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难训,甘愿为娇软大小姐折腰》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家青山小隐倾情打造。故事主角沈若锦程晖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她只能狠狠地剜他一眼,裹紧浴巾,没好气地问:“你不是有任务吗?这才两天就完成了?”“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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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肌练那么大给谁看?存心勾引人。
洛锦想起十几分钟前开车来餐厅时在路边看到的那个男人,心里恶毒地吐出这句话。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分。
距离约会时间已经过去十二分钟,洛锦确定自己是被愚蠢到脑仁比芝麻还小的追求者放鸽子,心情好到想把对方鞭尸八百遍再扔进海里喂鲨鱼。
发消息问候对方父母外加拉黑删除一气呵成,她没心情吃饭,打算直接回家。
夕阳被波士顿城内的高大建筑物切割得支离破碎,钻进昏暗的地下停车场时,只剩几缕细细的光柱,浮尘在空气中翻滚跳跃。
拐过承重柱,洛锦的脚步顿住。
那个身材好到令自己开车时分心多看好几眼的男人就站在自己车旁。
男人的身高估摸一米九五,穿着款式普通的深色夹克和工装裤,五官端正硬朗,但缺乏辨识度,是一张丢进人群里很难被快速捕捉到的脸,唯一的亮点是模特级别的身材。
她的视线在他的胸肌上停留几秒后缓缓下移。
原本是想看腹肌的。
紧身黑色短袖将男人的肌肉轮廓绷得格外明显,都能想象到绝佳的手感。
然而,率先撞进视野的却是他手里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枪,直到这时色迷心窍的洛锦终于看到那个躺在地上已经被枪杀的男人,正是放自己鸽子的追求者。
大脑宕机,浑身血液凝固,她的双脚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察觉有人出现的瞬间,男人立刻调转枪口对准洛锦,眼神锐利,没有温度。
洛锦见过世面,但被人用枪指着,还是第一次。
众所周知,只有火云邪神才能躲过子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那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程晖,在看到洛锦的刹那,扣住扳机的手指本能地收紧。
目击者。
清除。
这是刻在杀手骨子里的行动准则。
大脑已经本能地计算出最佳射击角度确保一击毙命且不会发出太大声响,吸引更多人的注意。
可当他看清她的容貌时,他却短暂地停止思考。
那是一个漂亮到不像真人的少女,年纪不大,估计刚成年。
及腰的黑色长卷发如同海藻般披散下来,衬得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愈发白皙精致,五官温婉清丽,像是被精心绘制的中式洋娃娃,尤其是那双因极度惊恐而睁大的眼睛氤氲着朦胧水汽,看上去更是楚楚动人。
她穿着一条剪裁合身的黑色吊带连衣裙,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高跟鞋显得双腿笔直修长。
她站在那里,像是一滴误入墨水的牛奶,纯粹而醒目,令人只看一眼便难以忘怀。
从罂粟花田里埋人的马仔到顶着枪林弹雨生存的雇佣兵再到如今国际顶尖杀手,程晖过去二十五年的生命里充斥硝烟、鲜血与杀戮,他见过形形**的人,早已视生命如草芥,从不心慈手软。
但这一刻,面对眼前的少女,他感觉自己心底最坚硬的地方似乎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一种陌生的情绪极其微妙地冒出来。
怎么办?
杀她?
还是……放过她?
两个念头同时出现又同时被压下去,电光火石间,程晖做出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
程晖身形一动,如同鬼魅般瞬间掠至洛锦身前,带有硝烟和血腥气息的强烈压迫感扑过去,强势而避无可避。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眨眼间缩短,等洛锦反应过来后,身体反应使她下意识想要拔腿就跑,高跟鞋却在关键时候一崴,导致她整个人不受控地向后倒去。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
一只粗壮有力的手臂揽住她的后腰,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
他的掌心温热,手掌很大,足以覆盖她的整张脸,指根处有粗粝的厚茧,磨得她的脸有点疼。
“唔……”洛锦徒劳地挣扎几下。
男人的手臂如同铁箍,无论怎么推扯都纹丝不动,他强硬地把她往他的怀里按,使她被迫吸入一股奇怪的香味。
有点甜,有点腻。
失去意识前,她最后的念头是,这个**的胸肌比想象中还要软,死之前没能捏一把真可惜。
…
洛锦茫然地睁开眼睛,掀开自己身上盖的薄毯从床上坐起来。
厚重的深色窗帘将外面的环境挡得严严实实,只有缝隙透出些许光亮,让她可以看清周遭的一切。
房间内陈设简单,家具老旧,放在床头柜上的书籍对准柜面的边边角角,所有物品的摆放方式到反映出主人绝对有严重强迫症,空气中只有家具的木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安全舒适的住所。
与程晖骤然对上视线的那一刻,洛锦浑身寒毛直竖,瞬间清醒,停车场里的记忆一下子回笼。
程晖一动不动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像是入定。
他换了一套较为宽松的休闲装,依旧掩不住那一身令人难以挪开视线的肌肉,坐姿板板正正,脊背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面,十指并拢,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
对比刚才血腥的一幕,此刻的他格外乖顺,但这只是错觉。
因为他的右手正握着一把手枪,枪身在古铜色的大手里显得格外小巧玲珑,她却毫不怀疑这把枪会不会让自己脑浆爆一地。
四目相对,空气凝滞。
他一直在看着她,神情专注认真,眼神里似乎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复杂情绪,却没有杀意。
什么情况?
刚才想杀我灭口?现在又不想杀了?
那你能让我捏亿下胸肌吗?
求求啦。
洛锦可不敢把这种很有可能加速死亡倒计时的话说出口。
她骄纵任性,但不代表她愚蠢。
激怒一位随时能了结自己性命的杀手显然是不理智的行为,她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镇定。
“你要杀我吗?”
程晖摇头。
他的目光落在她因为紧张害怕而无意识攥紧薄毯一角的手指。
手指纤细匀称,指甲略长,像杏仁,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隐隐闪动细碎的珠光。
女人的指甲真好看,他心说。
“那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洛锦追问。
他没回答,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像是在观察某种稀有的小动物。
洛锦在心里翻白眼,暗骂这个杀手听不懂人话是个呆瓜。
她决定换个策略,蹙起长眉,利用自己过于惊艳出众的美貌,娇嗔着说:“我饿了,我要吃饭。”
她需要争取更多的时间让那帮蠢货找到被杀手带走的她,需要了解环境,也需要寻找逃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