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男友情书后,我发现替身竟是我自己
作者:喝柿子粥
主角:季明洲苏挽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1-1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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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喝柿子粥的笔下,《偷看男友情书后,我发现替身竟是我自己》描绘了季明洲苏挽的成长与奋斗。季明洲苏挽一路经历了苦难和挫折,却从未放弃追寻自己的梦想。通过与内心的战斗和与外界的冲突,季明洲苏挽逐渐坚定了信念,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部小说充满启示与感动,”我深吸一口气。“你叫晚晚的时候,分得清是叫我还是叫她吗?”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必将触动读者的心灵。

章节预览

和季明洲在一起的第七年,我终于存够了买房钱。就在我准备给他一个惊喜的时候,

我发现了他藏起来的一沓情书。原本以为这是他对我的深情告白,

却发现落款的收信人是挽挽。而我叫晚晚。在我打开微信准备和他对峙的时候,

发现朋友圈里他的发小更新了动态。“恭喜挽挽女神回国!”配图里,

一身白裙的长发美人被人簇拥在正中间。而本应在出差的季明洲出现在照片里,

正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她。1.“呕——”包间厕所里,我扶着马桶吐得昏天黑地。

今天的客户非常难搞,好在酒过三巡后,项目总算是谈成了。算上这次项目的奖金提成,

我终于攒够了一套小公寓的钱。自从毕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后,

我和季明洲两人一直过着租房的生活。刚出社会的年轻人哪有什么钱。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

两个人就蜗居在600一个月的隔断房里。每天除了馒头就是挂面。偶尔加个鸡蛋或青菜,

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一餐了。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吐完胃里的最后一点东西,

我拨通了季明洲的电话,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明洲,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电话那头的声音嘈杂,季明洲的声音冷淡至极。“没空。”许是意识到自己说话太冲,

他的语气突然软了下来。“晚晚,我现在和客户在一起。晚点再回你消息。”下一秒,

电话被直接挂断。我盯着手机出神,心像是被密密麻麻的针扎过。最近一段时间,

季明洲一直很忙。可真的就忙到连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了吗?2.回到家后,

我还是决定给季明洲制造个惊喜。我将存够钱的事情写在贺卡上,

准备塞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让他自己发现。季明洲的书房我很少来。他工作的时候喜静。

上次我只是站在门口问他要不要吃水果,他便和我冷战了三天。这次我偷偷打开抽屉,

准备将刚刚准备好的卡片塞进去时。眼尖地发现他的抽屉里塞着一沓厚厚的信。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拆开了一封信。“今天从你的教室门口路过,看见你和同桌聊天,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真的很想告诉你,

你穿白裙的时候像极了天使。”“虽然我现在能力不足,但真的好想给你好生活。

”......这一沓信纸密密麻麻的都是青涩的少年心事。字迹无疑是季明洲的,

而收件人则被统一代称为wan。和当初他向我告白时递的情书里的代称一模一样。

当时我还戏谑地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写我名字。季明洲红着脸,低头说他不好意思太直白。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腼腆害羞的人。私底下竟然写了这么多肉麻的话。

就在我准备将这些情书放回去的时候。一处力透纸背的笔迹吸引住我的视线。

我将它放在灯下仔细端详。【好喜欢挽挽】可我,叫晚晚。3.挽挽,晚晚。

想到他每次叫我晚晚的时候,心里想的都是另一个挽挽。我忍不住又是一阵反胃,

干呕了好几声才停下。拿出手机,我准备发微信质问季明洲。电话却先一步响了起来,

是季明洲的发小。“喂?嫂子,你能不能来接一下季哥。他今晚喝多了,

一直嚷囔着你的名字。”我张了张口想要拒绝。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季明洲含糊的声音。

“晚晚,我好想你。”他难得撒娇。可笑的是我竟不知道他在叫谁。

不过为了不给他发小添麻烦,我还是同意去接他了。新搬的小区位于市郊。

周边除了零星的别墅区外就是工地。周边都在修路,需要步行一公里才能打到车。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小区出来后,我就总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不对,

