要冷水下锅,
放几片姜,可以去腥。”“炒糖色是关键,要用小火慢慢熬,看到糖变成枣红色,
冒起细密的小泡时,就要立刻把肉倒进去,晚一秒,糖就糊了,肉会发苦。”我尝不出味道,
就让丫丫替我尝。“怎么样?咸了还是淡了?”“有点淡了,一味哥哥。”“好,
那我再加半勺盐。”“肥肉腻不腻?”“不腻!入口即化,香得很!”丫丫很有天赋,
很多东西我只教一遍,她就能举一反三。看着她系着围裙,有模有样地在灶台前忙活的样子,
我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师父也是这样,手把手地教我。而陆二味,
就站在一旁,用嫉妒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我。往事如烟,不堪回首。现在,
我只想守着这个小小的饭馆,和丫丫一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05日子一天天过去,
无味饭馆在边陲小镇上,已经小有名气。不仅是戍边的将士,就连镇上的居民,
也开始光顾我的小店。他们都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菜,能让人吃哭。结果,无一例外,
所有人都成了回头客。我的生意越来越好,赚的钱也越来越多。我给丫丫买了新衣服,
新鞋子,把她养得白白胖胖,脸蛋红扑扑的,像个福娃娃。这天,一个从京城来的商队,
路过我们小镇。领头的管事是个胖子,听说了我的名声,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走进了我的饭馆。那天我做的,是酸辣土豆丝。最简单,也最考验刀工和火候的一道菜。
土豆丝切得细如牛毛,在水里泡去多余的淀粉,保证了爽脆的口感。大火爆炒,快速出锅,
酸、辣、咸、鲜,四种味道被丫丫调配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冲,少一分则寡。
那胖管事只吃了一口,就愣住了。他闭着眼睛,细细地品味着,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情。
“好吃!太好吃了!这土豆丝,爽脆可口,酸辣开胃,简直绝了!”他一口气吃了三碗饭,
吃得满头大汗,大呼过瘾。吃完饭,他抹了抹嘴,跟我闲聊起来。“老板,你这手艺,
不去京城发展,真是屈才了!我跟你说,现在京城最火的酒楼,就是‘陆家楼’!
”听到“陆家楼”三个字,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胖管事没有察觉我的异样,
继续眉飞色舞地说道:“那陆家楼的新任掌勺,叫陆二味,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御厨,
专门给皇上做菜!听说他做的‘游龙戏凤’,连皇上都赞不绝口!”“他现在可威风了,
娶了老掌柜的千金,出入都是八抬大轿,啧啧,真是羡煞旁人啊!”我的手,在围裙下,
悄悄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传来一阵刺痛。
陆二味……柳媚……他们果然过上了他们想要的生活。踩着我的痛苦和尊严,
享受着无尽的荣华富贵。胖管事喝了口茶,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不过啊,
最近也有些不好的传闻。有人说,那陆二味的厨艺,好像不太稳定。有时候做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