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重生八零,我靠倒卖喇叭裤成万元户》由大神作者修者小梁编著而成,小说主角是陆向东周建军沈明月,情节生动,细节描写到位,值得一看。小说精彩节选他犹豫了一下,说:“八块,不能再少了。”“五块。”我直接砍了个对穿。“不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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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在了我的时尚帝国里,活在了八零年代的土坯房。上一秒,
我还是财富榜上有名的服装女王,下一秒,就成了一个因为买不起一斤猪肉,
被丈夫骑在身上打的受气包。男人蒲扇大的巴掌扇下来,嘴里骂骂咧咧:“让你嘴馋!
老子今天非得打醒你这个败家娘们!”我闻着他满嘴的劣质烟草味,看着他油腻的脸,笑了。
再睁眼,我不仅活了,还年轻了三十岁,皮肤嫩得能掐出水,
这不得把上辈子没享受过的男人都尝个遍?至于眼前这个……我抬起一脚,
直接踹在他的命根子上,听着他杀猪般的嚎叫,我拍了拍手。“老娘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这婚,必须离!这贫穷落后的八零年代,等着我来搅弄风云!01“沈明月!
你这个疯婆娘!竟敢踹我!”周建军捂着裤裆,疼得满地打滚,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我冷眼看着他,活动了一下还有些僵硬的手腕。这具身体太弱了,刚刚那一脚,
我只用了三分力。婆婆王桂芬听到动静,从外面冲了进来,一看到宝贝儿子在地上打滚,
立刻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好你个不下蛋的母鸡!
我们老周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娶了你!好吃懒做,现在还敢打男人了!
看我今天不撕烂你的嘴!”她张牙舞爪地朝我扑过来,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恶毒。
上一世的我,就是被这个恶婆婆和渣男丈夫联手磋磨死的。他们嫌我生不出儿子,
对我非打即骂,最后为了给周建军的弟弟娶媳妇,一杯老鼠药,送我归了西。可笑的是,
我死后才知道,不是我生不出,而是周建军自己不行。重活一世,
我可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了。“啪!”一声清脆的响声,在简陋的土坯房里回荡。
王桂芬捂着**辣的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你……你敢打我?”“打你怎么了?
”我揉了揉发麻的手心,眼神冰冷,“再敢对我动手动脚,我连你儿子一起打!
”我的眼神太冷,像淬了冰的刀子,王桂芬被我看得一哆嗦,竟然后退了一步。
地上的周建军还在哼哼唧唧。我懒得再看他们一眼,转身走进里屋。这所谓的“婚房”,
家徒四壁,除了一张破木床和一个掉漆的衣柜,什么都没有。我打开衣柜,
里面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补丁摞着补丁。我从最里面翻出一个小布包,打开一看,
里面是几张毛票和一些粮票。这就是原主所有的积蓄了。我把钱和票揣进兜里,
从衣柜里拿出我嫁过来时,我妈给我做的唯一一件新衣服——一件的确良的红衬衫。
“沈明月,你要干什么去?”周建军缓过劲来,扶着腰站起来,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一边慢条斯理地换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去镇上,离婚。”“离婚?
”周建军和王桂芬异口同声地尖叫起来,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疯了?
我们老周家可没有离婚的男人!”王桂芬叉着腰,唾沫星子横飞,“你想离婚?可以!
把你家的彩礼钱还回来!还有这些年你吃我们家、喝我们家的,都给老娘吐出来!”“就是!
”周建军也来了底气,“想离婚?门都没有!你这辈子生是我周家的人,死是我周家的鬼!
”我换好了衣服,转过身来。大红色的衬衫衬得我皮肤雪白,我将长发松松地挽起,
露出一截优美的脖颈。常年被家务和农活磋磨的身体,虽然瘦弱,但底子极好,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眉眼精致,此刻冷着脸,竟有种说不出的风情和韵味。周建军看呆了。
他从没发现,自己这个闷不吭声的媳妇,竟然这么好看。我勾了勾唇,走到他面前,
伸手抚上他的脸。周建军浑身一僵,以为我要服软,脸上露出得意的笑:“怎么?知道错了?
