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寻花火的《后来,我嫁给了那个我不讨厌的人》这本书可谓用心良苦,内容很吸引人,人物描写精致,高潮迭起,让人流连忘返,赵恒宋宇是该书的主角。主要讲述的是:我疼得冷汗直流,趴在桌子上起不来。公司里没人,今天是周六。我颤抖着手掏出手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宋宇。我们已经暧昧到了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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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宿舍夜谈,话题永远绕不开爱情。那天,刚拒绝了一个追求者的我,
正盘着腿坐在床上敷面膜。室友林晓晓突然探出头,眼神清澈得像只未被世俗污染的小鹿,
问我:「你答应他了没?」我漫不经心地拍着脸:「没有啊。」「为什么?」「不喜欢呗,
没感觉。」回答得理直气壮,仿佛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林晓晓沉默了两秒,
问出了那个让我记了十年的问题:「那你讨厌他吗?」我愣了一下,
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男生的脸,平平无奇,但也老实巴交:「倒也不讨厌啊。」
「那就可以开始啊。」那一瞬间,整个宿舍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林晓晓是我们要好的四个人里,唯一一个谈过三次恋爱的「情感专家」,
而我们其他三个都还是一张白纸。大家都笑她挡了一宿舍的桃花,
却没人真正把她的恋爱观当回事。我震惊得面膜都裂了一道缝:「你男朋友都是这样谈的吗?
」「对呀。」她理所当然地点头,眼神笃定,「如果有人表白,我会先想我讨不讨厌他?
跟他有没有可能?如果不讨厌,就会试着交往一段时间。」我不理解,
甚至觉得有些荒谬:「难道不是因为喜欢才会答应吗?没有心动怎么谈?」林晓晓叹了口气,
像看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他喜欢你,你又刚好对他一见钟情,哪有那么好的事?
很多感情是慢慢培养起来的。给别人一个机会,有时你会发现那个你一开始没感觉的人,
其实正是你喜欢的样子。而那些让你心跳加速的人,往往并不适合你。」那时候的我,
心气高,觉得这简直是「将就」的代名词。我用一句「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但我清楚自己不喜欢什么」结束了那场对话。多年后,林晓晓结婚了。
新郎是个小眼睛的男人,笑起来眼角的鱼尾纹能夹死苍蝇,长得甚至有点潦草。林晓晓说,
初见时觉得他丑,但说话挺幽默,就「先接触看看」。婚礼上,那个男人哭得像个傻子,
当着几百人的面给林晓晓穿鞋,眼神里满是把她宠上天的爱意。她很幸福,非常幸福。而我,
坐在台下,捏着酒杯,看着手机里第无数次相亲失败的聊天记录,依然孤身一人。
01.婚礼上的局外人。林晓晓的婚礼是在五月的一场小雨中举行的。
酒店选在市中心那家老牌的喜来登,大厅里铺满了香槟色的玫瑰,
空气中混合着百合花的香气和昂贵香水的味道。这种甜腻的气息让我有些轻微的窒息感。
我是伴娘之一。穿着淡紫色的纱裙,勒得我那早起喝了一杯黑咖啡的胃隐隐作痛。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二十九岁,妆容精致,眼角的细纹被遮瑕膏完美地覆盖,
嘴角挂着得体的、标准化的微笑。这副皮囊依旧是好看的,至少比林晓晓要亮眼得多。
可是今天,她是主角。「那个谁,伴娘,麻烦递一下戒指盒!」司仪在台上喊着,
声音通过麦克风放大,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我慌忙回神,
捧着那对并不算太昂贵的钻戒走上台。林晓晓穿着拖尾长纱,脸圆润了不少,
那是被生活滋养出来的「幸福肥」。她看着面前那个男人——陈斌。说实话,
陈斌真的不符合我哪怕最低标准的审美。身高刚过一米七,有些微胖,
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牙齿倒是很白,但在一张有些黝黑的脸上显得格外突兀。
