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我成了丈夫的金丝雀
作者:三顿半仙
主角:沈聿诺诺温晚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3-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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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我成了丈夫的金丝雀》这本小说刚刚上线就备受读者的喜欢,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沈聿诺诺温晚之间的故事,小说的创作者是“三顿半仙”大大,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别再我面前演戏了。你以为我不知道,诺诺出事那天晚上,沈聿为什么会关机吗?”温晚的瞳孔猛地一缩。我凑到她耳边,声音轻得像一……

章节预览

和沈聿复婚后,我成了他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他以为折断了我的翅膀,我就只能仰他鼻息。

他不知道,我回来,只为带走我儿子的骨灰。以及,送他和他的白月光,共赴黄泉。

【第一章】沈聿的三十岁生日宴,名流云集。衣香鬓影间,有人高声问他:“沈总,

三十而立,事业有成,还有什么遗憾吗?”沈聿端着酒杯,指尖微微泛白,

目光下意识地飘向不远处的温晚。温晚穿着一身白色纱裙,眉眼低垂,楚楚可怜,

像一朵被雨打湿的茉莉。气氛瞬间变得微妙。

一个喝多了的富二代口无遮拦地大笑:“那还用说!聿哥最大的遗憾,

肯定是没能娶到温大美人呗!”“当初为了她婚都离了,

架不住有人像502胶水似的非要粘回来复婚!”所有人的目光,

都像探照灯一样打在我身上,带着看好戏的讥讽和怜悯。沈聿脸色一变,

怕我像以前一样当众发疯,让他难堪,下意识地朝我走来,想开口解释。我却先一步开了口。

我提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完美的微笑,举起酒杯朝那个富二代遥遥一敬。“王少说笑了,

是人就会有遗憾,这没什么。”我也有呢。遗憾上次离婚时,我还对他抱有幻想,

一时意气上头,选择了净身出户。更遗憾的是,我没有早点看清他的真面目,

以至于我儿子诺诺……死在了他去见白月光的那个雨夜。新拟好的离婚协议书就躺在我包里。

这一次,净身出户的,可不能再是我了。我的平静让沈聿有些错愕,

他准备好的一肚子安抚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他审视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宴会结束,回家的路上,车内一片死寂。“秦筝,”沈聿忽然开口,语气带着一丝探究,

“你今天……很不一样。”我偏头看向窗外,城市的霓虹在我眼中飞速掠过,光怪陆离。

“人总是会变的。”我轻声说,“以前是我不懂事,总让你为难。

”沈聿显然很满意我的“懂事”,他腾出一只手,覆盖在我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像在安抚一只宠物。“你能想通就好。我和晚晚只是朋友,你别多想。”【呵,朋友?

手拉手逛街,深更半夜还在酒店套房里对剧本的朋友吗?】我心里冷笑,

面上却顺从地点点头,甚至主动反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扣。“我知道的,我信你。

”他的身体有瞬间的僵硬,随即放松下来,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他大概以为,

那个歇斯底里、离了他活不了的秦筝,终于被他彻底驯服了。回到别墅,玄关的灯光冰冷。

沈聿从身后抱住我,温热的呼吸喷在我的颈侧,带着酒气和另一种女人香水的味道。

是温晚常用的那款“深谷幽兰”。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筝筝,

我们……”他的手开始不规矩地游走。我没有反抗,只是在他吻下来之前,幽幽地开口。

“阿聿,我想诺诺了。”他的动作猛地一顿。诺诺,我们的儿子,

是我们之间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也是我这次回来的唯一理由。我转过身,

平静地看着他:“复婚前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我乖乖听话,你就把诺诺的骨灰给我。

”沈聿的脸色沉了下来,眼中的情欲褪去,只剩下不耐和烦躁。“我什么时候说过不给你?

”他松开我,扯了扯领带,“那地方的风水是大师看过的,对我们家的运势好,不能轻易动。

”又是这套说辞。我儿子的骨灰,被他当成了镇宅旺财的工具。我垂下眼,

掩去眸底的滔天恨意,声音带上了哭腔:“可我真的好想他……阿聿,我保证,

只要接到诺诺,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再也不闹了,好不好?”我拉着他的衣袖,

微微仰着头,眼眶泛红,将一个卑微乞求的妻子形象演得淋漓尽致。沈聿最吃我这一套。

他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怜悯和掌控者的优越感。“好了,别哭了。

”他抬手擦掉我眼角的泪,“下周,下周我陪你去。”得到他的承诺,我立刻破涕为笑。

“谢谢你,老公。”我踮起脚,主动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冰冷,且带着算计。他不知道,