晚了!今天非得让你……”“周建军,”我轻声开口,声音又软又媚,
“你知道‘投机倒把’是什么罪吗?”周建军的笑容僵在脸上。“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胡说?”我笑意更深,“上个月,你跟二道贩子倒卖了一百斤粮票,这事儿,
要是捅到镇上的派出所……”周建军的脸瞬间白了。“你怎么知道的?”他声音都在发抖。
“我不仅知道这个,”我凑到他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我还知道,
你把卖粮票的钱,都给了隔壁村的寡妇,对吗?”周建军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傻了。这些事,
他做得极为隐秘,连他妈都不知道,沈明月这个女人,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她是怎么知道的?“选吧,”我直起身,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是跟我去镇上办离婚,
还是让我去派出所聊聊?”王桂芬看儿子脸色不对,急了:“儿子,别听她瞎咋乎!
她能知道什么!”周建军却一个字都不敢说,冷汗顺着额角往下淌。他看着我,
像是看一个怪物。我没耐心跟他们耗着,直接往外走。“沈明月,你站住!
”周建军终于反应过来,咬牙切齿地喊道,“我跟你去!离就离!”他怕了。我知道,
这种欺软怕硬的男人,只要捏住他的七寸,他比谁都怂。去镇上的路是土路,坑坑洼洼。
周建军黑着脸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心情却无比舒畅。八十年代的空气真好,
带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路边的野花开得正盛,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暖洋洋的。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到了镇上的民政办公室,办事员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看到我们,
推了推眼镜:“想好了?这年头,离婚可不是什么光彩事。”“想好了。”我语气坚定。
周建军在一旁,脸色比锅底还黑,却一个字都不敢反驳。手续办得出奇的顺利。
拿到那张盖了章的离婚证,我感觉浑身的枷锁都被卸下了。从今天起,我沈明月,自由了!
走出民政办公室,周建军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现在你满意了?
你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我看你以后怎么活!”我用力甩开他的手,
看着他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笑了。“我怎么活,就不劳你操心了。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
离了婚,我们俩就没关系了。你要是再敢来纠缠我,或者对我家里人做什么,
那一百斤粮票的事,我可不敢保证会不会说出去。”说完,我不再理他,转身就走。
我要回一趟娘家,告诉爸妈这个好消息。然后,就是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这遍地是黄金的八十年代,我沈明月,来了!02我娘家在邻村,不算远,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就到了。一进院子,就看到我妈正坐在院子里纳鞋底,我爸蹲在一旁,
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爸,妈。”我喊了一声。我妈一抬头,看到我,先是一愣,
随即扔下鞋底就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左看右看。“明月?你怎么这个点回来了?
是不是周家那小子又欺负你了?”我妈说着,眼圈就红了。我爸也站了起来,眉头紧锁。
我心里一暖。上辈子,我到死都没能再见他们一面,这是我最大的遗憾。“妈,
他以后欺负不了我了。”我从兜里掏出离婚证,递到他们面前,“我跟他离婚了。”“什么?
”我爸妈都惊呆了。我妈哆哆嗦嗦地接过那张纸,看了半天,
才难以置信地问:“这……这是真的?”“真的。”我点点头。“离了好!离了好啊!
”没想到,我爸一拍大腿,不但没骂我,反而一脸解脱,“那种人家,咱们不待也罢!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爸养你!”我妈也抹着眼泪点头:“对,回来,咱不受那份气!
