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爱上我,只因我移植了她前男友的心脏
作者:松间雪2553
主角:苏浅林宇许知意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更新:2026-03-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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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间雪2553的小说《女友爱上我,只因我移植了她前男友的心脏》中,苏浅林宇许知意是一位天才科学家。他的研究引发了一场超能力爆发现象,人类社会陷入混乱之中。苏浅林宇许知意面临着道德与伦理的困境,同时也要抵御来自政府和恶势力的追捕。这部短篇言情小说充满科技元素和道德考验,以及对人性的思考,周围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和口哨声。“哦呦,阿衍,女朋友又来探班啦!”“郎才女貌,真配!”我接过水,拧开瓶盖,冲她笑了笑:“……将引发读者对未来的深思。

章节预览

导语:在酒吧驻唱的第二个月,苏浅成了我的女朋友。所有人都羡慕我,说我捡到了宝。

一个漂亮、温柔、对我百依百顺的富家千金。只有我知道,她透过我的眼睛,

看的是另一个人。一个死人。而我,正准备亲手敲碎她的梦。【第一章】“阿衍,

今天辛苦啦。”一首民谣唱罢,一个身影就挤开人群,递上一瓶温热的矿泉水。是苏浅。

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长发披肩,在酒吧昏暗迷离的灯光下,干净得像一束月光。

周围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和口哨声。“哦呦,阿衍,女朋友又来探班啦!”“郎才女貌,

真配!”我接过水,拧开瓶盖,冲她笑了笑:“不是说了别等我吗?这么晚了,

女孩子不安全。”苏浅的眼睛弯成了好看的月牙:“没关系呀,我想第一时间见到你嘛。

”她说着,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纸袋。“给你的礼物。”我心里咯噔一下,

但脸上依旧挂着恰到好处的惊喜。又是乐高。这次是千年隼号。我讨厌拼这些东西,

繁琐又无聊。但从我们交往的第一天起,苏浅就乐此不疲地送我各种乐高模型,

从星际驱逐舰到泰坦尼克号。我的公寓里,已经堆了半个客厅。“哇,千年隼!我超喜欢的!

”我表现出夸张的兴奋,伸手去接。苏浅却没松手,她踮起脚,凑到我耳边,

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还有哦,明天约会,要穿我送你的那件蓝色条纹衬衫,

好不好?”又是那件衬衣。我明明更喜欢宽松的T恤,但她似乎对那件衬衫有种偏执的喜爱。

我笑着点头:“好,都听你的。”她这才满意地把乐高塞进我怀里,

像一只得到了糖果的小猫,眼底闪烁着满足的光。真可爱啊。

如果我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的话。我叫顾衍,两个月前,

我还是个在ICU里等待心脏移植的倒霉蛋。一场意外,

让我重生到了这个同名同姓的富二代身上。原主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仗着家里有钱,

整天花天酒地,把偌大的家业搞得一团糟,还气跑了冰山总裁未婚妻。最后,

因为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便宜了我。重生后的我,拥有了原主的一切,

包括他健康的身体,和一笔我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财富。哦,还有一个秘密。

我能听到别人的心声。这个能力,就像一个无法关闭的24小时广播,

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全新的认知。比如我那个忠心耿耿的助理老王。

表面上对我毕恭毕敬:“顾总,您今天的决策真是英明神武!

”心里想的却是:【老板今天又COS了个智障,还好我提前把他说的反着操作了,

不然公司明天就得破产。】再比如眼前这个对我满眼爱意的女友,苏浅。

她是在我为了体验生活,跑到这家酒吧驻唱时认识的。她像个小太阳,

热情、执着地追了我两个月。送花,送水,风雨无阻。我一个上辈子活在泥潭里的人,

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我承认,我心动了。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所有人都说我走了狗屎运,找到了一个不嫌弃我“废物”之名的真爱。一开始,

我也这么以为。直到我听到她的心声。此刻,她正一脸幸福地看着我,

心里却在说:【太好了,阿衍喜欢这个模型。林宇生前最喜欢的就是千年隼了,他要是看到,

一定会很高兴吧。】【明天再让他穿上那件蓝衬衫,就更像了。】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心脏的位置传来一阵细微的抽痛。那不是我的情绪,而是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我下意识地伸手,摸了**口那道浅浅的手术疤痕。就在我触碰到疤痕的瞬间,

