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励志小说《逼我捐肾救假千金?断绝关系后,我在京圈杀疯了》是一部短篇言情题材的佳作,作者在第N维静燃通过主角沈明轩沈柔柔柔的成长历程勾勒出了一个鲜活的形象。小说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激励读者拼搏奋斗,传递着积极的能量和正能量。切断所有跟沈家的商业合作。还有……”我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沈柔不是刚换了肾吗?没有我的后续调理,我看那个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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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这血库,我不当了暴雨夜,雷声轰鸣,仿佛要将这座城市撕裂。京都市中心医院,
顶层VIP特护病房外的走廊里,冷气开得极足。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
混合着我不久前刚抽完血后留下的淡淡铁锈味,让人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在冰冷的瓷砖墙壁上,左臂的针孔处还在隐隐作痛,
按压棉签的手指因为失血过多而微微颤抖。这是我这个月第三次给沈柔输血了。400CC。
对于一个刚做完两台高强度手术、身体本就疲惫的人来说,这个抽血量已经接近极限。
“沈知意,你还要装死到什么时候?”一声暴躁的怒吼炸响在耳边,打断了我的眩晕。
我缓缓抬起头,视线还有些模糊,只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怒气冲冲地逼近。是我的亲大哥,
沈家的大少爷,沈明轩。此刻,他穿着一身昂贵的手工定制西装,
脸上却挂着与身份极不相符的狰狞表情。他一把拽住我刚刚抽完血的那只胳膊,
力道大得仿佛要捏碎我的骨头。“嘶——”我倒吸一口凉气,刚止住血的针孔再次崩裂,
鲜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的棉签,渗透出来。“装什么装?抽点血而已,还要死要活的?
”沈明轩厌恶地甩开我的手,像是甩开什么脏东西,“柔柔在里面生死未卜,
你竟然还有脸在这里靠着墙偷懒?沈知意,你的心是被狗吃了吗?”我忍着痛,
用右手捂住伤口,脸色苍白地看着他。这就是我的亲哥哥。在他眼里,
沈柔掉一滴眼泪是天塌下来的大事,而我流再多的血,也只是“装模作样”。“医生说过了,
我的各项指标还没恢复,短时间内不能再抽了。”我声音沙哑,冷静地陈述事实。“指标?
什么指标比柔柔的命还重要?”沈明轩指着病房的玻璃窗,眼睛通红,“柔柔是熊猫血,
血库告急,全家只有你跟她是同一种血型!你不救她,难道看着她死吗?你怎么这么自私!
”“自私?”我咀嚼着这两个字,只觉得无比荒谬。三年前,沈家的人找到我,
说当年医院抱错了孩子,我才是沈家真正的千金大**,
而那个被他们捧在手心里宠了十五年的沈柔,是假千金。我以为我是回家了。可没想到,
我是进了一个名为“家”的血库。因为沈柔身体不好,又恰好是稀有的RH阴性血,而我,
恰好也是。这三年,只要沈柔有个头疼脑热,或者哪怕只是削水果划破了手指,
全家人都会逼着我随时待命。“明轩,别跟她废话了。”这时,病房门开了。
沈母红着眼眶走了出来,她看都没看我还在流血的手臂一眼,
直接把一张手术知情同意书拍在了我的胸口。纸张冰冷,锋利的边缘划过我的锁骨,
带来一阵刺痛。“医生刚才下了病危通知书,柔柔的肾脏衰竭加剧了,
必须立刻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沈母的声音尖锐而急切,透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刚才配型结果出来了,你的肾源和柔柔的完美匹配。赶紧签字,医生还在里面等着呢。
”我愣住了,瞳孔猛地收缩。我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怀胎十月生下我的女人。
“妈……”我动了动嘴唇,声音发颤,“你让我……把肾给沈柔?”“不然呢?
”沈母眉头紧皱,眼神里满是不耐烦,“你身体一直挺结实的,少一个肾又不会死!