我可怜的女儿啊……”看着他们不加掩饰的心疼和支持,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有家人做后盾的感觉,真好。“爸,妈,你们放心,我以后不但能养活自己,
还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我握住我妈的手,一字一句地说。我妈只当我是说气话,
拍了拍我的手背:“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先进屋,肯定饿了吧,妈给你做饭去。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他们都不会信,也不再多说。行动,才是最好的证明。晚上,
我躺在自己出嫁前的闺房里,闻着被子上阳光的味道,开始盘算我的第一步计划。
手里这点钱,做不了大生意。八十年代,什么最赚钱?当然是信息差。我知道,再过几个月,
南边沿海城市的喇叭裤、蛤蟆镜和花衬衫就会风靡全国。而现在,我们这个北方小县城,
人们的审美还停留在灰、黑、蓝的“劳动最光荣”阶段。这就是我的机会。
我需要一笔启动资金,然后去一趟广州。钱从哪来?我把目光投向了梳妆台上的一个木匣子。
这是我出嫁时,我姥姥偷偷塞给我的,里面是她攒了一辈子的体己,一对银手镯。上辈子,
这对镯子被王桂芬搜刮了去,给她的小女儿当了嫁妆。这辈子,它们得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天一早,我跟爸妈说要去镇上找活干,然后揣着银手镯,坐上了去县城的班车。
八十年代的县城,远没有后世的繁华。街道两旁大多是低矮的平房,
偶尔有几栋三四层的楼房,那就算是顶气派的建筑了。街上的行人穿着朴素,
自行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我凭着记忆,找到了县里唯一一家国营寄卖行。“同志,
我想当个东西。”我把用布包好的手镯放到柜台上。柜台后的老师傅慢悠悠地抬起眼皮,
看了我一眼,拿起手镯,对着光仔细瞧了瞧。“东西是好东西,足银的,花样子也老。
你要当多少钱?”“我不当,我卖。”我直接说道。老师傅有些惊讶:“卖?
这可是传家的东西,卖了多可惜。”“家里急用钱,没办法。”我随便找了个借口。
老师傅没再多问,拿出算盘噼里啪啦一算,说:“一百二十块钱。”一百二十块!这在当时,
绝对是一笔巨款了。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四十块钱。我心里一喜,
面上却不动声色。上辈子在商场摸爬滚打,这点谈判技巧还是有的。“师傅,您再给添点?
这可是我姥姥的嫁妆,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我挤出几分不舍和为难。老师傅看了我半天,
叹了口气:“得,看你也是个实在孩子。一百三,不能再多了。”“谢谢师傅!
”我立刻眉开眼笑。拿着一百三十块钱,我感觉像是拿到了一张通往新世界的门票。接下来,
就是去广州。去广州的火车票不好买,我花了两天时间,
才从一个票贩子手里高价买到了一张去广州的硬座票。出发前,我回家了一趟。
我拿出三十块钱给我妈,跟我爸妈说,我在县城找了个服装厂的活,
要去南边出差学习一段时间。我妈拿着钱,手都在抖:“这么多钱!明月,
你这……这活靠谱吗?”“妈,您放心吧,是国营大厂,正规得很。”我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您和爸在家照顾好自己,等我回来。”我爸倒是没怀疑,一个劲地嘱咐我出门在外要小心,
别被人骗了。告别了父母,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火车上人挤人,
空气中混合着汗味、泡面味和各种奇怪的味道。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我的重生之路,我的商业帝国,
就从这趟拥挤的火车开始。突然,过道里传来一阵骚动。一个男人粗声粗气地喊着:“让让!
都让让!”我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正蛮横地推开人群,往我这边走。
他身后,跟着一个穿着军绿色衬衫的男人。那个男人很高,肩膀宽阔,一张脸棱角分明,
眼神锐利如鹰。他只是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强大气场。我的目光,
落在了他握着行李架的手上。那只手骨节分明,手背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
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是他!我心头一震,上辈子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这个男人,
叫陆向东。上辈子,他是我商业帝国最大的竞争对手,也是……我爱而不得的男人。
03上辈子我和陆向东斗了半辈子,从服装斗到地产,从国内斗到海外。
我们是最了解彼此的敌人,也是最惺惺相惜的对手。我曾以为我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直到我死后,从别人的议论中才知道,这个男人,在我死后一夜白头,散尽家财为我报了仇,
然后守着我的墓碑,孤独终老。原来,他爱了我一辈子。而我,也对他动过心,
只是那时候我们身处对立的阵营,谁都没有先开口。没想到,老天爷不仅让我重生了,
还这么快就让我们再次相遇。这一次,我不会再错过了。这个男人,我要定了!“看什么看?