苏浅的眼神亮得惊人。她心里的声音,也带上了一丝狂热的迷恋和……哀伤。【林宇,

我们又可以像以前一样了。】【只要能这样看着你的心跳,就够了。】林宇。又是这个名字。

一个在我脑海里盘旋了整整两个月的名字。一个,属于我胸腔里这颗心脏,原主人的名字。

【第二章】回到我那大得有些空旷的顶层公寓,我将那盒巨大的千年隼模型随手扔在沙发上。

客厅的角落,已经堆起了一座由各种乐高盒子组成的小山。每一盒,

都是苏浅口中“我最喜欢的礼物”。每一盒,也都是一个叫林宇的男人的心头好。

我脱掉外套,走进浴室,看着镜子里那张英俊却陌生的脸。棱角分明的轮廓,高挺的鼻梁,

一双桃花眼。这张脸,足以让任何女人为之疯狂。苏浅也不例外。或者说,她为之疯狂的,

是这张脸皮囊之下,那颗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心脏。我扯开衬衫,胸口一道淡淡的粉色疤痕,

像一道无声的嘲讽。两个月前,我刚从这张手术台上醒来,脑子里还是一片混沌。

医生告诉我,我非常幸运,在心脏衰竭的最后一刻,等到了匹配的供体。

一颗年轻、健康、强壮的心脏。捐献者,名叫林宇。一个因为车祸而脑死亡的大学生。

而苏浅,是林宇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这些信息,我只花了一个下午就查得一清二楚。

一个简单的搜索引擎,就能拼凑出那个叫林宇的男孩短暂而阳光的一生。品学兼优,

热爱乐高,喜欢穿蓝色的条纹衬衫,喜欢在傍晚去学校附近的江边散步。而苏浅,

则像一个偏执的导演,试图在我身上,复刻她死去男友的每一个细节。她带我去江边散步,

在我耳边轻声说:“阿衍,你看,这里的晚霞是不是很美?

”我能听见她心里的声音:【林宇,你以前最喜欢带我来这里了。

】她拉着我去吃一家很辣的川菜馆,给我夹了一筷子水煮鱼,满眼期待地看着我。

我能听见她心里的声音:【快吃呀,这是林宇最爱吃的菜,你的口味应该也和他一样吧?

】可惜,原主是个不能吃辣的草包。我被辣得涕泗横流,狼狈不堪。

她眼中的期待瞬间黯淡下去,心里的声音充满了失落:【怎么会……怎么会不一样呢?

明明是同一颗心啊。】那一刻,我心里的不是感动,不是同情,而是彻骨的寒意。她看着我,

却像在透过我看另一个人。她对我所有的好,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爱意,

都只是隔着我的皮肉,献给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我,顾衍,

不过是一个碰巧拥有了这颗心脏的,有温度的容器。一个行走的“替身”。我点燃一根烟,

烟雾缭绕中,我的眼神一点点冷下来。上辈子,我活得像条狗,没人在意。这辈子,

我重生在金字塔顶端,却依旧活成了别人的影子。凭什么?愤怒和不甘像藤蔓一样,

紧紧缠绕住我的心脏。不,是林宇的心脏。它在我的胸腔里,因为这股强烈的情绪,

而剧烈地跳动起来。咚,咚,咚。每一声,都像是在提醒我这个可悲的事实。我拿起手机,

翻出苏浅的朋友圈。背景图是她和另一个男孩的合影,男孩穿着蓝色的条纹衬衫,

笑得阳光灿烂。那是林宇。她甚至懒得去掩饰。或者说,在她眼里,我这个“废物”草包,

根本不配,也看不懂她的深情。我看着那张照片,缓缓吐出一口烟圈。心里的怒火,

反而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的、近乎残忍的平静。直接摊牌?质问她?

看着她梨花带雨地哭诉她对前男友的思念?不。太便宜她了。她不是想在我身上,

延续她那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吗?那我就亲手,把她这个美好的梦,一点一点,敲得粉碎。

我要让她眼睁睁看着,她心心念念的“林宇”,在她面前,变成一个她完全陌生的怪物。

我要让她所有的期待,都变成失望。所有的深情,都变成笑话。游戏,现在才刚刚开始。

【第三章】第二天,我特意起晚了。苏浅的电话打来时,

我正悠闲地吃着助理老王送来的顶级和牛早餐。“阿衍,你起床了吗?