但柔柔不一样,她身体弱,没这个肾她真的会死的!你是姐姐,你就不能让让她吗?
”这一刻,我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冻结了。输血,我可以忍。做保姆,我可以忍。
被无视,我也可以忍。但现在,他们要我的器官,要我拿命去填沈柔那个无底洞。
“我不签。”我深吸一口气,把那份同意书推了回去,
目光第一次如此直白地迎上他们咄咄逼人的视线,“我是人,不是零件库。我的肾,我不捐。
”“你说什么?”沈明轩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几步冲上来,
抬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来。“啪!”清脆的耳光声在走廊里回荡。我被打得偏过头去,
嘴角尝到了一丝腥甜的味道,耳朵里嗡嗡作响。“沈知意,你反了天了!
”沈明轩指着我的鼻子骂道,“沈家把你从那个穷乡僻壤接回来,供你吃供你喝,
让你当了三年的大**,现在用到你了,你竟然敢拒绝?做人要懂得感恩!
”我捂着**辣的脸颊,慢慢转过头,看着这两个所谓的“至亲”。感恩?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将我这三年的卑微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还记得刚回沈家的第一个月,那是沈明轩的生日。我知道他有严重的胃病,
为了讨好这个哥哥,我在厨房里熬了整整四个小时的养胃粥。手背被蒸汽烫出了水泡,
我也没舍得吭一声。当我满怀期待地把粥端给他时,他正在客厅里和沈柔说笑。
看到我端着粥出来,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什么东西?黑乎乎的,脏死了。”他连尝都没尝一口,当着我的面,
直接把那碗粥倒进了垃圾桶。然后,他转头接过沈柔递来的一杯速溶奶茶,喝得一脸满足,
笑着摸沈柔的头:“还是柔柔贴心,知道哥哥爱喝甜的。”那一刻,我站在原地,
看着垃圾桶里还在冒热气的粥,手背上的烫伤疼得钻心。那是我的心意,在他眼里,
却是垃圾。还有沈母的生日。为了给她买礼物,我瞒着所有人去做了三份**,
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只成色不错的玉镯。宴会上,
我小心翼翼地把盒子递给她:“妈,生日快乐。”沈母打开看了一眼,
淡淡地说了句“有心了”,转手就随遇丢在了一旁的杂物堆里,甚至连盒子都没盖上。
而下一秒,沈柔拿出一这条并不是很昂贵的羊绒围巾,沈母却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场戴上,
拉着沈柔的手向所有宾客炫耀:“看看我们家柔柔,多孝顺,这围巾戴着真暖和,
不像某些人,送的东西冷冰冰的,看着就晦气。”那天晚上,我在角落里找到了那只玉镯,
它被压在香槟塔的底座下,已经碎成了两半。正如我的心,碎得拼不起来。
“姐姐……你们别吵了……”一道虚弱的声音打破了我的回忆。病房里,沈柔坐在轮椅上,
被护士推了出来。她脸色惨白,穿着宽大的病号服,整个人看起来摇摇欲坠,
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典型的“小白花”长相,眼角挂着两滴欲坠不坠的泪珠,
是我见犹怜的典范。“妈妈,哥哥……你们别逼姐姐了。”沈柔伸出瘦弱的手,
轻轻拽住沈母的衣角,声音细若蚊蝇,“都是我不好,是我身体太差了,
占了姐姐的位置十八年,享受了原本属于姐姐的宠爱。现在……怎么能还要姐姐的肾呢?
我不配……”她一边说着,一边剧烈地咳嗽起来,整个人都在颤抖。“咳咳……我就算死,
也不想让姐姐讨厌我……姐姐,你别生气,我不治了,我现在就出院,
把沈家大**的位置完完整整地还给你……”说着,她作势就要拔掉手背上的输液管。
“柔柔!你干什么!”沈明轩吓得魂飞魄散,一把按住她的手,心疼得声音都在抖,
“你胡说什么傻话!你是沈家养大的,永远是我们的掌上明珠!什么还不还的,
那个位置本来你有份!”沈母更是心疼坏了,抱着沈柔就开始哭:“我的苦命的女儿啊,
你怎么这么懂事啊!你看看你,都什么时候了还替那个白眼狼着想!”说完,沈母转过头,
恶狠狠地瞪着我,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只有浓浓的恨意。“沈知意,你看看柔柔!