没见过大老板啊!”那个中山装男人,也就是陆向东的助理陈刚,见我直勾勾地盯着陆向东,
一脸不爽地嚷嚷道。我收回目光,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陈刚被我那一眼看得一愣。
他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神很奇怪,明明穿着朴素,看起来像个村姑,可那眼神里的淡定和从容,
却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大人物还要足。陆向东的目光也落在了我身上,只是淡淡一扫,
便移开了。他的卧铺票就在我对面。他将行李放好,便靠在床铺上闭目养神,
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我知道他的性格,冷漠、寡言,像一座万年冰山。不过没关系,
冰山也有被融化的一天。火车咣当咣当,一天一夜后,终于到达了广州。一下车,
一股湿热的空气扑面而来。广州火车站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扛着大包小包的人,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口音的方言。我背着我的小包,汇入人流。当务之急,是先找个地方住下,
然后去服装批发市场考察。我凭着记忆,找到了一家离火车站不远的招待所。
开了个最便宜的单人间,我把行李放下,洗了把脸,
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当时广州最著名的服装批发市场——白马服装城。八十年代的白马,
远没有后世那么规范,就是一个巨大的露天集市。一个个摊位紧挨着,
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
喇叭裤、健美裤、蝙蝠衫、花衬衫……这些在后世看来充满年代感的衣服,
此刻却是时尚的最前沿。我看得眼花缭乱,心里却越来越兴奋。这些,都是钱啊!
我逛了一下午,基本摸清了行情。一条喇叭裤的批发价大概在五到八块钱,
一件花衬衫三到五块。而这些衣服,只要运回我们那个小县城,价格至少能翻三倍!
我心里有了底,决定先少量进一些货,试试水。我挑了几个款式最新潮、质量也最好的摊位,
开始跟老板砍价。“老板,这个喇叭裤怎么拿货?”我指着一款深蓝色的牛仔喇叭裤问道。
老板是个精瘦的广东男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用不甚标准的普通话说:“靓女,有眼光。
这个料子是顶好的,十块一条,不二价。”“十块?”我挑了挑眉,“老板,
我可是要大批拿货的,你这个价也太不实在了。”“那你想要多少?”老板显然不信。
“先来一百条。”我伸出一根手指。老板愣住了,随即笑了:“靓女,别开玩笑了,
你这小身板,能拿一百条?”“我能不能拿,你不用管。你就说,一百条,什么价?
”我气场全开。上辈子在谈判桌上磨炼出的气势,让那个老板不由得正视起我来。
他犹豫了一下,说:“八块,不能再少了。”“五块。”我直接砍了个对穿。“不行不行!
五块我连本都回不来!”老板头摇得像拨浪鼓。“老板,我不是第一次来广州了,
这边的行情我清楚得很。”我慢悠悠地说,“你这裤子,成本最多三块钱。我给你五块,
你一条还能赚两块。一百条就是二百块,你一天就能赚到。这笔生意,你做不做?
”老板被我说得一愣一愣的,他没想到我一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北方姑娘,
竟然对行情这么了解。他还在犹豫,我直接加了把火。“你要是不卖,我就去隔壁家问问了。
我想,愿意做这笔生意的人,应该不少。”说完,我作势要走。“哎,靓女,等等!
”老板果然急了,“卖!五块就五块!就当交个朋友!”我心里偷笑,
面上却依旧平静:“那就多谢老板了。”用同样的方法,我又以极低的价格,
进了一批花衬衫和蛤蟆镜。一百三十块的本钱,几乎被我花光了。看着打包好的三大包衣服,
我犯了难。这么多货,我一个人怎么弄回招待所?就在我发愁的时候,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视线里。是陆向东。他正和一个摊位老板说着什么,似乎也在进货。
真是天助我也!我眼睛一亮,立刻拖着我的三大包货,朝他走了过去。“同志,能帮个忙吗?