我们约好十点在美术馆门口见的。”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美。

我能听到她心里的碎碎念:【这家伙又睡过头了,跟林宇一点都不一样,林宇从来不赖床的。

】我慢条斯理地切下一块牛肉,放进嘴里。“抱歉啊浅浅,昨晚看球赛太晚了,刚醒。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到!”挂了电话,我慢悠悠地吃完早餐,又去健身房跑了半小时步,

直到浑身大汗淋漓。镜子里的男人,八块腹肌,人鱼线分明。

这是我这几个月坚持健身的成果。原主那副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已经被我调理得差不多了。

力量,才是一切的根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权力上。等我磨磨蹭蹭地赶到美术馆时,

已经快中午了。苏浅站在门口,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焦急。看到我,她立刻迎了上来,

眼神却在我身上扫了一圈,然后,凝固了。“阿衍……你,你怎么穿了这件衣服?

”我低头看了看。一件黑色的,印着巨大骷髅头的宽松T恤。这是我昨天心血来潮,

在路边摊花二十块钱买的。我故作惊讶地“啊”了一声:“糟糕,睡迷糊了,拿错衣服了。

是不是不好看?”苏浅的笑容有些勉强,她摇了摇头:“没有,很好看。

只是……我以为你会穿那件蓝色的。”我听见了她心里的尖叫:【怎么会穿这个!

这件衣服太丑了!林宇从来**黑色的!他明明答应我穿那件蓝衬衫的!他怎么可以忘记!

】“蓝色的那件啊,”我挠了挠头,一脸懊恼,“早上喝咖啡,不小心洒在上面了,

已经送去干洗了。”苏浅的脸色白了一分。“那……好吧。我们进去吧。

”她主动挽住我的胳膊,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和往常一样。但她的心声出卖了她:【没关系,

衣服只是小事。重要的是人,重要的是这颗心。对,只要他还在,就没关系。】我心中冷笑。

走进美术馆,她熟门熟路地带我来到一幅画前。是一片金色的向日葵花田。“阿衍,你看,

这幅画是不是充满了生命力?我特别喜欢。”【林宇,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约会,

就是来看的这幅画。】我装模作样地欣赏着,然后煞有介事地点评:“嗯,颜色不错,

就是画得有点死板,感觉还不如我们家楼下花园里的花好看。

”苏浅:“……”她心里的声音充满了震惊和一丝丝的愤怒:【死板?

他居然说梵高的画死板?林宇明明最崇拜梵高了!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我仿佛没看到她僵硬的表情,拉着她走向另一边:“走,去看看那个,

那个雕塑看起来挺有意思的。”那是一座大卫的复制品。我绕着雕像走了一圈,

啧啧称奇:“这哥们身材练得不错啊,就是……尺寸小了点。

”苏-浅-的-脸-瞬-间-爆-红。她心里的声音已经不是尖叫,

而是土拨鼠的咆哮:【啊啊啊啊!他在说什么虎狼之词!太流氓了!林宇那么纯情,

从来不会说这种话的!这个人到底是谁!】看着她从脸颊红到耳根,

一副想发作又必须忍耐的憋屈模样,我心情大好。这才只是个开始。傍晚,

我带她去了一家我新发现的私房菜馆。主打淮扬菜,清淡雅致。“尝尝这个,清蒸鲥鱼。

”我殷勤地给她夹菜。苏浅看着满桌清淡的菜肴,笑容都快挂不住了。【为什么是淮扬菜?

他明知道我喜欢吃辣的……不对,是林宇喜欢吃辣的。所以他也应该喜欢啊!

】她勉强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阿衍,我没什么胃口。”“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关切地问。“没有,就是……不太习惯。”“哦,那下次我们去吃你喜欢的那家川菜馆。

”我善解人意地说。她心里的警报暂时解除:【还好,他还是在乎我的。

可能只是今天想换换口味。】吃完饭,我送她回家。路上,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阿衍,这个送你。”我打开一看,是一块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手表。“这也太贵重了。

”我推辞道。“不贵,”她帮我戴在手腕上,眼神温柔,“只要你喜欢就好。

”【林宇的手腕很细,戴这款表最好看了。阿衍的手腕要粗一些,不过也没关系,

戴上也很好看。】又是林宇。我心底的冷笑更深了。我抬起手腕,欣赏着那块表,

然后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浅浅,你以前……是不是也有一个很喜欢的人?

”苏-浅-的-身-体-瞬-间-僵-住。她心里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恐慌。

【他为什么这么问?难道他发现了什么?不可能!他那么笨,怎么可能发现!