他紧张得一直在搓手,额头上全是汗珠,看起来滑稽又笨拙。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在念誓词的时候,几度哽咽到说不出话来。「晓晓……」他拿着麦克风,手抖得像是在筛糠,
「我知道我长得不好看,也不算太有钱。当初追你的时候,我都做好了被拒绝一百次的准备。
谢谢你……谢谢你不讨厌我,谢谢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照顾你一辈子。」
台下哄堂大笑,有人起哄鼓掌。我站在旁边,看着林晓晓温柔地帮他擦去额角的汗,
眼神里不是嫌弃,而是一种深深的、落地的安稳。「傻瓜。」她轻声说,「以后碗你洗,
地你拖。」「好!全归我!」陈斌吼得声嘶力竭。那一刻,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不是因为感动,
而是因为一种巨大的、无法言说的恐慌。我想起了大学时的那场对话。
那时候林晓晓说「如果不讨厌就可以开始」,我嗤之以鼻,觉得那是对爱情的亵渎。
我认为爱情必须是电光火石,必须是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再也忘不掉的悸动。这十年来,
我谈过三场恋爱。第一场是因为对方长得像金城武,帅得让我合不拢腿,结果是个中央空调,
暖了所有人顺便暖了我。第二场是因为对方才华横溢,会写诗会弹吉他,
结果才华不能当饭吃,他甚至还要花我的钱去买琴弦。第三场是个海归精英,
各方面条件都匹配,可他理智得像个机器人,连**都要看日程表,
最后分手时列了一张Excel表格清算我们的恋爱花销。每一次,我都是因为「心动」
而开始,因为「喜欢」而投入,最后却都以惨烈的失败告终。而林晓晓,她践行了她的理论。
她没有找最帅的,没有找最有钱的,她只是找了一个「不讨厌」的,然后慢慢地,一点点地,
把这份「不讨厌」培养成了让人羡慕的深情。婚礼敬酒环节,我作为伴娘,
帮林晓晓挡了不少酒。红酒顺着喉咙流进胃里,火烧火燎的。「江宁,你现在怎么样啊?
还在挑呢?」说话的是大学另一个室友,抱着个两岁的娃,一边哄孩子一边斜眼看我。
「什么叫挑啊,」我强笑着,维持着都市丽人的体面,「是没遇到合适的。」
「你也别太高傲了。」她撇撇嘴,「**十了吧?女人过了三十,就像下午六点的菜市场,
只能被人挑拣了。你看晓晓多聪明,早早下手,陈斌虽然丑点,但那是潜力股,对她多好啊。
」我握着酒杯的手指骨节泛白。我想反驳,想说我年薪五十万,有车有房,
我为什么要像菜市场的大白菜一样被人挑拣?但看着周围那一双双或同情、或看戏的眼睛,
我突然觉得疲惫。在这个以婚姻为成功指标的场合里,无论我工作多出色,只要我单身,
我就是个失败者。婚礼结束后,我拒绝了陈斌送我回家的提议。
一个人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夜风夹杂着凉意,吹透了单薄的伴娘服。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妈妈发来的微信。是一张照片,加上一段一成不变的语音。「宁宁啊,
王阿姨介绍的这个小伙子,照片你看了吗?虽然发际线有点高,但是公务员,在体制内,
很稳定的。你明天去见见吧?别再拖了。」我点开照片。照片里的男人戴着厚厚的眼镜,
穿着一件有些老气的POLO衫,对着镜头笑得僵硬。我下意识地皱眉,
手指悬在「拒绝」两个字上。但我停住了。脑海里闪过林晓晓在台上幸福的笑脸,
还有陈斌那笨拙却真诚的誓词。——「如果不讨厌,就会试着交往一段时间。」
我在路灯下站了很久,久到脚踝已经痛得麻木。我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做出了某种妥协,
或者是某种绝望的尝试。我回复了妈妈:「好,推给我吧。」02.第N次相亲的妥协。
周日的咖啡馆,空气中弥漫着烘焙豆子的焦香和轻柔的爵士乐。这是相亲的标准场景,
安全、体面,随时可以借口「公司有急事」而撤退。我坐在靠窗的位置,
搅拌着面前的一杯冰美式,冰块撞击玻璃壁,发出清脆的响声。对面坐着的,
就是那个「发际线有点高」的公务员,叫赵恒。真人比照片上看起来要好一点,
至少衣服是熨烫平整的,指甲也修剪得很干净。
但这并不能改变他身上那股浓浓的、让我提不起劲的「班味儿」。「江**是做广告策划的?