”我站在他身后,用尽量柔弱的声音说。陆向东回过头,看到是我,
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我指了指地上的大包小包,一脸无助:“我一个人,
实在拿不了这么多东西,能不能请你帮我送到前面的招待所?我可以付你钱。
”他身边的陈刚抢先开口:“我们老板忙得很,哪有时间帮你……”“可以。
”陈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陆向东打断了。他清冷的声音,像夏日里的一股清泉,
让我心里都舒坦了。陈刚一脸“老板你被下降头了”的表情。陆向东却没理他,
弯腰一手一个,轻轻松松地就拎起了两个最大的包裹。剩下的一个小包,
我赶紧自己抱了起来。“走吧。”他说。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安全感爆棚。
这个男人,不管什么时候,都这么可靠。到了招待所门口,
我从兜里掏出几张毛票递给他:“谢谢你,这是给你的辛苦费。”陆向东没有接,
只是看了我一眼:“不用。”说完,他放下东西,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恋。“哎,等等!
”我赶紧叫住他,“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他脚步一顿,没有回头,
只留给我一个冷硬的侧脸。“陆向东。”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
陆向东,这辈子,你休想再从我手心里逃掉。04回到招待所,我看着满床的“战利品”,
心里充满了成就感。这些就是我事业起飞的翅膀。第二天,我买了一张回程的火车票,
然后找了个邮局,把三大包衣服分批寄回了家。邮费花了不少钱,但我现在身无分文,
这是唯一的办法。回到家时,已经是三天后了。我先去邮局取了货,然后雇了一辆板车,
把三大包衣服拉回了家。我爸妈看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衣服,都惊呆了。“明月,
你……你这是干啥呀?怎么买了这么多衣服?”我妈拿起一条喇叭裤,翻来覆去地看,
“这裤腿也太大了,能穿吗?”“妈,这叫时尚,城里人都这么穿。”我一边整理衣服,
一边解释,“我准备去镇上摆个摊,卖衣服。”“摆摊?卖衣服?
”我爸的烟杆都掉到了地上,“胡闹!你好好的一个姑娘家,抛头露面去当个体户,
像什么样子!传出去我们老沈家的脸往哪搁?”八十年代,人们的思想还很保守。
个体户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不务正业的二流子。“爸,现在时代不同了,
国家都鼓励个体经济了。”我耐心地解释,“脸面能当饭吃吗?咱们家什么情况您不知道吗?
我不想再过穷日子了,我想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可是……”我爸还想说什么。“爸,
您就相信我一次。”我看着他,眼神无比真诚,“我保证,不出一个月,
我就能让咱们家成为村里第一个‘万元户’!”“万元户”三个字,像一颗炸雷,
把我爸妈都炸懵了。他们看着我,像在看一个说梦话的疯子。我知道多说无益,第二天一早,
我就用板车拉着我的衣服,去了镇上最热闹的集市。我找了个空地,把布一铺,
将花花绿绿的衣服和蛤蟆镜摆了上去。我这摊位,在整个灰扑扑的集市里,简直是鹤立鸡群。
很快,我的摊位前就围满了人。但大部分人都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却没人上来买。
“这穿的是什么呀?裤腿比水桶还粗!”“伤风败俗!女孩子的衣服怎么能这么花里胡哨!
”“这黑黢黢的镜子是干啥的?戴上能看见鬼吗?”我也不着急,拿起一副蛤蟆镜戴上,
又挑了一件最大胆的红色蝙蝠衫套在外面。我本来就长得不差,皮肤白皙,身材高挑。
这么一打扮,瞬间就有了后世港星那味儿。时髦,洋气,还有点不好惹的性感。
所有人都看呆了。“大家看啊,这叫蝙蝠衫,这叫蛤蟆镜,这都是广州最流行的款式!
”我清了清嗓子,开始大声吆喝,“穿上它,你就是整条街最靓的妞!
”一个胆子大的年轻姑娘凑上来,小声问:“同志,这……这衣服怎么卖啊?
”“蝙蝠衫十五,喇叭裤二十,蛤蟆镜十块!”我报出价格。人群中立刻发出一阵抽气声。
“抢钱啊!一件衣服十五块?”“就是,我一个月工资才多少钱!”我笑了笑,
拿起一件蝙蝠衫,对着那个姑娘说:“妹子,你摸摸这料子,多舒服。你再看看这款式,
整个镇上,你找得出第二件吗?东西是贵,但它值啊!穿出去,所有人都看你,多有面子!
”那姑娘被我说得有些心动,但还是犹豫。我知道,我需要一个“托儿”。就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