再看看你!自私自利,冷血无情!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把你找回来!你就该烂在那个乡下!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淬了毒的刀,精准地扎进我的心脏。这就是我的母亲。
她宁愿要一个毫无血缘关系、只会演戏的养女,也不要我这个亲生女儿。
我看着眼前这出“母慈子孝、兄妹情深”的大戏,突然觉得很累。累到了极点。这三年,
我试图用真心去捂热这块石头,可我忘了,石头是捂不热的,
尤其是当这块石头心里早就装了别人的时候。“是不是只要我签了字,把这颗肾给她,
你们就满意了?”我抬起头,眼神空洞地看着他们,声音平静得可怕。沈明轩见我松口,
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些,但语气依然高高在上:“早这样不就完了吗?非要挨顿打才老实。
你放心,沈家不会亏待你。”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刷刷写了一串数字,
像施舍乞丐一样扔到我脚边。“这是一百万。手术成功后,你可以拿着这笔钱回乡下,
盖个房子,做点小生意,够你花一辈子了。反正你学历低,留在京城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这笔钱对你来说是天文数字了。”那张轻飘飘的支票落在满是灰尘的地上,
正好盖住了我鞋尖的一点污渍。一百万。原来在他们眼里,我的尊严,我的健康,
我的一颗肾,甚至我的半条命,就值这个价。而沈柔手腕上那个随便戴着玩的镯子,
都价值两百万。我没有弯腰去捡那张支票,而是忽然笑出了声。“呵呵……”“你笑什么?
”沈明轩皱眉,觉得我的反应有些反常。“我笑你们,太大方了。”我慢慢蹲下身,
捡起那张支票。沈明轩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算你识相,没见过这么多钱吧?
赶紧签……”“嘶啦——”一声脆响。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
我将那张百万支票撕成了两半。然后是四半,八半……直到撕成一堆废纸屑。我扬手一挥,
纸屑如雪花般纷纷扬扬地洒落在沈明轩那张不可一世的脸上。“沈知意!你疯了吗?!
”沈明轩气急败坏地吼道。“我没疯,我只是清醒了。
”我从随身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里,掏出了一份早就拟好的文件。这份文件,
我在包里放了整整一个月。每一次我想拿出来的时候,
我都会想起小时候渴望父母拥抱的心情,然后又默默放回去,告诉自己再忍忍,
也许下一次他们就会对我笑一下。但现在,不需要了。“手术同意书我可以签。
”我拿着文件,一步步走到沈父面前,“但前提是,你们要先签了这个。
”沈父一直站在旁边冷眼旁观,此时皱着眉接过文件。当他看清标题的那一刻,
瞳孔猛地放大。《断绝亲子关系协议书》白纸黑字,触目惊心。“沈知意,你这是什么意思?
拿这个威胁谁呢?”沈明轩凑过来一看,顿时气笑了,“你要跟我们断绝关系?
你以为离了沈家,你这种只有初中学历、什么本事都没有的乡巴佬能在京城活下去?
你会饿死在街头的!”沈母也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知意,别闹了。
这种把戏玩一次就够了。你想多要钱就直说,不用搞这种**。
我们可以再给你加五十万。”“我不要钱。”我打断了她的话,眼神坚定,
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我只要自由。签了它,我立刻进手术室。如果不签,我现在就走,
你们就算绑着我上手术台,我也是违法的,我看哪个医生敢动刀。”空气死一般的寂静。
沈柔躺在轮椅上,眼神闪烁,显然没想到我会做得这么绝。但她很快反应过来,
眼底闪过一丝狂喜,面上却更加委屈:“姐姐,你怎么能这样……为了不救我,
竟然要跟爸爸妈妈断绝关系……你是要把爸爸妈妈的心伤透吗?”“闭嘴。
”我冷冷地扫了她一眼,那眼神中蕴含的威压竟然让沈柔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
“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沈父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习惯了掌控一切,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忤逆他,更何况是他一直看不上的亲生女儿。“好!好!