」赵恒推了推眼镜,声音四平八稳,像是在念公文。「嗯,主要是做品牌全案。」
我礼貌地回答,保持着不多不少的笑容。「那应该很忙吧?」「还行,加班是常态。」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抛出了那个经典的问题,「那以后结婚了,
怎么兼顾家庭呢?我父母身体不太好,可能需要媳妇多照顾一点家里。我在机关单位,
虽然不怎么加班,但应酬也不少。」我握着勺子的手微微一顿。如果是以前的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就已经会在心里给他打上红叉,然后借口上厕所买单走人了。
我想找的是灵魂伴侣,不是来找我当保姆的。但我没动。我想起了林晓晓的话。「讨厌他吗?
」我在心里问自己。看着他那张普通的脸,看着他小心翼翼又带着点试探的眼神。
这是一个想找个老婆过日子的普通男人,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潜意识,但也算坦诚。
好像……还没到「讨厌」的地步。「家庭是两个人的事,」
我压下心头那股想要尖锐反驳的冲动,尽量温和地说,「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请保姆,
或者协调时间。我的工作虽然忙,但收入还算可以,能覆盖家庭的大部分开支。」
赵恒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说,愣了一下,随即眼里闪过一丝惊喜。「那是,那是。
江**能力强,我也听说了。」他放松了一些,背不再挺得那么直,开始跟我聊他的工作,
聊他在单位写的材料被领导表扬,聊他平时喜欢钓鱼。我其实对钓鱼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觉得把几个小时浪费在水边等着鱼上钩简直是浪费生命。但我强迫自己坐在那里,
时不时点点头,附和两句:「是吗?那挺考验耐心的。」这场相亲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没有火花,没有心跳加速,没有那种想要一直聊下去的冲动。
整个过程就像是喝了一杯温开水,解渴,但没有任何味道。「江**,如果不介意的话,
我想加个微信。」临走时,赵恒拿出手机,有些期待地看着我。我看了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
感觉心里有一块地方正在慢慢地荒芜。但我还是拿出了手机,扫了他的二维码。「好啊,
常联系。」回到家,我把自己扔进沙发里,那种深深的疲惫感瞬间将我淹没。手机震动,
赵恒发来了消息:「今天很高兴认识你,你比照片上更有气质。早点休息,注意身体。」
很标准的问候,挑不出错,但也激不起任何波澜。我回了一个表情包:「谢谢,你也是。」
放下手机,我看着天花板发呆。这就是「尝试」的感觉吗?像是在吞咽一块干涩的面包,
明明不饿,却为了生存不得不咽下去。就在这时,微信又响了一声。是一个陌生的头像,
申请添加好友。备注写着:「江宁你好,我是宋宇,上周在创意节上见过。」宋宇?
我猛地坐直了身体。记忆瞬间回笼。上周的行业创意节,我是演讲嘉宾,
宋宇是另一家顶级4A公司的创意总监。那天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深蓝色西装,
没打领带,领口微微敞开,露出性感的锁骨。他在台上侃侃而谈,眼神深邃,
举手投足间都是那种精英男性的自信和魅力。讲座结束后,我们在后台擦肩而过,
他对视着我,微微一笑:「江总今天的方案很精彩。」仅仅是那一句话,那个眼神,
就让我当晚失眠了半宿。那是久违的「心动」。我颤抖着手指通过了验证。几乎是秒回,
宋宇发来一条消息:「冒昧打扰,一直在找机会想跟你交流一下。今晚有空出来喝一杯吗?
