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千针错付题材新颖,不俗套,小说主角是顾言清陈默林素楠,东来紫来大大文笔很好,精彩内容推荐大黄似乎饿了,犹豫了一下,便低头大口大口地啃食起来。它咬不断那坚韧的猪皮,只能用蛮力撕扯,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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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
心痛到极致的时候,人是哭不出来的,只会觉得冷。
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彻骨的寒冷。
我抱着那双鞋,像是抱着一个死去的婴孩。
我的手在发抖,抖得几乎捧不住它。
这双鞋,我真的花了太多心思。
第一年,我攒钱买布,裁布,捶打布浆。为了让鞋底更结实,我把家里所有能用的旧衣裳都拆了,一层一层地用米糊粘在一起,压在床板下,压了整整一个月,才压出结结实实的布板。
那年冬天特别冷,我的手生满了冻疮,又红又肿,像发面馒头。晚上疼得睡不着,我就点上油灯,借着昏暗的灯光,一针一线地缝。
顾言清当时就睡在我身边,他温声劝我:「素楠,别做了,伤了手不值得。」
我笑着说:「不碍事,等你考上了状元,给我买最好的伤药,我的手就全好了。」
他便会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发顶,满足地叹息:「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第二年,我开始纳鞋底。
麻线太粗,针也粗,每穿过一层,都要用上全身的力气。我没有顶针,就用牙咬着针尾往外拔。
没多久,我的后槽牙就松动了,指尖磨破了一层又一层的皮,新伤盖着旧伤,没一块好肉。
顾言清看见了,心疼得不行。
他握着我的手,把我的指尖含在嘴里,用温热的唾液轻轻舔舐。他说:「素楠,等我,等我出人头地,再也不让你干这种粗活。我要让你十指不沾阳春水,做全天下最尊贵的夫人。」
我相信了。
我把他的每一个承诺,都当成了救命的良药,吞下去,然后继续低头,与手中的针线搏斗。
第三年,鞋底纳好了,我开始做鞋面。
我选了最结实的靛蓝色土布,用我压箱底的绣线,在鞋头的位置,悄悄绣了一小片竹叶。
君子如竹,清雅高洁。
这是我对他全部的期盼。
为了让这双鞋能陪他更久,我异想天开,想给鞋底包一层皮。可牛皮太贵,我买不起。
我跑遍了全城的皮匠铺,最后在张屠夫那里,用我攒了半年的绣活钱,换来了一张没人要的、带着腥臭味的猪皮。
我学着皮匠的样子,用明矾,用石灰,一遍遍地揉搓,清洗,晾晒。那股味道熏得我三天吃不下饭,双手也被碱水泡得脱了一层皮。
顾言清知道后,大发雷霆。
他骂我:「林素楠!你疯了吗?你一个姑娘家,去弄那些污糟东西!传出去我的脸面往哪儿搁!」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
我委屈得不行,哭着问他:「我只是想让你的鞋,能穿得更久一点……」
他看着我哭,最终还是心软了,长叹一声,把我搂进怀里,声音沙哑:「傻姑娘,你的心意我懂。但以后不许了。我的脸面,就是你的脸面,知道吗?」
当时的我,只觉得他是爱我,是在乎我,所以才在乎他的“脸面”。
现在想来,他真正在乎的,从来都只有他自己。
我抱着鞋,一步一步走到院子里。
院门边,那条我三年前捡回来的大黄狗,正趴在地上打盹。
听到我的脚步声,它警惕地抬起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威胁声。
我叫它「大黄」,它却从来不让**近。
顾言清嫌它吵,嫌它脏,好几次都想把它赶走。
是我拦住了。
我说,好歹是条命,给口剩饭,让它在门口守着,也能防个贼。
它就这么在门口待了三年,吃了我三年的剩饭,却依然对我充满敌意。
像一头永远喂不熟的白眼狼。
我蹲下身,把那双鞋放在它面前。
大黄疑惑地凑过来,用鼻子嗅了嗅,似乎在分辨这是不是食物。
我回到屋里,找出那把最锋利的裁衣剪刀。
回到院子,我当着大黄的面,举起剪刀,对准了那厚实的鞋底。
“咔嚓!”
一声脆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坚韧的麻线被剪断,层层叠叠的布料被豁开一道丑陋的口子。
我好像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咔嚓!”
“咔嚓!”
我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动作。
剪刀很锋利,可鞋底太厚了。每一剪,都要用尽我全身的力气。
我的虎口被震得发麻,手臂酸痛不已。
可我停不下来。
我剪碎的,哪里是鞋。
是我一针一线缝进去的爱慕,是我一厢情愿付出的青春,是我深信不疑的海誓山盟。
是我那可笑又可悲的、整整三年的人生。
很快,一双完完整整的鞋,就变成了一堆破布烂絮。
我把那些碎片,一块一块地,丢到大黄的食盆里。
「吃吧。」
我对它说,声音平静无波。
大黄似乎饿了,犹豫了一下,便低头大口大口地啃食起来。它咬不断那坚韧的猪皮,只能用蛮力撕扯,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
它吃得真香啊。
我看着,忽然就笑了。
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控制不住。
我笑得弯下了腰,笑得眼泪都飙了出来,笑得整个胸腔都在发痛。
我这三年,原来还不如一堆狗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