真的有人在跟着我。窒息的恐惧感顿时席卷全身。慌乱中,我连忙拨打季明洲的电话。

我不奢求他能过来,只希望他能够和我通话,至少让那人不敢轻举妄动。然而,

几个电话打过去,一个电话都没被接通。甚至就连季明洲发小的手机也没打通。

我只能强作镇定,假装和人打电话。可下一秒,背后传来了男人的嬉笑声。“小姑娘,

别假装打电话了。我都看到了。”4.男人声音响起的一瞬间,我的心顿时沉入谷底。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拼尽全力地跑起来。然而没跑两步,我就被人抓住了头发。

男人一把将我拉倒在地。我尖叫嘶吼着让他放开我,他却狠狠给了我一耳光。

绝望、痛苦、崩溃。我想起了当初父母把我送到四十岁老头床上时,也是这般绝望。

当时是季明洲站出来拯救了我。如今,我终究是难逃劫难。

在我决定和男人同归于尽的霎那间。一个人影突然冲上前,一把将男人摁倒。“别动!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我和其他二人一起被带到警局。做完笔录后,

我依旧惊魂未定。捧着纸杯发呆时,一件外套罩在了我的身上。我抬头。

是之前救了我的那个男人。男人五官线条硬朗,剑眉星目。“穿上。”我低头,

发现身上的衣服在刚才反抗的途中被划烂了好几处。“谢谢。”“没事,

赶紧联系你家里人来接吧。”指尖滑动,我再次尝试拨打季明洲电话,依旧没拨通。下一秒,

季明洲发小的电话却打了过来。“喂,嫂子,你不用来接季哥了,我们给季哥开了个房间了。

”“今晚他就不回家了哈。”挂断电话后,我终于想起了一件事。

季明洲今晚不是在陪客户吗?怎么会和他发小在一块?5.回到家,打开手机,

我鬼使神差地点进了朋友圈。半小时前,季明洲发小更新了一条动态。“恭喜挽挽女神回国。

”配图是一张大合照。我点进去,发现照片里的人我都认识。

这些人都是季明洲玩得好的朋友。他们一群人对着镜头大笑,

c位的白裙女子不出意外就是挽挽。而本应该在外谈客户的季明洲正坐在她的身旁,

温柔缱绻地注视着她。看着照片里一头乌黑长发,清秀俏丽的美人。我忽然想起。

当初自己想剪短发时,季明洲极力反对。“晚晚,长发最适合你了。你要是觉得打理麻烦,

以后我帮你梳头。”“你也别染头,染发伤头皮,你黑发最好看了。”现在想来,

他真是在关心我吗?盯着照片上的女人。我的心一点一点凉了下去。她的项链、手链、裙子,

甚至是包包。季明洲都给我送过一模一样的。我当时还觉得他用心,竟然会特地准备这些。

现在想来,或许从一开始,他就做了拿我当替身的准备。而我傻乎乎地把这些都当成了爱。

季明洲真的爱我吗?还是他爱的是像挽挽的我?手机弹出了好友申请,头像是沈挽的**照。

通过申请后,对方很快发来一张季明洲的睡颜照。“他睡着了。”6.我点开沈挽的朋友圈。

最新一条动态是二十分钟前发布的。那是一张牵手的照片,光线昏暗,

但我一眼就辨认出那是季明洲的手。而那条动态的配文是:【这么大了,还像以前一样,

一喝醉就要我陪着,怕电话吵到我,还特意关机,没办法,只能宠着了】原来,

今晚他醉酒撒娇时,叫的不是我的名字。就连我向他求救的时候,

他担心的也是我会不会吵到人家。房间里的电暖器稳定运作。我却感觉骨头缝里都传来凉意。

我平静地关闭朋友圈,打开和季明洲的对话框。“季明洲,我们分手吧。

”7.季明洲的电话是在第二天打过来的。电话那头的他声音疲惫。“晚晚,

你怎么突然提分手,不要闹了好不好。”“季明洲,我没闹,我真的想和你分手。

”他的语气变得烦躁起来。“别闹了,我们在一起七年了,怎么可能说分手就分手。

”“季明洲。”我将属于我的衣服塞进行李箱里,“我看到信了。”“信?”“嗯,

那一打你写给挽挽的信,还有她朋友的照片。”季明洲的呼吸一滞,

语气明显慌乱了起来“晚晚,不是那样的,你误会了,我和挽挽只是好朋友。”“季明洲。