我知道一家很棒的爵士吧。」心脏开始剧烈跳动,
那种熟悉的、像是有电流窜过全身的酥麻感回来了。一边是温吞如白开水的相亲男赵恒。
一边是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精英男宋宇。理智告诉我,林晓晓的理论是对的,平淡才是真。
但本能却在疯狂叫嚣:去见宋宇!去见他!我看着对话框,咬了咬嘴唇。「就一次。」
我对空气说,「就当是给自己最后的放纵。」我飞快地打字回复宋宇:「好啊,地址发我。」
然后,我把赵恒的对话框设置成了「消息免打扰」。03.所有的偶遇都是蓄谋已久。
那晚的爵士吧,光线昏暗暧昧。宋宇比台上更迷人。他脱了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白衬衫,
袖口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他很会聊天。
从古希腊的悲剧美学聊到最新的戛纳获奖广告,从威士忌的泥煤味聊到村上春树的猫。
每一个话题都精准地踩在我的兴趣点上。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把生锈的锁,
遇到了唯一契合的那把钥匙。「其实那天在后台,我就注意到你了。」宋宇晃着手里的酒杯,
冰球在琥珀色的液体里旋转,他的声音低沉得像大提琴,「你站在那里,明明很娇小,
却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力量。」我感觉脸颊发烫,心跳快得几乎要撞破胸腔。
「宋总过奖了。」我低下头,借着喝酒掩饰自己的慌乱。「叫我宋宇就好。」
他身体微微前倾,一种极具侵略性的男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江宁,你单身吗?」
多么直接,多么热烈。这才是我想要的爱情啊!那种直球对决,那种眼神拉丝的张力。「嗯,
单身。」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颤。宋宇笑了,那一笑,
仿佛整个酒吧的灯光都聚集在他眼底。「那我有机会吗?」我几乎要脱口而出「有」,
但我仅存的理智让我想起了那个「不讨厌理论」。我没有直接答应,
而是玩起了推拉:「那要看宋总的表现了。」「好。」他举杯碰了碰我的杯子,眼神灼热,
「我会努力的。」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兴奋得像个刚谈恋爱的大学生,在床上打滚。
相比之下,那个还在给我发「早安、晚安、记得吃早饭」的赵恒,
简直就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我开始了两线并行的生活。这听起来很渣,但我告诉自己,
这是「考察期」。一边是和宋宇的高端约会。画展、音乐会、米其林餐厅。每次和他在一起,
我都必须妆容精致,穿着得体,时刻保持着思维的敏捷,以便接住他抛来的每一个梗。很累,
但是很爽。那是一种站在云端的感觉,虚荣心和情感需求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另一边,
是和赵恒的「尴尬」接触。赵恒约我去爬山,去逛公园,去吃路边的苍蝇馆子。我不化妆,
穿着运动鞋,听他讲单位里的八卦,讲怎么挑西瓜才甜。真的很无聊。有一次,
赵恒带我去吃一家据说开了三十年的卤煮火烧。店里人声鼎沸,油烟味很重。
赵恒熟练地帮我烫筷子,把香菜挑出来(虽然我没说过我不吃香菜,但他好像观察到了),
然后满头大汗地吃得津津有味。「江宁,你尝尝这个大肠,绝了!」他夹了一块放到我碗里。
我看着那块油腻腻的东西,胃里一阵翻涌。「我不吃内脏。」我冷冷地说。赵恒愣住了,
有些手足无措:「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大家都爱吃这个……那我帮你夹出来。」
看着他笨拙地把那块大肠夹回自己碗里,还用纸巾仔细地擦了擦我的碗边。
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烦躁。「不用了,我饱了。」我放下筷子。那一刻,
我极其想念宋宇带我去吃的那家法餐,精致的摆盘,优雅的小提琴,
还有宋宇帮我切牛排时修长的手指。「是不是这里环境太差了?」赵恒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下次……下次我们去吃必胜客?」必胜客?我差点笑出声。在他眼里,