好!”沈父连说了三个好字,气得胡子都在抖,“沈知意,你有骨气!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路,别后悔!”“我不后悔。”我淡淡地说。“老沈,真签啊?
”沈母有些犹豫,“这要是传出去,我们沈家的名声……”“名声?
留着这么个白眼狼在家里才是败坏名声!”沈父一把夺过笔,“她既然想滚,那就让她滚!
我倒要看看,离了沈家这棵大树,她算个什么东西!”“唰唰唰”。
沈父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力透纸背,仿佛是在宣泄怒火。紧接着,
他把笔递给沈母:“签!既然她无情,就别怪我们无义!”沈母看了看脸色苍白的沈柔,
又看了看一脸冷漠的我,咬了咬牙,最终还是签下了名字:“知意,这是你逼妈妈的。
以后你在外面受了苦,别回来哭!”最后是沈明轩。他签得最快,
脸上带着报复的快意:“沈知意,这一笔签下去,你就不是我妹妹了。以后见了面,
别指望我多看你一眼。”我看着那三个鲜红的签名和按下的指印,心中最后那一丝牵挂,
终于彻底断了。奇怪的是,我没有感到心痛,反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就像是背负了三年的巨石,终于卸下来了。“很好。”我收好属于我的那份协议书,
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然后,我拿起那张手术同意书,在上面签下了“沈知意”三个字。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沈家东西。”我把同意书扔在沈柔的膝盖上,“这个肾,
就当是还了你们这三年的‘养育之恩’,以及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的生育之恩。从此以后,
咱们两清了。”“谁稀罕你的恩情!”沈明轩冷哼一声,“赶紧滚去准备手术!
”……手术进行了五个小时。因为我是捐献者,手术相对简单,并没有太多风险。
但因为之前刚抽过血,身体极度虚弱,我在麻醉醒来后,发起了高烧。然而,
并没有人来看我。隔壁的VIP病房里,欢声笑语。沈家人围着手术成功的沈柔,
嘘寒问暖,各种补品堆满了房间。而我的病房里,只有吊瓶里冰冷的药水,
一滴一滴地落下,计算着时间的流逝。第二天清晨,烧刚退,我就拔掉了手上的针头。
我不想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多待一秒钟。我穿着那身来时的旧衣服,
背着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走出了病房。经过沈柔的病房时,门虚掩着。
我听到里面传来沈母的声音:“柔柔啊,这下好了,有了这个健康的肾,
你以后就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那个扫把星走了也好,省得看着心烦。”“是啊,
”沈明轩的声音传来,“刚做完手术就不见人影,连声招呼都不打,真是没教养。
我赌不出三天,她绝对会跪在沈家门口求我们让她回来。到时候,就算她磕头磕出血来,
我也不会开门!”“哈哈,那是自然。”我站在门口,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三天?
沈明轩,你太高看沈家,也太小看我沈知意了。我没有推门进去告别,因为对于陌生人,
不需要告别。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向电梯。走出医院大门时,外面的暴雨还在下。
狂风卷着雨点砸在身上,生疼。我没有伞,也不想躲。任由雨水冲刷着我的身体,
仿佛要洗净我在沈家沾染的所有晦气。我独自一人走在雨幕中,身体虚弱得随时都要倒下,
但脊背却挺得笔直。就在这时,一束刺眼的车灯穿透雨幕,直射而来。那是一支车队。
为首的是一辆挂着京A·88888车牌的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
后面跟着四辆黑色的奔驰大G护航。这排场,瞬间吸引了医院门口所有人的目光。“天哪,
这是哪个大人物来了?”“京A88888?这不是京城秦家的车吗?