”我深吸一口气。“你叫晚晚的时候,分得清是叫我还是叫她吗?”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晚晚,曾经我是喜欢过沈挽,但那些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只把她当成朋友。

”“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份上,我希望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吗?”我思考了半天,

终究还是没狠下心。“那今天下午两点,我在咖啡厅等你。”然而到了预定好的时间,

季明洲的身影却并没有出现。“晚晚,沈挽她胃病犯了。痛的厉害,我现在得先送她去医院。

你自己冷静一下,别闹脾气了。”与此同时,沈挽的朋友圈也更新了一条动态。

配图是季明洲一手提着药,一手拎着小笼包的背影。【呜呜呜,懒的吃饭胃痛了,

还好某人说以后承包我的三餐,爱你】这条朋友圈底下,季明洲回复了她。【笨蛋,

饭都不会吃】这些年,为了能够尽可能的多挣钱,我经常忘记吃饭。

有的时候为了能够接下单子,还得不停地喝酒。久而久之,我的肠胃早已落下了病根。

可七年的时间里,季明洲从来没发现我的不舒服。我摸了摸饿到胃疼的肚子,

给这条朋友圈点了个赞。8.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季明洲依旧没有回家。他歉疚地告诉我,

说这段时间公司安排他出差,需要过几天才能回来。而苏挽的微信聊天框里,

却一直给我分享着他们这两天的亲密合照。最新一张照片里,

她和季明洲两人戴着兔耳朵在摩天轮里一起比耶。两人的头挨得很近,

季明洲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是我从未见过的鲜活模样。

我第一份工作上下班的时候总会路过一家游乐园。季明洲当时下班比我早,

所以常来接我下班。那时候的他也曾和我许诺,

等以后有钱有时间了一定带我去游乐园里坐摩天轮。我问他为什么。

“听说在摩天轮顶端接吻的情侣可以在一起一辈子。”而现在。

照片里的季明洲嘴角明显多了一处口红印。不过我没拆穿他的谎言。因为这几天,

我也和之前那个救过我的男人加上了联系方式。9.那个男人叫周朝,是隔壁别墅区的业主。

他的名下有一间猫舍。听说我想养猫,便和我约了时间,带我看猫。我是养过猫的。

高中的时候,我的父母离异。作为女儿的我因为各方面都比较普通,所以他们都不想要我。

那段时间,我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去谁家住。因为不管去哪个家,

我都是被嫌弃被讨厌的存在。尤其是在他们双方都组建了新的家庭后。

我的存在更是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最后还是在我苦苦哀求下,我才拿了笔钱成了寄宿生。

但,这样一来,我的生活费又成了大问题。每次拿生活费的时候,他们都拖了又拖。

所以高中的时候,我经常是三四百过两个月。平均一天花销只能控制在五六块。为了省钱,

我不吃早餐和晚餐。饿了就去教师食堂,厚着脸皮盛点海带汤充饥。

但这一切在和季明洲在一起后,有了明显的改变。季明洲的家境不错,

一个月零花钱就有个两三千。我和他在一起之后,他便时不时送我点零食,带我出去吃饭。

也就是那时,我遇到了流浪的小咪。它小小一只,瘦的皮包骨。让我莫名联想到了自己。

于是靠着代写作业挣下来的钱,我将它一点一点养成大肥猫。但后来,它被人打死了。

雪白的皮毛上是擦不掉的污血。那天我哭着将它埋葬在后山,从此再也没提过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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