必胜客可能就是「高级西餐」的代名词了吧。这种阶级的差异,审美的鸿沟,
真的是靠「不讨厌」就能填平的吗?晚上,宋宇来接我。他开着一辆保时捷,停在我家楼下。
「怎么了?心情不好?」他看出了我的低气压,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没事,
就是遇到个……怎么说呢,不在一个频道的人。」我叹了口气。「那就别理他。」宋宇笑着,
俯身过来帮我系安全带,呼吸喷洒在我的颈窝,「人生苦短,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他的嘴唇若有若无地擦过我的耳垂。我浑身一颤,所有的烦恼瞬间烟消云散。是啊,
人生苦短。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喝白开水,明明有香槟在等着我。那天晚上,我决定,
我要跟赵恒断了。林晓晓的理论也许适合她,但不适合我。我江宁,值得最好的。
04.暴雨夜的抉择。决定做出的那个周末,还没等我开口跟赵恒说清楚,
老天爷先跟我开了个玩笑。我急性阑尾炎发作。那天下午,
我正在公司加班赶一个重要的方案,腹部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像是有人拿着刀在里面绞。
我疼得冷汗直流,趴在桌子上起不来。公司里没人,今天是周六。我颤抖着手掏出手机,
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宋宇。我们已经暧昧到了几乎要捅破窗户纸的地步,我觉得这时候找他,
是最合适的时机,也能顺便测试一下他的真心。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喂?江宁?」
宋宇的声音有些嘈杂,像是在某种嘈杂的背景音里,「怎么了?」
「宋宇……我肚子疼……好像是阑尾炎……我在公司……」我疼得声音都在发抖,带着哭腔。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阑尾炎?严重吗?叫救护车了吗?」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关切,
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焦急。「还没……我动不了……」「那个……江宁,
我现在在陪一个很重要的客户打高尔夫,这会儿实在走不开。」宋宇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为难,
「你要不先打120?或者找个同事?我这边结束后马上过去看你,好吗?」心,
瞬间凉了半截。比腹部的疼痛更尖锐的,是那种被抛弃的寒意。重要的客户。在他眼里,
我比不上一个客户。「好……没事,你忙。」我挂断了电话。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
砸在键盘上。这就是我选的「香槟」吗?华丽,昂贵,但当你快渴死的时候,它却解不了渴。
我正准备打120,手机突然响了。是赵恒。「江宁,我刚路过你们公司楼下,
看你办公室灯还亮着,你还没吃饭吧?我买了点……」「赵恒……」我打断了他,
声音虚弱得像蚊子叫,「救我……」「你怎么了?!」赵恒的声音瞬间变了调,
那种惊慌是装不出来的,「你在哪?别动!我马上上来!」不到三分钟。
办公室的门被猛地推开。赵恒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手里的保温饭盒扔在地上,汤洒了一地。
他看到蜷缩在椅子上的我,脸都吓白了。「别怕,别怕,我来了。」他冲过来,二话不说,
直接将我打横抱起。他并不强壮,甚至有些微胖,但那一刻,他的手臂稳得像铁钳。
**在他怀里,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道,还有一股因为奔跑而散发出来的汗味。
并不好闻,但在这一刻,却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外面的雨下得很大。
赵恒的车停在路边,是一辆很普通的大众。他把我放进副驾驶,帮我调整好座椅,
又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我身上。「忍一下,马上到医院。」一路上,他把车开得像飞一样,