】她很快镇定下来,脸上露出一个完美的,带着一丝羞涩的笑容:“是啊。

那个人……就是你啊,傻瓜。”我看着她,笑而不语。车开到她家楼下,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送她上楼。“我就送到这了,今晚还有个重要的视频会议。”“啊?哦,

好……”她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以前林宇每次都会送我到家门口,

还会抱抱我……】我像是没看到,冲她挥挥手,一脚油门,绝尘而去。苏-浅,别急。

我会一点一点,把你记忆里的“林宇”,从我的身上,彻底剥离。

直到你再也找不到一丝一毫他的影子。直到你看着我这张脸,

却只能感到彻底的陌生和……恐惧。【第四章】周末,一场商业酒会。

作为顾氏集团名义上的继承人,这种场合我躲不掉。

老王提前三天就给我发来了流程和注意事项,苦口婆心。“顾总,

这次酒会秦氏集团的人也会来。您……您千万别和秦**起冲突。”老王口中的秦**,

就是我的前未婚妻,秦知夏。秦氏集团的现任掌舵人,一个商界闻名的冰山女总裁。

也是原主记忆里,最瞧不起他的人。“知道了知道了,烦不烦。”我不耐烦地挥挥手,

心里却在盘算着另一件事。酒会当晚,我故意穿得花里胡哨,一件亮紫色的西装,

配上一条金色的领带,头发抹得油光锃亮,像个精神小伙。我一进场,

就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有惊愕,有鄙夷,有窃笑。我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心声。

【这就是顾家那个败家子?穿得跟个孔雀一样。】【听说他最近找了个漂亮女朋友,

也不知道是哪家姑娘瞎了眼。】【顾氏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摊上这么个继承人。

】我毫不在意,端着一杯香槟,悠哉游哉地在人群里晃荡。很快,我看到了我的目标。

秦知夏。她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长裙,长发挽起,露出修长的天鹅颈。清冷,高傲,

像一朵带刺的黑玫瑰。她正和几个商界大佬谈笑风生,看到我,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

我听到了她冰冷的心声:【废物还是这么上不了台面,真是顾家的耻辱。】我咧嘴一笑,

主动走了过去。“嗨,知夏,好久不见,越来越漂亮了。”我举起酒杯,语气轻佻。

秦知夏的眼神冷得像冰。“顾总,请注意你的言辞。

”她身边的几个大佬也纷纷向我投来不赞同的目光。其中一个地中海大叔,

是城南项目的负责人,李总。秦知夏为了这个项目,已经跟了半年。

李总心里的想法是:【这顾衍真是烂泥扶不上墙,秦总这么优秀,当初怎么会和他有婚约。

】我装作没看到他们的脸色,自顾自地说:“听说秦氏最近在跟城南的项目?

那块地可不好拿啊,李总,我敬你一杯,我们顾氏就不跟你们抢了,预祝你们合作愉快。

”我说着,就把杯里的香槟一饮而尽。李总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秦知夏的眼神更冷了,她心里的声音带着一丝不屑:【蠢货,主动退出,正好省了我的事。

】她连一个字都懒得跟我多说,转身继续和李总交谈。我耸耸肩,转身就走。

走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我拿出手机,给老王发了条信息。“可以开始了。”三分钟后,

酒会的主办方,王总,满头大汗地跑到了李总面前。“李总!不好了!刚刚收到消息,

您看好的城南那块地,被市里列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了,三年内禁止任何商业开发!”“什么?

!”李总的酒杯差点掉在地上。秦知夏的脸色也瞬间变了。

她心里的声音充满了震惊和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消息怎么会这么突然?

我半年的心血……全白费了?】我端着酒杯,远远地看着她那张冰山脸上难得出现的裂痕,

心情愉悦。城南那块地下面埋着个古墓,这事儿上辈子就上过新闻。

我只不过是让老王“不经意”地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了市文物局的领导。秦知夏,

这只是第一份开胃小菜。你不是觉得我蠢吗?我会让你看看,

一个“蠢货”是怎么把你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酒会进行到一半,苏浅给我打来了电话。

“阿衍,你在哪儿呢?”“在参加一个无聊的酒会。”“那……我能来找你吗?

我有点想你了。”她的声音软软糯糯。【哼,肯定是去鬼混了。我得去看着他,

不能让他被外面的妖艳**勾引走。林宇的心,只能属于我一个人!】我笑了:“好啊,

我把地址发你。”半小时后,苏浅出现在了酒会门口。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公主裙,

妆容精致,一出现就吸引了不少目光。她像一只花蝴蝶,穿过人群,飞到我身边,

亲昵地挽住我的胳膊。“阿衍,我没打扰你吧?”“当然没有。”我刮了刮她的鼻子。

不远处,秦知夏的目光扫了过来,在苏浅身上停留了两秒。【这就是他那个新女朋友?