我早已在我儿子的墓地周围,为他和温晚,准备了一份大礼。

【第二章】沈聿对我突如其来的顺从和温情,享受了没两天,就原形毕露。周三晚上,

我正在厨房煲汤,他的手机在客厅响个不停。我没理会,专心致志地看着锅里的汤。

这是我为“讨好”他,特意学的新菜式。沈聿洗完澡出来,看到屏幕上“晚晚”两个字,

眼神闪了闪,拿着手机走到了阳台。隔着玻璃门,我能看到他脸上温柔的笑意,

那是他从未给过我的表情。我低下头,看着汤锅里翻滚的浓汤,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聊吧,多聊一会儿。最好把你们怎么暗度陈仓,

怎么在我儿子高烧不退时还跑去私会的细节都聊一遍。】阳台上,沈聿的声音压得很低,

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几个词。“别怕”、“有我”、“误会”。挂了电话,他走进来,

脸上带着一丝不自然的歉疚。“公司的事。”他言简意赅地解释。我盛了一碗汤递给他,

笑得温婉贤淑:“先喝汤吧,刚炖好的,你最近应酬多,伤胃。”他接过汤碗,

看着我乖巧的样子,心里那点愧疚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理所当然。“筝筝,

你真是越来越懂事了。”我笑而不语。喝完汤,他随手把碗放在一边,

状似无意地提起:“对了,晚晚最近接了个新戏,演一个被误解的第三者,入戏太深,

情绪有点不稳,医生建议多找朋友聊聊。”我手里的勺子顿了一下,随即恢复自然。“是吗?

那她挺可怜的。”沈聿观察着我的反应,见我没什么异样,便得寸进尺:“她一个人住,

我不放心。这周末我可能要过去陪陪她。”他说得那么自然,

仿佛在说“明天天气不错”一样。上一世,我就是因为这样一句话,和他吵得天翻地覆,

砸了半个家,最后被他指着鼻子骂“疯子”。这一世,我只是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好啊。”沈聿愣住了。“你说什么?”“我说好啊。”我重复了一遍,语气无比真诚,

“温**情绪不稳,是该多陪陪。你放心去吧,家里有我呢。

”我甚至体贴地补充道:“要不要我炖点安神的汤,你带过去给她?”沈聿彻底懵了,

他看着我,眼神里的探究几乎要将我洞穿。他大概在想,我是不是又在憋什么大招。

我任由他打量,脸上始终挂着无懈可击的温柔笑容。【蠢货,

你以为我还是以前那个只会计较你爱不爱我的傻子吗?你去,你尽管去,正好方便我做事。

】最终,他还是被自己的优越感说服了。他认定,我是真的被他**好了,彻底放弃了抵抗。

周末,沈聿一大早就出了门,临走前还给了我一个敷衍的拥抱。“乖乖在家等我。

”门关上的瞬间,我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我走进他的书房,打开了他的电脑。

开机密码是温晚的生日。十年如一日,从未变过。我熟练地插入一个微型U盘,

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小方块。这是我托**高价买来的,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

复制电脑里所有的文件,并且实时监控键盘记录和屏幕画面。进度条在缓慢地移动。

我坐在他的老板椅上,环顾着这间充满了我和他争吵回忆的书房。第一次发现他出轨的证据,

就是在这里。我哭着质问他,他却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说我疑神疑鬼,说我无理取闹,

说我快要把他逼疯了。最后,他砸了电脑,摔门而去,留我一个人在冰冷的地板上坐了一夜。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滴”的一声轻响,数据复制完成。我拔下U盘,握在掌心,

那冰冷的触感,让我感到一丝安心。沈聿,温晚,这场游戏,才刚刚开始。

我不仅要你们身败名裂,还要拿回所有属于我和我儿子的东西。一分,都不能少。

【第三章】周一,沈聿如约带我去了安放诺诺骨灰的“青云陵园”。这里说是陵园,

其实是一座建在半山腰的豪华会所,安保森严,出入都需要身份验证。沈聿选这里,

不是因为风景好,而是因为这里的“风水大师”告诉他,将长子的骨灰安放在此,

能保他事业一飞冲天。多么讽刺。车停在停车场,沈聿并没有马上下车。

他递给我一份文件和一支笔。“先把这个签了。”我接过来一看,是一份“财产赠与协议”。

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我自愿放弃复婚后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并将其全部赠与沈聿。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原来,他所谓的“下周”,是在等这份协议。