一边开车一边还要伸手过来探我的额头,嘴里不停地念叨:「没事了,没事了,坚持一下。」
到了医院急诊,挂号、缴费、找医生、做检查。我全程被他背着、抱着,像个废人一样。
医生按压我的腹部确诊时,我疼得叫出声来。赵恒站在旁边,急得眼眶都红了,
冲医生喊:「大夫你轻点!她疼!」医生白了他一眼:「不按怎么确诊?阑尾炎,
需要马上手术。」手术室的灯亮起前,我躺在推车上,看着赵恒。他头发湿透了,
那是刚才抱我下车时淋的,眼镜上也全是雾气。他看起来狼狈极了,一点都不帅,
甚至可以说是丑。但他握着我的手,掌心滚烫。「别怕,我就在外面守着,哪也不去。」
他说。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了林晓晓婚礼上那个哭得像傻子的陈斌。原来,所谓的「合适」
,不是在云端俯瞰众生的优雅,而是在泥泞里愿意背你前行的狼狈。手术很成功。
麻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病房里静悄悄的。我微微侧头,
看到赵恒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他的手还虚搭在我的被角上,
像是怕我随时会冷。借着走廊透进来的微光,我仔细端详着这个男人。没有锋利的下颌线,
没有深邃的眼眸,只有略显圆润的脸庞和微凸的小肚子。可是,怎么看,
怎么觉得……好像也没那么讨厌了?甚至,看着他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胸口,
我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久违的、安定的暖意。我动了动手指。赵恒立刻惊醒了。「醒了?
疼不疼?渴不渴?」他瞬间弹起来,凑到我面前,紧张地连珠炮一样发问。
我看着他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摇了摇头。「赵恒。」「哎,在呢。」「谢谢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露出了那个憨憨的笑容:「嗨,客气啥。
咱们……咱们不是朋友吗。」朋友。我心里有些发酸。就在这时,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亮了一下。是宋宇发来的微信:「忙完了,实在抱歉。你怎么样了?
在哪家医院?我明天买花去看你。」看着这条迟到了六个小时的消息。我没有愤怒,
也没有失望,只是觉得有些好笑。我转头看向正拿着棉签给我润嘴唇的赵恒。「赵恒,」
我突然开口,「等你哪天有空,教我钓鱼吧。」赵恒的手一抖,棉签差点戳到我鼻孔里。
他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真的?」「真的。」我笑了,
虽然伤口还有点疼,但这个笑容是发自内心的,「如果不讨厌的话,我想试试。」
赵恒傻住了。过了好几秒,他突然咧开嘴,笑得像个得到了糖果的三百斤的孩子。「好!好!
等你好了,我带你去最好的水库!我跟你说,钓鱼可有意思了……」窗外的雨还在下,
但病房里,却是暖的。05.一杯温水的这种爱情。出院后,
我和赵恒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们没有正式确立关系,但进入了一种「试运行」
的模式。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没有那些风花雪月的浪漫,全是柴米油盐的琐碎。
赵恒每天早上会给我带早餐,不是什么法式可颂,而是我家楼下那家排队很长的豆浆油条,
或者他自己煮的小米粥。他会在下雨天提前到公司楼下等我,车里备着一双平底鞋。
他会在周末来我家帮我修那个坏了半年的水龙头,顺便把我的冰箱填满。这种生活,
像极了一杯温开水。37度,不烫嘴,也不冰牙,刚刚好能温暖你的胃。但是,
习惯了喝碳酸饮料的我,偶尔还是会觉得乏味。特别是当工作压力大,
或者看到朋友圈里别人晒出的豪华旅行照时,我心里那股不安分的因子就会跳出来作祟。
「这种一眼望到头的生活,真的是我想要的吗?」这种自我怀疑在宋宇再次出现时,
达到了顶峰。宋宇没有放弃。那天他在医院并没有来,只是送了一束巨大的进口玫瑰。
事后他解释说因为那个大客户临时要签合同,他身不由己。对于成年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