秦家的人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快看,车停了!”车队缓缓停在了我面前,
溅起的水花都没有沾到我分毫。车门打开,
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者,不顾地上的积水,快步跑到我面前。
他撑开一把巨大的黑伞,将我完全笼罩在伞下,隔绝了所有的风雨。接着,
在周围路人震惊的目光中,这位气场强大的老者,竟对着我这个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女孩,
恭敬地单膝跪地。他的声音颤抖,带着浓浓的心疼和自责:“大**,老奴来晚了,
让您受苦了。”他是秦伯。京城第一豪门,秦家的管家。看着那张熟悉的脸,
我眼眶微微发热,卸下了所有的伪装。沈家人只知道我是乡下找回来的野丫头。却不知道,
我在乡下的那十五年,是被隐居的秦家老爷子收养的。
我是秦老爷子流落在外唯一的外孙女。
更是国际医学界那个千金难求、代号“黑桃Q”的顶级神医——Z。在沈家的这三年,
不过是我为了报答所谓的血缘之恩,给自己的一场修行。现在,恩还完了,肾也给了,
缘分尽了。“秦伯。”我声音虽然虚弱,却透着一股久违的威严,“起来吧。
”秦伯站起身,看着我苍白的脸色和空荡荡的左手手腕(那里原本该有的一颗肾),
眼底闪过一丝骇人的杀意:“大**,沈家这群有眼无珠的畜生……他们竟然敢伤您的凤体!
只需您一句话,老奴这就让人平了沈家!”“不急。”我坐进那辆奢华至极的后座,
柔软的真皮座椅包裹着我疲惫的身体。我闭上眼,透过茶色的车窗,
最后看了一眼那栋矗立在雨中的住院大楼。“直接平了,太便宜他们了。”我语气淡漠,
仿佛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撤掉秦家给沈氏集团所有的暗中注资。
切断所有跟沈家的商业合作。还有……”我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
“沈柔不是刚换了肾吗?没有我的后续调理,我看那个肾,她能用几天。没有我的钱,
我看沈氏集团,能撑几天。”“是!”秦伯恭敬应道,“老奴这就去办。对了大**,
老爷子在家里等急了,还给您准备了接风宴,全京城的名流都到了。”“走吧。
”车窗缓缓升起,隔绝了外面的喧嚣。“回京城。”沈家,你们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第一章完)第二章:京圈公主的回归,与沈家的末日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在雨幕中疾驰,
平稳得像是一座移动的城堡。车内,暖气开得很足,空气中弥漫着顶级的沉香味道。
秦伯红着眼眶,半跪在铺着厚厚羊绒地毯的地板上,小心翼翼地捧着我那只缠着纱布的左手。
就在几个小时前,这里被强行抽走了大量的血,又经历了一场伤元气的手术。“大**,
您糊涂啊!”秦伯心疼得声音都在发颤,“那沈家算个什么东西?别说是还恩情了,
就是把整个沈家卖了,也不值您凤体的一根汗毛!您竟然……竟然真的给了他们一颗肾!
”**在柔软的真皮座椅上,手里端着一杯温热的参茶,脸色虽然依旧苍白,
但眼神却前所未有的清明。“秦伯,这不仅是一颗肾。”我轻抿了一口茶,
感受着暖流在四肢百骸蔓延,“这是我与过去彻底割裂的祭品。”“那颗肾里,
流着的是我这三年来对亲情的最后一点幻想。现在切掉了,我这具身体,
才算是真正的干干净净。”我放下茶杯,目光变得幽深冷冽,“而且,我的东西,
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作为代号“Z”的神医,我既然敢上手术台,就自然有后手。
沈柔的身体早已被各种昂贵药物堆积成了强弩之末,
根本承受不住我这颗常年试药、至纯至阳的肾脏。排异反应,只会比医生预想的来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