他怕我拿到诺诺的骨灰后就翻脸,所以提前断了我的后路。真是步步为营,算无遗策。

“阿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故作不解,眼眶瞬间红了。沈聿靠在椅背上,

手指敲着方向盘,一脸的不耐烦。“没什么意思,只是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你不是说以后都听我的吗?签了它,我们就进去看诺诺。”他的语气,像是在谈一笔交易。

用我儿子的骨灰,来换我的万贯家财。我死死地捏着那份协议,指甲几乎要嵌进纸张里。

滔天的恨意在胸口翻涌,几乎要将我吞噬。【沈聿,你真是好样的。

你不仅用我儿子的命换你的前程,还要用他的骨灰来榨干我最后一点价值。】我深吸一口气,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能冲动。我现在还不能和他翻脸。我抬起头,

脸上已经换上了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好,我签。”我颤抖着手,在那份协议的末尾,

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沈聿满意地收回协议,脸上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这才乖。”他下车,

绕过来为我打开车门,姿态绅士,仿佛刚才那个逼迫我签下不平等条约的男人不是他。

走进陵园,穿过长长的回廊,我们来到诺诺的牌位前。照片上,五岁的诺诺笑得天真烂漫,

眼睛像两颗黑葡萄。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诺诺……妈妈来看你了……”我跪在冰冷的地面上,手指抚摸着照片上儿子的脸,

心如刀绞。沈聿站在我身后,象征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别太伤心了,他在这里也挺好的。

”我没有理他,只是自顾自地和诺诺说着话。“诺诺,再等等妈妈,

妈妈很快……很快就带你回家。”我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绒布兔子,放在牌位前。

这是诺诺生前最喜欢的玩具。就在这时,我的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温晚。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捧着一束白菊,缓缓向我们走来。她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悲伤,

眼眶微红,看起来比我这个亲生母亲还要难过。“聿哥,秦筝姐。”她轻声开口,

“我听说你们今天来看诺诺,就……就想着也来拜祭一下。”沈聿看到她,

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和心疼。“你怎么来了?外面风大。”“我不放心。”温晚说着,

将那束白菊放在诺诺的牌位前,然后蹲下身,看着我,语气真诚又愧疚,“秦筝姐,对不起。

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怪我。如果不是因为我,诺-诺出事那天,

聿哥也不会……”她的话说了一半,便哽咽着说不下去,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好一朵盛世白莲。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却又把沈聿摘得干干净净,顺便还提醒我,

我儿子出事的时候,我丈夫正和她在一起。上一世,我就是在这里,被她**得失去了理智,

和她厮打在一起,最后被沈聿狠狠甩了一巴掌,骂我“不知好歹的疯女人”。这一次,

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表演。等她哭够了,我才缓缓站起身,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温**,别哭了。”我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诡异。“擦擦吧,妆都花了。”温晚愣住了,

沈聿也愣住了。我看着他们,忽然笑了。“温**,你不用道歉。该道歉的人,不是你。

”我顿了顿,目光转向沈聿,一字一句地说道:“毕竟,拿亲生儿子的命去换荣华富贵的人,

是他,不是你。”话音落下的瞬间,整个空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沈聿的脸,

一瞬间变得惨白。【第四章】沈聿的脸色,比陵园里的石碑还要白。他大概没想到,

一向在他面前温顺如猫的我,会突然亮出爪牙,还是在诺诺的牌位前,

当着他心尖尖上的白月光。“秦筝,你胡说八道什么!”他厉声呵斥,眼神里带着一丝慌乱。

温晚也适时地拉了拉我的衣袖,急切地辩解:“秦筝姐,你误会了,聿哥不是那样的人!

他也很爱诺诺的!”【爱?他的爱就是在儿子高烧45度,随时可能惊厥的时候,关掉手机,

在你床上奋战吗?】我甩开温晚的手,目光冷冷地锁在沈聿脸上。“我胡说?沈聿,

你敢看着诺诺的照片再说一遍,你没有找那个所谓的‘大师’算过,

说诺诺的命格能旺你的事业吗?”“你敢说,你把他安放在这里,不是为了让你平步青云,

而是真的为了他好吗?”我的声音不大,却字字诛心。沈聿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嘴唇哆嗦着,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我说的,全都是事实。这些,都是我上一世和他无数次争吵时,

他恼羞成怒吼出来的。他说我就是个扫把星,克夫克子,只有诺诺的“牺牲”,

才能换来沈家的安宁和富贵。温晚见沈聿落了下风,立刻转换策略,开始攻击我。“秦筝姐!