看起来倒是挺单纯的,可惜,跟了个废物。】苏浅也注意到了秦知夏的目光,

她下意识地把我抱得更紧了,像是在宣示**。

她心里的声音带着一丝得意和挑衅:【看什么看,这个男人是我的!他的心也是我的!

】两个女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火花四溅。一个以为自己赢了全世界。

一个以为对方可怜又可悲。只有我知道,她们都错了。我看着眼前这出好戏,

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真有意思。【第五章】酒会的事情,在圈子里掀起了一点小小的波澜。

秦知夏的项目黄了,而我,顾衍,这个公认的草包,因为“运气好”而躲过一劫,

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秦知夏显然不信“运气”这种说法。我能感觉到,

她已经开始怀疑我了。老王向我汇报:“顾总,秦氏那边最近在调查我们,

特别是关于城南项目,他们似乎想知道我们是怎么提前得到消息的。”“让她查。

”我毫不在意,“做得干净点,别留下尾巴。”“是,顾总。”老王推了推眼镜,

心里嘀咕:【老板这招引蛇出洞玩得溜啊,秦总这次要吃大亏了。唉,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不对,是为难老板。】我懒得理会商场上的这些勾心斗角。比起这个,

我更享受另一件事——吃饭。上辈子穷怕了,这辈子有了钱,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品尝各种美食。尤其是我大中华的八大菜系,每一样都让我流连忘返。

这天,我通过老王的关系,预约到了一家极难预定的私房菜馆。

据说老板兼主厨是个年轻的姑娘,但厨艺出神入化,一手失传的古典菜做得炉火纯青。

菜馆隐藏在一个幽静的四合院里,没有招牌,只有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我走进院子,

一个穿着素色旗袍,气质温婉的女孩正坐在石桌旁,专心致志地冲泡着一壶茶。

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四目相对,我们都愣了一下。眼前的女孩,明眸皓齿,素面朝天,

却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都要动人。她身上有种沉静而从容的气质,

像一幅水墨画。“请问是顾先生吗?”她开口,声音清脆如玉石相击。“是我。

”“我叫许知意,是这里的主厨。”她站起身,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随我来。

”我跟着她走进古色古香的餐厅。餐厅里只有一张桌子。“一个人?

”她有些意外地看了我一眼。“嗯,一个人。”她没再多问,转身进了厨房。很快,

一道道精致的菜肴被端了上来。开水白菜,不见一滴油,汤色清澈,滋味却醇厚无比。

雪花鸡淖,洁白如雪,入口即化,鲜美异常。每一道菜,都像一件艺术品,

无论是味道还是意境,都妙到颠峰。我吃得心满意足,

忍不住对厨房的方向喊了一句:“许**,你这手艺,绝了!”厨房里传来一声轻笑。

等我吃完,许知意端着一壶自己酿的青梅酒走了出来。“顾先生喜欢就好。

”她在我对面坐下,给我倒了一杯酒。我看着她,忽然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这个女人,

不简单。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眼神却一直没有离开她。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

但没有躲闪,反而坦然地迎上我的目光。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她的心声。【这个人,

表面看起来吊儿郎当,但眼神太清醒了,不像传闻中的草包。有点意思。】我心中一动。

这是第一个,没有通过我的“伪装”来判断我的人。“许**似乎对我有什么误解?

”我故意问道。许知意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丝狡黠:“外界传闻,顾家大少不学无术,

挥金如土。可我看到的,却是一个真正懂得欣赏美食的人。”她顿了顿,

继续说:“能沉下心来品味一道菜的人,心不会太浮躁。”【而且,他看我的眼神,是欣赏,

不是占有。这在来我这里的男人里,可不多见。】我挑了挑眉。“许**真是慧眼如炬。

”“过奖了。”她举起酒杯,“我敬顾先生一杯,感谢你没有浪费我的心血。

”我们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青梅酒酸甜可口,回味悠长。一顿饭,我们聊了很多。

从食材的挑选,到火候的掌控,从古代的食经,到现代的分子料理。我发现,

这个叫许知意的女人,不仅厨艺高超,而且见识广博,谈吐不凡。和她聊天,是一种享受。

更重要的是,她的心声和她的话语,是完全一致的。坦诚,真实,不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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