你怎么能这么说聿哥!他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多少,你难道看不到吗?诺诺的死,

大家都不想的,你不能把所有的错都推到他身上!你这样只会把他越推越远!”她义正言辞,

仿佛我才是那个无理取闹的恶人。我看着她,忽然觉得好笑。“把他推远?推到你怀里去吗?

”我上前一步,逼近她,压低了声音,用只有我们三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温晚,

别再我面前演戏了。你以为我不知道,诺诺出事那天晚上,沈聿为什么会关机吗?

”温晚的瞳孔猛地一缩。我凑到她耳边,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却带着地狱般的寒意。

“因为你给他下了药,不是吗?”温晚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脸色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她惊恐地看着我,像是见了鬼。沈聿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一把将我拉开,将温晚护在身后。

“秦筝!你又发什么疯!”我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笑了。“我发疯?沈聿,

你问问你身后的好宝贝,她都做了些什么。”我后退一步,拉开与他们的距离,

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敛去,只剩下无尽的冰冷。“我今天来,不是来跟你们吵架的。

”我从包里拿出一支录音笔,按下了播放键。“……大师,

我儿子的八字真的能……能助我事业吗?”是沈聿的声音。“……沈先生放心,

令郎命格特殊,虽阳寿不长,但若安葬在青云山的龙脉之眼,必能助您扶摇直上,

富贵不可言……”是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录音的内容不长,但信息量巨大。沈聿的脸,

从惨白变成了铁青,又从铁青变成了死灰。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惊恐和愤怒。

“你……你从哪里弄到的这个?!”我关掉录音笔,放回包里。“你不需要知道。

”我淡淡地说,“我只需要你,现在,立刻,马上,在骨灰迁移同意书上签字。

”我将早就准备好的文件,甩在他面前。“否则,这段录音,

明天就会出现在所有财经新闻的头版头条。我想,沈氏集团的股东和股民们,应该很想知道,

他们的总裁,是靠着什么‘秘诀’成功的。”沈聿死死地盯着我,那眼神,

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他最隐秘的算计,会被我捏在手里。

一旁的温晚已经吓傻了,她大概也没想到,我手里竟然有这样的王牌。

“聿哥……”她颤抖着声音,想说什么。“闭嘴!”沈聿烦躁地吼了她一句。他深吸一口气,

像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拿起笔,在文件上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签完,

他把笔狠狠地摔在地上。“秦筝,你很好。”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以为这样就赢了吗?

我告诉你,你别得意得太早!”我拿起签好字的文件,吹了吹上面的墨迹,笑得云淡风轻。

“我从不觉得自己会赢。”我看着他,也看着他身后的温晚,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

想让你们输得一败涂地。”【第五章】拿到沈聿的签字,我一刻也没有耽搁,

立刻办理了诺诺骨灰的迁出手续。抱着那个沉甸甸的小盒子,我感觉自己那颗空了很久的心,

终于被填满了一角。“诺诺,我们回家。”我在心里默念。我没有回和沈聿的别墅,

而是去了我早就租好的一套公寓。这里很安静,阳光很好。

我把诺诺的骨灰盒安放在朝南的房间里,旁边摆满了新鲜的向日葵。做完这一切,

我才终于有时间,处理沈聿和温晚。我将那段录音,

匿名发给了几家和沈氏有竞争关系的媒体。但我没有立刻把事情闹大。猫捉老鼠的游戏,

要慢慢玩,才有趣。果然,第二天一早,沈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暴躁和惊慌。“秦筝!是不是你干的!那些媒体收到的匿名邮件,

是不是你发的!”我正在给诺诺擦拭相框,闻言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你疯了!

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沈氏的股价今天开盘就跌停了!你这是想毁了我!”“我毁了你?

”我轻笑一声,反问,“沈聿,当初你为了你的事业,毁了我儿子活下去的机会时,

你怎么没想过后果?”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最后,

他几乎是咬着牙说:“你到底想怎么样?”“很简单。”我说,

“我要沈氏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还有城南那块地的所有权。明天中午之前,

我要看到**协议。”“你做梦!”他怒吼,“百分之三十?你怎么不去抢!

”“我就是在抢。”我冷冷地说,“抢回本该属于我和诺诺的东西。沈聿,你别忘了,

我手里不止那一段录音。你和温晚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我这里,多的是。”我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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